改进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2-08-15 00:44孟天明
中国民政 2012年10期
关键词:毕节市防灾减灾

孟天明

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和贵州省综合减灾规划(2007—2015年)及省减灾委、省民政厅防灾减灾工作安排,毕节市采取示范引路、任务分解、重点先建的办法于2009年到2012年间,在自然灾害隐患较重的村(居)率先创建了4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11个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认定并命名。目前,毕节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不论从数量、质量上看,还是横向、纵向相比较都走在全省前列。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及时有效地解除了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的后顾之忧,推动了全民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

开展此项工作,体现了民政以人为本、勇于承担、创新发展的理念,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但就从创建的实施、推动看,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创建的布局上不很合理。从调研的情况看,创建的点位大都在城区,而一些洪涝、地质灾害等隐患较大的村寨却尚未建立,这不符合“重点先建”的原则,也使极少的经费不能显现效果。二是针对性不强。创建某个避灾场所,总是先考虑针对的是何种灾害,灾害种类不同,避难场所的选点、场内设置也就不同,而有的在高大建筑物下低凹的避难场地,既不能避洪,也不能避震。还有的避灾点既不可能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也从来没发生过震灾,像这样的区域就没有必要建避灾点。三是管理不善。毕节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最早的不过四年多时间,但检查中发现办公场所、减灾室、宣传阵地被占用,有的避灾标识颜色褪变、字迹模糊,甚至有的永久性标识因其他建筑撤除后,业务部门也不知道。四是有的建设标准不高。体现在个别示范社区无办公用房,一些预案、制度、规章不完善,有的避灾场所标识未使用永久性材料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或改进。一是要深入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每下达一个指标,业务科室都要深入县乡,结合国土资源、水利部门提供的灾害隐患区域,精心安排、科学策划、综合利用,确保下拨经费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灾民的安全忧患。二是加强对申报资料、影像报件的整理、制作,确保以质量为基础的示范社区(含已上报未命名的社区)得到上级减灾部门审查通过。三是加强对已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管理。软件资料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硬件不过硬、缺失、损坏的要及时改进、充实、修整,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转状态。四是要在全区内开展评比,并把评比成绩作为年度减灾工作的重要分值,通过激励机制高标准、高质量、跨越式地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建设。五是加大对资金的投入。该向上申报的要及时汇报争取资金,该本级补助的要及时请示政府会商财政下拨,该县(区)匹配的要督促县(区)及时足额划拨,通过各种资金的整合,促进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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