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姝
(山西大学会计学院,山西太原03092)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探讨
王姝
(山西大学会计学院,山西太原03092)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其产生的原因很多,如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等。会计信息失真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秩序,危害投资者利益,危害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防治会计信息失真,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管理体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人员素质。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危害;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多样化的时代,各种竞争更加激烈,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趋于多元化,再加上具体的管理措施不配套,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制约机制,一些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为了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应深刻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危害,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国虽然颁布了《会计法》、《公司法》、“两则”等一系列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但是对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往往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因而削弱了法律的效力,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在工作中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够严谨,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一些监督者存在逐利、侥幸、从众和攀比心理,与企业串通一气,合伙作弊,使造假信息更具有隐蔽性,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最终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日益严重。
我国目前有上千万会计人员,而一些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业务能力较差,不努力钻研业务知识,造成会计部门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技能水平不高,从而导致一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技术上易出错;还有一些单位会计只管拿钱报账、记账编表,对企业的生产、销售、投融资等活动袖手旁观、听之任之,有的甚至帮助其造假,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完全丧失;同时,一些单位基础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形式单一,也造成一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
一些单位负责人或者主管部门的领导,仅仅把会计人员当作账房先生,为了体现“政绩”,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指使会计人员随意调整会计数字,会计人员为了保全自身,只能唯命是从,被动地反映领导意图。会计人员在经营者的授意下,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信息,不能真正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一旦会计人员不按照单位领导旨意办事,轻则被撤换,重则遭受打击报复,致使单位会计工作不能正常地、连续地开展。有的企业领导人打着保护集体利益的旗号篡改会计数据,或通过在账面上减少利润,逃避企业所得税,侵占流转税款,截留收入,化公为私;或通过虚增利润、掩盖亏损来骗取资金;通过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等罪行。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在没有信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无法深入。如果大量的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直接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及各项经济指标的真实性;甚至导致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际偏离,影响国家的方针政策,危害市场经济秩序。这些虚假的财务报告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甚至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审计后公布的会计报表,而失真的会计报表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如个别上市公司暗箱操作,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免税文件、金融票据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使公司的股价在其会计信息造假后迅速提高,但丑闻一旦败露股价则大幅下跌,使广大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正常的资源配置。
个人交往中不诚信会损害人际关系的和谐,致使人情淡薄。一旦单位会计信息造假丑闻曝光,面对会计人员的不诚信,轻者损害会计形象,被逐出会计行业,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导致相关单位责任人身败名裂,社会监督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崩塌,引发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用危机、严重损害会计职业的社会声誉等连锁反应,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真实性原则。
防治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极其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加强会计规范建设、完善会计信息形成机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理顺各方利益关系等多方面下工夫。目前,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并积极维护准则的权威性。
用法律手段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维护《会计法》的权威,就要加强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同时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与会计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使会计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伪造会计资料、利用虚假的凭证、账表进行偷税、漏税从而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主体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使会计行为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因此,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造假行为的发生。
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财务监察及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会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检查督促、经验推广等措施,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一个良好的会计基础;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审批、会计资料管理、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对有关事项作出规范性要求;强化监事会的作用、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对防范欺诈舞弊等违规会计行为设置“防火墙”,推动各单位逐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谨防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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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0
A
109-1203(2012)05-0103-02
2012-07-31
王姝(1990-),女,山西交城人,山西大学(武宿校区)会计学院会计实务专业学生。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