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现实举措

2012-08-15 00:43李晓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品德道德大学生

李晓艳

(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辽宁大连11681)

完善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现实举措

李晓艳

(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辽宁大连11681)

加强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有利于促进其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针对当代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中存在的重智轻德观念有待扭转、品德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品德评估奖惩机制有待构建、道德舆论环境有待改善等薄弱环节,应采取切实可行的现实举措加以改进,包括转变重智轻德观念、建构全方位教育体系、完善品德评估奖惩机制、创设良好道德舆论环境等。

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基本内容;薄弱环节;现实举措

大学生是青年一代的精英,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大学生成才的首要条件是品德素质优良。因此,加强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有利于促进其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一、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个人品德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一个人在其道德行为整体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道德特点和倾向。”〔1〕个人品德是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化,也是个人作为主体对社会道德的认知、选择以及实践的结果,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个性化的道德特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必须明确其基本内容。

(一)立足核心价值,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理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自己个人品德建设的根本,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促进大学生成才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道德建设的全过程,是贯彻落实党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大学生只有在道德方面不断提升和进步,才能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落实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二)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新风正气

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很多方面和当代道德建设要求是相契合的,是一脉相承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优秀成果可供借鉴,是加强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丰厚土壤和思想源泉。礼敬为尚,尊重他人;正己正人,推己及人;自强不息,豁达乐观;知耻求荣,积善成德;克己内省,见贤思齐……这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是加强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基础,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有理想、有抱负的人生信仰,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强化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夯实道德基础,积极发挥道德表率作用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下简称“三德”)是人们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以及公共场所应当遵循的具体道德规范。大学生作为中国公民中的一个群体,理应严格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三德”具体规范,争当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率,在此基础上,才能在个人品德修养方面有更高层次的提升。

二、当代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当代大学生的个人品德建设状况就整体而言是好的,广大青年学子坚持远大理想,奋发有为,爱憎分明,品行优良。但就某些大学生个体而言,其品德状况并不令人乐观,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公德观念缺失、诚信意识淡化、婚恋道德失守、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攀比浪费严重、责任意识不强等。针对这些不良现象,有必要剖析道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加以改革创新。

(一)重智轻德观念有待扭转

虽然“德智体美”素质教育在我国已倡导实施多年,但由于现行教育体制的痼疾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仍然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所有升学考试、就业考试、公务员考试、职称考试等几乎都是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考试内容都以考察智育状况为主,使得德育“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较为严重。德育与智育的失衡和错位导致悲剧的屡次发生,如2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208年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杀害本校教师、209年云南大学学生张超伙同男友抢劫杀人碎尸、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肇事撞人后故意刺杀受害人等骇人听闻的案件的发生,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大学生品德教育的强烈担忧和深刻反思。

(二)品德教育体系有待完善

在我国,品德教育从幼儿园直至大学贯穿我国教育系统的始终,但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原因之一就是教育体系残缺不全。大学生正处于道德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内心有着尚待陶冶的丰富情感,易随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而变化。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育人”理念,应当始终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规范的认知教育,使其培养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从而使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行为习惯。因此,品德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短期行为,而是需要不断积累、循序渐进的长期努力,这就必须调动、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为大学生的品德建设服务,形成凝心聚力的科学体系,这样才可能提升教育的实效性。但是,目前大学生品德建设主要依靠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处于无体系、无规划状态,使得学校教育形单影只、孤掌难鸣,教育体系残缺自然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品德评估奖惩机制有待构建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虽然有期末考试,但仅凭这门课的考试成绩来衡量大学生的个人品德状况显然远远不够。从某种程度上讲,书面考试更多的是考查学生的记忆力、判断力或理解力,无法真实有效地考查其道德修养和情操,即无法考查其外在的理论知识是否内化为道德自觉。由于个人品德建设具有形式灵活和手段柔和的特点,在评估品德建设状况时应该与此对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灵活评估,如日常的行为表现等更能真实地体现个人的品德状况,而大多数高校对日常行为进行评估是随意零散的,缺乏有效机制。另外,学校常设的各种奖励一般都是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判标准,品德状况鲜有专设奖项;各种评优、保研、选干等都是以成绩优秀作为资格条件,除非有极其恶劣或巨大影响的个别情形才会考虑品德状况。个人品德修养外在评估和激励机制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使学生丧失了加强自身修养的动力,也形成了品德好坏无所谓的消极心态。

(四)道德舆论环境有待改善

个人品德建设与舆论导向密切相关,高校应从强化宣传引导、控制负面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净化校园文化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积极向上的舆论阵地。目前高校道德舆论宣传存在方式单一、力度软弱、缺少创意等问题,仅仅重视对中央政策文件、领导人讲话、社会道德模范等的宣传,忽视了大学生群体的道德取向和需求,使他们难以产生感同身受的心理共鸣。如何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于道德实践中来,是目前高校道德舆论亟需加强和改进的环节。

三、完善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现实举措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要遵循道德建设基本规律,以现存主要问题为切入点,以提升大学生个人品德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现实举措。

(一)转变重智轻德观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教育方针,“立世德为首”,学校必须把品德教育作为学校的首要工作。“有许多种教育与发展,而且其中每一种都具有自己的重要性,不过道德教育在它们当中应该首屈一指。”〔2〕因此,应该在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体现德育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和爱情观,“德智体美”均衡发展才是大学生成才及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

(二)建构全方位教育体系

个人品德建设的渐进性、长期性决定了建构全方位教育体系的必要性,必须建立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协调的教育机制。首先,家庭教育是基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养而不教,父母之过。爱而不溺,严而有格。家教重在德,人格塑造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家长的素质决定家庭教育的层次,家长自身的知识、品德、情趣、修养、仪态、举止、言谈等对子女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会产生一定的导向和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家长应当以德诲子、以德熏子、以理服子、以行正子,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塑造良好的品质。其次,学校教育是核心。教书育人是学校的中心任务,高校应该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党的建设、校园文化、师德教风等各个方面凸显德育的重要地位,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优势,避免填鸭式、应试式教育,紧密结合社会鲜活事例、古今中外经典案例、改革大潮中涌现的可歌可泣的英模事迹对大学生进行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美德入口、入脑、入心。同时,德育也要渗入专业课教学、校园文化、师德师风、校风校纪等方面,使学生置身于温馨和谐的校园中,身心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悄无声息的感染。再次,社会教育也很必要。学生不仅属于家庭和学校,也属于社会。社会是青年磨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最好课堂。对大学生进行合理定位,突破家庭或校园的束缚,置其于社会大熔炉中学习和锻炼,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要引导大学生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实习考查等过程中获得亲身体验,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最后,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应有机结合,避免出现脱节现象。只有努力构建三结合的立体化教育体系,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事半功倍地实现德育目标。

(三)完善品德评估奖惩机制

建立科学完善的大学生个人品德评估奖惩机制是激励大学生提升道德认知、激发道德情感、坚定道德意志、养成道德实践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建立大学生个人品德评估体系,内容应涵盖日常学习生活的主要方面,突出个人品德建设中的重点、弱点和盲点,以理论考查和实践考查为主要方式。其次,科学评估大学生个人品德状况。将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考评结合起来,给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定性评语。参照品德建设目标,制定学生整体及个体的努力目标和发展方向,且将这些评估结果作为大学生入党、选干、评优、保送研究生、评选奖学金的重要条件。最后,设立个人品德奖惩机制。对于品德优良、进步巨大、榜样作用突出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如授予其校园道德建设标兵、感动校园人物等荣誉称号,并将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对于不达标的学生要批评教育,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同时作为道德建设的特殊对象加强教育。

(四)创设良好道德舆论环境

舆论环境是影响大学生个人品德形成的重要外界因素,高校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积极营造个人品德建设的良好环境。新闻媒介、影视艺术、各种赛事、文化活动等对大学生品德形成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因此,高校宣传部、组织部、共青团、工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使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声”、“屏”、“报”、橱窗、墙报等宣传阵地,通过专题晚会、道德专栏、座谈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赈灾义演、公益广告等多形式、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大学生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

〔1〕陈江旗.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论〔M〕.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2011:257.

〔2〕〔美〕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240.

D648

A

109-1203(2012)05-0115-03

2012-08-20

李晓艳(1971-),女,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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