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直《律吕正声》的台湾存本与林增志序

2012-08-15 00:45王守伦
潍坊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故宫博物院图书馆

王守伦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王邦直《律吕正声》的台湾存本与林增志序

王守伦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王邦直所著《律吕正声》在台湾存有两本,一本藏于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一本藏于傅斯年图书馆。其中傅斯年图书馆本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影印的北大本完全相同,而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本虽然正文与北大本相同,但李维桢的序有个别文字改动,且多出了林增志的序。林序的存在,证明《律吕正声》虽然没有一个新的刻本,但可能是黄宗昌的一个重印本。

王邦直;《律吕正声》;台湾存本;林增志序

一、《律吕正声》的台湾存本

“王邦直律学思想研究”课题组点校的《律吕正声》,所依据的是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影印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的版本。课题组据台湾图书馆古籍文献资讯网,得知台湾的《律吕正声》被分别收藏在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台湾图书馆、傅斯年图书馆中,于是两次赴台依次在这三个图书馆进行了调查。但经台湾图书馆古籍部馆员确定,此书已被调到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也就是说现在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的存本就是原存于台湾图书馆的那本。因而《律吕正声》在台湾实际只有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和傅斯年图书馆的两个存本。

(一)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的《律吕正声》

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中的《律吕正声》共两函,每函六册,共十二册。

第一函装有一至六册,其中第一册的内容依次是李维桢序、林增志序、王邦直总叙,然后是第一卷至第四卷;第二册至第六册所含卷数均为五卷。第二函装有七至十二册,各册所含的卷数依次为五、五、五、六、六、四。

这十二册的封面都没有字,只在右上角用铅笔依次写着1、2……12,以表明各册的顺序;但封面、封底都比正文的纸张新,而且封面后的衬纸也很新,应该都是图书馆人员修补时所添加。前面两个序的纸张也与王叙及正文的纸张明显不同。

第一函的函面上写有“律呂正聲 上函2664-1上”,标签上写着“明萬曆丙戌(十四年)原刊本”,“統一編號”为“平圖 019247-019252”,“箱號”为“平95”。在第一册前面夹着三个条,其中一个宣纸条上写着“平 2707(2664)”,“版本”为“明萬曆丙戌(三十六年)原刊本”,还有书名“律呂正聲”、卷数“六0”;另一个宣纸条上写着“律呂正聲六十卷 明王邦直撰 明萬曆十四年原刊本”;第三个是布条,上面自右向左写着“一五三 律呂正聲 明萬曆刻 十二冊”。

第二函的函面上是“律呂正聲 下函 2664-2下”,标签上写着“明萬曆丙戌(十四年)原刊本”,“統一編號”为“平圖 019253-019258”,“箱號”为“平 95”。

此本除多出了林增志的序,李维桢的序也有所不同。此本的李序第四页在“為其行書以成一”后的“朝”字另起一行,并顶格;其后的文字也有所增删,台湾故宫本为:“未備之典後有作者莫能尚矣朱紫陽論樂之理載在禮樂記而惜無器數可施丞說具在誠采而隸”(“隸”字后有五个字的空格,之后另起一行,于是与北大版同——作者注);北大本为:“未備之典抉千古未發之秘作者苦心托諸空言不若見諸行事朱紫陽論樂之理載在禮樂記而惜無器數可陳丞說具矣誠采而隸”(两处引文中的黑体字为异文——作者注)。为何李序在两本书中有所不同,有待进一步探研。

(二)傅斯年图书馆中的《律吕正声》

傅斯年图书馆的馆员说这本书已经有图像版了,只能看图像版。把此书的图像版跟北大版进行对比,发现除了李维桢序首页第二行顶格的第一个字“肅皇帝”的“肅”字缺失,其他都完全相同,可见它们是同一版本。从图像来看,此书每一册封面的编号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封面上的“律呂正聲”是用隶书写成。

综上可见,在台湾的《律吕正声》古籍存本只有两个,一个是傅斯年图书馆所藏的黄嘉善初刻本,一个是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所藏的增加了林增志序的黄宗昌重印本。

二、《律呂正聲》的林增志序

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所藏《律吕正声》版本的最大价值在于林增志序。下面将此序加上标点,录之于下,以飨同仁。

(一)林增志序原文

《律吕正声》序

直指黄鹤岭先生以其外大父铅山丞王子《律吕正声》寄予。冬夜初寒,焚膏正襟读之,爱其理微而辨核,创千古之奇论。方望洋自失,忽雪风渐起,窗隙泠泠有声,恍有悟夫蒙庄氏天籁之旨。因思夫庄氏所云,虽分夫天、地、人,而其为籁,则固未有以异也,异之非籁也。盖凡世间一切器数,非人则无以为因,非天则无所於因。故夫比竹之律吕,与夫似鼻、似口、似耳之窍穴,真知乐者之提而较之,奚啻统一成簴,学琴而见其人之颜面,提铎而知地底之古锺,马蹄而决乘者之休祥,此果有何长短广狭之可量也?且于此中又乃有不可知者乎?夫亦自我辈不能知耳。彼知者之知之,固了然数一二也。古乐之亡也久矣,律生尺,尺生律,累黍长短之说,聚讼不一世。吾未知乐,安所持以正之?然究以不离乎理者为是,以剖抉乎理数之玄微者为至是。今王子书具在,其所订律吕,以黄锺为三寸九分,虽本李文利,而其后十一律则王子创也。尽非求窅乎鬼神,要自有以烛之;说非求胜乎今古,要自有以衡之。阴阳老少,损益消长,王子则确确乎,凿凿乎,其言之矣!事之所极,理之所起,此有然有不然;理之所极,事之所起,则终古未之可易者。昔也韩司马《苑洛》之究,神乎此也,虞帝至梦授之,亦何以异乎嵇叔夜之传《广陵散》也!今圣明在上,试以王子数十年之所学,与天下讲究之。箫九成、凤来仪,鼓六变、天神格,岂不万世一时!若夫律吕尺寸,黍殊生地,颖殊鉅细,确据或难之,则有紫阳氏“多设数管,以灰动为正”之说在。而予乃以谓“一管得则群管可得”,庶几有以明王子之学夫!

赐进士翰林院编修文林郎

文华殿展书

东宫讲读

经筵讲官东瓯后学林增志顿首拜撰

(二)与林增志序有关的史料

与林增志序有关的史料有两则,一见于王士禛《池北偶谈》,一见于《四库全书总目》。但这两书的相关记载可能都有些谬误。现把它们录之于下,并对其进行分析。

1、《池北偶谈》中的记载

清初文坛领袖王士禛在《池北偶谈》中有关于王邦直及其《律吕正声》的记载。这段记载全文如下:

王邦直,字子鱼,又字东溟,即墨人。以岁贡官盐山丞,上疏罢归。殚精声律之学,聚书千百卷,坐卧一小阁二十年,成《律吕正声》六十卷。其说谓君声最清,管以三寸九分,本《吕氏春秋》,其数配之,扬子云《太玄》,缕析比合,而以诸家九寸之说为非是。万历甲午,诏修国史,翰林周公如砥上其书史馆,深为大学士南充陈公所叹赏。周公云:“班固《律历志》载即墨徐万且氏治太初历第一。而子鱼追配之于千载之后,其外孙黄御史宗昌序刻之。”康熙十八年,予在明史馆,亦上其书。[1]

此处引文的标点抄录自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的《池北偶谈》。根据上面的标点,“其外孙黄御史宗昌序刻之”是周如砥所言,这是不正确的。周如砥卒于1615年,而黄宗昌考中进士是1622年,黄宗昌在考中进士之后才当上了御史,所以,周如砥不可能说出“其外孙黄御史宗昌”这样的话来。因而其标点“周公云”后的引号应该至“而子鱼追配之于千载之后”更为合适。那么“其外孙黄御史宗昌序刻之”这句话只能是《池北偶谈》的作者王士禛说的。而王士禛能够说出这句话,表明他看到了林增志序,因为在李序中没有提到黄宗昌,而林序一开始就是“直指黄鹤岭先生以其外大父铅山丞王子《律吕正声》寄予”。林序中的“直指”即御史,“黄鹤岭”即黄宗昌(“鹤岭”是黄宗昌的号),“外大父”即外祖父,因而王士禛所说的“其外孙黄御史宗昌”实际上是复述了林序中的这句话。然王士禛认为《律吕正声》是黄宗昌序刻,也不完全准确,因为此书是由黄嘉善所刻(详见本文作者所写的《〈律吕正声〉的成书时间及版本情况探究》),而黄宗昌仅仅是加了林序重印而已。根据林序,可知黄宗昌为了让自己外祖父所著、祖父所校的《律吕正声》重新发行,于是请林增志写了这篇序,并重印传世,现存于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的本子便是这个重印本。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本前面的林序和李序所用的纸张与王邦直总叙和正文都不同,可见,此本中的林序和李序可能是单独刻印的。

林增志序中自称为“赐进士翰林院编修”、“东宫讲读”,查《明实录》,在《崇祯实录》卷十中有“(冬十月)甲寅,定东宫官属:礼部尚书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事王铎、国子祭酒屈可伸侍班,礼部右侍郎方逢年、右谕德项煜、翰林修撰刘理顺、编修吴伟业、杨廷麟、林增志直讲读”的记载。此年为崇祯十年,即1637年,此年林增志才被任命为东宫讲官。那么林增志序当写于此年之后,即台湾故宫本的重印发行也必在此年之后。此时距李维桢应黄嘉善之邀而写序的1608年已经将近三十年了。

2、《四库全书总目》中的记载

四库馆臣把《律吕正声》列入了存目之中,并为它写了提要。提要全文如下:

《律吕正声》六十卷(内府藏本)

明王邦直撰。邦直字子鱼,即墨人。李维桢《序》以为曾官盐山县县丞,林增志《序》则以为铅山县县丞,二《序》同时,自相矛盾。考《明世宗实录》,实作盐山,则增志《序》误也。其书以卦气定律吕,推步准之《太玄经》,分寸准之《吕览》,故大旨主李文利黄钟三寸九分之说,而独斜其律,以左律为右律。又以三分损一、隔八相生截然两法,而力辨古来牵合为一之非。援引浩繁,其说甚辨。自汉司马迁至明韩邦奇诸家,皆有节取,而无一家当其意。盖邦直当嘉靖间上书论时政,坐是闲废,闭户二十年乃成此书。王士祯《池北偶谈》记万历甲午诏修国史,翰林周如砥尝上其书于史馆,盖亦笃志研思之作也。然维祯《序》述其欲比孔子自卫反鲁、使《雅》《颂》得所,邦直《自序》亦称千载之谬可革、往圣之绝学不患於无继,则未免过夸矣。①此提要是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中《律吕正声》后面所附的影印《律吕正声》提要加上标点而成。文中的“王士祯”即“王士禛”,乃四库馆臣为了避雍正皇帝胤禛之讳而改。

根据此提要中的“林增志《序》则以为铅山县县丞”,可知四库馆臣肯定见到了林序。林序中说王邦直曾官铅山县县丞,而李序说曾官盐山县县丞,二者不一;四库馆臣根据《明世宗实录》进行了辨析,认为李序所言正确。四库馆臣的结论是正确的,王邦直当县丞确实是在盐山,而不是在铅山;但他们的论据有误:王邦直以盐山县丞的身份向皇帝上疏,不见于《明世宗实录》,而见于《明穆宗实录》(详见本文作者所写的《〈律吕正声〉的成书时间及版本情况探究》)。四库馆臣的这一说法当是承袭了李维桢的序。

又:“铅山县”中的“铅”字又音 yán,与“盐”音同,林增志应该是闻其音而记其字,可能产生了此误。

三、结论

根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影印出版的北大版《律吕正声》李维桢序,可知《律吕正声》是由王邦直撰、黄作孚校、李维桢定稿、黄嘉善刻版印制的,但《池北偶谈》中却认为是黄宗昌刻版,已与李序有异,根据史料考证,前者更为可信。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所藏《律吕正声》的林序及其版本情况表明:黄宗昌可能就是利用了黄嘉善的刻版重印了《律吕正声》,而他在重印时添加了林增志的序,并对李维桢的序进行了个别文字的改动。当然,如果这样认为王士祯《池北偶谈》中的“其外孙黄御史宗昌序刻之”也就一致了。

[1]王士禛.池北偶谈[M].北京:中华书局,1982:209.

责任编辑:孙延波

K203

:A

:1671-4288(2012)03-0063-03

2012-04-12

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10BD036)

王守伦(1955-),男,山东东营人,潍坊学院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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