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将试点集体土地建保障房

2012-09-20 11:37纪睿坤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3期
关键词:建部集体土地商品房

鉴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压力,住建部已批准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试点。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也在日前举办的全国住房保障会议上特别提出,“政府也可通过购买合适的普通商品房来增加保障房有效供应”。

此前,北京已经提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但是这项政策受到其他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的反对。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土地专家直言:“这样会导致小产权房变相转正。只要国土部批了这个试点,其他地方政府就会有意见。用地压力在哪里都很大。”有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政策实际上是间接明确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不过,在建设保障房的过程中,也须要防止地方政府把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转嫁到农民身上,肆意征用农民的集体土地,损害农民的利益。

住建部在和地方政府签订“2012年住房保障军令状”时,考核标准由开工率改成了竣工率,并且把2011年330万套竣工量提升至500万套以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地方政府购买合适的普通商品房增加保障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缓解地方保障房建设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刺激商品房市场,促进中小型商品房投资,形成住房“双轨制”。

而在中央要求坚持楼市调控、加大保障房投资力度的同时,地方财政告急将成为地方政府执行楼市调控的巨大变数。而上述李克强讲话当中提出“研究经济性调控手段”,似乎是指限购政策以外的非行政性调控手段,目前最被寄予期望的就是房产税。据财政部门权威人士介绍,房产税的改革方向为固定资产税,主要应该是土地占用税。为了保证开征房产税试点的顺利进行,财政部也正在筹备房产税改革方面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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