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公安机关查处“三非”外国人的思考与建议

2013-02-14 23:35浦建华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义乌市外籍义乌

浦建华

(杭州铁路公安处义乌站派出所,浙江义乌 322000)

关于铁路公安机关查处“三非”外国人的思考与建议

浦建华

(杭州铁路公安处义乌站派出所,浙江义乌 322000)

依法查处“三非”外国人,既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涉外管控和服务能力,又有利于保障我国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群众舆论基础良好、法律法规日趋完善、铁路口岸外籍人员流动频繁为铁路公安机关查处“三非”外国人提供了有效保障。铁路公安机关查处“三非”外国人要从强化思想意识入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实现路地警务资源共享,共创良好涉外治安环境。

出入境管理;“三非”外国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中国逐渐成为外国人眼中的“淘金”热土,大量外籍人员来华就业、经商、学习、旅游,随之引发的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下简称“三非”)现象日渐增多。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他们中的一些人员伺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三非”外国人数量明显增加。铁路客站是人口流动的重要口岸,也是查控“三非”人员的重要平台。笔者以杭州铁路公安处义乌站派出所近年来查缉“三非”外国人的总体情况和基本做法为例,就铁路公安查缉“三非”人员工作进行浅析。

一、查缉“三非”外国人的工作情况及做法

近年来,义乌所以奥运、世博和重大节日安保工作为契机,健全对“三非”人员的日常查堵机制,不断提升综合查堵效能,取得了较好战绩。尤其是2010年以来,该所针对义乌市商品经济发达、往来外籍人员众多的特点,大胆改革创新,将“三非”人员查缉融入日常警务工作,大力开展综合查缉,共查获“三非”人员46名,取到了良好成效。

(一)思想重视、宣传引导,完善查堵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反恐形势的日趋严峻,义乌因其独特的政治治安环境,被公安部确定为反恐前沿阵地之一。因此,义乌所在充分认清当前形势、评估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提出将“三非”人员查缉作为日常站车查缉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综合查缉的工作思路。通过不断对民警开展形势任务和公安责任教育,使“三非”人员查缉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把“三非”人员查缉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办法,为该所“三非”人员查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机制基础。

(二)强化学习、注重积累,提高民警查缉能力

义乌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提高民警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查缉实效才能不断凸显。该所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民警到地方公安机关学习有关知识,多次邀请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国保大队等业务科室能手到所内讲授护照识别、外籍人员查缉处置等业务知识,并向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领了《公安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资料》和《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外国人管理实用手册》等10套共20本学习资料,组织民警学习。所里民警还积极自学英语,主动上网查询并下载各国护照样板,全所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民警的查缉技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多措并举、严密查缉,打造查缉新亮点

义乌所与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紧密协作,立足火车站进出站口,开辟义乌西站货场托运处查缉点,积极开展“三非”人员查缉工作。2010年以来共查获46名“三非”人员,其中绝大多数是到义乌非法务工的中缅、中越边境村民,另外还涉及护照过期、非法居留等违法情况。2011年4月7日,义乌所民警在出站口查获一名在华非法居留长达10年的韩国籍男子,该男子被移交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后被刑事拘留,此案得到了义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铁路公安机关查缉“三非”外国人的形势

(一)涉外案(事)件频发,查缉“三非”势在必行

2012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涉外案(事)件:2012年5月8日,一英籍男子在北京街头猥亵中国女孩;2012年5月14日,一俄籍大提琴手乘坐动车辱骂中国乘客;2012年6月8日,一名外国人在西安公交车上殴打六旬老人被赶下车;2012年6月16日,一外籍男子在南京与中国女孩因交通摩擦发生肢体冲突;2012年7月1日,一新西兰籍男子在游泳池扔飞女童。频发的涉外案(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也引发了地方政府对外国人在华务工、居住等行为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反思。英籍男子猥亵中国女孩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了清理“三非”外国人百日专项行动,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开展类似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清理“三非”外国人力度。

(二)立法进一步完善,法律保障好

(3)掺合料:采用粉煤灰和磨细高炉矿渣粉,掺量为30%~40%,质量要求为Ⅰ级,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要求。利用粉煤灰的形态效应、微集料效应和活性效应,降低单位用水量,改善混凝土和易性,减少泌水离析现象。同时可减少水泥用量,降低水化热,改变混凝土的孔结构,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增强其抗硫酸盐侵蚀性及抗碱-集料反应性能。

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项法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和创新了外国人管理措施,明确了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具体情形,规定了调查、遣返“三非”人员的措施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了对“三非”外国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为查缉“三非”人员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当地外籍人员多,公安部门处理任务重

义乌是全国唯一能够办理出入境签证、护照的县级市。2012年,在义乌市登记临时入境的境外人员达41.7万余人次(超过杭州市和宁波市的总和),2013年1至6月已达21.7万余人次,常住外商来自全球203个国家和地区,近1万余人。近年来,义乌市涉外案(事)件成倍增长,2012年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处理“三非”外国人1315名,占全省被处理“三非”人员总数的53%左右。

(四)外籍人员流动频繁,铁路口岸查缉有优势

随着动车组、高铁等列车大量开行,快捷、舒适的动车组、高铁列车成为旅客乘坐的首要选择,也逐渐成为外籍人员的重要交通工具。以义乌火车站为例,义乌站每天接发旅客列车135趟,日均客流量2万人次,高峰时达4万人次。其中,动车组列车22趟。据不完全统计,义乌站日均接送外籍旅客超过200人次,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义乌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四大展会”期间通过铁路往返于义乌的外籍旅客更为频繁。实名制售票验票实行以后,更有利于铁路公安通过查验“人、证、票”开展“三非”人员的查缉工作。

三、铁路公安机关查缉“三非”外国人工作中的问题

(一)查缉工作“瓶颈”难以突破

(二)缺乏专业培训和指导

近年来,虽然义乌所多次聘请义乌市公安局等部门来所进行指导,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民警对“三非”人员及外国人其他违法行为处理仍然存在法律知识盲区。对如何开展“三非”人员查缉工作以及外国人其他违法行为的审查、移交、处理等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语言交流存在困难

从义乌所近年来查获的“三非”人员来看,缅甸、越南籍“三非”人员占80%以上,而此类人员仅会使用当地的一种方言,与之进行语言交流难度大。目前,义乌所仅有数名民警能开展简单的英语对话,大多数民警不能与外籍人员正常交流。在缺乏专业技能指导的情况下,民警不能完全辨认不同种类的护照。

四、对铁路公安机关查缉“三非”外国人的建议

(一)思想重视,转变观念

近年来,铁路涉外案(事)件日益增加,尤其是外籍旅客携带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和“三非”人员情况较为突出。查缉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涉外案(事)件的查处成为公安日常勤务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我们要切实转变观念,将涉外案(事)件处理纳入铁路公安勤务范围,进一步增强涉外案(事)件处置能力,更好地履行铁路公安机关查缉违法犯罪人员职能。

(二)健全机制,规范办法

应把涉外警务工作纳入到基层基础工作当中,进一步完善“三非”人员查缉、外籍人员违法处理的相关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基层所队的培训、指导、检查和督促,进一步规范查缉程序和办法,完善考核办法,使基层所队查缉“三非”人员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涉外工作政策性、法律性较强,政治敏感度高,对民警执法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民警要牢固树立“涉外无小事”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努力提高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文明执法,防止授人以柄,激化矛盾,引起负面炒作。上级铁路公安机关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民警涉外业务资料、法律法规和外语知识的培训,使民警会识别查验外国人护照证件、会涉外法律法规宣传、会涉外案(事)件前期处置、会查处外籍人员“三非”案件,能“主动查、大胆查、熟练查”。

(四)路地协作,信息共享

从加强和规范涉外情报信息收集与反馈、“三非”人员移交、涉外案(事)件处置等工作出发,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外事办、出入境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责任编辑:何恒攀

Reflection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Railway Police Agencies'Disposal of Three Kinds of Illegal Foreigners

Pu Jianhua
(Police Station of Yiwu Station,Hangzhou Railway Public Security Division,Yiwu 322000,China)

To investigate and deal with the three kinds of illegal foreigners according to the law is good not only for the police agencies to promote its abilities of controlling and serving the foreign-related cases,but also for the government to secure normal exit and entry order.Good public opinions,developing laws and rules and frequent flow of foreigners through railway stations have provided effective assurance to the work.In order to do it well,the railway police agencies should start from enhancing the police's sense,and then complete the motivate mechanism,improve the police's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and realize the source sharing of the railway and local police force,so that a good security environment related to foreigner affairs can be established by joint efforts.

exit and entry administration;three kinds of illegal foreigners

D631.4

C

1009-3192(2013)05-0017-03

2013-08-16

浦建华,男,杭州铁路公安处义乌站派出所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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