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设立和培养模式
——以四川警察学院为例

2013-03-01 12:16李恒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专业学位学位警务

李恒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设立和培养模式
——以四川警察学院为例

李恒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近年提出的新政策。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工作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对警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警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警务人才尤其是基层在职民警的综合素质,有条件的警察院校近年获批开展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四川警察学院在警务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中。

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设立与展望;警务;硕士

一、我国专业学位设立过程与展望

(一)我国专业学位设立的过程。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至今已有23个年头。近年来,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我们通常熟知的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方向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领域、职业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某一专业或某一专门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显著特点是与某一具体职业紧密结合,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后并非不是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而是从事具有专门职业背景的工作。授予学位的标准是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1981年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其最初目标是以培养高等院校教学和科研机构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就是学术型学位。1996年7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发布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即人才的教育应该瞄准专门职业或未来就业方向,但并非是一味的抛弃学术研究。“专门职业”是指: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备独特的学术背景和教育经历,有独到的知识理解结构和认知能力,能够将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职业工作当中。专业学位并非是学术学位补充或“后代”,而是一种独特的教育体系[1]。2002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工作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2009年3月11日,《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同时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警务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至此,我国专业硕士学位达到了39种。2010年3月,教育部发布文件,明确各高校在相对稳定的招生总规模的前提下,要求各招生院校逐步减少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即在2009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基础上调减5%的名额(该调减政策已经在2011年-2013年研究生招生中继续沿用),调减的这些名额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2013〕5号):“要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加大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53.9万人,其中学术型32.165万人,专业型21.735万人,专业学位占全部招生计划的40.3%。至此,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始进行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战略性转变,研究生结构随之开始了重大调整。

(二)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区别(见下图)。

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1.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不同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的实践环节。以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强调实用性,以培养实际的应用能力。高等学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学术硕士更注重于理论研究。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社会实践时间较短。

2.考试难度不同专业硕士入学考试从内容难度上与学术硕士相比难度各有特点,但是专业科目的灵活性却大大增加,题型多种多样。由考察单纯的基本理论知识到转向应用性、实用性、灵活性的方向,考试内容更加趋近应用英语。专业硕士考英语二,词汇量比英语(一)降低不少,减轻了考生复习的负担。学术型硕士招考必考的科目为英语(一),难度大概是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较之英语(二)难度和词汇量要求较高。在专业科目上主要是考察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题目涉及大多数是专家、教授出的论述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为主,题型较为固定,考生答题内容较为单一必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3.学习年限不同 2-3年(全日制非全日制) 3-5年(全日制) 4.毕业论文、导师、答辩组成员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内外双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的会成员中,应有相关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学术学位论文主要是某一具体学科的理论研究和探索,论文的实际目的在于解决抽象的理论前沿问题。侧重理论和研究,重点体现学生的科研能力。校内专家教授单一导师制答辩委员会中成员几乎是该专业领域的学者、教授组成5.就业方向不同 就业面更加宽泛,就业更灵活,发展空间更大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部委、政府机关搞学术理论、前沿研发工作

(三)我国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未来发展趋势。

首先谈谈几个国家专业硕士学位发展情况管窥及启示。

美国。1876年美国第一所研究型大学霍普金斯大学设立了研究生院,是美国研究生教育形成的标志。美国建立专门的职业学院来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据有关统计,到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比例已占整个硕士学位获得者人数的50%以上[2]。到目前为止,美国有74种专业学位科目。在美国申请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有严格的考录制度,不但要优秀的成绩,还需要参加GRE考试。美国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为:重视研究生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以后向社会输送专业领域内从事开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3]。

日本。日本的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始于1974年。日本在1999年设立了培养高层次职业人才的“专门大学院”。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研究生院中,研究学术理论及基础应用,培养从高度专门职业所需之深厚学识及卓越能力者为专业研究生院(专门职大学院)[4]。”日本的“专门职大学院”特别重视与社会企业的交流合作,学院通过参与企业的协作研究,对企业员工进行研究生教育培养等方法,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这样不仅提高研究生院的研究水平,也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韩国。汉城国立大学于1959年创设了韩国的第一所专门研究生院。韩国实行“三院制”研究生教育,即普通研究生院、专门研究生院和特殊研究生院。普通研究生院培养大学的学者和科研所的研究人员;专门研究生院培养职场、职业型专门人才;而特殊研究生院为在职人员开设硕士学位课程。当前,很多韩国著名大学除了开设普通研究生院外,还设立多个专门研究生院[5]。

综上,从美、日、韩国来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均是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技术与应用相结合研究,增强研究生的探索实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大力扶持和积极引导的发展重点。

在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时任国务委员的刘延东同志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她指出:“要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比例,积极发展符合我国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学位,改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攻读学术型学位为主的局面,为各行业培养一线专门人才。要积极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适应新科技革命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6]”。

2013年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1.培养目标上。培养类型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需要各科研院校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应用人才。我国研究生培养的类型结构仍然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需要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促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2.层次类型上。基本稳定学术学位研究生规模,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积极支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3.在招生选拔办法上。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上。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4.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上。突出职业需求导向,以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改革教学方法,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与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养模式。在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已达到39种。专业硕士类别增多,有利于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人才。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教育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的新情况的重要举措。目前教育部明确表示,2013年招生政策上将继续向专业硕士倾斜。预计到2015年,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比例将平分秋色达到1:1。

二、四川警察学院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一)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1.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设立。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对警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警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警务人才尤其是基层在职民警的综合素质。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于同年批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三所部属院校为首批警务硕士试点招生单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 ‘Master of Policing’,英文缩写为‘MP’。“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新时期我国警务工作对高层次警务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警务人才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需要而设置的,使其适应应对复杂警务工作的需要,又要突出其属于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有相当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7]。”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旨在使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能够进一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建立与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学位授权动态调控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的紧密结合,并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8]”。四川警察学院以涉藏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专业领域为培养起点,抓住了大好机遇。在2011年顺利获得教育部批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普通本科院校。截止到2013年,具备培养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资格同时执行A类地区分数录取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执行B类地区录取分数院校:云南警官学院。在招生专业领域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按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大类开展招生工作,不区分领域方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领域为边境管理、边防检查、消防管理;四川警察学院研究领域为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组织控制技术、警察心理健康、警察法学、审讯学;云南警官学院研究领域为禁毒。

2.四川警察学院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及其录取办法。四川警察学院于2012已正式开展第一届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1)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截止日期为当年的7月31日);系在职公安民警;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2)考试。入学考试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每年1月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总分500分。初试合格分数线(见下图)由教育部确定。初试上线考生按初试总分排名由高到低进入复试。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学院审查。复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英语)、心理测试和警务五项技能(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使用、警务急救、汽车驾驶)。(3)录取。按照初试加复试及其体检、政审结果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4)学习培养。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一年,警务实践时间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5)有关费用及待遇。研究生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6)学历与学位获得。研究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二)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

“公安院校以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其办学应突出以学科专业紧贴公安业务实战,培养一线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理念[9]”。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具有综合运用法律、公安基础理论、经济、科技、外语等知识,独立从事各项公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以下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导师组、警务实战、论文等方面简要谈谈四川警察学院在培养警务专业硕士的模式构建。

1.培养目标。四川警察学院对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综合运用涉藏警务或国内安全保卫各专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能够独立带领警员实施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警务工作的一线警长。

四川警察学院围绕警务硕士培养的高位起步,学院在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和协调下,积极与四川和兄弟省市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了警务硕士培养共同体,建立了警务硕士校外专用培养基地,建立了高水平的多元复合的师资队伍。目前,学院正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培养特色、注重教育训练内容和方法创新,以确保高质量、有特色地实现涉藏警务专业硕士培养目标。涉藏方向的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必须是在涉藏地区实践的需求基础上构建解决藏区警务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2.课程设置。以四川警察学院为例,其为涉藏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领域的警务专业硕士共开设了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必修环节四大类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之间的课时比例优化,并将各课程的考察方法、课时、学分等指标进行细化,最终形成一整套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独有的课程体系。其中公共课包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警务英语》《法律基础》《警务训练》;专业必修课设有《公安学基本理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藏语文》《藏文化专题》《藏区警务指挥与决策》《藏区警务心理学》《藏区情报工作》《藏区群众工作》《民族与宗教问题研究》;专业选修课设有 《寺庙工作》《寺庙安全保卫》《“藏独”分裂分子的形成与发展》《国际政治与国家安全》《恐怖主义犯罪对策研究》《非传统因素与国家安全》《国际警务合作》等课程;实践必修环节包括警务训练和警务实践以及涉藏地区实地专题调研。

由于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都会回到公安机关工作,所以教学中要积极培养警务专门人才的综合素质,注重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活动中必须强调理论知识的学习是为提高知识的应用水平和岗位能力的形成,理论知识学习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岗位能力的发展和技能水平的提高[10]”。科研能力的培养必须积极与涉藏当地公安机关的实战部门进行课题研究,并让研究生参与其中。“还要大力为研究生提供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交流的机会。提供与公安学的专家、学者研讨当前警务改革的对策。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讲座、研讨会以及警务实践活动,这样有利于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拓展自身学术视野[11]。 ”

3.导师组。公安院校的教师大多数具备很强的公安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背景,但是缺少公安部门的实践经验,上课主要教给学生的是专业理论知识,而欠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对专业学位的职业培养应用能力传授不足。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是培养能够适应一线作业战,能带队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型人才,必须依靠实战部门,为警务专业硕士培养打造平台,构建人才培养共同体。共同体三方将为着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这一共同目标努力。因此,导师组应当由公安院校具有高理论素养的导师和警务实战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和理论功底的公安实战部门人员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校内导师担负研究生全程培养的指导任务,实战单位外聘的导师主要担负研究生部分课程教学及实践指导工作。学院研究生处要明确兼职导师的职责和不同培养环节的指导任务,包括参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外聘导师承担部分专业课程的讲授,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撰写和答辩,并积极为研究生的实习、调研等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条件[12]”。四川警察学院在2013年9月24日在四川省公安厅与公安部藏研所签字建立涉藏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共同体。专门聘请了公安部藏研所具有实战经验的在职领导专家担任学院涉藏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

4.警务实战。四川警察学院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环节包括学术实践和警务实践两部分。学术实践主要是指警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结合所学涉藏专业知识理论和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学术理论研究创新活动。主要包括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研究和独立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在警务实战单位的实践,是指除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利用研究生集中一年的警务实践学习的机会,统一组织参加涉藏警务实践活动。警务专业实践是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警务岗位专业实践,教育训练研究生进一步熟悉国内安全保卫的工作环境、法律政策、业务操作流程。掌握警务设施设备、武器使用的技能技巧,培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警务实际问题的创新能力,成为合格的应用型高层次警务专门人才。

目前,四川警察学院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依托初步建立,已经与四川省甘孜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等涉藏地区公安局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实践关系。以实现涉藏地区实地调研,在实战专家带领下开展警务实战为依托,同时又在学院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警务硕士专业课程学习的双向培养模式,达成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培养模式。

5.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来研究写作。毕业论文是衡量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好坏带的重要标志。警务专业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公安工作实际,尤其是要突出涉藏地区的警务管理工作。研究成果要有对今后基层公安机关有使用参考价值,警务硕士毕业论文并非是参照学术型毕业论文的单纯的论述。当然,并非要简单的“去学术化”,而是为了防止出现轻视警务实践的倾向。“不能简单地将专业学位教育理解为减少学术性的研究、减少警务理论知识的教育。没有扎实的学术理论基础作支撑,任何教育都不会有长远的发展前途,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会有深厚的发展潜力[13]”。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担负着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重任,担负着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的重任,今后这些毕业生将会成为所在单位的中坚力量,极可能成为高级指挥官。毕业论文的认真与否、对今后公安工作利用价值与否,直接关乎学院的培养质量的高低,警务硕士不能够沦落为一个民警“镀金”、“拿文凭”、“提高职位”的另类渠道。

三、结语

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特殊的职业性。因而招生对象暂定为具有大学本科教育背景并取得学士学位和2年工作经验的公安干警,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能够实现在职公安干警在职深造、终身学习的目的和愿望。改变目前公安战线上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现状,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能指挥的高素质人才,以便推动公安教育和公安工作的进步。

为了提升公安民警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提供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机会,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于2011年开展招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专门发文《关于组织开展攻读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鼓励在职民警踊跃报考警务硕士研究生。警务硕士的培养目的就是让公安干警将所学的警务理论知识运用到实战当中。在职民警攻读警务硕士是民警自身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文化深造的大好机会,更是公安机关增强警力、应对新的挑战的现实需要。由于当前公安工作的任务极其繁重,各地警力严重不足,警察脱产学习的“工学矛盾”较难解决,加之,公安局领导往往以各种理由直接拒绝民警报考警务硕士,公安部鼓励在职民警踊跃报考警务硕士研究生的政策较难落实。例如:201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写明:“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如考生不能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建议不要报考。”具相关招生学校统计:2011-2013年警务硕士的报考人数逐年下降。据2013年部分在职民警反映:民警所在的县市区公安基层单位领导并不支持在职民警考生参加警务硕士考试,不同意民警去攻读硕士研究生,且部分领导告知被录取考生:“公安机关专科学历已经绰绰有余,没有必要再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在基层公安机关没有用处;并说这是‘不务正业’、‘不安心工作’自私的表现。”有的领导说:“民警考上了硕士研究生,由于警力有限,原来单位的工作就没人做了;要是全局都考上了,岂不是没人上班了;去读书同时又拿着工资,工作不做,这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更有的单位领导说:“在校攻读两年硕士的时间也许毕业后一些同龄人已经当上了领导,别人已经得到了提拔或重用;民警硕士毕业后又是从头再来,读书是浪费时间,没有必要”。因此,建议公安部出台必要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

当前,随着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体制的进一步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然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春天,也必然会在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借此契机,四川警察学院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做好招生录取、教育培养的各个环节工作,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使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真正发展成为公安队伍培育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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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宗侯)

G643

A

1674-5612(2013)06-0126-08

2013-09-26

李 恒,(1986- ),男,辽宁海城人,法学、侦查学专业双学士,四川警察学院2013级警务专业硕士生,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民警,研究方向:涉藏警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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