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分类及风险控制研究

2013-03-27 20:52范建飞
对外经贸 2013年1期
关键词:信用机构企业

范建飞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信用担保机构对缓解企业融资难,促进其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信用担保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风险因素对担保机构稳定发展的影响不断加大,如何识别和控制风险成为当前信用担保机构的重要工作。

一、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

信用担保行业面临的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泛指整个经济的变化对担保行业的影响,其中对担保行业影响最大的是经济、金融危机导致的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和担保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担保机构的盈亏主要取决定于受保企业是否有能力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后来的追偿额,而宏观经济的突然波动常常令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削弱其还款能力。如果担保机构在经济或金融危机爆发前为很多出口型企业担保贷款,当经济危机造成海外需求大幅减少,出口企业面临生存危机而无法偿还贷款时,这时的风险往往转移到担保机构,要为其担保企业偿还巨额银行贷款,最终可能导致担保机构破产。

2.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信贷政策风险和担保行业政策风险。担保机构作为企业和银行之间信用贷款的担保人,任何影响银行和企业的信贷政策都会影响担保机构。例如为应对经济过热,从2010年1月起我国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银行信贷额缩小,企业面临流动性不足而又贷款困难的问题而经营困难,担保机构的生存环境也随之恶化。

伴随着经济周期、政策、利率和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变量的不断变化,在经济开始紧缩时期,担保机构面临更多的风险,代偿额增加,亏损增加。

(二)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通常是由某一因素造成的,和整个担保行业的损益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只是对某个担保企业造成影响。非系统风险是当前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如何识别和控制这类风险对担保机构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信用风险

来自担保企业的风险。担保业务是需要专业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的高风险业务。如信用担保企业的主要客户中小企业,因其先天不足增加了担保机构因中小企业信用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首先,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决策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企业冒险经营行为在所难免,经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后果由担保公司承担;其次,信息不对称,多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信息不准确,征信难度大,不利于担保机构识别和提示风险;第三,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普遍较差,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技术设备普遍落后,缺乏规模效应和诚信,信用问题成为其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也是担保机构面临的最重要风险。

来自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担保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对企业科学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从业人员专业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因素都限制了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专业风险管理的能力。此外,很多担保机构为获取高利润,以很高的费率为企业担保,再加上贷款利率,有时远高于企业正常的利润率,其中要承担的信用风险远远高出正常范围。

来自合作银行的风险。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处于劣势地位,除少数几家大型国有控股的担保机构外,银行大多不承认或不愿意与担保公司共担风险。2010年江苏省泰州市9家正常运作的担保公司中,仅有1家与银行执行9:1的风险分担机制,其余8家均为100%承担代偿责任。由于担保机构承担了全部的信贷风险,有的银行就很可能不认真履行贷款调查、审查职责,使本来不应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进入信贷序列,变相地将风险转移到担保机构。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指企业担保机构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行业准则等,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典型的合规风险包括抽逃和挪用资本进入股市和房地产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从事非法集资和非法高息吸储、放贷等违规活动。我国信用担保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相应法规和监管制度还不健全,担保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大增加了信用担保机构风险。

3.行政干预风险

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出资人往往是政府,政府是以公益为主的多目标机构,而担保机构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企业法人,两者在某些情况下必然会出现冲突,大型政策性担保机构依靠较为健全的管理体制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区县级的中小政策担保机构则很难不受影响。如果担保机构的担保对象集中于某类企业,会造成风险过度集中,增加担保机构的风险。政策担保机构应该按照公司章程运行并保持独立性,同时兼顾政府的政策目标。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包括担保公司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时出现差错,必须做出补偿或赔偿;合同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勾结利用担保公司为外部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等。银担合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散银行风险,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但当前大多数担保机构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专业担保人才缺乏,担保人员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不足都增加了担保机构的操作风险。

二、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能力是信用担保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决定信用担保机构能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构建科学风险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制定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风险管理策略,构建风险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信用担保机构稳健发展。

(一)建立保前项目风险防范机制

担保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需要融资的企业资信较差,大部分将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需要担保机构担保达到信用增级。在担保机构的征信体系不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和传递不通畅,担保机构获得可靠信息的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可使风险控制成本最小化。

1.财务风险防范

财务在规范公司日常行为中占据重要地位,担保公司应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选择有操作经验的财务管理人员,并要求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以降低财务风险。

2.非财务风险防范

系统风险防范。虽然经济政策和经济周期性变动尤其是经济低迷和衰退对担保业的影响无法避免,但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应对手段降低风险,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信用担保机构应密切关注经济周期的变化,提早预测出经济萧条或衰退的时点,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在经济过热时减少涉足风险业务,在经济将要复苏时,增加风险业务的比例来增加收益,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同时信用担保机构也应根据国家经济形势来判断国家产业政策变动趋势,适时作出相应调整,避免政策风险对自身的冲击。

非系统风险防范。对风险最有效的防范就是实行反担保措施,但企业大多无法提供合适的担保品。担保机构更应从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制度的角度来防范非系统风险。并重视专业担保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信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取决于担保机构员工专业化技能、经验及有效的制度规范。

(二)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现实中,尽管受保企业在担保业务的保前调查审核阶段情况的确是良好的,但随着主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受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均可能会发生变化,信用担保机构会因此承受由此产生的担保风险。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就可以及时发现受保企业的各种变化,能及时地应对风险,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1.建立财务指标预警信号

财务指标预警主要对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风险指标四个方面进行监测,尤其偿债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2.建立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政府、担保协会、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应多方面配合,共同构筑一个全国性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由此构成一个信用信息平台,在制度规定许可范围内,适时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信用担保机构在需要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信息时,就可以在这个信息平台进行查询,从而大大节约前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的成本。

(三)建立担保风险化解机制

1.建立风险转移机制

施行有效的反担保。要想切实增强受保企业使用信贷资金的责任心,有效约束受保企业,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必须要求受保企业提供一定的反担保物。提供的担保物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易于变现原则,二是易于评估原则,三是易于执行操作原则,四是易于触及受保人的利益原则。

建立并完善再担保体制。再担保是对担保人所承担风险设立的一种担保形式,具体来说,就是指担保机构先承担担保责任,再按照法律法规将已承保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担保,同时将已收取的担保费按照再担保的比例支付给再担保机构,由再担保机构来承担这部分的风险,使达到风险转移的一种担保形式。再担保的意义主要在于可以分散担保人的风险,从而担保人的信用更加可靠。

2.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良性的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关系一定是建立在成本—利益约束机制下的均衡基础上的。因此,信贷风险如果全部由信用担保机构承担,银行不承担任何风险,则打破了这种约束机制下的均衡关系,合作将得不到良性维持。因此,建立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共担风险的机制,符合经济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

设立风险担保基金。风险基金设立的模式有很多种。目前,在我国担保市场的实际运作中,风险担保基金设立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各级财政单位设立共同基金,再统一委托给专业机构为其管理;第二种,成立互助基金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担保;第三种,财政分散出资集中管理,分层次再担保;第四种,集投资和担保于一体,在进行担保时,对同时开展担保和投资业务有股权要求。这四种模式将竞争机制引入到了资金的运作过程中,有利于降低政府的行政干预,提高担保的质量,提高分散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财政出资设立风险担保基金能够起到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担保支持,因此提升财政机构的参与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可以更大地调动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从而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在经济低迷时期,接受经营政策性担保业务的风险大大增加,这一时期,绝大部分担保机构难以完全凭借自身的能力承担风险。这时,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采取风险共担的模式推动政策性担保业务的开展。财政部门应该适度增加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额度,对担保机构按担保余额的一定比率给予资金补偿,以帮助信用担保机构解决因不良资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为避免担保机构借此机会蓄意向财政转移风险,应建立并完善代偿损失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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