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丁小说中道德的经济考量与财富伦理

2013-04-10 21:33
华中学术 2013年1期
关键词:琼斯美德财产

杜 娟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在18世纪的英国文坛,亨利·菲尔丁是一位对现实主义文学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重要作家。由他开创的“散文体喜剧史诗”,不仅融合了此前骑士文学的浪漫情怀和传奇因素,而且在考量18世纪英国社会道德状况的基础上,真实再现了启蒙时代英国的伦理现实。在这当中,菲尔丁对于经济问题的关注,尽管略逊于对惩恶扬善之道德主题的大力宣扬,但因为关系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资产阶级价值观,故而仍有其不容忽视的研究意义。

在亨利·菲尔丁的小说创作中,塑造道德英雄形象和讲述其成长经历,历来是作家借以批判社会现实及提倡美德观念的伦理线。但在汤姆·琼斯、约瑟夫等道德英雄的成长故事中,读者却分明可见某种经济问题亦或是财富伦理思想的形成。尽管较之菲尔丁所宣扬的忠贞、勇气及正义等其他道德观念,这种观念或思想未必时刻萦绕于作家笔端,但它对作家伦理观念的表达、作品人物伦理意识的完善却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菲尔丁的小说创作中,财产问题是小说伦理叙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在《阿米莉亚》中,布思夫妇恰恰是在接纳了哈里森博士赠送的一百英镑后才有资本开始其人生冒险,而《约瑟夫·安德鲁斯》的主人公约瑟夫,也是由于一小块金子和号衣的失而复得方才脱离困境,至于汤姆·琼斯,则更主要是依靠奥尔华绥先生等好心人的接济。由此可见,金钱在菲尔丁笔下其实成为了主人公开展其道德历练的必需品,也是他们在踏上冒险旅途时的必带之物。甚至可以说,假如没有金钱,主人公就很难实践自己的善心,比如与慷慨、同情等美德有关的馈赠行为就充分体现了金钱的重要价值。汤姆·琼斯等道德英雄之所以能够救济穷人、实践其慷慨美德,所依赖的正是金钱等物质财富。而且,菲尔丁所推崇的慷慨等道德本身就是一种有关财物的美德。按奥尔华绥先生所说,“衣食无着,往往就会把你逼到耻辱和贫困的境地。最后,肉体和灵魂必然会同归于尽”[1]。这就是说,假如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菲尔丁笔下的道德英雄们便无法真正实践其美德诉求。

而在写到主人公的爱情追求时,菲尔丁更是将经济问题置于一个醒目的地位。只要出现男性追求或占有女性人物的情节模式,就脱离不了财产因素的深刻影响:如反面人物追求女性是为了觊觎其财产,男性英雄和女性英雄的结合,则大体上也以获得巨额财产为结局。如果说爱情和婚姻问题是促使菲尔丁小说人物展开道德探索的基本动力,那么追逐财富则成为他们在道德诉求之外的另一重要目标——不论这些人物的主观动机如何,财富收益都已经成为了他们个人成长与道德完善的一个必然结果。

作为一个具有转折意味的时代,18世纪是英国社会发展资本主义的重要历史阶段。其间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发展和壮大,强调个人价值的启蒙主义与追求现实利益的商业风气,正逐步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主流思潮。受此影响,人们不仅追逐财富、渴求更为美好的物质生活,而且也希望在个人经济的增长和积累中去实现个人价值。这种将财富追求与自我认同合二为一的现实状况,体现的正是当时新兴资产阶级所特有的价值观念。如为追求利益,资产阶级积极宣扬勤奋发家、服从主人、信守诺言和保持贞洁等美德观念,并致力于在强调勤俭刻苦、富有实验和开创精神的道德层面将追逐财富这一人类的原始欲望合法化。如在评价加尔文的预定论时,恩格斯就曾经指出,“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他的先定学说,就是下面这一事实在宗教上的反映:在商业竞争的世界中,成功或失败不取决于个人的活动或才智,而取决于不受他支配的情况。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一个人的意志或行动,而是未知的至高的经济力量的摆布……”[2]在这个意义上说,即便是最为真纯执着的道德追求也与经济问题息息相关。伦理学家、哲学家和作家探讨道德问题和进行伦理探索也离不开财产或经济力量的考量。斯宾诺莎在他的《伦理学》中就是以自我保存的概念为基础建构了一个伦理学体系。“保存自我的努力乃是德性的首先的唯一的基础。……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道德价值恰恰在于对自保欲望的克制和调节”[3],而教育人们如何正确地看待财富问题,培养与之相关的道德意识,就成为当时以道德教化为己任的小说家们的重要使命。

作为一位现实主义作家,菲尔丁不可能置资本主义的商业化现实于不顾,转而一味宣扬抽象的道德理念。因此,在论及资产阶级的道德观时,菲尔丁充分考虑到了人们的生命欲求(自利本性)与道德律令(善行)之间的平衡关系:一方面,他在强调美德有报的同时也看重利他的助人美德,希望借此反对道德律令的过度功利化;另一方面,他也不偏废人们自利本性的合法性,如菲尔丁从不排斥在婚姻中获得财产利益。尽管他不耻于完全出自财产算计的婚姻,但他也相信倘若没有足够的物质财产,爱情也会变得易碎。就像他所说,“倘若古人认为人光靠道德就可以生活得很舒服的那种见解确实是(有如上述那些现代聪明人居然发现出来的)荒谬绝伦,那么我恐怕有些传奇作家认为男人光靠爱情就可以生活的论调也同样是错误的”[4]。此番论调无疑是菲尔丁对于人类合理生命欲求的肯定:尽管人的生命欲求有时会冲毁道德的堤岸,但它在更多时候却是抽象道德律令的物质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菲尔丁看重人们在道德处境中的物质基础,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关怀,也再次证明了菲尔丁的道德诉求对于个体生命欲求和普遍道德律令平衡关系的考量。

在菲尔丁看来,自利作为个体生命欲求的自然外化,是人类的天然属性,并不带有先天的道德判断。这仍然传达了菲尔丁对于人们具体生存处境的关注。同时,为求得平衡,菲尔丁又认为自利行为不能凌驾于社会道德之上,换句话说,唯有在社会道德的普遍性和利己的生命欲求中取得平衡,才能使得自利具有道德合法性。从菲尔丁对于自利的道德描述中,可以得见菲尔丁并不想否定资产阶级式的自利道德,而只是认为这种自利行为不能凌驾于社会道德之上,换句话说,就是不能给其他人带来损害:“自私的冲动也是善的,它们对于生物的自我保存是不可缺少的,它们只是通过片面、过度的发展才变成恶。获取财富的冲动本身是善的和必需的,只有当它作为贪婪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动机,使其他冲动萎缩时,它才变成恶。”[5]每当男主人公陷入人生低谷和道德困境的时候,便会有一些女性恩主适时出现,她们不仅能凭借自己的高尚美德感化对方,而且还常常依靠殷实的财产解救男性英雄。两者之间的结合,最终生动诠释了菲尔丁“美德有报”的伦理思想。毫无疑问,这种伦理思想打上了资产阶级鲜明的价值烙印,即个人在道德层面的自我完善,势必会带来精神及物质两方面的最大收益。而美德有报者,尽管要依靠男主人公自身艰苦的道德探索和女性恩主的道德感召,但提升自我的结局,却是美人和财富的双重收获。

他深知在一个资本主义价值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如果脱离了资产阶级的经济生活去强调虚空的道德修养,就必定会造成道德的虚无主义倾向。因此,菲尔丁对财产问题的重视,本身就体现了他对人们道德追求的现实主义观察。不仅男主人公无力借助金钱贯彻其慷慨和仁慈之心,即便以解救者身份出现的女主人公,也会因为财产的匮乏而丧失其解救功能,由此造成的命运结局,势必会令男主人公在生存困境中越陷越深而无法自拔。在此情况下,即便道德英雄们在主观上仍有一心向善的道德诉求,也改变不了自身所处的尴尬处境。因此可以说,在菲尔丁笔下,财产其实成为了主人公完善自我道德的一个必备工具。

从现实人生的角度来看,财产本身如果作为自在之物的话,与道德问题无关,也并不构成一种伦理问题。只有当人占有和使用财产时,才会出现所谓的伦理关系。在作家的创作活动中,处理财产、经济问题时的好恶臧否也流露出作家明确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观念。也就是说,作家塑造的人物们在获取、积累、使用财产的过程中会形成某种人际关系以及调节或维系这种关系的道德准则,这一伦理关系或准则我们姑且可以称为“财富伦理”。在菲尔丁的小说中,这一财富伦理毫无疑问地主要体现在男女主人公之间,尤其是女主人公,作为财富的拥有者和馈赠者,其与财产之间的关联颇值得玩味。财富并不仅仅是男主人公实现道德完善的伦理媒介,它同时也能彰显女性英雄的高尚美德。

与琼斯、约瑟夫等最终获得了巨额财产的男性英雄相比,作为财产主要拥有者的女性英雄,似乎并不具备独立于财产之外的个人价值,即便有所谓的个人价值,也大多来自她们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尽管菲尔丁对于女性英雄的完美道德有着生动描绘,但其叙事目的却仍是为了彰显女性英雄的解救者身份——那些为男性英雄道德完善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女性人物,其个人价值如果离开了财产便显得无足轻重。从这个角度说,在女性英雄和财产之间,其实存在着一种微妙的隐喻关系: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既是财产的拥有者,同时又是财产自身。如在《汤姆·琼斯》中,布利非少爷之所以决定展开对苏菲亚的追求,其实主要是出于增加自己财富的考虑,至于苏菲亚的美貌,不过是他追逐财富以外的附加目标。女主人公对于布利非少爷来说,仅仅是和金钱、田地等私有财产并无两样的一种物质符号。即便像琼斯这类男性英雄,也在倾慕女性英雄高尚道德的同时,通过婚姻的形式将她们转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这当中甚至包括一些较次要的女性人物,如《汤姆·琼斯》中的贝拉斯顿夫人、《阿米莉亚》中的马修斯小姐等人,也因向男性英雄馈赠金钱,从而具有了某种财产符号的隐喻意味。

女性人物的符号化,或者说女性人物与财富的同质关系,显然反映了18世纪英国社会基于资产阶级价值观之上的某种性别歧视,即不论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之以前有了怎样的提高,她们都只不过是隶属于男性的私有财产。然而,菲尔丁强调女性人物的财富隐喻,并不仅仅是为了反映英国社会的性别偏见问题,他这么做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为了提升女性人物作为男主人公恩主形象的功能性价值。作为男主人公身处道德困境之后的解救者,女性人物如果仅仅凭借自身的道德优势,并不足以使男主人公脱离险境,反倒是她们拥有的财富,可以真正帮助男主人公实现道德完善。就这一点而言,可以说女性英雄所拥有的财富,其实已经成为男主人公道德成长的某种现实回报:只要他们遵从了女性英雄的道德感召,那么通过完善自我道德的方式,就能够最终拥有财富——财富既是对男主人公勇于挑战自我、完善道德的物质奖励,也是他们道德成长的一种符号化象征。在这当中,财富已不再是一种客观的自在之物,而是因其对男主人公道德完善的引导和奖励意味,从而在“物尽其用”的基础上获得了一种伦理学价值。

由此可见,在男、女主人公的道德形象塑造上,金钱所发挥的作用都不可小视;而这一切,显然都与人们对财富问题的伦理理解密切相关。譬如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道德与财富即“义与利”常常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重义轻利的道德秩序规范了以谋求财富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故而在中国有重农轻商一说,而商贾之流也往往难登大雅之堂。这一状况似乎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即便是以商业利益至上的18世纪英国社会,也并不完全推崇以求利为终极目标的价值观念。资产阶级的清教道德观,本身便有诸多义利之辩;而何谓手段,何谓目标?如果菲尔丁笔下的女性英雄是财富的化身,那么她们为解救男主人公而馈赠财产的行为,就具有了“舍身取义”的美德内涵。馈赠财富,意味着女性在失去财富的同时也获得了大义,所谓以利效义,即为此也。

菲尔丁不仅高度赞扬女性的奉献精神,而且深刻地发掘了财产对于女性所具有的双重价值。在他看来,财产一方面开拓了女性英雄的自我潜力,使其获得了解救男性英雄的非凡才能,但另一方面又可彰显其甘愿奉献的个人美德。菲尔丁对此问题的深入描写,首先促成了女性英雄的自我退场:她们往往在完成解救男主人公的重要使命后,便选择了对自我个性的主动放弃。如在《汤姆·琼斯》中所描写的宴会场景上,“我们被告知‘苏菲亚坐在桌子旁边像一位接受朝拜的女王,或者更像一个接受四方顶礼膜拜的天仙’。从‘女王’到‘天仙’的转变证实了她个性的被抹去,因为它不仅强调了她的被动性,而且强调了她对独立称号的放弃”[6]。这意味着菲尔丁在考量女性英雄和财产的同质关系时,尽管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将女性英雄等同于男性的私有财产,但他却同时在资本主义时代的经济压力下兼顾到了女性人物的道德价值。由此也可反映出菲尔丁与理查森的不同之处,他不像后者那样一味考虑现实的利益回报,而是通过对女性英雄的道德奖赏,表达了一种对于她们奉献精神的赞扬。但话说回来,由于受时代所限,菲尔丁尽管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表露了某些重视女性个人价值的思想萌芽,但他却不可能在此基础上走得更远。有论者认为,“正像菲尔丁在这里将兴趣指向女性社会地位(the female estate)的说明,而不是这一社会阶层的经验,那么,当提供苏菲亚的逃逸,他着重强调了她对礼节模式的坚持,而不是她内心的斗争”[7]。这一现象说明,作家的描写对象始终固定于女性对外在社会秩序的顺从上。而财富所代表的商品价值,则始终是菲尔丁进行道德观察的重要视角。比如在英雄的身世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身世大白的重点,并不在于验证主人公身份的高贵,也不在于体现他们身份地位的提高,而是希望借此使其成为财产继承人。作为摆脱困境时的一种方式,继承遗产显然是最传统和最无可非议的行为。就此而言,尽管菲尔丁极度不满于理查森作品重视物质利益的道德主题,但他们在本质上并无抵牾,都具有好人好报,以及美德鉴别可带来财富的伦理思想。综上所述,“财富”在菲尔丁的伦理叙事中,已从一种自在之物转变成了“调节或维系”男女主人公之间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男主人公依靠财富摆脱道德困境,并借其追求更高的善,女主人公则通过馈赠财富彰显个人美德,两者同以财富为媒介显示其道德追求。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这种强调合理追求个人价值和财富的新兴资产阶级价值观在反映启蒙时代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了资本主义在原始积累阶段所特有的种种道德恶相——贪婪自私、狭隘势利的利己主义,逐渐变得与勤奋独立、自主自强的个人主义轩轾难分。对于物质欲望的满足,实际上构成了人们追求美德的前提条件——道德被笼罩在了经济压力的阴影之下。而这种经济压力几乎贯穿了18世纪的英国社会人类所有的精神活动。也就是说,倘若过分强调美德追求的物质回报,那么主人公个人的道德历练就有可能背离美德的某些价值规范,从而在一种经济压力下造成美德的世俗与功利。

对于财产问题所导致的经济压力,菲尔丁无疑有着沉痛的切身体验,当他走上小说创作道路之时,正是人生前景最黯淡和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倘若没有别人的经济救助,菲尔丁根本就无力去高调谈论那些道德问题。菲尔丁对此问题可谓是感同身受,他总是习惯用经济的窘迫困苦去比喻作品中较为凄惨的场景,比如在写到苏菲亚对姑妈的求告时,菲尔丁就将之描绘成衙吏对债户的催逼[8],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菲尔丁洞悉了人们在道德追求中所必须承受的经济压力,但他却仍然强调物质回报和现实利益不能也不应成为人们道德追求的首要地位。他对《帕梅拉》当中无意流露出的道德功利性如此敏感在意,又如此,也能够充分说明道德的现实利益和物质回报问题,将成为他笔下伦理探讨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也就成为他作品主人公自我道德成就的主要历练。

因此,在讨论幸福这一“终极的和自足的”、“最高的善”[9]时,菲尔丁反复强调财产或金钱并不决定人们的幸福,真正的幸福理应来自道德主体的美德完善。在《阿米莉亚》中,菲尔丁指出“幸福并不需要很大的财产……因为我们的需求主要不是从本性中产生,而是从教育和习惯中产生的”[10]。这就是说,尽管人类在本能上需要金钱维持生命,但对于幸福的需求却出自精神而非肉体。因为说到底,在菲尔丁美德有报的伦理思想中,获得金钱只是道德完善的附加利益,而人们内心道德情感的满足才是对道德追求的真正报偿。《汤姆·琼斯》中也说:“我大致把幸福归结为具有这种乐观的性格。这样一来,就使我们摆脱了财运的辖制,没有它的帮忙,我们照样也可以幸福。事实上,这种性格给予我的快感,远比财运那个瞎女人所给予的更为持久而深切。”[11]这就是说,人们的乐观性格有时比财产更能帮助获得幸福。也难怪作者在刻画琼斯、布思等男主人公时,竭力强调他们处世不惊、顺其自然、乐天知命的性格特征。而菲尔丁对于脱离了财产控制的幸福感的描写,本身也反映出他对于道德情感问题的重视。换言之,在最本质上最能够报偿人们美德追求的东西,始终是内心情感的满足,亦即幸福感的获得。这对于强调动机论伦理学的菲尔丁来说并不新鲜,因为在他看来,再没有什么比满足人们追求美德的最初动机,亦即内心的道德情感更为重要的了。

由此看来,菲尔丁为实践其动机论伦理学思想,有时降低甚而取消了财产在幸福中的重量,因为美德有报的不仅仅是物质,更是一种精神境界的满足,比如爱情的甜蜜、家庭的美满等。然而,这一剥离了经济压力的美德有报思想,仅仅是菲尔丁暂时脱离了经济问题的理论空想。他深知在真正的道德实践中,财产与道德的悖论关系始终会主导人们的道德完善。由此可见,在思考财产与道德的悖论关系时,菲尔丁其实持有一种辩证的看法,他既认可财产是促使人们进行美德追求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也强调人们道德情感的满足才是美德追求的真正归宿。菲尔丁的这一观点反映在他笔下,就是对小说人物身处财产与道德夹缝之间的形象描写。

与笛福重商主义的道德观念不同,菲尔丁小说的主人公从未将经济问题置于其美德追求的首要地位,但拥有足够的金钱保障,却决定了他们在进行道德选择时的灵活性与自主性。然而,能够将财产与道德的悖论关系处理得如此出色,却是非道德英雄所不能为也。他笔下更多的人物,都因未能克服经济压力而陷入了道德困惑。如《汤姆·琼斯》中曾描写了一个因为贫穷铤而走险的人物安德生先生。他的家庭本来就处境欠佳,而且为了将自己的流氓弟弟从法院里保释出来,他又被迫拍卖了家里的所有财物,一贫如洗之下,安德生不得不为了生计去冒险抢劫。在琼斯看来,尽管安德生犯下了难以饶恕的罪行,但他却是一个“为了保全自己的妻子儿女免于立遭毁灭而敢于冒最大风险的男子”[12]。在他身上,经济压力与道德追求显然构成了一种典型的悖论关系,从道德层面讲,安德生先生其实具有琼斯所敬重的个人美德,即为了家庭甘愿牺牲自己的奉献精神;但由于经济压力的存在,这一美德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又因其抢劫行为而变成了道德的堕落。类似的道德状况还发生在作品的另一人物黑乔治身上,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不惜对琼斯恩将仇报。这些人物的道德转变,充分反映了菲尔丁所持有的辩证伦理思想,即经济压力既能给那些善于处理财产与道德关系的英雄人物带来实际利益,又能毁灭像安德生这样因经济压力而陷入道德困境的平凡人物。

从某种程度上说,菲尔丁笔下这些普通人和那些非凡的道德英雄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是否能够处理财产和道德的悖论关系。汤姆·琼斯在经历了荒唐和暧昧之后,最终在伦敦能够顶住金钱的压力,再没有犯下放纵自己个人情感的过错、辜负苏菲亚,也就完成了他冒险生涯中的道德历练,从而理所应当地接受命运更好的安排,获得最为圆满的结果。而约瑟夫·安德鲁斯和布斯在穷困中对自己的爱人矢志不移、不离不弃,也充分说明:只有当人们在道德完善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了财产与道德的悖论关系,才能在注重物质回报的同时真正做到对道德情感的满足,所谓的美德有报,即是这种辩证关系的具体表现。

由是观之,菲尔丁小说中道德的经济考量,其实就是基于现实主义思想基础之上的一种伦理叙事;菲尔丁借由这一伦理叙事,充分讨论了自私与自利、“义”与“利”等富有争论性的问题。应该说,充分考虑但又不过度强调美德有报的现实物质收益,不仅可以补正人们对于财产的偏执看法,而且可以唤起18世纪读者对于美德修养的真心向往。更具体地说,菲尔丁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倘若人们能以仁善之心面对财产问题,使之服务于个人的道德完善,那么就会成为高尚美德形成的有效助推器。由此看来,虽然菲尔丁美德有报的伦理思想看似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但因其在义利之辩中强调了以利效义的道德观,故而仍与他最为关注的伦理正义问题并行不悖。或许德国19世纪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的说法最切近菲尔丁的伦理思想,他提出为了防止人们弃善从恶,就应该首先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因为“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如果由于饥饿、由于贫穷你腹内空空,那么不管在你的头脑中还是你的心中或在你的感觉中就不会有道德的基础和资料”。但这种物质条件,“不是奢侈的贵族式的幸福,而是寻常的、平民式的幸福”[13]。因为惟有如此,才能在拥有适当物质利益的前提下去满足人们的道德追求。在这个意义上说,菲尔丁的辩证伦理思想正与其现实主义精神相匹配。

综上所述,从认同财产在个人道德完善过程中的积极功用、强调以利效义的伦理诉求出发,菲尔丁通过讲述一系列以财富为媒介的解救故事,充分宣扬了一种极具辩证法色彩的财富伦理思想,在为资产阶级价值观注入时代因素的同时,也奠定了自己作为一位现实主义文学大师的历史地位。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亨利·菲尔丁小说研究”(09CWW009)的阶段成果。

注释:

[1][英]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萧乾、李从弼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7页。

[2]转引自黄伟合:《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61页。

[3]转引自黄伟合:《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93页。

[4][英]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萧乾、李从弼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694页。

[5][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60页。

[6]April London,“Controlling the Text:Women inTomJones”,CriticalEssaysonHenry Fielding,Eds.Albert J.Rivero,New York:G.K.Hall;London: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1998,p.139.

[7]April London,“Controlling the Text:Women inTomJones”,CriticalEssaysonHenry Fielding,Eds.Albert J.,Rivero,New York:G.K.Hall;London: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1998,p.134.

[8]参见[英]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萧乾、李从弼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19页。

[9][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页。

[10][英]亨利·菲尔丁:《阿米莉亚》,吴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75页。

[11][英]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萧乾、李从弼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692页。

[12][英]亨利·菲尔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萧乾、李从弼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710页。

[13][德]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570页,转引自黄伟合:《欧洲传统伦理思想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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