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基本问题的若干思考

2013-04-11 06:26沈建波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3期
关键词:战略民族特色

薛 焱,沈建波

(1.武汉理工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0;2.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的提出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全方位改革和转型的新的历史阶段,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极大增强中国国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惑,诸如文化安全、社会核心价值观、公共基础道德和“去中国化”①“去中国化”按照王岳川和胡淼森的说法是18世纪以降西方的现代性策略,是文化帝国主义的一种扩张策略。它涉及国家身份认同、国家形象和国家文化的影响力。本文大致也是在此意义上加以理解的。学界相关的研究成果颇多,可参见高秉涵:“‘去中国化’重伤台湾”,载《菏泽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胡淼森:“‘去中国’化:一种现代性话语的建构与衍变”,载《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10期;王岳川、胡淼森著:《文化战略》,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等涉及文化战略层面的问题,已经引发了社会的持续广泛关注和讨论。但是,纵观国内目前关于文化战略的研究,无论是专著,还是期刊论文,总体而言,“趋于三个极端:一是文学和美学研究者大多对于文化政策问题漠然无视,恪守于一己悲欢和个人情趣,或沉溺于历史的故纸堆,津津乐道于某些缺乏当代意义的材料,论证一些早已不需论证的重言式命题”,[1](p23)大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的“穷则独善其身”的味道,这样的研究也因此不具有社会实践指导价值,更无法满足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要求;“二是研究外交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的学者则容易成为政府当前政策的解释者,以某重要思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1](p23)这就导致文化战略研究中的主体性、独立性的丧失,这样的研究也因此无助于诸如实现 “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建设文化强国”之类的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目标的实现;“三是一些文化产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将‘文化战略’与经济之间联系得过于紧密,或直接从公司、行业角度解释‘文化战略’,或以研究文化战略为起点,重心却落在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策略上”,[1](p23-24)这样的研究不仅显得功利,还因为缺乏缜密扎实的科学的文化大战略指导,而极易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狭隘陷阱,若用于具体的文化产业实践,极易引发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同化,从而导致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恶性竞争、市场分割和文化产业地方保护主义,最终无助于我国整体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事实上,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界关于文化战略研究的整体状况是令人堪忧的。这种令人堪忧的状况主要表现为对现实生活中涉及文化战略层面的诸多问题缺乏有力的回应。首先,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层面的消费需求呈现出一种爆发式的增长,人们不仅对精神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对精神文化产品的创意质量要求急剧提升。其次,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加强及随之而来的异域文化的不断输入,人们的精神文化诉求逐渐多元化,并且,这种多元化的背后潜藏着不同价值观、民族身份认同、国民意识,甚至是主流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交锋和斗争,有些方面已经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2][3]最后,后冷战时代的国际竞争是包含文化软实力在内的综合国力的竞争,遍及阿拉伯世界的反美浪潮不仅是对美国霸权主义的反动,更是对“文明的冲突”[4]的确证;与此同时,几乎遍及所有文化产业类型并涉及各种文化表现形式的“文化战争”[5]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以上三个层面的现实不仅深刻反映了我国文化发展和建设所面临的挑战,更意味着我国文化战略的缺失和文化战略构建的紧迫。

此外,更加令人尴尬的是,在当代中国关于“北京共识”[6]和“中国模式”①当代中国关于“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的讨论规模空前,影响巨大。笔者认为这一讨论的初衷是为了对新中国六十多年建设发展经验教训的总结,是为了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讨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必经和必要阶段。同时,这样的讨论也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不同于现代化资本主义前途的另一种想象,从而有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前进。参见潘维主编:《中国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的诸多讨论中,学者们认真回顾了新中国六十多年建设和发展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学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战略进行了初步梳理和总结,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艰苦的“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道路探索阶段已经走完,更加自觉、自主和自信的中国道路的方向和前景已经基本清晰可见,有关经济、政治和社会层面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规划也更加理性、科学并日渐趋于成熟。然而,在这一轮极为重要的有关中国道路及未来走向的大讨论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讨论严重缺席了,②事实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及文化战略的讨论往往被附着于有关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讨论,这样的讨论导致了文化战略独立价值的丧失,更严重制约了中国文化战略的总结和构建。这种缺席不仅容易造成人们对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背后的文化作用的忽视,③关于儒家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内在关系的讨论文章很多,参见吴灿新:“儒家伦理对现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载《现代哲学》1998年第4期;徐勇:“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葛荣晋:“儒家柔性管理与东亚经济发展”,载《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3期;王永玲,杨定华:“儒家文化对东亚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载《时代金融》2008年第11期;张德:“儒家文化传统与东亚经济崛起”,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而且不利于人们对文化战略构建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进程中的角色、地位和价值的深刻认知;不仅意味着包含经济、政治、社会等内容的中国模式的残缺,更意味着“中国道路”继续前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软肋和瓶颈。这就需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我们,从更为宏阔的视野出发,积极主动地参与有关中国文化战略问题的研究。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基础性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本文第二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解读,这一解读涉及文化、政治和经济三个层面;第三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底线的界定;最后是对本文的初步总结。

二、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有学者对“文化战略”问题进行研究,④早在1985年3月,上海就率先展开了对文化发展战略的研讨活动。而笔者以“文化战略”这一核心词通过中国期刊网进行检索,查阅到的对文化战略进行研究并撰写文章开展学术讨论的国内先行者是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蔡穗声、马行裕和谭惠全。参见蔡穗声、马行裕和谭惠全:“文化战略:发展趋势及管理模式”,载《广州研究》1986年第5期。此后对文化战略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逐渐增多,但至今,学界对究竟何为文化战略这一问题,并未形成基本的共识。其间的根本原因在于,相较于学界对“战略”一词涵义的基本一致认同,“文化”一词的概念及其内涵异常纷繁,并且其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衍生出新的丰富内容,这就导致学者们对“文化战略”的多种理解。本文对“文化”内涵的界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秉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念和逻辑,首先认为“文化是指人类的思想文化结构,是一定地域民族的意识形态、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精神活动的模式化及其稳定状态,它是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反映,同时又对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具有反作用,有着自身存在、发展、演化的规律,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文化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对于经济和政治的能动反映。”[7](p12)在此基础上,基于特定的研究指向,笔者认为,文化战略是关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社会核心价值、社会主流文化及其模式化稳定形态等方面的长远的整体规划。这种整体规划是以我国的基本国情、基本权力资源为基础,结合特定的战略实施情景,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措施和安排,实现权力资源向战略目标的有效转化。

(一)文化战略的“中国”语境解读.

任何战略的构架都依赖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这是战略设计的初始前提。同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也依赖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并在这种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加以展开。就本文的研究指向而言,这种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就是文化战略的“中国”语境。当然,“中国”语境所包含的内容是异常丰富的,但是,就国家间的综合性宏观比较来看,“中国”语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既一以贯之,又充满结构性的活力,这一显著特点,从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发生文化传承中断并成功实现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变的国家这一客观事实中得到了证明。因而,文化战略的构建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重要语境。

首先,文化战略的“中国”语境意味着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中国文化的整体性。在漫长且未发生中断的历史延续过程中形成并不断演化的、作为整体性存在的中华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文化战略的深层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这种整体文化传统支撑了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成为中华民族赖以存在的精神脊梁;另一方面,这种文化传统作为自足的整体,其本身的生命力又极为顽强,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无论是“异族”的入侵,还是“异质”文化的大规模输入和渗透,都没有导致这种文化传统的全面沦陷,相反,每一次的外来挑战最终都不仅为这种文化传统所容纳、同化,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中华文化的生命更新和进步。即便是面对近代“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西方强势文明的冲击,中华文化依然顽强地生存着、延续着。这种顽强生存和延续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为此,大规模的法律移植和自上而下的建构性法治实践在当代中国迅速展开。然而,基于西方文化传统和宗教伦理之上的法律引进和移植,在中国法治实践中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水土不服,[8][9]其整体的经济社会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学者们对这种状况的重要反思结论之一是,法律引进和移植绝对不能无视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有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同样必须立足于作为整体性存在的中华文化的核心特质,并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这样的文化战略才具有深厚的文化思想底蕴和真正持久强大的生命力,也只有这样的文化战略才能够推进中华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延续和发展,并有助于中华民族的复兴。

其次,文化战略的“中国”语境意味着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中国”,深刻把握其内在结构,重视中国文化的多元性特点。“中国”一词看似简单,实则是个大问题,对此,研究和论述的学者不在少数。一方面,“直到19世纪中期,‘中国’的意思还大致相当于‘中土’或‘中原’。它是一个表示地理方位的词,同时带有强烈的文化中心的意味。”[10](p203)另一方面,作为“想象的共同体”[11]的现代中国尽管已经完成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但前现代中国所蕴含的地理和文化要素依然得到了继承和充分尊重。这种继承和尊重体现在我国的宪法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该法承认我国多民族共存的现实,强调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自治,[12]这不仅暗含着对单一制中国的最高诉求,也明白宣示了对中国长期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多民族文化的尊重。换句话说,中国的宪法性法律对中国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的多种民族文化不仅加以确认和尊重,更从国家法治的层面对多种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事实上,五千年中华文明史的形成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交流、碰撞和融合,中华文化也正是在各民族文化相互碰撞与交流的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的文化养料而实现自身的向前发展。更加重要的是,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大多地处边疆,相应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化也因地理位置的特殊,而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碰撞与融合的前沿性通道。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必须重视中国文化整体性中包含的文化多元,并充分意识到这种多元文化的存在,对中国文化传播、中外文化交流、中国文化的“走出去”战略等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只有实现对文化整体中包含的多元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才能够真正实现高屋建瓴、全面缜密,从而有助于文化强国的建设实践。

总之,文化战略的“中国”语境,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中华文化的整体延续性和多元共存性,将文化战略的设计建立在对文化整体性与文化多元性的深刻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才能够有效回应时代的战略性需要。

(二)文化战略的“社会主义”解读。

文化战略的构建不但依赖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而且离不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安排。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不仅需要立足于中国独特的文化国情,而且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结构。

社会主义的中国,在六十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巨大的政治变迁,这集中表现为宪法的多次全面修改,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一 “中国的第一根本法”、“绝对宪法”[13]没有发生改变。因为,共和国作为一个国家存在的真正构成性制度,并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而是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是由共和国建立过程中的“政治建国”模式所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为一种“法律立国”模式,其出现是为了赋予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建国”模式以稳定的形式化结构,二者的实质都是人民主权,[14](p431)这就意味着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之间,是一种有机的互动结构。事实上,共和国的三代领导集体,历经六十多年的政治实践与探索,已经找到了实现二者有机互动的方法和运行模式(即以国家主席为中心的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14](p43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巨大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而共同建立在人民主权之上的党的权力运行模式与国家权力运行模式的有效互动,不仅提供了这一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而且构成了“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的基本要素。

如此重大的政治现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战略当然无可回避。事实上,几乎所有涉及文化战略的重要命题都必须认真考虑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运作现实之间的互动与协调。只有这样,文化战略才能真正发挥其战略性作用,毕竟,民族文化的生存、发展和繁荣离不开现实的政治安排及其支持。

此外,社会主义的中国,通过“发展国有资本战略”的实施、对“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调动与发展,以及应对国际金融风险过程中“对国际资本的利用”,[15]在短短的六十多年的时间里,就实现了从一穷二白的落后中国到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的历史性转变。在此过程中,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了国家的综合实力,更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不仅实现了对前苏联社会主义道路的超越,更打破了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超越了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①1989年,曾经担任世界银行南亚局首席经济学家的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斯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系统地提出了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各项主张,包括实行紧缩政策、削减公共福利支出、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流动的限制、国有企业私有化和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得到世界银行的支持。后来,人们将这些观点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尽管当代中国承受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面临着环境保护和治理、“人口红利”消失和社会老龄化压力增大等诸多问题,但对诸多问题的应对和解决,依然需要在宏观的经济运行体制和框架下展开,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以及对国际系统性经济风险的成功应对,不仅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正确和有效,而且意味着未来对这一道路的坚持。[16]

也因此,有关文化战略的讨论,必须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道路。缺乏对当代中国经济运行模式的基本把握的文化战略建构,必然导致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脱节、文化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背离,从而不仅无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更无助于国家整体战略构想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复兴。

简言之,中国的文化战略,必须深刻理解其社会主义的基本前提和属性,认真把握社会主义中国政治经济运行的现实及其深层结构,全面分析文化战略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现实结构之间的内在关联。唯有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才是扎实全面并富有实践指导价值的。

(三)文化战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

孙子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孙子兵法·谋攻》)不能全面准确和深刻地认识自身,战略失误的概率就将大大提升。同样的,文化战略的构建离不开对特定时空条件的综合把握,离不开对特定现实基础的深刻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受到独特的中国文化语境的制约,要接受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实践的规定,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与互动,就使得当代中国的文化战略具有极为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一方面,文化战略的中国文化语境在民族认同、民族精神支撑和深层民族心理结构的意义上,影响着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影响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经济实践方式及其路径选择;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又会赋予中国文化以新的内涵,增强中国文化的生命活力,并以此带动中国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实现中国文化的复兴。这两个方面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化战略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这一属性的重视,能够大大提升文化战略的战略高度、开阔文化战略的战略视野、增强文化战略的战略远见,进而推进学界关于文化战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对这一属性的认真对待,将有助于真正战略意义上的中国文化战略的构建,有助于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和文化强国目标的实现。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战略底线

“战略是刀尖上的哲学,是国家为生存和发展与他国博弈的学问……是研究国家发展能力边界即底线和极限的学问”。[17](p序p3)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构建需要认真厘定自身的战略底线和极限,在此基础上,通过富有远见的文化战略安排,一方面实现对自身文化战略底线的捍卫,另一方面实现面向文化战略极限的尽力伸展。其中,对战略底线的捍卫更加重要,这直接关乎国家安全、民族生存。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的底线是中华民族民族文化的生存和传承。这一战略底线的定位,不仅基于独特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而且基于特定的民族心理结构;不仅基于特定的民族生活方式,而且基于特定的民族价值观念;不仅关乎国家的发展,而且关乎民族的生存;不仅涉及综合国力的强大,而且影响中华民族的复兴。从较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来看,这一底线表现为有形的符号系统和无形的价值观念意识系统。前者是后者的承载工具,影响甚至制约着后者的表达;后者是前者的灵魂内核和意义来源。二者相互交织、彼此渗透。

但是,从深层的实质内容来看,民族文化生存和传承的战略底线包含两大基石,即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一方面,二者相对独立,各自在相对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民族文化特质反映的是特定民族的特定的生活方式,同民族文化的生存和传承直接相关,它往往通过文字、语言、地域、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体现出来,主要对大众化的世俗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从历史变迁的视角来看,民族文化特质具有稳定性,能够实现稳定的传承。尽管其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得到充实、获得拓展,但大体而言,其保持着一以贯之的相对稳定。民族文化特质的流失和瓦解,会直接影响民族心理的稳定,进而导致民族自信的摧毁和民族认同的丧失,最终从根本上导致特定民族国家的消亡。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底线的捍卫,首先就是对民族文化特质的坚守。同时,国家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首先基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构造,是国家对自我存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表述,从而体现了国家制度赖以存在的核心价值。它不仅因为论证了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等存在的合法性,从而起着捍卫民族文化生存和传承的作用,而且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权性质、社会面貌和思想特征,从而在维护国家基本制度框架稳定和国家统一完整的基础上,引领着民族文化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底线的捍卫,也意味着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捍卫。

另一方面,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又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文化本身借以表达自己的诸多形式,如文字、语言、地域、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既承载着民族文化的特质,也反映着特定的国家意识形态,在一定的文化表现形式中,往往同时包含了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且二者往往难以区分;也正是借助于特定的文化表现形式,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得到了传承、加强和发展。同时,具有上层建筑属性的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首先,国家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和阶级属性,并能够获得国家机器的保障和支持,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民族文化特质的延续和发展。其次,任何国家意识形态总是以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价值观为基础,而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价值观植根于国家的民族文化特质,受到民族文化特质的规范和约束。总体而言,国家意识形态保护并引领民族文化特质的传承、发展和演化,民族文化特质支持和加强国家意识形态的存在,并规范着国家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和演化范围。在和谐一致的基础上,二者之间形成了复杂的有机互动结构。二者的分裂和对立不仅危及各自的存在和发展,而且危及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导致国家的解体、民族的消亡。

简言之,民族文化特质和国家意识形态在交互作用的动态性演化过程中,共同支撑着民族文化的生存和传承这一战略性底线。捍卫好这一文化战略的底线,有助于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民族的认同感、缓和因国家转型带来的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内部冲突和消耗。

四、初步的结论

从实现目标的角度来看待中国文化战略问题,不仅需要我们仔细辨别可资依赖的战略性权力资源,而且需要认真考虑如何将权力资源进行有效的转化,[18](p11)从而构建切实可行的整体性文化战略。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中国文化战略的过程中,深刻把握文化战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空背景,切实总结这一背景的基本内涵。同时,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战略底线的界定,找到文化战略构建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

事实上,文化战略的构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庞大性系统工程,既需要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汲取,又需要对现实世界的全面把握;既需要对战略主体权力资源的审慎考察,又需要结合具体情境实现从权力资源向文化战略目标的有效转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具有极为明显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加上当代中国体制自身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19]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也随之产生,有些还因为时代特点和国际因素的作用而变得复杂。面对新的历史阶段呈现出的新的特点,“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思维应当逐渐淡化,而代之以更为自觉、更为自信的发展思维和路径,这就需要明确的、全面而富有远见的整体性战略的指导,需要对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整体性思考和谋划。如果说新中国的前三十年是在包围封锁中战天斗地艰苦自强,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是在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而小心翼翼瞻前顾后,那么今后的三十年就应当在明确战略指导下更加自觉、更加自信地阔步前进。新的时代呼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中华民族复兴的实现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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