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一程,风一更

2013-05-14 13:11南在南方
读者·校园版 2013年17期
关键词:红豆中学同学

南在南方,本名毛甲申,男,原籍陕西省镇安县,现居武汉。1989年高中毕业后,挖过煤,伐过木,做过园艺。知名作家,现任《幸福》杂志主编。

编者按:青春是葳蕤绚烂的夏花,青春是悠扬动人的欢歌。尽管时光荏苒,青春易逝,但每个人都有过不一样的流金岁月。近期,我们约请了一些知名学者、媒体人和专栏作家,请他们撰文回忆自己的中学时代,和广大读者朋友们一道分享他们的青春之歌。我们从第14期开始,连续刊发,敬请大家关注。

家在北阳山里,冬天让雪一渍,夏天让树一染,便藏起来了。家乡没有扬名的风物,只有一个地方跟地质名词“逍遥阶”联系在一起。逍遥阶是中国石炭系顶部的一个阶,位于达拉阶之上,下二叠统紫松阶之下……层型剖面位于陕西省镇安县西口区石门垭。

石门垭是我念书的必经之地,两边都是石阵,像门。一位老先生写过两句诗:“天生篱栏不用荆,牛羊瓜菜两厢分。”描绘得恰如其分。

从垭口向东,走10多里就能看见我家,不过,回去还要半小时,得下一道坡。从垭口下到山脚,向西20里就到学校,路上会遇到一条小河,沿着小河走,又有几条小河汇进来,渐渐有了小小的水声。

学校在龙洞川和程家川交界的地方,不过,我们一直喝程家川流来的水,蹲在河边捧着喝,暴雨之后,河里的水要浑一阵子,渴了就忍着,学校不供应开水。

民歌唱:“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跟我们的西口一点关系也没有,那唱的是山西,但不影响我们跟着唱,少年心思,有点飘忽。

1984年的秋天,我到了西口中学,之前我在甘沟中学走读上完初一,学校被撤了。我们背着小木箱和被子,手里提着咸菜桶和干粮,开始了5年的睡大通铺、吃大锅饭的集体生活。

那时的山村中学,说是有食堂,其实就是摆两口直径1米以上的牛头锅,用来煮玉米糊。做饭时,大师傅得上到灶台用铁铲搅才能搅动玉米糊。

这样的伙食男生一顿吃半斤,女生3两就够了。饭端回宿舍,就着自带的咸菜吃,一不小心菜吃完了,撒点盐搅搅,也是一顿饭。

那时候,没有钟表,有上下课的铃声就够了。没有课外书,就有许多时间用来幻想。没有电视,可我们能听见广播,我给县广播站投稿,还得过8毛钱的稿费。

1986年,我们参加中考,那是我第一次到县城,小县城的繁华让人喉咙发干。那时我们一门心思想要考上中专,这意味着将来能吃商品粮,但是我们基本上无缘中专,于是许多同学便不再念书,回家务农了。父母支持我念高中,那些年西口中学的高考升学率几乎为零,很多人觉得上高中就像王大娘熬糖——糟蹋麦芽子。父亲说多念几年书总是好的,于是,我再次背着小木箱和被子,回到西口中学读高中。

这样,我又有了许多新同学,老师也是新的,我知道了很多地名,听说了好多有意思的事情。

教我们高中语文的是陈先生,大学毕业不久,说话有轻微的鼻音。他用了两节课给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读到“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时,大家哄堂大笑。他让我们严肃点,自己却忍不住笑了一下。

陈先生让我们写作文,其中有个题目叫“给20年后的自己写一封信”,至今难忘。在那篇作文里,我少年轻狂,写下了自己的梦想:

20年后的我,要告诉世界,我将远离以下事情:面朝黄土背朝天;砍柴挑水;赶着母猪去配种,背着小猪沿街叫卖;为省两分钱跑上十里路;为牛羊吃了一棵苞谷和人吵一场架;抱个老碗蹲在墙脚吃饭;孩子不长个子给红椿树喂饭,念叨什么你长高我长长;喝完中药把药渣倒在地上用脚踩,说什么这样也可以治病;看一场电影打着火把翻两个山头……

分科之后,宁其林老师来教我们语文。宁先生穿4个口袋的衣服,背着手,踱着方步,颇有老学究的风范。

宁先生教我们作文。他告诉我们,写作文讲究“眼前景致口头语”,他觉得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是好的。这句话我始终铭记。多年之后,我们见了一面,先生已经头发花白,我感谢他的教诲,他只是摇手说:“那是你自学的!”

我分得清多重复句,但证明不了三角形的内角和,这是让人头痛的事儿。好在还有历史课和地理课,教地理的马连生老师,声可震瓦。马先生每讲洋流,讲鱼随着洋流从南到北,那么大声,让人想着会不会把鱼吓跑了?

“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念书总是好事,况且班上还有人会吹笛子。没人教他,他自个学会的,他一吹,我们便觉得耳朵有福,我们甚至跟着笛声学会了唱《昨夜星辰》和《木鱼石的传说》。还有个同学写诗,深沉得很,有一天我们想捉弄一下他,趁他不在,一个同学写了张纸条要和他约会,署名来了一句“知名不具”。然后我们告诉他,发现了一个秘密,说着要翻他的书。他从书里看见了字条,然后把字条吞进肚子……

月亮很好,有时去学校外面转转,那里有千年桦栎树。偶尔在农家地里拔一个萝卜,在石头上磕掉土就嚼,脆甜。柿子埋在地里,过几天扒出来,涩味没有了,也脆。

我高中三年只看了一本没头没尾的书,书脊还在,上面写着《一颗红豆》。

那时候,相思啊,爱情啊,都是令人眼热的字眼。那时的校园里看似波澜不惊,但我们的心里偶尔也风吹草动。

《一颗红豆》来得很是时候。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书里的女主人公叫夏初蕾,男主人公一个叫梁致文,一个叫梁致中,他们还有一个妹妹叫梁致秀。初蕾和致秀是同学,她和梁家兄弟认识了,先是和致中恋爱,然后分手。这时沉默的致文走近了她,但始终没有向她表白,而是给她看一颗红豆。初蕾的父亲移情别恋,她气急败坏,跳桥轻生,梁致文要救她,也跟着跳了下去。她苏醒后问致文在哪里,没想到他已经成了植物人。她去看他,说了很多告白的话,然后“有两粒泪珠,正慢慢地从致文的眼角沁出来,慢慢地沿着眼角往枕上滴落……从没看过这么美丽的泪珠,从没看过生命的泉水是这样流动的”。

故事就到这里,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那时的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女同学来讨论这个结尾,这本书是她带来的。

那个女同学愿意和我交流这个话题,只是她也不知道答案。后来,我找到了琼瑶那本小说的完整版,看到了结尾:梁致文慢慢站起来了,夏初蕾种下的那颗红豆已经长出苗子。虽是小说,这个结尾还是让人高兴。

潘采夫说:“琼瑶和金庸都是青春期的劳改专家,一个把灵魂冲动的底线牢牢控制在嘴巴,一个把肉身澎湃的出路指引向练武。”

这话让我乐了一下,又叹息了一下。

1989年,我通过预选,参加了高考,然后,名落孙山,自此离开校园。伐过木,挖过煤,做过皮匠,一直坚持写字,后来,做了编辑,还是坚持写字,好像这样,我才能看见自己,得到有限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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