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明庆
(安阳市公路管理局)
材料价差调整是在建设项目合同施工期内,根据公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当某种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与建设项目基准价格相比波动达到一定程度时,由建设单位对该主要材料进行调差,以使工程价格符合实际情况,实现价格变化风险共担的目的。材差调整要素有:
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和建设项目基准价格之间的价格之差即形成材差标准。
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一般为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调查核实的市场价格参考当地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信息价确定。
建设项目基准价格一般为项目招投标时招标人报价中公示的材料价格,未公示的材料价格可按业主编制标底时采用的材料价格。
建设项目实体工程所消耗的主要材料,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材料消耗数量不纳入材料差价调整范围。
(1)票据法
票据法调价属事中调价,是以进场材料的原始凭据为依据,通过监理工程师的严格审核,确定材料票据中的数量和规格符合施工要求且必须用于本工程项目后,按照规定的材差标准进行材差调整的方法。
票据法计算简单,调价周期快(一般每月调整一次),可以加快承包商的资金周转,有利于工程建设。但是采用票据法调价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做好工程计量的同时还要对进场材料进行计量,工作量非常大。
(2)公式法
公式法调价属事后调价,是通过公式计算确定对某种材料进行材差调整的方法。基本方法是根据工程计量款和业主在招标时公布的各种主要材料权重系数以及官方公布的物价上涨系数综合确定。
公式法计算复杂,调价周期长(一般每年调整一次),不利于承包商资金周转,但是材差调整费用的确定依据工程计量款来确定,不但减少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量而且也消除了一些操作上的主观差错因素。
(3)简易指标法
简易指标法是目前各地比较通用的一种材差调整方法,是通过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的调差材料消耗系数,以工程计量的数量为基数计算调差材料的数量,并按计量的时间确定材差标准,最终确定调差费用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以工程计量款为基础,通过部颁定额消耗量确定材料消耗系数,实际应用中可操作性强。
安南高速公路位于河南省北部,于2005年底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合同执行期间各种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业主考虑到承包人投标时材料的价格风险,根据河南省交通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意对部分材料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
对用于高速公路永久性工程的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指《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B06 -02 -2007)附录四表中的主要材料,具体如下: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型钢)、水泥、沥青(改性沥青、普通沥青、乳化沥青)、柴油、中粗砂、碎石、生石灰。
采用简易指标法进行材差调整。
(1)材差调整公式
式中:ΔCt 为材差调整费用;ΔC 为材料价差;r%为材料价格涨降风险幅度;Co 为基准价;V 为材料数量。
(2)材料价差(ΔC)
基准价(Co):业主编制标底时采用的材料价格;
调整价(Ca):采用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发布的同期材料价格。
(3)风险幅度(r%)
基准价(Co)风险幅度内的价差作为项目业主、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取定的|r% |值时,业主向承包人支付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当下降幅度超过取定的|r% |值时,业主从计量支付款中扣回按条款计算的材料价差。
风险幅度系数:
钢材、沥青,r 取±5;水泥、半成品(含成品)、燃油,r 取±8;地材:r 取±10。
(4)材料数量(V)
指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数量,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签认并经项目业主批准的当期计量为准,并按以下计算原则和指标换算成调差材料数量,对其它辅材及临时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均不予价格调差:
①钢材。仅对使用于桥梁、涵洞、通道和房建工程的I、II 级钢筋、钢绞线、钢管、型钢予以调差,钢材调差数量统一计入2.5%的损耗。
②柴油。仅对使用于路基土方工程和路面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基层、底基层项目的油料予以价格调差,并按下表全部换算为0 号柴油。
0 号柴油换算:
③水泥。仅对使用于桥梁、涵洞、通道、防护、软基处理、基层、底基层及房建工程计量项目的水泥消耗量予以调差。其中对桥梁、涵洞、通道、防护及房建工程项目统一换算为42.5#水泥。
42.5#水泥换算:
④碎石。仅对使用于桥梁、涵洞、通道、防护、软基处理、基层、底基层及房建工程计量项目的碎石消耗量予以调差。
⑤中粗砂。仅对使用于仅对使用于桥梁、涵洞、通道、防护、软基处理及房建工程计量项目的中粗砂予以调差。
⑥生石灰。仅对使用于路基、软基处理和房建工程灰土填筑的生石灰予以调差。
路基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施工图设计计算方法为准核算;路面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批准的生产配合比为准核算。
2006年第三季度至2008年第二季度,以一个季度为一个周期进行调整。
以某合同段2008年第一季度II 级钢筋为例。
II 级钢筋业主于2005年第四季度编制标底时市场价格为3 225 元/t,2008年第一季度计量数量为700 t,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公布的当期市场材料价格为4 910 元/t。考虑2.5%的损耗,则II 级钢筋调差数量为700 ×(1 +2.5%)=717.5 t。
则2008年第一季度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II 级钢筋材料价差1 093 29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