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浙江经验及模式

2013-08-15 00:48鲁可荣
关键词:村务村级政府

鲁可荣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浙江金华321004)

一、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一)既有的农村基层管理模式难以有效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税的废止,国家对农村的行政化控制日渐削弱,村民自治的空间不断扩大。然而,由于大规模的撤并村庄和“村改居”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级组织管理涣散、村“两委”班子能力不强等多种原因,在许多农村出现村级公共事务无人管事、无钱办事的现象,导致村民自治难以有效开展。同时,随着农民就业多元化和流动性增强,村民对原有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日趋削弱。随着村庄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村庄整治、社区服务等方面出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依靠原有的村民自治方式难以有效解决。因此,必须改革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和整合地方党政部门、社会力量和村级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满足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农民群众的多元需求。

(二)加强和完善基层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组织平台和民主监督机制

在经济发达地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一些村庄的集体资产随之迅速增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民迫切要求对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近年来因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监督不落实,导致村干部违法乱纪案件频发,侵犯村民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农村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矛盾不断激化,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从浙江省近年查处的相关案件看,农村党员干部案件占总数的55%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因此,为了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以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基层群众参与自治的组织平台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农民工进镇务工和进村居住,难以实现社会融入及开展农村社会管理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浙江省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达到2 2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达到1 1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7%。由于浙江省民营经济异常发达与快速发展,大多数外来农民工都是进入县域以下镇级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务工,租住在城郊村或园中村中。然而,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外来农民工在流入地农村难以实现社会融入,不能与当地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这不仅不利于发达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风险隐患。同时,外来农民工流动性强、缺乏合法化的组织形式,导致基层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从而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1]。因此,在发达地区必须要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积极回应流动人口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子女就学、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和期盼,更好地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二、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一)社会组织可以加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安全阀”功能,有效地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急剧转型,人口的社会流动性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原有的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行政化管理和社会控制手段与方式难以有效地了解民意、沟通民情、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有社会学家认为,人如果缺乏发泄不满情绪的途径,被剥夺感就越强,社会冲突就越可能爆发。不满和对立情绪的发泄具有安全阀功能,建立健全社会安全阀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整合和良性运行。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及公益性目的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组织性、志愿性等基本特性。因此,社会组织可以广泛及时地了解社会成员的各种意愿和诉求,通过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沟通合作,可以迅速有效地“下情上达”,使政府更好地知民情、悉民意。同时,政府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平台,可以更好地实现“上情下达”,使社会公众及时地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增强对政府行政行为和公共管理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在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地加强政府和公众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安全阀”功能,有效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

(二)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协同功能,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西方学者认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传统的国家和政府的统治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而不能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及经济利益。正是基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国家协调的失败”[2],开始主张“善治”,即用良好的治理替代统治,倡导培育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新公共行政主体,以协同治理对付市场或国家协调的失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顺应社会的潮流和民众的需求。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日渐增多,迫切需要对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从高度集中的一元化政府管理主体走向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管理主体,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公益化、市场化、社会化多渠道并存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平等协商和互助合作,可以有效地协同政府和企业弥补“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社会公共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社会协同功能。

(三)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组织平台和组织资源,发挥整合功能,有序地组织公众,促进其参与社会管理

有学者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善治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力[3]。公众参与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实现路径[4]。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可以将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表达出来,并与政府进行沟通、对话,以达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协调社会关系、保障安定团结的保证。随着社会公众的公民意识和民主观念增强,他们迫切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和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社会管理活动。因此,为了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应该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管理主体,开辟公益化、市场化、社会化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是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之下由社会成员自发成立的群众性组织,它通过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组织公共平台以及开展组织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组织观念、参与意识和权益意识;可以有序地组织公众,促进其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和谐社会建设。

三、浙江省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实践

面对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协同治理”的社会管理理念,坚持把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放到突出位置来抓,着力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合作与协同,积极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路径。

(一)党政主导,村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协同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舟山经验”

从一定意义上说,舟山市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地方政府积极回应农村经济社会新要求、主动探索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尝试[5]。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政府首先在普陀区桃花镇进行创新试点。2008年8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

首先,实行管理网格定位到家庭、社会服务延伸至农户的“网格化管理”。舟山市在不改变乡镇(街道)、社区(村)格局的前提下,以自然村和相对集中居住区域为基础,着眼于消除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空白地带”,将社会管理网格定位到农村家庭,把社会服务延伸至农户,根据社区(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农(渔)村一般以100~150户家庭为一个网格,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了2 464个网格。在实施过程中,每个网格都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系服务团队,对网格内的居民做到“走村入户全到位、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政府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村基层情况,真正做到“知民情、晓民意”,强化了对农村的社会管理与服务。

其次,以党政部门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参与,充分整合资源,实行“组团式服务”。针对农村基层组织涣散、管理服务能力不足以及村级公共事务繁杂等现实问题,舟山市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实行以党政部门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参与的网格服务团队,实行“组团式服务”。网格管理服务团队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和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并吸纳乡村教师、医生、老干部、农村科技人员、优秀联户党员、社区成员骨干等多元主体加入。网格服务团队承担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民情民意,为政府部门政策决策、开展有效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奠定基础并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建立基于管理网格之上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服务团队,农村社会管理服务逐步由以往的条块分割和单向管理转为条块结合和双向互动,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避免了管理与服务的“真空”和“盲区”。通过党政部门主导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有机整合了农村社区的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了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

(二)党政主导,村级组织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试行“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改造“四类分子”的做法,曾得到了毛泽东的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6]。近年来,面对农村转型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和新矛盾,枫桥镇不断继承和创新“枫桥经验”,同时借鉴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形成了党政主导、村级组织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枫桥经验”。

首先,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建立健全镇综合治理机构,开辟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针对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事杂、面广、点多等特点,结合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枫桥镇加强党委领导,充分整合政府资源,建立健全综合性的农村社会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警务、流动人口、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土地管理、劳动管理、社区矫正、反邪教“十二位一体”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负责全镇社会治安和日常维护工作,综治、司法、调解、信访统一办公,对群众来访及各类案件“一站式”受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为了更及时全面地了解民情民意,逐步完善、规范全镇各行政村和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实行“一站三室”,把工作站与警务室、司法室、调解室等相结合,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及时调解处理村综治组织移送的各类纠纷矛盾,开辟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

其次,结合农村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枫桥镇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要求,逐步实现了多元主体协同开展“群防群治”,构建了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实行“三个强化”,全方位组织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①强化政府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②强化机制保障,抽调政府相关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分设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资料收集组、经验总结组等;③强化管理理念,组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研讨会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农村民主自治制度,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一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以及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创新“征集议题、酝酿论证、审议决策”的“三上三下”村级议事制度,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实现了由“村官治村”向“制度治村”的转变,加强和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构建及时高效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

最后,坚持以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管理的新理念,创新为民服务的新工作模式。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组建“专业服务队——管理服务团队——专业服务组”三级服务团队,开展“组团式服务”工作。在镇级层面建立了文教卫生、应急救助、综治协管、综合抢修、村镇建设5支专业服务队,在村(社区)级层面,每村(社区)建立网格服务队,在村(社区)网格区内,建立包括社会事业、治保调解和村镇建设等专业服务组。同时,通过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组建各类社会组织及社会力量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据统计,目前枫桥镇有超过总人口10%的群众以综治信息员、调解员、义务巡防队、义务消防队、平安志愿者等不同身份参与到社会管理中,而且这支队伍还在逐步扩大中[7]。通过这种“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既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完善的社会服务,又加强了与群众的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到群众的需求及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并能充分整合政府、村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从而有效地构建了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三)党政推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群众参与的“后陈经验”

近年来,随着武义县工业经济迅猛发展,因土地征用补偿等因素促使城郊及工业园区周围的村庄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由于村民自治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再加上村级组织自身建设滞后以及部分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导致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村级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案件频发,从而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农村干群矛盾增加,上访案件不断增多。2003年,武义县纪委受理的状告村干部的信访案件达305件,约占全县信访案件总量的65%。在这些案件中,重复上访的124件(次),越级上访的259件(次),不断上访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以及缓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武义县党政部门主动推动村级组织完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主动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协同开展村民自治。

首先,党政部门主动推动民主监督制度创新。2004年2月底,武义县纪委通过深入调研农村社会管理(尤其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和监督平台,对村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处于真空状态,村民无法准确及时地了解村务公开情况,从而导致村民对村干部工作不理解、不信任,同时部分村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也不断发生。因此,武义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健全真正由村民参与的民主监督制度和民主监督平台,把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并将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村民对村“两委”工作极度不满而不断上访的白洋街道后陈村作为村务监督改革的试点村。武义县委、白洋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组建村务监督改革指导小组,通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分析该村的村务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症结,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其次,建立村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监督组织平台,创造性地设置了村级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民主表决通过了《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的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实行监督;对村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意见;与村“两委”紧密配合开展村庄治理,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在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体制创新中,创造性地设置了独立于村“两委”之外的由村民选举产生并直接参与的村级权力制衡机构和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根源于农村治理危机,发端于村庄内部,是村民自主行为与政府主动推动相互作用的结果。地方政府积极回应农村民主治理的需求和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的愿望,主动介入并有力地推动了制度创新的实现和改革的进程[8]。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后陈村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武义县在充分总结“后陈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9月在96个村试推行,到2005年5月底,全县546个村(社区)全部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05年11月,通过对全县各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情况的检查考核表明: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行大幅度地减少了村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大减少;干群关系变好,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监督领域变宽,村干部的权力受到制约;村级工作变顺,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民主意识变强,村民民主诉求渠道得到新拓展[9]。为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以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稳定,浙江省委、省政府总结推广武义的“后陈经验”,于2009年底在全省3万余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全程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和谐稳定。

(四)党政引导支持,村级组织主导,融合性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慈溪经验”

慈溪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第三位,是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生产和制造基地,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发达,现有2.35万家私营工业企业,占全市工业总量的六成以上。发达的民营经济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来慈溪务工,2011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04.15万人,暂住人口登记在册总人数为95.7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52.57万人。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既促进了慈溪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造成了公共服务资源短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激化以及社会秩序混乱等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慈溪市广泛培育发展融合性社会组织——和谐促进会,积极推行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互助式服务”,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群防群治的积极开展及新老村民的沟通融合,满足了群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基层社会的自治能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10]。

首先,党政部门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加强外来农民工的服务与管理。近年来,慈溪市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实现包容性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重心下移,把基层社会管理的着力点放在村(社区)、企业,确立了“全面覆盖、全员和谐”的基层社会管理新理念,尤其是高度重视对外来人口的服务与吸纳,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服务与管理。2007年10月,慈溪市成立了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还设立了“市村级和谐促进会建设指导办公室”和“市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服务与管理以及对和谐促进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其次,村级组织主导,村干部与外来人口精英合力组建“和谐促进会”,协同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在慈溪市,大部分外来人口都租住在城郊结合部或工业园区附近村庄,形成了本地村民与外来人口杂居混居的生活格局。由于文化习惯、生活方式等差异,导致本地村民与外来人口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矛盾不断激化。面对农村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矛盾,在慈溪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支持下,2006年坎墩街道五塘新村和掌起镇陈家村率先成立了由本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共同参与的融合性社会组织——村级和谐促进会,共同开展农村社会服务与管理。村级和谐促进会向民政部门办理社团备案登记,实行“政府引导、村级组织、企业参与,新老市民共建共享”的运作模式。和谐促进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会长,由外来务工人员中服务意识强、社会威望较高的精英人物担任专职副会长,并根据外来人口居住分布情况设立片、组,由他们中的优秀分子担任片长或组长。截止2011年底,慈溪市347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和谐促进会,共划分了1 600个片,6 456个组,由各村(社区)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各片区服务管理工作,同时聘任了13 000余名热心公益、信息灵通和乐于奉献的村民小组长、楼道长、企业班组长、社区保安队员、退休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力量为小组正副组长,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承担民情采集、矛盾调解、活动组织、综合服务等职责,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管理的宽度和广度,加强了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

四、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浙江模式”

针对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中凸显的各种农村社会问题与矛盾,为适应农村社会管理新形势,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认真总结各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基础上,重新理顺和落实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及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新格局;同时遵循资源整合、社会协同以及公众参与的“善治”理念,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从而初步形成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浙江模式”。

(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首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社会管理的核心领导作用。浙江省委根据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于2011年专门成立“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面履行协调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解决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社会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地方各级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社会管理核心领导作用的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党委对社会管理的核心领导作用,不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其次,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强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浙江省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归并整合,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大部门体制。积极探索和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责及权限的分工体系,实现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各级政府不断创新,建立健全便捷的公共服务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基层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系。

再次,充分整合与吸纳社会力量,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目前,浙江省已经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公众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最后,建立健全参与平台和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作用。浙江省各地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参与平台和渠道,广泛发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注重构建参与型社会管理模式。例如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武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慈溪的“和谐促进会”等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及组织的建立,为基层群众提供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平台和渠道,促使基层群众真正地成为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管理新体系

首先,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系。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总结推广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诸暨的“枫桥经验”,逐步形成和完善了“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社会管理机制,从而真正实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政府真正做到“知民情、晓民意”,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诉求及时回应、服务更加贴心、关系日益和谐,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

其次,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浙江省高度重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不断完善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新型人口管理模式,实现由“外来人口”到“新浙江人”的转变,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人的社会融合。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构筑起健全的社会保障网。

第三、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浙江省各级政府通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形成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灾害救助、优抚安置和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建立了综合协调社会救助、双拥、民间组织、老龄、社区、村务公开“六大管理平台”。通过总结推广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诸暨的“枫桥经验”、慈溪的“和谐促进会”等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创新实践,建立健全了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

第四、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面对公共安全新形势、新问题,浙江省各级政府总结推广诸暨“枫桥经验”,实行政府主导,村级组织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群防群治”,开辟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构建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同时,不断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提高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最后,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体系。为了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力量,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浙江省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两新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两新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公众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鲁可荣,杨亮承.外来农民工流动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作用及基本途径——以浙江省玉环县为例[J].理论导刊,20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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