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民办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2013-08-15 00:51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民办高校资助

姜 欣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经济管理分院,吉林 长春 130122)

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不仅具有扶困功能,而且具有德育功能。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切实有效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有助于将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而且对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促进学校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在现阶段,民办高校必须围绕德育工作建立一套体现资助公正、公平性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做好资助工作,真正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资助资源的育人功效。

一、民办高校贫困学生的特征

民办高校学生生活水平的差异度远高于公办高校。就学费和生活费而言,民办高校远高于公办高校。以2012年入学的会计学专业的学费为例,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每年学费11 500 元,齐齐哈尔大学每年学费2 500元。部分家境优越的学生,入学后高消费,而部分来自农村和小城镇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的贫困学生,在勉强缴纳学费之后难以有更多的钱用于生活消费,巨大的生活质量反差极易导致贫困学生产生自卑感,同时又促使他们产生强烈的自尊心,渴望在各方面都得到极大的认可和尊重。这种自卑与自尊交错的心理往往使一些贫困学生产生虚荣攀比心理,不但不勤工助学、不愿接受资助,反而盲目消费、与他人攀比。这种虚荣攀比心理不仅直接影响着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而且不利其人格健康发展,使之渐渐远离群体生活和健康的成长之路。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为例,由于多数贫困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获得的发展机会较少,在文艺、体育、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所欠缺,更容易产生自我否定的情绪。当出现这种问题时,部分贫困学生容易把自己封闭起来,避免和周围的同学接触。这样一种态度导致他们和普通同学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自卑心理进一步加重。随着高校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部分贫困学生进入大学以后逐渐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对外界的援助产生了依赖心理。在依赖心理的影响下,一些贫困学生原有的自强、自立、勤俭、拼搏的品质慢慢消退,学习和生活也变得懒散起来。

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

贫困学生与普通学生最明显的差别就在于经济状况的差别。要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就是要通过确立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理念,明确资助工作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并以此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从而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因此,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资助工作的德育价值,应当物质资助与精神帮扶并行,引导贫困学生坚定自立自强的信心,培养其自我开解、解困的能力,引导其缓解压力,从而激发贫困学生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磨练其形成坚韧的品格。虽然受资助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对于非受资助的学生来讲,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具有示范性功能,资助工作在各个层面的实施和运行都能体现党、国家和社会的关怀,体现学校、老师、同学之间的关爱,有利于形成温暖的校园人际氛围。

三、增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德育功能的对策

(一)资助体系方面的对策

民办高校要通过树立教育均等、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理念来回答“为什么资助贫困学生”、“如何资助贫困学生”两大问题,使资助体系不断完善,以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资助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资助育人效率。[2]在资助对象的认定过程中,民办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以往的资助对象评选中往往只强调认定贫困学生,由辅导员凭印象确定,评选过程简单化,评选结果不令人满意,该资助的没有得到资助,不应资助的又得到了资助。从而使许多人对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表示怀疑,同时也产生了两种消极后果:一是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后自认为是应该的,忘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不努力进取,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同学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二是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认为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不够实事求是,存在着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的情况,从而对资助工作产生反感情绪,甚至有个别学生在心里敌视辅导员和受资助的贫困学生。

为了使资助产生良好的效果,辅导员必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辅导员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吃、请、拿等不良现象。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要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源分配方案和名单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学生和干部、教师的监督。要畅通学生申诉渠道,保证学生的合法权利。与此同时,还要重视在贫困学生认定中的德育工作。要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让广大学生积极监督贫困学生评定过程,加强诚信管理,明确虚假申请贫困资助的后果,为公平、公正、合理认定贫困学生提供保障。学生工作部(处)、各系党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要随时观察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对违反校纪校规、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的贫困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提出适当的义务和责任,改变以往的“免费午餐”式的资助。

(二)贫困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对策

辅导员工作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最能把握学生的心理,最能了解学生的需求,最能贴近学生的情感,辅导员应就贫困学生所表述的情况对其进行世界观、人生观教育,让其懂得这些资助都是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特别关心和爱护;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受教育机会,然后提出解决困难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让贫困学生懂得人生旅途中的磨难是在所难免的,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使贫困学生能正确地面对大学阶段的经济困难,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过程实际就是优化人生的过程,[3]要实现资助的德育功能,民办高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范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效,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维护好学生的切身利益,把有限的资助资源分配给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从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仲晨星,赵贵臣,李妍.民办高校贫困学生认定的特性分析[J].理论观察,2013,(2).

[2]赵贵臣.高校学生资助育人方式创新研究——坚持经济扶贫与精神扶志相结合[J].思想教育研究,2012,(8).

[3]赵贵臣.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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