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管窥

2013-08-15 00:44徐晋华
韶关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专家教授师范院校师范生

徐晋华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科学系,福建 福州 350007)

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管窥

徐晋华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科学系,福建 福州 350007)

中小学与大学合作的相关研究多以大学为主体,表述为“U—S合作”,而中小学在合作中表现出一定的被动性和客体地位。中小学与大学的合作,在实践中,更多地表现为与师范院校的合作。要加强二者的深度合作,中小学应该立足自身,认识到合作的意义,认识到自身在合作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变观念,拓宽和师范院校合作的范围,加强与师范院校合作的深度,与师范院校形成合作共生的伙伴关系。

中小学;师范院校;深度合作

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的大学与中小学结为伙伴,合作探索教育发展问题,简称U—S合作,即University—School合作。这在整个教育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新课程改革的热潮中,为了促进课程改革、教师成长,我国不同层次的学校之间不断寻求合作,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过程中,学校之间的合作问题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研究者更倾向于立足于大学视角,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方式研究不同层次学校之间的合作。所以,在理论的表述中,我们会发现,关于不同层次间的学校的合作,几乎统一表现为“大学与中小学合作”。但是,回归到“合作”这个词的本义——指的是一种由两个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交集在一起共同工作,合作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互相尊重的。要实现二者之间的真正的合作,形成共生的合作共同体,我们的研究视角就不能只停留于大学,也应该立足于中小学探索二者合作的意义和路径。笔者尝试转换视角,凸现合作中的中小学的主体地位,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而中小学与大学的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与师范院校的合作,因而笔者主要立足于中小学,研究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的现状、问题。

一、合作关系的常见形式

目前,中小学和师范院校的合作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一些优质的中小学,是师范院校青睐的对象,与师范院校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总结起来,目前,中小学和师范院校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作为师范院校的见实习基地。随着就业的形势的严峻以及教师招考难度的增加,师范院校在人才培养中格外重视实训工作。而对师范生来说,实训工作,主要是见习和实习。见习,就是师范生以一种观摩者的身份对中小学教学情况进行观摩。而实习,则是师范生拜中小学中的教师为师傅,登上讲台进行某些章节知识的讲授。

第二,作为师范院校的研究对象。一些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进行一些教学改革方面的实验或调查研究,将中小学的教师或者学生作为研究对象。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或参与实验,或参与问卷调查,或作为观察对象,多处于配合的地位。

第三,邀请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开设讲座。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在某一个领域研究比较深入,很多中小学偶尔邀请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开设讲座,以更新本校教师教育观念。

第四,在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的指导下做教科研。很多中小学聘请师范院校中的教师为 “客座教授”,在教科研中的选题以及研究方面接受指导。

第五,作为师范院校学报的理事单位。中小学以成为师范院校学报理事单位的形式与师范院校确立合作关系,提高中小学的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

二、合作对中小学发展的意义

(一)形成“龙头效应”,促进学校发展

学校的发展,需要外力的支援,才能突破自身视野、能力局限,而与师范院校合作,就像找到了“龙头”。中小学加强与师范院校的合作,聘请专家教授指导课题研究、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专家教授在理论研究上,独具优势,了解前沿信息,掌握发展动态,若能准确地把握学校和老师的发展脉搏,必然能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拓展教师的视野,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这个过程中,部分上进的中小学老师会被自然地带动起来,积极学习理论知识和前沿信息,成为学校教科研的积极探索者和主动实践者。相应地,学校的研究氛围水到渠成地自然形成。

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对中小学的指导,并不只限于课题指导、教育教学指导,还可能涉及学校文化建设,例如,帮助中小学策划主题活动,以形成学校本身的办学特色。

(二)形成鲶鱼效应,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沙丁鱼,生性喜欢安静,追求平稳。对面临的危险没有清醒的认识,只是一味地安逸于现有的日子。在装满沙丁鱼的鱼槽里放进一条鲶鱼,鲶鱼进入鱼槽后,由于环境陌生,便四处游动。沙丁鱼见了鲶鱼十分紧张,左冲右突,四处躲避,加速游动。这样沙丁鱼缺氧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也就不会死了。这就是著名的“鲶鱼效应”。平稳的教学生活,也会使得中小学老师失去工作激情,产生倦怠感,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以及见实习的师范生的介入,就如同“鲶鱼”,打破中小学教师原本平稳的生活。师范生,虽然在教育教学中表现稚嫩但朝气蓬勃,与师范生接触,中小学教师自然地回顾起最初走上教师岗位的时光,有助于他们唤醒工作热情,找到教师责任感,消除职业倦怠,提高工作效率。

(三)形成“第三方效应”,丰富学生阅历

师范生见实习,对中小学的学生来说,就好比学校来了除了师生以外的“第三方”,这对丰富学生的阅历是大有好处的。笔者在观察和访谈中发现,学生对于实习老师既感到新鲜,又感到亲切。他们急于向实习老师表明自己的身份,并非常热心地为实习生搬椅子、递课本等。甚至课间,经常会看到一大群学生围着实习老师交流的情景。见实习中,师范生从身份上来说,仍然是学生,并未担负繁重的教学任务,同时与学生年龄相差较少,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时间多,共同话题也多,对学生也表现得更加耐心,因此很容易取得学生的信任。在与师范生的沟通过程中,中小学生丰富了自己的阅历,学会更好地与人沟通,解决了一些与原班主任所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合作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小学和师范院校的合作方式基本如上文所述,合作的基本思路都是中小学借助师范院校的研究力量、专业力量发展自身。中小学缺乏在合作关系中的主动性或者说是底气。就合作层次来说,二者之间的合作是浅层次的合作。作为师范院校的见实习基地,中小学所起到的基本上是一个“场地”的作用,即给师范生提供一个练兵场。一些中小学接纳师范生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到位,并未使教师认识到该行动的意义。因此,一些中小学的教师并不重视这样的活动,认为这是在增加自己的工作负担。而一些师范院校组织见实习活动时,基本是把学生带到中小学就算完成任务,师范生在中小学基本处于“放羊”状态,美其名曰让师范生自我“管理”,而实质上是将管理和指导的责任推给中小学。按照常规,师范生见实习时,师范院校要指派教师进行指导。而实际情况是师范院校教师忙于个人事务,很少真正下中小学对师范生的见实习情况进行指导,而我们期待的中小学老师与师范院校老师产生的思想碰撞也就成了一朵谎花。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学更像是师范生见实习的“托管学校”。正因为如此,很多中小学并不欢迎师范生见实习,因为接纳师范生见实习意味着接待、管理、指导等等任务,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因师范生的见实习,师范院校支付给中小学的指导费用,为数不多,可谓杯水车薪。

作为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的研究对象的中小学师生,几乎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是按照指令行事的。而邀请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到中小学开讲座,或者作为师范院校学报的理事单位,这样的合作就更是浅层次的。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做了一次讲座而已,并没有长期的沟通和交流,给中小学教师带来的思想观念的更新或者工作热情的激发都是一时的。作为师范院校学报的理事单位,一般来说,仅限于在学报上印刷上中小学的名字而已,并无实质性的合作。

从合作关系的持久性来看,中小学和师范院校的合作是不定期的,非持续的。二者的合作常常建立于双方领导的密切的私人关系的基础上,而非对二者有约束力量的协议。一旦学校领导更替,二者的合作关系就可能松散乃至破裂。

更不尽如人意的是,一些中小学在与师范院校合作中,只重视形式而忽视内容,只重视合作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而忽视合作给学校管理和教师发展所带来的好处,甚至追求合作中的非教育性目的,即希望通过与师范院校的合作,摆出变革姿态,争取积累更多政治资本和社会声望。比如,为了给自己的学校添光,扯虎皮拉大旗,有些中小学找挂上师范学校基地校的虚名,想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价,却没有真正与师范院校合作。这在某种意义上阻碍了二者的合作。总体来说,目前的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合作的效果并不理想。

四、转变观念,拓展对接方式,加强合作

这里所说的“转变观念”,有两层意思,其一,部分中小学要改变“与师范院校的合作可有可无”的观念;其二,中小学要认清自身在二者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有所作为。

部分中小学缺乏与师范院校合作进而寻求共同发展的意识。这些学校的校长错误地认为:校长的责任就是管理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提高升学率,而忽略自身对学校发展所承担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对中小学来说,一个校长决定了学校的发展,校长的观念决定了与师范院校合作程度。有些校长、教师对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存在误解,认为他们不了解中小学教育实际,与师范院校合作对学校的发展没有什么作用,可有可无。其实不然,在上海普教界,有一个比较流行的比喻——“萝卜烧萝卜”好还是“萝卜烧肉”好?其喻意为:在中小学的发展中,是一线教师的互相帮助效果好,还是一线教师与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合作好?从中小学的普遍反映看,多数推崇“萝卜烧肉”模式[1]。中小学与大学属于异质因素,二者互相接触,饱含取得突破的基质,智慧的火花往往就是在这种冲突和碰撞中擦出。而在中小学内部,因为都是同质因素,很难有大的突破和创新。

而在二者的“共生伙伴关系”中,中小学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按照常理说,中小学既然是师范院校的共生伙伴,二者的地位应该是对等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小学处于被动的地位,非自觉地参与合作。单从研究的术语来说,中小学与大学合作的研究,人们更多地采用“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说法,而非“中小学与大学合作”。从该术语来看,人们自然地认为:师范院校是一种输入主体,而中小学是被动的输入客体。在实践中也是如此,中小学更多地处于求助的、服从的、被引领的地位。而按照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和霍姆斯小组的构想和解释:师范院校和中小学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应该是本质意义上的合作关系,其内涵中应该具有这样几个核心要素: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双方应该有共同目标——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有共同的兴趣和利益——教育和教师教育;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决策和一致行动[2]。也就是说在这种合作中,中小学和师范院校之间有着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中小学的领导和教师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而是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价值。既然是合作,义务和权利就是对等的。虽然中小学教师在理论基础上不如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但他们在教育发展和变革中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师范院校的专家教授必须充分尊重中小学一线教师的思维和创造力。正如日本学者佐藤学所倡导的,立足基层的“静悄悄的革命”应得到更多推崇与实践。一项成功的教育变革,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策略都是必要的,变革是在“三明治”之中发展兴旺起来的。只有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而缺乏来自基层大众的变革动力,则变革不会有什么结果,最终易流于形式[3]。在合作中,中小学教师的基层创造力,草根式的思维和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现实关切,应该而且必须得到尊重:中小学教师是合作者、参与者,是合作关系中的平等伙伴。在合作中,要多一些平等对话、相互协商,而非被动参与、服从引领。中小学要认识到,与师范院校的合作,应建立在互助、协作、平等、对话、民主的基础之上。

当然,中小学能否与师范院校实现有效的深度合作,不但取决于校长的观念和认识,还取决于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联系程度上。一些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基本没什么联系,对他们来说,能够与师范院校合作,就已经很荣幸,自然不敢奢望民主、对等。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合作,需要政府的资源、支持及监察配套,以营造有利的大环境和市场。有专家指出:香港政府提供了很多的项目供校长参与,校长有稳定的渠道和资源,但在上海和其他省市政府能提供的让学校参与的项目和渠道还不多。如果校长没有畅通的、经常的资源,学校就很难与师范院校合作[4]。在这一点上,中小学可以寻求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政府支持,项目引领,为与师范院校合作搭建平台。

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合作既然应该建立在平等、民主的基础之上,为了加强对二者的约束,最好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立二者的权利和地位,确保合作的持续性。签订协议时,要明确师范院校在合作中的任务,合作的项目要求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对于师范院校的专家,中小学应该有选择的权利,而非常见的师范院校指派。中小学可采取民意测试聘任专家教授的方法,如,让中小学教师联名举荐,或者由某一学科的教师来推荐,经中小学确认后聘任为客座教授;或者是由中小学推荐专家教授的人选,征求教师意见。以这种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合作的专家教授,能保证专家教授的在一线中小学教师中的认同程度,确保合作的顺利展开。

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对接方式可以多样化,扩大合作的范围,创新合作的模式。除了上文中所总结的常见的合作方式外,在合作范围上可以多做拓展。例如,河南省的实行的“双导师制”,具有创新性,也有一定的普及意义,可以作为中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并进而形成制度。“双导师制”蕴含了三种“双导师”制度:对高等院校在校师范专业师范院校生,授课教师既有师范院校教师,也有来自基层的中小学教师;对进行教育实习的高年级师范生,既有来自高校的跟踪指导教师,也有来自实习中小学校的辅导教师;对中小学生,既有来自本校的专任教师,也有来自高等院校教育类课程教师进行授课,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研教改[5]。而青州市实行的“师范院校生顶岗实习、教师离职培训”的合作模式,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而与之对调的中小学到师范院校接受封闭式培训[6]。再如,组织中小学生到师范院校参观,学生通过参观及考察,丰富学习经历,开拓视野,搜集、整理资料、分析、科学探究能力得到提升。

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合作,值得深入研究,而作为合作主体之一的中小学自身,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相关的合作研究中来。

[1]金忠明,林炊利.师范院校—中小学合作变革的潜在冲突[J].上海教育科研,2006(6):25-28.

[2]赵玉丹.大学与中小学伙伴合作:国外研究的现状及述评[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3):21-24.

[3]金忠明,林炊利.师范院校—中小学合作变革的潜在冲突[J].上海教育科研,2006(06).25-28.

[4]梁一鸣.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的支持性政策与制度:以香港“优化教学协作计划”为例[J].上海教育科研,2007(8):25-28.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给师范院校生当导师[N].郑州晚报,2012-09-11(A34).

[6]教师去充电,师范院校生顶岗[N].潍坊晚报,2010-04-09(A5).

A Restricted View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Primary&Secondary Schools and Normal Universities

XU Jin-hua
(Department of human sciences of Fuji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Fuzhou 350007,Fujian,China)

The studies on the cooperation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ith universities usually indicate universities as the main body,and express as ‘U-S cooperation’,whiles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cooperation demonstrate passive as object status.Actually,the cooperation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ith universities is mostly with normal universities.For the depth of cooperation,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should be based on their own,recognize the significance of cooperation and itself in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cooperation,as well as the problem,change concepts,broaden the scope of cooperation with normal universities to strengthen depth of cooperation,form a cooperative symbiotic partnership with normal universities.

primary&secondary schools;normal universities;depth of cooperation

G62;G63

1007-5348(2013)01-0205-04

2012-10-26

福建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规划课题“师范院校与小学合作的困境与解决”(FJCGGJ11-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徐晋华(1980-),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教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学及心理学研究。

(责任编辑:吴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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