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创业引导:基于生计可持续目标的研究框架

2013-08-15 00:43刘莉君
关键词:生计失地农民补偿

刘莉君,黄 欢

(湖南科技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失地农民的生计可持续问题是关系到城市化与工业化成败、城乡统筹发展、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现代意义上的失地农民问题最早可追溯到15 世纪末至19 世纪中叶西欧国家的“圈地运动”[1-2]。国外学者十分重视增强补偿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来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侧重于补偿标准模型的讨论。Fischel & Shapiro 认为补偿标准应该是农地转用市场价值的一部分[3];Hermalin 认为补偿标准应以社会从土地征用中的所得为依据,而不是以失地农民因此导致的所失为依据;[4]Nosal 提出了一个税收—补偿模型,揭示了失地农民应该得到完全的市场价值补偿。[5]而且,失地农民若不能妥善安置从而实现生计可持续发展,将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暴乱。[6]在国外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实践中,安置途径主要是根据国外的自身实际和当时的时代背景而设计的,虽然有我国可借鉴的成功模式,但是土地对于我国农民所承载的特殊作用,要求决策者和学者努力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失地农民生计持续发展途径。

近年来,我国因城市化与工业化快速推进引起的中国式圈地运动有愈演愈烈之势,由此产生的失地农民问题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关于失地农民生存与持续发展实现途径及实践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四种:第一种途径是货币补偿,学者们普遍认为偏低的货币补偿仅能解决失地农民的短期生计,难以实现生计持续发展;[7-8]第二种途径是住房安置,住房安置实现了失地农民市民化,但仅仅依托住房解决不了失地农民的生计持续发展问题,难以做到真正的市民化[9-10];第三种途径是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障提供的是最基本的生存满足,而生计可持续目标更重要的是要求实现长远发展;[11-13]第四种途径是就业扶持,失地农民能实现稳定就业固然是切实保障他们生活的根本之路,但市场环境和自身因素等致使失地农民就业难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14]

理论研究和实践效果表明,要真正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应该有这样的思路:能让失地农民具有重新建立生产力且提高生活水平并可以持续发展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坐吃山空的征地补偿或最基本生存满足的社会保障模式等达不到的。从国际经验来看,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和扶持某一弱势群体创业,从而使他们摆脱贫困进而生计可持续发展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7]当然,创业需要创业者能够准确地捕捉创业机会,而失地农民对创业机会的发现能力往往较弱。因此,需要对具有创业潜能的失地农民积极加以引导与扶持,使之尽可能地创业成功甚至成为农民企业家。显然,准确地评估失地农民的创业潜能并合理地设计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机制和构建扶持政策体系是确保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是一个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失地农民的创业特征,试图以生计可持续目标为失地农民创业研究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一 失地农民创业特征分析

实际上,大部分失地农民尤其是中青年失地农民的创业意愿是比较强的,但是失地农民总是存在着诸多的顾虑,因为其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等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失地农民创业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5]

(一)失地农民自身创业能力偏低

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和政策法制意识较差,大多数失地农民的营销观念落后,创业机会发现能力差,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不充分,这导致了大多数失地农民想进行创业而又怕进行创业,部分失地农民在获得拆迁补偿后,出现了畸形消费行为。在进行创业的失地农民中,由于自身能力的差异,创业行为短期化、模仿化特征明显,创业规模偏小,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失地农民创业环境差

失地农民缺乏良好的创业环境严重影响了失地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尤其是融资渠道的不畅,成为制约失地农民创业的一大瓶颈。值得注意的是,出于风险的考虑,失地农民并不会倾其所有的用征地补偿款来进行创业,都希望创业过程中不足的资金能够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得以补给。但是,失地农民创业以小微企业居多,企业信用水平不高,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因此,即使失地农民有好的创业机会,由于融资难而可能无法实施创业计划。

(三)失地农民创业类型主要为生存型创业

土地对于农民而言,相当于是其赖以生存的就业岗位。当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也就是失去了其原有的就业岗位。而在其不能顺利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时,为了生计能得以长远发展,不得不通过创业活动来解决其面临的困难,这是一种被动的创业行为,是典型的生存型创业。另外,失地农民的创业机会捕捉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大多数失地农民并不能很好地发现创业机会或开创新的创业项目,往往是看到周围人从事某项活动取得收益时,才模仿创业,而且创业项目层次整体不高。

二 生计可持续目标下的失地农民创业引导研究内容与框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的劣势在一定程度上消磨着失地农民的创业热情。那么如何有效激发失地农民的创业热情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呢?显然只有正确引导失地农民成功创业,这是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有效途径。不同失地农民的创业潜能等级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创业潜能等级的失地农民应施以差别化的创业引导,而且对失地农民的创业引导与扶持应贯穿从创业机会发现、创业项目选择到创业跟踪服务的失地农民创业全过程。基于这样的观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概念与内涵

首先,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失地农民生计的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揭示失地农民生计不可持续的状况,提出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必要性;其次,基于生计可持续理论,对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概念进行科学阐释,合理地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二)失地农民创业与生计可持续目标实现的关系

首先,比较货币补偿、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主要安置方式对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实现程度;其次,深度剖析失地农民创业与生计可持续目标实现的关系,阐明对失地农民进行创业引导与扶持的重要性。

(三)失地农民创业特征与创业环境

首先,基于统计推断理论,设计合理的调查问卷,对失地农民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获取失地农民创业的充足数据;其次,准确把握失地农民的创业特征和创业环境,探明失地农民创业的内在与外在影响因素。

(四)生计可持续目标下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机制

首先,进行失地农民创业潜能等级评估体系量表开发,甄选适用的经济学、社会学方法,评估失地农民创业潜能等级;其次,构建基于不同等级创业潜能的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模型;第三,从创业机会发现、创业培训辅导、创业项目选择、创业平台构建到创业项目服务的全过程,多方位地设计差别化的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机制。

(五)生计可持续目标下失地农民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在准确把脉现状的基础上,以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为目标,以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为出发点,以引导失地农民成功创业为重点,系统性、整合性地从金融、财政、社会多方面地构建失地农民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的研究,运用文献整理法研究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概念问题,明确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内涵;运用比较分析法研究各主要安置方式对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实现程度,阐明创业引导与扶持对失地农民生计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运用问卷调查法,开展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调查相关部门和失地农民,广泛获取失地农民创业数据;采用量表编制理论、信度与效度分析等方法建立失地农民创业潜能等级评估体系;采用粗糙集、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评估失地农民创业潜能等级;通过构建基于不同等级创业潜能的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模型设计失地农民创业引导机制;最后,通过制度分析和对策研究探讨引导失地农民创业的扶持政策。

三 结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失地农民的生计持续发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一再强调“要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安置途径”。正确引导失地农民创业,不仅是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目标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缩小城乡差距等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失地农民创业引导研究是一个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而不同失地农民的创业潜能等级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创业潜能等级的失地农民应施以差别化的创业引导,因此如何科学设计失地农民差别化的创业引导机制将是这一研究的关键科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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