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冯同[中篇小说]

2013-08-31 02:52战玉冰
青年文学 2013年8期
关键词:小齐莎莎

文/战玉冰

“零……零……零……”电话的铃声在寂静的清晨响起,刺破了微弱的晨曦,伴着初秋的寒气硬生生地扎入耳膜,我浑身如过电一般感到一阵酥麻,右手本能地在枕边胡乱地摸索着。指尖触碰到手机冰凉的外壳,一把抓过,按下接听键。

“喂——”我慵懒地拖着长音。

“嗯,你是?……”电话那头的莎莎同样地将尾音拖得很长,不过并非像我一样因为慵懒,而是出于一种不确定的口气。

“是我,我是冯同。”我用带着睡意的声音回答着。

“哦哦,冯同啊,快点起床了,俞叔说我们最新上线的一单产品页面有些地方要修改,要我们现在马上去公司一趟。唉,大周末也不让我们休息,今早回来刚躺下没多一会儿就被他吵醒了,我已经开始收拾,准备出门了,你也抓紧啊,赶紧把东西弄完,回家补觉。”电话那头莎莎的语气略显急促,字与字之间密不透风,如机关枪般扫射着,仿佛北方冬天凛冽的狂风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冰雹,劈头盖脸地打了过来,激得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睡意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

“哦。”我略显木讷地应道。

不等我话音落定,电话那面又是一阵连珠炮:“对了,把你昨晚答应借我的GnR的纪念版CD带来哈!”

我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手机里已经传出“嘟……嘟”挂断的声音。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雪白的窗帘,由于一时间找不到目光的聚焦点,大脑竟陷入了一片空白的状态。“这家伙还是这么火急火燎的脾气,毫无半点淑女形象。”我无聊地想着,“刚才她说什么,把GnR的纪念版CD带给她?我答应过她这件事吗?还有,我有这张CD吗?”我心里暗暗嘀咕道:“嗯,我应该是答应过的,应该也是有这张专辑的。”

起身下床,拉开白色窗帘,外面一派灰蒙蒙的,远处的天际似乎与水泥马路以及混凝土工地大楼融为一体。刚刚熬过了闷热的夏天,接踵而来的竟然是一连半月的阴沉,诡谲的天气似乎比从窗口袭来、在无意之间逝过耳畔的风更加让人难以捉摸。

转过身来,看着阴暗潮湿、狭小且背光的房间,心情怅然失落。大学毕业四年了,我还蜗居在这么一个憋屈的房子里。

“周末还要加班,浑蛋。”我独自对着墙壁咒骂着。

拿着洗面奶和牙具走入盥洗室,对着镜子望得出了神,看见一张比窗帘更加惨白的脸,心里一惊,“我怎么已经憔悴成这般模样,用面容枯槁来形容自己真的一点也不为过。”我睡意蒙眬地想着,陡一转念,“唉,下次一定得和他说好,虽说昨天是星期五,也不要折腾到那么晚,星期六的临时加班就像上海的天气一样难以预料。”

拧开左边的热水龙头,自来水哗地倾泻而下,冲击着水槽底面溅成水沫四散开来,氤氲上升的水汽在光洁的镜子上涂了一层淡淡的薄雾,镜子里面隐隐呈现出一个身影在我背后,半倚在盥洗室的门口,阴阴地冲着我微笑。

“又开始在心里自言自语了?”他略显阴阳怪气地问道。

“你管我?”我也没好气地回答,毕竟大好的周末被一个要加班的电话搅扰了,被迫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心情自然是不会好,语气也就可想而知了。“还有啊,以后晚上别折腾到那么晚,这早上起床眼睛都睁不开,腰酸背痛的。”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抱怨着。

“昨天可是星期五哎。”他抢白了一句。

“星期六早上就不能加班吗?俞叔压榨员工你又不是不知道,按他的理论,只有周末才叫加班,平时那叫正常出勤。”我回了他一句。

“好好好,下次注意,不玩儿到那么晚了。不过你不知道,我和莎莎昨晚在酒吧跳得那叫一个HIGH啊,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劲爆全场啊!整个舞池都快成为我俩的专场了。”他眉飞色舞地形容着,眼角一瞥,看我兴趣不大,也就兴味索然了。

“我昨晚答应把GNR的那张纪念版专辑借给莎莎了,你别忘拿给她,第三排左数第二个抽屉就是。”他提醒我。

“嗯,刚才莎莎电话里说了。”

“你开心加班去吧,我回去休息了。”他一脸坏笑,幸灾乐祸地说着。

“滚开,少得了便宜卖乖。”我嗔怒着把他轰出了盥洗室。

刚拧上龙头,他又探了头进来:“对了,昨晚外面下雨,我回来时还没停,一路小跑着回来还是被淋透了,你出门别忘带伞啊。”

“阿嚏——”我狠狠地打了个喷嚏,这回看来真的是要感冒了。臭小子,老给我惹事,这回感冒又不知道要几天才能好。

“这事儿您可别骂我,你也曾把我折腾感冒过,记得不?”他笑着说道。

我无力地叹了口气,不做回答。

拎伞出门,一阵秋风趁机沿着领子与脖颈间的缝隙窜入,令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从睡意蒙眬中被拉回到清醒。刚才和莎莎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不停地在脑海中旋转:“我是冯同!”

我是冯同,平凡的名字背后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男生,穿着白衬衫搭配蓝色旧牛仔裤,脚底是廉价的平板跑步鞋。从一个平凡的县城里来上海读大学,毕业后在学校附近创智天地的一家小型团购网络公司找了个差事,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地为各类相似甚至重复的产品写出不同的文案,同时凭着自己少得有些可怜的PS和网页排版的技术来完成一单单页面。所谓“文案”,不过是百十字的产品简介,加上团购有效期、折扣和消费注意事项等等,有时整个一单文案里最凝练且富有文采的句子竟然是“本单产品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而页面排版,也只是从网上搜罗各种相关的图片,不管侵权与否地一律下载下来,稍作修改再按着网络后台的模板机械地粘贴上去而已,反正我们公司网站点击率低,不会有人来告我们,即使有人,大不了撤了页面,死皮赖脸地拒不承认就是了。

“火锅、SPA、婚纱摄影、西塘一日游……”我每天从早到晚,周而复始地在这些所谓“项目”中推磨,而驴子推磨尚且可以戴着眼罩,眼不见心不烦,而我“推磨”则必须终日对着电脑屏幕,直到看得两眼发黑或是眼前发白。

是俞叔喜欢管这些东西叫“项目”,按他的话说,我们每天都在接触各式各样的电子商务项目,这既是对年轻人能力的挑战,也是对我们经验的磨炼。虽然这些文案让一个初中生来写也绰绰有余,现在却是我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在这座城市赖以生存的基础,一单文案对我来说就是一份盒饭或者几个小时的房租啊。

俞叔在我工作刚好满一年的时候,将我“破格”提升为“项目经理”,虽然整个项目部只有我一个人,而我成为“经理”后,每日的工作依旧是在各类火锅与SPA中挤牙膏似的写着产品介绍。但我的工资的确由之前的每月二千八涨到了三千,虽说是税后,却恰巧和税前一样多。

“冯同,俞叔找你!”浓厚且响亮的摇滚女中音瞬间涨满了整个办公室,在我耳边嗡嗡地荡着回响。

说话的人是莎莎,从东北老家不远千里来上海求学,读的是新闻传播专业。她本打算来大上海的舞台上一展身手,组个乐队,追求自己的个性生活,左耳上四个明晃晃的耳钉,似乎向大家炫耀着她那十足的后现代摇滚女青年的派头。但是现实情况是她乐队没组成,参加过几个地方台的歌手选秀节目,但都是海选时便名落孙山。大学毕业两年多的她只能窝在这样一家小网络公司做“行政经理”,主管“行政部”。她的这个经理和我的那个一样,也是单枪匹马地上阵厮杀,全无助理或部门员工,每天的工作内容是负责接、打各种商家和消费者的电话。而到了晚上,据邻桌的小齐神秘地透露,她则是游荡在附近的一家名叫芭娜娜的酒吧之中。是真是假?反正我从不会去,也从没去过,自然不能确认。

整个公司的业务流程就是由“销售部”联系商家,之后“行政部”把商家的产品信息记录整理好递交“项目部”,由“项目部”完成产品项目的策划、设计并线上推广,最后的款项结算或如果遇上消费者投诉,则仍由“行政部”负责处理。而后者“如果遇上”的概率总是远远大于前者。当然,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对于一家网络公司来说,这一切环节都离不开“技术部”的大力支持,诚然,我们的技术部真的没什么实在技术可言。

“嘿,干吗呢,俞叔找你,你怎么还坐那儿发愣没反应啊!”邻桌的小齐捅了捅我。小齐也是外地来上海读大学的,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大学时本来一心想靠编程序申请专利养活自己,甚至一度猖狂地以为自己会成为下一个比尔·盖茨或是李开复,但最后总是天不遂人愿,毕业两年多还在这家小网络公司做一名“码农”,不用说申请专利了,他现在估计连怎么独立设计程序都忘光了,因为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后台重复性地修改各种网页代码,再辅助我把我写的文案和图片生成页面而已。

“哦哦。”我连忙回应道,如梦初醒,一时间不知所措,有些手忙脚乱地支吾着。这七月份的上海惹得人心慌,尤其是在这通风不畅的小写字楼里,气闷得不行,加上长期对着电脑屏幕进行单调的重复性操作,总会让人大白天地昏昏欲睡,到了晚上却又彻夜失眠。其实,我已经搞不清我是因为白天昏昏欲睡而夜里失眠,还是因为晚上失眠而导致白天昏昏欲睡,或者两者兼有吧。反正自从今年入了夏,我的失眠症状是一天严重过一天。

“快过去吧。”小齐低声说。

“好,好。”我赶忙站起来,腿猛然顶开椅子,发出了刺耳的摩擦声。

“喂,俞叔肯牺牲工作时间来找你谈话,说明问题不轻啊,你小心点儿哈。”小齐狡黠地说着。

我快步走到俞叔的办公室——一间独立的经理室兼销售部门口,里面坐着我们公司的CEO兼“销售部”总监俞叔。“部门总监”固然高于“部门经理”,而像我、莎莎、小齐按着公司规定,需工作满三年才有可能胜任部门总监,只不过这部门总监与部门经理之间职责与权限的差异,我还没有弄得很清楚,或许只是不同层次上的光杆司令吧。俞叔虽说是销售部总监,但他的销售部里也既无经理,又无助理。虽说他是整个公司的CEO,他的秘书却由“行政部”经理莎莎兼任。俞叔说行政部和秘书岗位合二为一,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这在商界有个专有名词,叫作“有机整合”;不过这究竟是有机还是无奈,谁又说得清呢?

你可能已经懂了,我们公司一共只有四个人,CEO兼销售部总监俞叔,行政部经理兼CEO秘书莎莎,技术部经理小齐,项目部经理我——冯同。对了,准确地说应该是四个半人,还有每天下午四点准时来打扫卫生的清洁工王妈;她不是我们公司请来的,而是每天负责打扫整栋写字楼,俞叔正在考虑要不要辞掉她,让我们三个轮流打扫公司卫生,以便每月可以少缴一点物业费。

我拉了拉西装的下摆,清了清嗓子,“咚咚”地敲了几下门。

“谁啊?”里面的问声官腔十足,透着一股阴阳怪气的“字正腔圆”,如果抽调时间背景,你完全可以把它当作清宫戏里公公的上佳表演。

“我,冯同。”我用假装正式的声调回答道。

“哦,进来吧,门没锁。”

我轻轻推门而入,看见俞叔坐在老板台后面,眯缝着眼睛盯着惨白发亮的电脑屏幕,见我进来,用余光瞟了我一下,随手拿过一份文案,甩了过来。

“这单‘河里捞’火锅的文案是你写的吗?”俞叔冷冷地问道。

“嗯,是的。”我拿起文案,佯装看了一样,然后回答道,心里却在犯着嘀咕,“整个项目部只有我一个人,这文案不是我写的,难道还是鬼写的不成?”心底虽是恨恨地骂着,嘴里却轻声到了恭敬,甚至有几分卑贱。

“你瞧瞧你的文案,写的是什么?”俞叔的声音猛然提高了八度,语速也成倍地加快了,“‘河里捞’的特色是鸭血和豆腐,还有自助畅饮,你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什么精美新西兰小肥羊!哪儿来的新西兰小肥羊,要我把你剁成小肥羊吗?”俞叔气呼呼地说着,“还有你看看这个错别字,‘腐竹’能写成‘辅助’,‘生菜’能写成‘生财’。你写的时候脑子在想什么?成天就想小肥羊了吗?”

我本来还在梦游中似的,被他这一骂,顿时清醒了,偷眼看了下俞叔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和上下游动的喉结。连忙解释说:“不、不好意思,我最近几天经常失眠,精神有点恍惚,我立马去改这个文案。”最后几个字由于实在太唯唯诺诺,还是边讲话边吞咽着口水,声音已经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清了。

“和你说多少遍了,年轻人工作要认真,难得你刚进入社会就有这么好的锻炼机会,刚毕业一年就能升任部门经理,问问你身边同学有几个能做到这点?还得是我们公司不论资排辈,唯才是举,才有你今天的成绩。你前途是无量的,不要骄傲啊,千万不能成天迷迷糊糊,毁了自己,要趁年轻好好打拼事业。”俞叔看我一副吓破了胆的窝囊相,语重心长地教育起我来。

“是是,您说得是。”我嘴里赶忙应承着,心里却想着,一个月薪三千的经理?我还不如去其他公司做一个月薪五千的员工。丁点大的公司四个人三个是经理,一个总监,一个CEO还有秘书,这种经理你也好意思说?想到这儿我不禁脸红了,因为我似乎也在过年时亲戚们的聚会上吹嘘过自己是经理,但那是在老爸朋友家,儿子一直说自己是香港某公司部门经理之后,我为挽回老爸的面子,才吹嘘说自己是上海某公司部门经理的。况且这也不能算是吹嘘,我真的是个经理,只是这个经理头衔里的水分有如农贸市场上的劣质猪肉罢了。

“你最近休息不好,经常失眠?”俞叔翻了我一白眼问道,这句问语竟显出了一丝罕见的关心和温柔!或许是他看到我脸红,以为我被他骂得难过了,心血来潮想安慰我一下吧。

“嗯,有点儿,最近晚上总是睡不着觉,即使睡着了也睡得特别浅,睡不踏实,白天对着电脑久了有时会有点儿恍惚。”

“这样吧,今天下午放你半天假,去看医生,我这儿有个认识的心理医生,自己开门诊的,咱们以前的一个客户,好像主要就是治神经衰弱、失眠多梦啥的,你去找他看看。”俞叔边说着边拉开身旁的抽屉,七翻八找地拿出一张落满了灰的旧名片,扔到了我面前。

“不、不用了,我自己调整调整就好了,不用麻烦医生了,再说我今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呢。”我赶忙推辞道。

“哎,这是什么话,工作重要,身体也不能忽视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听过没有?今天下午抓紧把工作做完,然后我放你早走一会儿去看医生,一定要去!”俞叔抑扬顿挫地说着,一副不容置疑的嘴脸。

“哦,好的,那谢谢老板,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出去了。”我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几个字。

“嗯,去吧!”俞叔故作潇洒地一摆手。

我拾起名片,退了出去,在关上门的瞬间,瞥了一眼名片“心理医生——孙驼”。

回到座位,小齐凑过来悄悄问我:“俞叔骂你什么了?”

“没骂什么。”我回道。

“没骂什么?那俞叔怎么舍得耽误你的上班时间去找你说话?你可要知道,一般俞叔开会和谈公务可都是午休时间或是下班后啊?”小齐不死心地追问道。

“哦,俞叔说下午放我半天假去看心理医生。”我被他逼问得不耐烦,随口回应着。

“啊?这么惨?”小齐连连吐着舌头,“这还不如骂你一顿痛快呢,这回你可有的受了。咱们公司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半天假,两天班’啊,放了这半天的休假,你这个周末都得过来公司义务加班,搞不好年底休年假的时候,也会因为这个被克扣得很厉害的,你知道吗?莎莎刚来的时候,就是因为俞叔放了她半天假,当周的周末全在加班不说,年假由七天扣成了三天,搞得莎莎过年连家都没回成。”

看小齐还无休无止地说着,我边收拾东西边试图打断他:“知道知道,这个你都说了好几遍了。”

小齐知趣地抿了抿嘴,又看了看表,十二点整,问我说:“那你还在公司吃午饭不?”

“不,我回去路上吃,这半天休息代价这么大,我要赶快去享受享受。”我点了电脑的关机,起身说道。

“OK,那我就约莎莎去吃午饭。”小齐边说着,眉毛边一挑一挑的。

“我平时在公司吃午饭的时候,你哪天不是先去约莎莎,直到被人家拒绝后才过来和我一起吃的?”我伸手关了显示器,不无好气地说着。

“哎,别说破嘛!”小齐嘿嘿一笑,“我也就是和你客气客气。我可是光棍一条,形单影只,不像你,随时有女朋友陪吃饭啊。”

“用不着和我客气,明儿见哈!”我推上了椅子,脑子里却浮出一个词:女朋友?我的确是有女朋友的,只是好久不见了,小齐不说我都快想不起来这茬事了。

“拜拜!”小齐向我说着话,眼睛已经开始飘向莎莎的位子了。

我见状,嘴里“哼”地笑了一声,不仅是笑小齐,更是在“哼”自己。

也难怪,小齐大学做了四年的“张江男”,班里的女生屈指可数,能被追的早就被追走了,因此他迫不得已地打了四年光棍。

终于熬到大学毕业,小齐来到了俞叔的公司,当时公司还是初创伊始,据说是俞叔带着小齐等四条汉子建立了这家公司,说起来小齐还算是公司的“开国元老”。

后来几经人事辗转变迁,初创公司的几个人跳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小齐还是当年的老人,不过他的薪水并没有因此而有半毛钱的提高。莎莎则是在毕业后待业一年,身上的钱全花光了,才被迫来到这家公司求个糊口。小齐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寂寞了好多年,突然见到女同事,格外热情也是情理之中的。何况莎莎除了扮相过于后现代之外,长得还挺标致。我曾经看见过莎莎高中时的一张照片,那时的她完全没有现在的非主流等离子烫的打扮,照片里的她穿着蓝色棉布上衣,白底碎花裙,明眸皓齿,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背后洁白的窗帘随风而舞,在迷醉阳光的映衬下,竟显出几分圣洁。现在,她则是时常戴紫色的假发、描绿色的眼影、左耳四个耳钉的就来上班了。因此没少挨俞叔的骂,而她自己好像解释说是前一天晚上去酒吧玩到太晚来不及卸妆。日子久了,俞叔骂也骂不动了,也就见怪不怪了;而我也是后来从小齐口中才知道,莎莎晚上经常厮混于夜店酒吧,尤其是喜欢出入那家芭娜娜。有几次小齐还跟着一起,不过那里面实在太过喧闹及光怪陆离,发色各异、装扮奇特的青年,在黑暗中闪烁不定的灯光下肆无忌惮地狂笑、乱舞,颇有种电视里阴曹地府的感觉,小齐受不了,便早早逃了回来,为此还被莎莎嘲笑了好久,说他没用。

而我,虽然和小齐一样没用,只不过有幸读了个偏重文科的大学的中文系,在一个男女比例1:10的班级里,大学四年想找不到女朋友都很难。我从大二开始,就和班里的小瑷相交往至今。小瑷来自一个小县城,是个很平凡很质朴的女孩,平凡得总让人不经意间忽略她的存在,质朴得令人感觉她好像第一天踏入上海似的。她毕业后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行政,就是帮老板整理整理文件,打打杂,入职都快一年了,还干着像实习生一样帮老板买午餐、煮咖啡的活儿。至于我们之间的交往,谈不上快乐,但也没什么不满,更多的时候,我是想不起来她,总归她是让我很放心的女朋友类型。虽然有时朋友聚会我也会羡慕其他情侣间的恩爱与激情,但是时间久了,我似乎慢慢习惯并相信了,激情总会有燃烧殆尽的那一天,而当激情不再之后,便面临着谁要先说分手的尴尬和悲伤。而我和小瑷,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激情,或者说她没有激情并且不太会让我对她产生激情,最终导致我的激情也消失不见甚至是从未出现过。我们会平平淡淡地交往、平平淡淡地结婚、平平淡淡地走完这一生,这些听上去似乎也不错,因为我的一生,好像本来就该如此平淡。

走出公司的写字楼,一辆银色轿车驶过,由后视镜反射而来的盛夏午后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尤其是长期失眠下的惺忪睡眼更是受不得这般刺激,那持久困顿而形成的浓重的眼袋在猛烈的阳光下竟隐隐作痛,大脑也有种轻微缺氧的感觉。四个连在一起的圆圈,我模糊又清晰地看到,“银色奥迪”,嘴里念念有词。

其实,和俞叔说我最近失眠,导致神经衰弱,精神恍惚,并非单纯是我工作出现错误时的一种说辞。最近几个星期,我确实睡得不是很好,经常一个人在租来的房子里,孤坐到后半夜两三点也无睡意,有时竟然彻夜无眠;而更多时候,即便是勉强睡着了也是睡得很浅,时常在半梦半醒之间徘徊,感觉自己在睡,但其实有几分清醒;感觉自己醒了,又有几分陷入梦中不能自拔。我曾经一度担心是自己咖啡喝多了的缘故,便强行戒了咖啡,只是晚上失眠的毛病没有得到半点好转,却又加剧了我白天的萎靡不振,终日昏昏沉沉地写着呆板的文案,自己渐渐也变得呆板起来。有时一不留神,半天就过去了,那边俞叔催我交稿,我竟还一字未动,因此我也没少挨俞叔的骂。后来只能重新恢复喝速溶咖啡的习惯,早上上班时一包、中午午饭后一包、下午三点左右一包,这一日三包丝毫无法改善我上班犯困的境况,毕竟晚上睡不着弄得白天无半分精神。因而很快喝咖啡的量就上涨为每日六包、直至每日九包了。一日九包,虽是雀巢速溶咖啡,对我这月薪三千的“经理”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没过几日,我就由小袋包装的转向价格更为便宜的大罐子包装的,口味也改换成没有伴侣的一种,因为这样醇咖啡的苦味道会比较重,喝一点点就会起到强烈地驱赶睡意的作用。

虽说这醇黑的咖啡确实改善了我白天的萎靡状况,但是白天萎靡归根到底是因为晚上睡不够,所以虽然被咖啡强行催得精神了,但时常会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地发冷、打战,心脏偶尔也会觉得慌慌的。

我从裤袋里掏出那张名片,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着“心理医生——孙驼”。“医生孙驼”“医生孙驼,庸医治驼”我心里无聊地嘀咕着,寻找着文字间偶然或必然的巧合。公司的客户?俞叔的推荐?总给人一种不可信任的感觉。我们的客户,最后不是因为他骗了我们,就是因为我们骗了他,抑或是没有欺骗但也没有合作成功,最后不欢而散。这次搞不好就是哪个俞叔曾经合作过的野鸡诊所,瞧瞧这医生的名字,还有这门诊地址——“中原路××号××单元”……那一带不是一片老旧的民房吗?应该离逸仙路也不远,那儿没什么像样的医院啊。哦,对,这本来就是个私人小诊所。但是诊所设在这种地方,一个名字会让我产生负面联想的医生,还是极不靠谱的俞叔介绍的,总归给人一种不放心的感觉。不过此时的我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干,俞叔放了我半天假,我不管这半天是不是坚持上班,周末的加班都是肯定的,这种事和俞叔没有道理好讲,所以倒不如休息这半天。

但是休息这半天我能干什么呢?回家睡觉?自然是睡不着的,我晚上都整宿地失眠,大中午的怎么可能睡得着?

回家玩电脑?成天对着公司电脑,使得我一见屏幕就犯恶心,因而在租的房子里,不仅把我大学时用的笔记本电脑一直封存,就连电视也没有置办。

出去玩?大上海可玩的东西倒是不少,不过我玩得起的并不多,唱卡拉OK、桌球、看电影什么的虽然玩一次也就百十来块,但是我还是有点舍不得,毕竟是我上一天班也未必赚得到的钱数。再说和谁一起玩呢?自己玩没意思,和小瑷一起?之所以能想起她还多亏小齐刚才的提醒。但现在小瑷应该正在上班,即使她不在上班我也没什么和她一起出来玩的想法,都说了,我们俩的感情平平淡淡,比最平淡的白开水还要平淡的感情说的就是我俩之间。找其他朋友一起出来玩?大学毕业后,学校里的狐朋狗友就各奔东西,再无联系了,现在偌大的上海,称得上我朋友的就只有小齐了,他还在上班,而他即使有了空,也会努力攒着那点微薄到可怜的假期与收入用来陪莎莎玩。唉,无聊透顶!

有这时间还不如去看看医生,赶紧把这失眠的毛病治好了才是正事,只是大医院我是万万不敢去的,那里的医药费往往贵得吓人。虽然公司好像帮我们缴了医疗保险,但以我这种收入水平的人来说,还是承担不起这种消费。

嗯,还是去看看那个孙驼好了,毕竟是个大夫,我心里如是地忖度着。

在公司写字楼附近的临街小面馆胡乱地解决了午饭,顶着刺得人睁不开眼的阳光以及更多看不见的紫外线,按着名片上的地址寻找着那家门诊。按图索骥?我这是“按图索驼”。

沿着中原路一路向西,在一排老旧的民房群里,在一个小的岔口拐进去,钻过横七竖八地搭在晾衣绳上的各种内衣、被单,一不小心碰到了杂草丛边放着的一个破旧的铁皮水桶,“当”一声响,惊醒了一只正在其间午睡的野猫,受惊的野猫“噌”的一下从我眼前蹿过,速度很快,我没有看清它的具体颜色,总之是有几分斑驳的、乌突突的、脏兮兮的感觉。顺着两幢楼房之间夹逼而形成的所谓“小路”,七拐八拐地进入了楼群的腹地,这脚下的水泥路面不知是被踩的,还是怎样被破坏的,满是长久未清扫的沙砾和厚厚的灰尘,让我不由得想起鲁迅先生说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只不过现如今是“走的人或许太多了,这路也就不能称其为路了”。我想到这里,不仅对着自己哑然一笑,我竟然还记得鲁迅说过的话,难得身上残存的一点儿读过中文系的影子啊。

身边的楼房一律只有七层,通过那灰旧得有些泛绿的墙壁以及各家各户那还不是塑钢而是铁制的窗框,就可以知道这片房子的确有些年头了,搞不好比我还长着几岁。

“这种地方能有什么大夫啊?”我不由得后悔起绕到这儿来了,但是既然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就硬着头皮见见这个孙驼好了。

我正想着,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门洞的牌号“××××”,就是这儿!

进了楼,我在那昏暗狭窄的楼道内摸索着,虽是白天,但是背阴的朝向以及忽高忽低的台阶让我不由得小心翼翼起来。好不容易爬到六楼,只见左手边的门上挂了一张A4纸大小的手写招牌,“心理诊所”,歪歪扭扭的几个字仿佛在咧着嘴嘲笑着我似的。

“这么烂的字也好意思贴出来。”我一面嘀咕着,一面伸手敲了敲门。

“谁?”门里传来沙哑的声音。

“你好,请问是孙医生的诊所吗?”我回答道。

“哦,来了。”

门开了,一个如猴子般精瘦的中年男人开的门。其实说他是中年男人并不准确,只是称他为老年男人,他似乎也没有那么老。五十岁上下的年纪,粗糙发暗的皮肤紧紧包裹着那一副嶙峋瘦骨,锃光瓦亮的脑袋上隐隐可以看见几根银白色的发根。上身胡乱裹一件白色的跨栏背心,绝对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款式,估计现在只有偏远山村或者怀旧影视剧中才能见到的那种。正面成块的染着黄色的油污,侧面还左右各破了一个洞。下身塞进一条宽大的我分不清算是七分、还是五分长的裤子里,总归是那种半长不短的样式。他冲我呵呵一笑,嘴咧开的弧度大得怕人,就连那嘴里后槽牙的牙根都一并暴露于外。

“看病吗?进来吧!”他努努嘴,把我让进屋内,并不曾让我换鞋,而我看他屋内那已经掉皮、褪漆到不成样子的地板,已是完全没有换鞋的必要,也就跟着他径直走进屋内。屋子里空荡荡的,一个单人床,破旧的褥子上面摊着一条油渍斑斑的毛巾被;一个四角的书桌,一条桌腿似乎是短了一截,下面垫着一个折过的纸壳;一个开立式的木制旧衣柜,衣柜表面凸起的漆皮比地板有过之而无不及;衣柜上放着一个纸箱子,上面清楚地印着“柑橘”两个字,但是从纸箱上面积攒的落灰的厚度来看,里面放的应该不是橘子,如果是的话也早该烂没了。

“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他边走边问。此时我才发现他原来不是声音沙哑,而是完全的一副公鸭嗓,刚才隔着大门听不真切。

“哦,我在俞叔的公司里上班,俞叔介绍我来的。”我回答说。

“哦。”他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声,不知是在回应我,还是想到了别的什么,场面一时间有些尴尬。

“您是学心理学的吗?我大学时候也特别喜欢心理学,还旁听过不少心理学的课程呢。”我为了打破这冷清的局面,随口寒暄说。

“心理学?我哪学过那玩意儿!那不就是老外算命的东西嘛,学那干啥?”他嗤笑着,用鲁迅先生的话:仿佛在嘲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

“啊?那您这儿开的不是心理诊所吗?”我一头雾水。

“哦,你来得晚了,你要早来一段时间,我这儿就是老军医诊所或是百年中医诊所啥的了。”

“您名片上印的不是心理诊所吗?”我仍不解风情。

“哦,你说那个片子啊,那是街口复印店老汪要把店面盘出去,最后处理纸墨的时候我去印的,便宜。”他说着话,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份自得,好像成就了什么丰功伟绩似的。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接话,随口对付着:“您这儿真不好找,我费了半天劲才找到。”

“那是,要是好找,卫生局不早过来查封我了?”他一脸不屑地说着。

“您这儿没有执照吗?”我再一次惊讶,而这次惊讶得以至于有点口吃。

“没有。”他理直气壮地回答。

“现、现在、现在,不是没有执照的私人诊所都不能挂牌经营了吗?”我依旧结结巴巴地说着,心里一方面对于他这种无照经营依旧趾高气扬的样子大为惊叹,同时更后悔自己上了这艘无证驾驶的贼船。

“所以我没挂牌啊,不就是在门上贴了张纸嘛,卫生局的找来了,我一撕不就好了嘛!”他转过身来,对我振振有词。

我无言以对。

“什么毛病啊?”刚一落座,他便问道。

“哦,我最近一直失眠睡不着,然后白天没精神,还有些恍惚。”我回答说。我从小见生人说话就紧张,习惯低着头说话,但又不知道眼睛该放哪儿。目光在屋子四处游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放。这个小房间脏乱差到一定境界了,相比之下我租的小公寓简直就是希尔顿酒店的总统套房,虽然我对于这总统套房只是听说过,并未见过。我猛地抬一下头,不经意间与他四目相对,还真吓了一跳,只见他小如豆粒的两只眼睛里竟不带半点黑眼仁,完全一色白。不知不觉盯着对方眼睛的时间有点长,我下意识感觉到这很不礼貌,赶忙收起目光,低头盯着地板,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瞟着他。只见他眼睛一眯,说道:“哦,这个好办,我给你开服药就好了。”说罢提笔就要写药方。

“要开中药还是西药?”因为家里没有煮中药的盆盆罐罐,我又受不起长时间熬药热气腾腾、苦味扑鼻的艰辛,便连忙关切地问道。

他似乎完全看穿了我的想法一般,眼角微微向上一翘,连带着的鱼尾纹也都立了起来,眼白泛着精明的光亮,说道:“放心,我这叫中药西吃。我给你开的虽是中药,但却是我祖上的独传秘方,这药我卖了几十年了,见效比西药还快,我这药……”

“您刚才不是说您最近才换的心理诊所吗?这药怎么已经卖了几十年了?”我抢白一句。

“哦哦,那个,这个你就不懂了,我这药可不随我的牌子一起换,我开老军医诊所时呢,这就是军旅特效药;我开中医门诊时呢,这就是百年祖传中药;我开心理诊所时呢,这就是专治神经的药……”他滔滔不绝,仿佛是在耐心地开导我这个不谙世事的“初生牛犊”一般。

见我无话可说,他便又补充道:“说是‘中药西吃’啊,就是它是中药,但又不用长时间去煮熬,每晚一粒,一杯温开水送下即可。”

“那这药叫什么呢?”我问。

“离、魂、丸!”他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着。

啥?离魂丸?这名字听上去怎么有一种武侠小说里某种毒药的感觉?和十香软金散什么的还应属一类。我心里思忖着。

而他似乎又看穿了我的想法,说道:“别看我这药物名字特别,但是药效奇好。二十天一疗程,一个疗程下去包你见效。你要知道,这可是我祖传秘方,卖了几十年的。”边说边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写完后,撕下那张纸,“嚯”地站起身来,转身从身后的柜子上把那个写着“柑橘”的纸箱子取了下来,从里面掏出一个帆布小包裹放在桌上,一层层打开,仿佛剥开一个粽子外面的苇叶。里面露出一个桃木色的小盒,打开小盒,又是一层层的包裹,只是这次包裹用的不是帆布,而是一层层塑料袋,塑料袋一层层地被打开就好像是一个洋葱在一层层地被扒着皮。

当去掉最里面一层的塑料袋,露出的是一堆白色的药片,每个药片的大小和市面上通常见到的阿司匹林差不多,这塑料袋包裹下,大概有几百粒。孙大夫把刚才撕下来的那张纸平摊在桌子上,一粒粒地小心翼翼地数着药片的数量,仿佛是孩子在数他心爱的玩具。只见他将数完的药片放在摊好的纸上,然后又细细地再数一遍,好像是生怕多给我一粒半粒似的。如数家珍,说的应该就是他这种状态。

确认数量后,他收好了那个小包裹,放回柜上,把桌上的那张纸折成一个小纸包递给我:“一个疗程三百。诊费免了。”他爽快地说。

什么!三百!你倒不如去抢!我心里骂着,我就是嫌大医院贵才来你这鸟不下蛋兔不拉屎的小地方的,你倒是比大医院还黑啊。

“这价格……好像……有点……”我努力咽了口口水,小声说着。

“哈哈,这还嫌贵,这可是亲友价啊,我这药可是出奇的灵。再说,我是看你是鱼?……”

“俞叔。”我用蚊子般大小的声音提醒道。

“哦,对,姨叔,我可是看在你是姨叔介绍来的面子上才给你这个价的,你就给个工本费,千万别多给,多给我和你急哈!都是姨叔的朋友嘛,别和我见外哈。”他口沫横飞地说着。

“俞叔。”我更轻声地提醒他。

“哦哦,对对,我知道是俞叔,俞叔嘛,我们老交情了,大家都是朋友嘛,别和我客气了,快拿着。”他边说边把那个纸包往我的怀里塞。

我这人本来就认生,更怕熟,这一下子确实不好意思拒绝了,但是真的花那么多钱又着实舍不得,毕竟是好几天的工资啊。正在这欲推推不掉,想收收不了的尴尬时刻,我的脸慢慢红了起来,火辣辣地感觉有点热,还有点涨。憋了半天,憋出几个字来“我钱没带够”,一边说着,一边无意识地咬了咬嘴唇。

他也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诚实,空气凝固了足足一秒钟,他率先打破沉默,哈哈一笑:“熟人嘛,没关系,那你带了多少?”

“我……”,我从旧牛仔裤的口袋里摸出瘪瘪的钱包,里面皱皱巴巴地塞着几张十块的和五块的纸币,还有两个一角的硬币,油乎乎的似乎和这黏腻的屋子“相得益彰”。慢慢掏出,一张张捋平了,唾了口口水,点了点,一共四十七块七角。

“这么点儿?”他眉头一皱,撇着嘴问道,但看我一副穷酸相,估计我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了,便不耐烦地把我手中的钱一把抓过,塞在他的抽屉里,然后把那个纸包丢给我,我连忙接住。

“一天一粒,睡前半小时温开水服下,二十天一个疗程,服用期间,睡眠保质保量,疗程过后,失眠彻底去根。”他背广告词一样地说着这些话,一边半搂半推地把我送出房门。

在临出门的一瞬间,他把头凑到我的耳旁,诡异地说:“我这药劲儿足,千万别乱吃啊。”

之后的一声“拜拜!”的高腔尾音与“砰”的关门声交错在一起,仿佛一首乐曲中,钢琴演奏的最后一个长音和架子鼓同时响起的完美配合。

“他说的这个比我写的产品广告词上口多了。”我独自站在门外,心里天马行空地想着,好像全然忘记了刚刚被人宰过。看着手里的那个小纸包,不住地出神。

百无聊赖地慢慢踱回家中,吃罢晚饭,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过了好一会儿,天才微微擦黑,远处的天际依旧有一丝夕阳的余晖,久久不肯散去。果然是夏天,天黑得这么晚。我眼巴巴地望着窗外,期盼着那抹残阳赶紧消失不见,我好吃刚开的睡觉药,进入那盼望的梦乡。

但这天边的落日似乎在有意与我作对,看着明明是落下去了,但是天竟然还是亮的,只不过是由一种淡淡的昏黄,融汇成一种难以名状的绛紫色。天的尽头,黎明与黑夜炽热地相吻,黎明咬破了黑夜的唇,将那一抹血迹,晕染成淡淡的黄昏。

房间里面安静极了,安静得只能听见墙上的挂钟指针“嘀嗒”“嘀嗒”的声音透过那玻璃外壳清脆而又沉重地传来……

时间的指针在不紧不慢地走着,在一片寂静的屋子里显得分外突兀,甚至有几分诡谲。指针无休止地轮回着,而我,不知怎的,眼皮竟渐渐地有些沉重了,与其说是困了,不如说是无聊。上班无聊,下班更无聊;睡觉无聊,睡不着同样无聊。

看来这药效还真不错,没吃都有这么好的效果,我自嘲地想着。瞥了一眼挂钟,十点一刻,差不多可以睡觉了,我倒了一杯热水,打开那个下午拿回来的纸包,摊开在桌面上,那二十粒药片横七竖八地倒在纸上,隐隐地发现纸的内侧有字。哦,对的,那个孙大夫用它包药之前是在上面写了什么,到底写着什么呢?我拨开药粒,原来上面写的是“离魂丸”三个大字,歪歪扭扭的和孙驼心理诊所门口的纸牌子如出一辙。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听上去挺神秘的,搞不好就是私人加工的安眠药吧?这种事情我在新闻里曾经听到过,说有些私人小药厂,会加工生产一些安眠药类似的药物,但是技术不行,又不敢做成标准计量,就弄一些现成的安眠药,打碎,做成新的药片。本来一百片安眠药,被他们掺了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弄出一千片新的药片,然后起个好听的名字,加点各式水果口味的食品添加剂和各式糖醇,做个包装,就可以当作高档营养品出售了。嗯,最好还要配上什么过年送礼送健康的广告语,就可以彻底血赚一笔了。我一边在心里胡乱地想着,一面用两根指头夹起一片,吞了下去,喝了一大口水。

这种私制的药往往有效成分都比较低,要不一个安眠药怎么会吃二十天才有疗效?还特意和我说什么不要乱吃,显然是在那装神弄鬼、故弄玄虚。我一边怀疑着,一边又拿起一片药,咽了下去。这次咽得稍微慢了点,药片触碰舌尖竟然留下了一丝柑橘的味道。果然是骗子,搞不好拿什么小朋友吃的果味维生素糊弄我,我敢说,这每片药片里至多一点点阿司匹林的有效成分,这吃到什么时候才能睡着?我气愤地抓起两片,放在嘴里大嚼了起来,牙齿割开药片的时候,一股清酸的味道在嘴里爆裂扩散开来,甜甜的、凉凉的,随着慢慢地嚼碎而释放出更多的味道。

装在柑橘的箱子里的柑橘味儿安眠药?还花光了我身上所有的钱?我无奈且自嘲地苦笑了一下,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了那张孙驼的名片,“骗子的片子”我心里骂着,然后将它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我从抽屉中翻出了一个空的口香糖塑料瓶,将余下的十六粒药全倒了进去,这种药就该一日四片,五天一疗程,当糖块嚼着吃!我如是地想着。

关灯上床,倚靠在床头继续无聊地发呆,对于这种发呆我已经很熟悉了,之前一段日子里,我每晚都是在这种发呆中度过的。但今晚在不知不觉间我竟渐渐滑入湖水般无边的却又浅浅的睡意之中。

整个人在睡与醒的边缘徘徊,睡梦的潮水将我一次次推上苏醒的岸边,又一次次地退潮,把我拖入梦境中央的旋涡之中。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也不知是梦是醒,四周一片漆黑,唯有一缕月光静悄悄地泻进了我的窗子,伴着朦胧的月光,我觉得眼前好像有个人影,但是房间比较暗,眼前模模糊糊地好像贴了一层毛玻璃,看不真切,想挣扎着动一下,身体又仿佛被什么压住一般。这时耳畔响起了三声挂钟里啄木鸟的咕咕的声音,三点了,这是我脑海中最后一丝印象,然后便再次昏昏沉沉地倒头睡去。

又过了不知多少时候,我那飘荡着的睡意再次把我浮上岸来,耳畔隐隐听见脱鞋的声音,“砰”一只鞋掉到了地板上,把本来和谐的钟表旋转的声音搅乱,也在我的睡梦的湖水中央投下一颗石子,泛起层层涟漪,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只觉得床晃动了一下,听见床板与床腿间“咯吱”响了一声,好像有什么重物被放到床上,之后我便全无知觉。

慵懒地翻了个身,只觉眼前被不知什么光亮微微刺痛,用手遮了一下眼睛,意识似乎逐渐走向清醒:天亮了。

天亮了?我竟然睡着了?这江湖郎中的药还是挺见效的嘛!不是,还好我一次吃了四粒,要是像他告诉我的每晚一粒,昨晚绝对睡不着。嗯,睡得好舒服啊,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哎呀,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好似一股莫名的电流瞬间流经我全身,停在半空中的懒腰也随之石化,“现在几点了?”因为最近一直睡不着,即使浅浅地眯了一会儿,也不过五点多钟便自然醒来,所以我最近一段时间都没设闹钟,而昨晚是真的睡着了,睡得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窗帘也没拉上,竟仅脱了鞋。

慌乱中随手抓过枕边的手机,随便按了一个键,没亮?手机关机了?NOKIA以待机时间长著称,我一般都是白天插公司电脑上充会儿电,然后就可以用大半天了啊,再说昨晚睡着了也没用手机怎么就没电了呢?莫不是我电池老旧退化了?

我此时没心思多想,翻身下床,瞅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十点十五!啊,这回必死无疑了。竟然一觉睡到这种时候,不仅是迟到,还可以说是整个上午的旷班。按俞叔的规定,迟到十五分钟,扣当日工资;迟到一小时,扣一周工资;迟到一小时以上,就算旷班了,有旷班行为发生的,可是要扣光当月工资的。这个月底房租到期,扣光这月工资我可怎么活?俞叔、莎莎他们现在一定疯了似的在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又恰巧没电关机了,他们从八点上班打到现在,哦,天啊,他们足足给我打了两个多小时电话,而我这却在床上睡大觉、伸懒腰……

我急忙把脚塞进鞋中,因为一时慌张塞反了,真是越忙越乱。还好昨晚睡觉没脱衣服,这回倒节省了穿衣服的时间。我头不梳脸不洗地冲出了房间,出门时强行把手机开机,在手机闪烁的几秒钟内隐隐显示了十几个未接来电与未读短信,然后手机屏幕便像回光返照后彻底死去的人一般完全黑了下去。

我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近,走路的话大约十五分钟路程,其间有一班公交车,但只是坐两站就要下车,还要花上两元钱。上海的交通费总是贵得离谱,于是我每天都坚持走路上班,一方面为了省钱,另一方面我也不高兴每天上下班高峰去忍受沙丁鱼罐头似的车厢;此外走路更是可以权当锻炼身体。现在人们锻炼身体都要花很多钱去健身房,而懒得每天走几步路,实在想不通,或许那是人家的一种生活档次与消费水平的标志吧。

刚冲出家门,恰逢一辆公交车靠站停下,我想也没多想,便一个箭步飞进车内,把坐在临近门口的老大妈吓了一跳。因为错过了早班高峰,车上还是挺空的,我找了个临窗的座位坐下,调匀呼吸,长舒了一口气。果然是太久时间没有如此激烈地运动过了,刚跑上几步就气喘成这个样子。

我会不会是药吃多了才睡到这般时候的?不会,我一定是吃了四片才睡着,只是太长时间的缺觉让我一下子睡到了这种时候……嗯,这都是正常生理反应……要是像那个大夫说的每日一片,肯定还是睡不着……我脑海中刚刚形成了一个问题,便霎时出现了好几个强有力的否定的回声,众声喧哗般交织成一曲复调。

还不知道俞叔会怎么处罚我?又一个问题如泉水般从地表涌出,只是这次脑海中到没有形成什么回复,而只觉得心里空空的,额头与两鬓不禁有冷汗冒出,分不清是刚才跑得太急还是心里太紧张的缘故。

车到站了,我还没等车门完全打开,便“噌”的一下把自己从车中射了出去,一个不怎么完美的抛物线,打着趔趄地着了地,踉踉跄跄,险些摔倒。

刚立稳脚跟,又飞身向公司跑了起来,风呼啸着聚涌向身后,好像跑得虎虎生风,帅气得很。只是脚掌砸击柏油马路时发出的“啪啪”的声响、从脚底传来的阵阵酥麻与钻心的痛时刻在提醒我,我跑步的样子一定丑极了。

我一路狂奔地冲进了写字楼,门口的保安想拦住我问个究竟,刚伸出的手被我奔跑时产生的巨大惯性弹开,我与他擦身而过,用眼角的余光瞟到已被我甩在身后的他似乎在掏着对讲机,应该是想和楼里的保安们联系吧。管他的,先到公司才最要紧。

写字楼里拼贴而成的大理石地砖光滑得可以看见那些西装革履且来去匆匆的众生的倒影,而我这蓬头垢面、及在床上翻滚了一夜已然净是褶皱的廉价西装,让人不忍细看。

我如炮弹一般地冲进了办公室,弹头落地所引起的气流的余波与四散的灰尘,令办公室内部瞬间定格,正在打电话的莎莎和正在复印材料的小齐双双愣住,四只眼睛如火炬般直直地望着我,仿佛在说:“你死定了。”

我来不及多想,快步走到俞叔的总经理室门口,轻轻叩了几下门。

“进来!”俞叔似乎已经知道是谁在敲门了,毕竟刚才我撞开办公室门的声音确实很大。

我战战兢兢地进了办公室,俞叔似乎在看什么材料,他斜着眼,用眼皮翻了我几下。阴阳怪气地问道:“几点了?”

我清楚地知道,这时候不管回答几点了,不管作何解释都是没用的,只能赶紧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对、对不起,我昨天去看了您推荐的那个心理医生,吃了他开的安眠药,然后就睡过头了,我下次一定、一定注意。”我连声道歉。

“我问你几点了?”俞叔声音抬高了一个分贝,似乎是一定要从头开始折磨我一遍才肯罢休。我微微扭头瞄了一眼身后门上方的挂钟,也看到了贴着门向里面努力窥视的莎莎和小齐。

这两个浑蛋,看什么看,俞叔一定是发现他们在偷看,才要故意整我,杀鸡儆猴的,该死的。我鼻子里轻轻地哼出了一口气,轻到除了我之外别人都听不清的地步,然后低声回答道:“十点半。”

“十点半?那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几点啊?嗯?”俞叔接着明知故问。

“八点。”我好像一块被放置于案板上,任人切割的肉一般,等待着俞叔下一刀会切向哪里。

“公司的规定是什么,你应该都知道吧?”

“嗯。”我无奈地点了点头。

“规定了什么,说给我听听。”俞叔继续得理不饶人。

“迟到,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旷班一次,扣除当月工资。”我鼻子里呼出了一口气,不过这次的声音比之前那次大得多。

“那你觉得这个规定合理吗?”俞叔显然是听到了我心里的不满,问道。

“挺合理的,我觉得。”我违心地应着。

“那怎么办就不用我明说了,是吧?”

“嗯,我知道。”

“行,赶紧出去干活吧,白天没做完的,晚上加班补回来啊!”

“好的,谢谢俞叔。”

我转身出门的一瞬间,听见俞叔似乎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说给我听:“现在的年轻人啊,玉不琢,不成器啊!”

我憋着一肚子窝囊气把自己重重地摔在椅子上,大拇指用力一扳,按下了电脑的开机键,随着电脑逐步进入开机状态,小齐凑过来安慰我说:“别往心里去,这几天好好表现表现,多加加班,俞叔会原谅你的,最后发你半个月薪水,还是有可能的哈。”

“发什么发!”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什么原谅我,我有多大错啊,不就多迟到了一会儿吗?”

“谁说不是啊,因为这点事扣一月工资,唉!”小齐接话道。

“这就不是扣工资的事,你说我来这儿都一年多了,迟到过吗?这是第一次吧,怎么就得理不饶人了啊?”我故意抬高了一个声调。

“你、你、你小点儿声,还嫌事儿不够大啊!”小齐捅了捅我,压低声音说道。

“我跟你说,我还就不特意好好表现巴结讨好他,今天加班我认了,我迟到的时间我补回来。之后每天正点下班我就走人,我才不理他高不高兴。”我昂着头说着,显出一份骄傲的神情。

“说得好,就该这么干。”莎莎不知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赞许道。

“可是这……”小齐似乎又要争辩什么,应该是想继续向我们灌输他那套“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的理论,并且一如既往地说俞叔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云云。

“你一边待着去,都像你那么没用。”莎莎猛地打断了小齐,且白了他一眼。

小齐吐了吐舌头,知趣地回到了自己的电脑前,继续弄他的代码去了。

我把手机插到电脑上充电,刚刚按开机,一条条看着早上错过的电话和短信,俞叔、小齐、莎莎、俞叔、莎莎、俞叔、俞叔……小瑷?小瑷的未接来电?她来电话干什么?她上班时从来不打电话的,我疑惑地按下了回拨键。

“喂,冯同啊。”电话那面传来了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传来了我女朋友的声音,传来了我将近半个月没见过的甚至没怎么联系过的已颇感陌生的女朋友的声音。

“小瑷啊,”由于太久不和她联系,我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措辞,显得有些局促,“我,我早上手机没电了,刚开机,你打我电话什么事啊?”这句看似正常的问句刚出口我就后悔了,女朋友非得有事才能打电话给你吗?于是我连忙改口:“哦,不,那个,你最近怎么样?在上班吗?累不累啊?”我佯作关切地问着,眼睛已经开始读早上收到的工作邮件了。

“哦,还好,我正在给下午的公司会议复印材料。对了,你今晚有空吗?一起吃个饭?”她怯生生地问道。

“哦,今晚怕不行了,要加班。”我随口回答,但马上又觉得半个月没见到女朋友,人家主动邀约我还这么随意地拒绝掉好像不太好,便又加了一句,“要不明晚吧,明晚我有空。”

“好呀,好呀,就明晚。”

“嗯,你想吃什么?”我故作绅士地问道。

“嗯,就五角场那家耶里夏丽吧。”

“啊?”我略吃了一惊,因为刚才那句问话,完全属于我没话找话的随口一问,而她这么一回答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我俩之前见面约会,也就是一般的兰州一拉或是廉价且实惠的川菜馆、东北菜馆一类。这去耶里夏丽还是第一次,虽说那家耶里夏丽不会太贵,但人均至少也要七八十,这两个人加一起就要小两百啊。她为啥突然定这儿呢?莫非有团购优惠?不会啊,我做这行的都没看见,她是怎么知道的?这些问题我只能在脑子里想想,自然是不敢也羞于问出口的。

“好好,明晚六点半,五角场那家耶里夏丽楼下见吧。”我嘴里答应着,手里一刻不停地点开了百度团购,开始寻找耶里夏丽的团购优惠信息,可惜最后无果而终。

挂了电话,小齐又一次凑过头来,眼里闪着异样的光芒:“女朋友啊?”

“嗯。”我机械地点了点头。

“明晚耶里夏丽啊?小伙挺有情调的嘛!”小齐操着怪异的语调说着。

“哦,她想去吃。”我不知该如何回答,随口应付一句。

“看看,看看,这有女朋友的人就是不一样,你瞧,冯同今天穿得也特别的帅!”小齐一边说着,一边拿眼神和莎莎“交流”着。

“那是啊,都像你啊,一辈子也找不到女朋友。”莎莎讽刺道,“以前我一直以为你俩的审美打扮都是一个水平的——服装搭配能力为零,今天看来冯同比你强不止一点半点啊。”莎莎边用目光打量我,边噘着嘴说道。

啊?我的打扮?我一脸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我的天!我今天除了外面套着的休闲西装还算正常外,里面竟然是红色条纹衬衣,下着蓝色牛仔裤,然后白色运动鞋里面赫然一双红色的高筒袜!我怎么会穿成这样,我怎么能把红色衣服和蓝色裤子一起穿呢?还有那红色的袜子,那是本命年时老妈送我辟邪的,怎么穿出来了?我后悔地看着自己,绞尽脑汁地回忆着昨晚自己什么时候换的衣服,却无论怎样也想不起来。

突然一抬头,看见莎莎欣赏的目光,四目相对,莎莎见我略有懊恼的表情,不禁一愣,随即说道:“这可是今年潮男的流行搭配款,你不要说你不知道,然后偶然撞上了。”看着我迷茫到无辜的表情,她已经知道,我确实是偶然到不能再偶然地撞上了。

“哼!”莎莎不屑地走开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顶着俞叔略显仇恨的目光准时下了班,匆匆赶往耶里夏丽。当我到的时候,小瑷已经在那儿等我了,一身干练的职业女装,梳得整整齐齐的马尾,配上淡而不腻的素装,显得干练而清爽。猛一见面,我竟然差点没认出来,真是太久不见了吧。想你想得都想不起来了,这句本来情侣间打情骂俏的玩笑话,现在形容我似乎是恰如其分。为什么看见小瑷竟想到的是“炒素什锦”这个形容词,果然是到了饭店门口,馋虫作怪啊。

和小瑷并肩走进耶里夏丽,门口的那只招财猫手臂上下摆动,既是在招财,也是在欢迎来客,或者说欢迎来客就是在招财或许比较妥帖。

进了大堂,不由得被这里的布局隐隐打动,夜幕色的天花板,点缀着忽明忽暗的星星点点,与那晕晕的灯光交织在一起,映在那些乳黄色的桌布与地毯上,吞吐出一份格外的温暖与舒适。那些星星仿佛是真的,不断地眨着眼,而此时扑扇得更厉害的则是小瑷充满好奇与惊喜的大眼睛。靓丽的服务员身着华美的民族服饰穿梭在餐桌之间,仿佛在涓涓溪流中跃动的精灵。虽然在附近生活了一年多,但我和小瑷都是第一次来这家店,这样的装潢,难怪价格会比较贵,我暗自赞许着。

这时,有一对情侣从我们身边走过,那姑娘笑得甜美,小伙子笑得憨厚且爽朗,耳畔悠扬的音乐在微微灯光下悠长地泛着和声。在座的客人以情侣居多,看着一对对饱含深情地凝望,与洋溢在脸上幸福的表情,凌乱的思绪碎片如雪花般在我脑海里纷纷扬扬,有一片恰巧落在我的唇边,用舌尖去轻轻一舔便融化得了无踪迹,但那甜味却如此沁人心脾,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的听觉神经把井然有序的音符交织成一片错乱,有如那法国梧桐在秋风中散落且随风飘扬的树叶一般——迷乱而优美。精致的饭店布景伴着其他餐桌上那股淡淡的食物的香气,让人不觉间竟迷醉其中。

“喂,想什么呢?”纷乱缥缈的思绪在小瑷的问话中迅速收拢,好像婚礼录像中喷出的彩带在快退镜头下“倏”地缩回瓶中一般。“你想吃什么?”小瑷拿着菜单问我。

“雪域牛排加一份酸奶吧。”我看也没看菜单,答道。

“嗬,看来是有备而来啊,查得这么清楚,上来就直指这家店的人气招牌菜啊!”小瑷打趣道。

“那是,我就是干这个的,每次要做什么,都会提前上网查一查,职业习惯。”

“嗯,不过这菜单画得确实蛮漂亮的。”小瑷翻阅着菜单,时不时抱以欣赏的目光和赞许地点头,仿佛不为看菜,专门是在欣赏某件艺术品似的。

我探过头去望了一眼,画得真是非常精美,只看着配图就让人有无尽的食欲,我的喉结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

小瑷显然是看到了,“扑哧”笑出声来,睫毛抖动得花枝乱颤,红润的脸庞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迷人。虽说交往好几年了,但我从没发现过她像今晚这般可爱,或许真的是工作使人成熟吧,小瑷之前就是太青涩了,我看着看着,不由得出了神。

“看什么呢?”小瑷的一个问句再次把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没、没什么。”我定了定神,回答道。

菜味道很好,我吃得津津有味,只是这吃饭的气氛略显奇怪。小瑷自从刚才那句“看什么呢”之后就一直埋头吃东西,也不曾抬头看我;我本想主动搭讪两句,又找不到合适的目光相撞的机会。起初我以为是她本身性格就这么内向,加上今晚食物味美,她只顾埋头吃,才没有说话;但是渐渐地发现了不对头,她并没有很享受这食物的样子,看着是低头自顾自地在吃东西,但实际上只是抿着小口,并没真正在吃什么。

这样又过了一刻钟,我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道:“怎么了?东西不合胃口吗?”

“不,不是……没,没什么……”小瑷回答。

她这回答更激起了我内心的疑惑:“到底怎么了?我怎么觉得你有什么事?嗯?”

“嗯……”她拖着长音,头埋得更深了。

“什么事啊?说啊?”我一句紧似一句地追问。

“我……我觉得……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太合适……”她如同豆浆机磨豆浆一般零零碎碎地从双唇间挤出了这句话。

“什么?你说什么?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仿佛被雷劈了一下,本能地反应道。

“我妈说,我们不太合适……”

“是你妈说我们不合适,还是你说的?”我没等她说完便插话道。

“是我妈说的,我也觉得我们不太合适。”她颤颤巍巍地接着说。

“你继续讲!”我没好气地呛了她一句。

“我妈和我都觉得我到了要结婚的年纪,但是还有很多实际的问题。”她一字一顿地说。

“什么实际问题,不就是我现在买不起房子吗?”我怪声怪调地顶着她。

“嗯,但不止这个,我妈说男生要有事业,有前途。”

“你觉得我没有?”我咄咄逼人。

“不是,我和我妈说了,你现在刚毕业一年,已经是、是经理了。但她说你公司太小,搞不好哪天公司都没了。还、还有……”

“还有什么?”

“你,你没有上海户口……”

我看她说话费劲的样子,眼圈微微泛红,似乎已经快哭出来了。明明是你提出要甩了我,怎么你还能先哭呢?我哭笑不得地想着。

“得,别说了,你找我吃饭的目的就是想和我说分手是吧?”我问道。

“嗯,我妈让我……”

“别老你妈你妈的,不就是分手吗?行,我答应你,你会不会下一个已经找好了?”我略带轻蔑地问道。

“嗯,我妈帮我安排了一个,过几天相亲。一个中学老师。”她这回语气里已经隐隐透着哭腔了。而我也着实吃了一惊,刚才那一问只是一种嘲弄,似乎在期待着的下一句应该是我对她说“除了我谁还会要你”。不过现在,这句嘲弄似乎说给自己听才更为合适。

“行,咱们好聚好散,老话怎么说得来着?买卖不成仁义在嘛!来,接着吃。这顿我请!”我故作洒脱地说。

“不,不用,这顿我请你吧。”小瑷第一次抢白了我的话。

“也成。”我没有再和她争,继续大口地吃着盘子里的食物,食物依旧鲜美,可是在我嘴里却感受不到半分滋味,只是胡乱地塞进嘴里,随意地嚼几下,然后用力吞下去罢了。

吃罢散伙饭,我和小瑷各奔东西,我知道我们这辈子应该不会再见了,或者我们本来就不该见面。我沿着政通路一路向西,步履匆匆地走着,却感觉怎么都找不对走路应有的节奏,两条腿仿佛不是我自己的,不论先迈哪一条都十分别扭。

路经一家小酒吧,生意冷冷清清,我低头走了进去,问酒保要了一扎冰啤酒,“咕咚咕咚”大口地吞咽着,那满满一扎的啤酒随着我喉结的游动而迅速变少,渐渐露出光洁的杯壁和杯底。我的牙齿和牙龈被啤酒冰得发麻,肠胃里也是翻江倒海,“嗝”一个酒嗝,肚子里火山爆发般地喷涌上翻,一股酸烫的浓液一下子聚集到嗓子口,我紧紧收住嘴,上泛的酸物如退潮般回流向蠕动着的胃的深渊,留下的是我嗓子灼伤的痛。胃里的涌动消退了,而我的鼻涕眼泪却不争气地一股脑冲了出来。

我这是怎么了?我靠在椅子上胡思乱想,因为被甩了而心里难过吗?好像是应该难过的,毕竟是我被甩了;但好像又不该难过,因为我们之间本来就没多少感情。难道是因为被她和她妈否定,伤了面子而失落?但是我自己早就心知肚明,以自己的工资,一年不吃不喝也未必买得起公司附近住房一平方的面积。那究竟为什么难过呢?为了三年感情终结的一首挽歌?还是因为我居然会被一个如此平凡的女孩甩了而伤了自尊心?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真的难过,还是因为觉得自己应该难过而难过了。就像我之前也不知道我是喜欢过小瑷才和她在一起,还是因为和她在一起了,才觉得我应该喜欢她一样。分手的时候找不到伤心的理由,但总觉得应该要有几分伤心;亦如牵手的时候找不到喜悦的原因,但似乎真的有几分喜悦。

不去想了,头痛得厉害。

酒吧很应景地在放Guns N' Roses的那首《Don’t Cry》,我半点也不通乐理,此时却在音乐中听出了自己的悲伤。

酒与水的区别是什么?我把玩着酒杯,想得出神,酒可以让你越喝越暖,而水却只会让你越喝越寒。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明明喝的是酒,心里却依然在这炎热的季节里寒冷到瑟缩,难道那不是酒?但是我确实已经醉了。

结账出了酒吧,穿越校园,一直走着,路旁的几株银杏缠绵在一起,好像热恋中的情侣们互相耳鬓厮磨,倾诉着浓浓爱意不肯分开。随风缓缓飘落的树叶,如同阳光乐章上飞扬的音符。宁静的黄昏里,风与叶共舞了百年,共同演绎出一段绝妙的旋律,为何这般优美的景象却令我觉得如此心痛!是它美好得过于虚幻,还是我伤心得太不合时宜?

看着校园里行色匆匆的情侣们比肩经过,想到曾几何时我也是其中一员,而现今呢?我失恋了,或者说我从未恋过吧。外面越是闷热,我越发感觉到寒冷,寒冷到全身不住地颤抖。冷热的直觉就是这般奇怪,有时从外向内地体验,有时由内而外地喷薄。

绕过毛主席雕像,沿着望道路行尸走肉般挪动着沉重的身体,出了复旦行政楼前的大门,来到邯郸路上。路上车并不多,马路对面的人行红灯在傍晚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那红色的路灯仿佛是一个伫立凝望的姑娘,正在微笑着冲我招手。我左摇右晃地朝着那个迎风招手的姑娘走了过去,嘴里还念念有词:“炒素什锦,你别走,等我过来……”

刚几步晃到马路中间,酒劲上泛,身体不由得抽搐了一下;一辆从东飞驰而来的汽车显然没有注意我这个乱闯红灯的行人,我耳畔响起了急促的汽车鸣笛声和急刹车的轮胎尖锐摩擦声。紧接着,膝盖被什么东西猛然推了一把似的,整个身体都被掀翻到了空中,一种曾经在欢乐谷玩过山车时的感觉瞬间放大十倍地重演,我左边的太阳穴猛力地撞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然后我便沿着汽车的前盖滚了下去,重重地摔到地上。我躺在地上转过头,眼前最后一个画面是模糊却又清晰的由四个连成一串的圆圈——奥迪!这个念头刚从我脑海中闪过,还未及消退,我便失去了知觉。

十一

我仿佛躺在一张可以快速移动的床上,耳畔能清晰地听见好些人急促的脚步声,各式材质的鞋底踏在地板上,发出迥异的回响。眼前的灯光非常刺眼,我努力想伸手挡一挡眼前的光亮,无奈手却动弹不得,我无力地又一次坠入了昏睡的深渊。只是这更贴近于昏,而不是睡。昏与睡有什么区别吗?那就是昏仿佛失足跌落悬崖,而睡是沿着山坡缓缓滚下。

当我再一次醒来,应该已是深夜,我的意识还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太阳穴隐隐地痛,想用手捂一下,胳臂却像被什么牢牢抓住一样不听我的使唤。

这是哪里啊?我努力地试图判断出周围的环境,应该是医院,空气中隐隐还飘浮着消毒水残留的味道。借着从窗口倾泻而入的薄薄的一层月光,我隐约感受了周围的一片雪白,雪白的墙壁和地板,雪白的枕套和被单。我的精神与肉体在拼命地撕扯,肉体是瞌睡的,我能感受到体内悠长的对于深度睡眠与休息的呼唤;但我的精神却趋向清醒,努力地使自己保持意识,以便用来观察和思考,虽然要观察什么。思考什么我并不知道。而我就在这精神与肉体的撕扯之间苦苦挣扎,由蒙眬的清醒陷入微弱的睡眠,又由半梦似的境地中重新睁开双眼,一次一次,周而复始。不知过了多久,而我也不知道我是睡着的时候比较多,还是清醒的时候比较长,我甚至开始有点分不清睡着与醒着了。醒着的时候总是如坠梦中,而睡着的时候,梦里的一切又恍如现实般清醒。

我是怎么进来的?昨晚和小瑷分手,然后喝了点酒,有点喝多了,过邯郸路时被一辆车撞到了……一辆……对,一辆奥迪。然后……就有点想不起来了,啊,头好痛,我愈试图想清楚,左边的太阳穴愈加一鼓一鼓地疼着。

我侧了侧身,想朝右躺着,这样左面或许会舒服些,忽然发现对面的床上好像坐着一个人,黑漆漆的环境里的一个黑影,看不真切,只能模糊地用视线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进而判断出他是正对着我坐着的。

天边丝绦般细碎的浮云淡淡飘过,漏过其间隙的月光在房间里呈现出斑驳的影像。是谁?医院里的护士,还是来看望我的人?我借着时隐时现的月光努力地看着,哦,原来是临床的病人,一个青年男子,脸庞的轮廓不甚分明,但头上却很明显能看出缠了厚厚的绷带,左面包得比较厚实,高高地翘起一个角。他或许和我一样也是受了外伤吧,只是他不似我这般狼狈,因为我似乎能感觉到他在冲我嘿嘿地笑着。

“你怎么进来的?我是被车撞进来的。”我用了极为白痴的搭讪方法试图开启一场对话,毕竟这样的夜实在太寂静,寂静的环境总是容易衍生出寂寞的心情,而这种寂静又太过无聊,寂寞则令人有几分害怕。我对医院的印象一向不好,除了血腥的手术室就是阴森森的太平间,大晚上的一个人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心中总觉得不由自主地发毛,能有个病友一起,恨不能赶紧多聊几句。

“我也是,”他说,“被奥迪撞的。”

“哈哈,想不到我们这样有缘分,被车撞都是被同一个牌子的车撞。我也是被奥迪撞得哎!”我略带兴奋地说。

“我们的缘分可不止这些。”他意味深长地说,言语间似乎另有所指。

“那是,那是。我们不仅被同一个牌子的车撞了,还被送进同一家医院,脑袋上都缠着差不多的绷带……看你的样子,我就知道我脑袋上的绷带一定也好看不了。”我叽里呱啦地说着,突然意识到我们似乎刚刚认识,或者说还不认识,而我好像太过自来熟,竟开起对方的玩笑来。自觉失语,连忙接着说:“你是什么时候被车撞的?”

“昨天晚上,八点多,过马路时。”他回答简单而干脆,似乎不愿意多说一个字。

“嗬,我们被撞的时间都这么一致?这回可真是缘分了。”我话语滔滔,如开了闸的洪水般,与他少言寡语的字如滴水形成鲜明对比,“我们啊,出院后真应该一起找家奥迪4S店砸了它。”

“是我自己闯的红灯,不怪人家。”他的回答依旧简洁,就像一块精瘦肉,不带半点多余的脂肪。

经他这么一说,我猛然想起,当时好像也是我闯的红灯,当时喝高了,记不太清楚,隐约有印象是我过马路时,好像看见眼前是红灯了,但当时为啥还往前走呢?

唉,实在想不起来了。

我瞟了他一眼,他还在我对面的床边望着我笑。

“哎,兄弟,我叫冯同,你叫什么?”我套近乎地没话找话道。其实我深知这种医院中擦肩而过的病友就如同火车上偶遇的旅伴一样,彼此短暂地陪伴后,就会成为终生的路人。就好像两条相交的直线,相交的过程只有那么短暂到不能再短的一个点,而之前与之后都是无穷无尽的殊途。

“我叫司马辛。”他回答。

十二

司马辛,这么文艺范儿的名字,很有一种复古的感觉啊,你看看这姓司马的,什么司马迁、司马懿、司马光,还有个司马相如……我这读过中文系的记忆仿佛一条垂死了多时的鱼,触电般激活了起来,可惜这激活只有一瞬间,接下来的却是更深一层的死气沉沉。

“你这姓真霸气。”我感叹着。

“和你的差不多嘛!”他说。

“哪有,冯同,多普通的一名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客气,解释道。

“你撞车前喝酒了?”他难得地先开了一次口。

“嗯,是啊,喝了点。”我以为他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赶忙把身体往被窝里塞了塞。

“喝了多少醉成那样?”他又问。

我昨晚来时醉得很厉害吗?我不应该是被撞晕了抬进来的吗?我疑惑地想着:“昨晚喝了多少?一扎啤酒吧,大概这么大一扎……”我努力地在空中比画着酒杯的大小。

“你的酒量这么差,这么一杯啤酒就醉了?”司马辛说。

哎,经他这么一说也是,我平时和人拼酒,七八瓶不在话下,这次怎么喝这么一扎就倒了呢?“我也搞不清楚,平时喝这么多一般都没事儿的。”我不确定地说。

“嗯,我也觉得,估计是你昨晚心情不好吧,一个人喝闷酒什么的比较容易醉。”他说。

“对对对,昨晚我就是心情不好,一个人喝的闷酒,还是一口干杯的。然后在复旦校园里一走,小风一吹,酒劲上泛,我就晕了。”我解释说。

“嗯,怎么了,被上司批评,还是和女朋友吵架了?”他问。

“确实是被上司批评了,和女朋友嘛,吵倒是没吵,就是分手了。”我撇着嘴回答。

“哦,和喜欢的人分手了,心里难过所以买醉啊!”他操着不带半点疑惑与八卦的口吻说道。

“这倒不是,说实话,我俩感情淡得很,就好像是我只是习惯了她是我女朋友的这个头衔,其实我生活中有她没她差不多。我就好像没有怎么喜欢过她的感觉。”我一边说着,一边微微点头认可着自己的观点。

“在一起这么久了。分手后才发现你不怎么喜欢她?”司马辛问道。

“也没有不喜欢,但是也没有怎么喜欢吧,这个很难形容哎,就像是什么东西,有了它也成,少了它也并非不可以。”我努力地想找一个合适的比喻,搜肠刮肚却才思枯竭。

“那你为什么还把自己灌醉,然后被车撞进了医院啊?买醉不都是伤心男女才干的事吗?”司马辛问。

“这……这怎么说呢?”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嗯,我觉得你当时应该是认为‘我既然分手了,尤其是被甩了,理应伤心才是,而按着一般影视剧里的伤心的路子,就应该去喝点闷酒,买个醉。’于是乎,你就这么做了,我说得是不是?”司马辛说。

“对对对,就是这样,我潜意识好像就觉得,既然被甩了,就应该伤心,所以我才伤心的,并且当时酒吧里面放的那个音乐,确实还是那种悲伤情歌的调调,而我根本没去想,实际的我真的一点儿也不伤心。”我连声应和着。

“你被某种预设的情景带入了。”司马辛进一步解释。

“对,就是这个词,专业,准确。”我跷起大拇指,“虽说头回见面,你真了解我。我喝酒时就在琢磨这个事儿,但是想到头痛也想不清楚,你这一顺思路,我就想明白了。”

这时,门外传来了皮鞋触碰地砖的声响,随之而来的是“吱”的一声,门开了。

“护士来了,睡觉。”司马辛压低了声音,抖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翻身躺下,身影藏匿在一片看不到头的黑暗之中。

我没搞明白护士来了为什么要马上躺下,但是本能地听了他的话,迅速把身体缩入被窝,眯缝着眼睛开始装睡。

只见护士借着走廊里的灯光走进来,在我床边看了看,然后又在整个房间四处张望了一下,见我均匀而稳定地呼吸,甚至有点打呼噜,便一脸疑惑地离开了。

等到护士出去,关上门的一瞬间,房间里又陷入黑暗之中。

“司马辛,司马辛。”我小声叫着他,但是始终没人回应。这么快就睡着了,我心里嘀咕着。不觉间我的眼皮也逐渐沉重,一边想着这个深知我心的病友,一边渐渐进入梦乡。

十三

一个人徘徊在傍晚的街道上,身边摇曳着星星点点的灯光和细碎的残影,街边景色斑斓地变幻着,如万花筒一般旋转着弥留的五彩,让人觉得朦胧而不真实。天际张扬得有一丝狰狞,浓烈到仿佛是满盈而欲滴的泪,凶残地撕扯着眼角。

举目眺望,马路对面红灯打过来的一束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模糊的视线里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在马路中间游荡,不远处响起一声尖锐的汽车鸣笛,紧接着就是轮胎在水泥马路上摩擦的刺耳的鸣响。

眼看着那个摇晃的身影被来不及刹住的汽车弹飞出去……

“司马辛!”我惊叫着,用力地伸出手去,似乎想要拉住他,但是又好像够不到他,手心里只莫名地攥住了一团柔软。

“冯同,冯同,你怎么了冯同?”一个熟悉的女声在耳畔呼唤着我,我竭力睁开双眼,模糊的面庞渐渐聚焦而形成清晰的轮廓。

“莎莎。”我呢喃着。

“是我,是我呀,我都在这儿看着你半天了,你可是终于醒了啊。对了,你刚才叫什么来着?”莎莎的连珠炮又开火了,一串密集的音调在我尚未完全苏醒的耳膜未激起任何有意义的回应,只是留下了一片杂乱无章的坑坑点点。

“我……”我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猛然发现我刚才紧紧抓住的竟然是莎莎的手,这么软?完全没有骨头的感觉,只是我这一印象在脑海中停留不到半秒,下意识涌来的羞涩的大潮湮没了一切,我触电般地松开手,脸“唰”地红了起来。

“咳咳。”莎莎故作镇定,“没看出来啊,小伙挺有范儿啊!”

“啊?”我一脸茫然。

“酒醉闯红灯,然后被车撞进医院。有个性,我喜欢!”莎莎解释说。

“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这有什么个性,你以为我愿意?”我辩解道。

“这叫追求生命!体验终极的感觉!你懂吗你?”莎莎一脸鄙夷。

“追求生命?我这叫作死;什么终极的感觉啊,我都快终结的感觉了。”我回了一句,接着又问,“哎,对了,你怎么来医院了?不用上班吗?”

“俞叔让我和小齐这两天轮流到医院来看护你。上午我来,下午他来。”莎莎撇了撇嘴,斜眼望了望屋顶的白炽灯说道。

“对不住你俩了,让你们这个月假期不保。”我连忙道歉。因为我知道,俞叔若能如此体贴员工,让他们在上班时间来照看我,之后势必会取消他们至少一个月的周末休假作为被牺牲的工作时间的成倍的补偿。

“没事没事,他总会找到理由折腾我们的。”莎莎不屑地说。

我靠着床头慢慢坐直身体,侧眼望了望,旁边的病床上空空荡荡,“司马辛呢?”我赶忙问。

“谁?”这回换莎莎一脸茫然了。

“司马辛啊,我隔壁病床的病人。”我解释说。

“隔壁病床的?我不知道,我早上九点多到这儿的时候这床就空着呢。”

哦?今早出院了?应该不会这么早出院啊,难道是换重症病房了?但愿他不要有什么意外才好。我胡思乱想着,隐约间竟带着一份挂念和不舍,或许是因为难得有人会这么理解我吧。

“听说你和你那小女朋友分了?”莎莎毫不掩饰,单刀直入。

“分了。”我勉强地回答着,真是提问的毫无惧色,回答的面露难堪。

“分了就分了,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莎莎继续无遮无拦地说着,“这年头找个女朋友还不好找吗?”

“哦,你是怎么知道我们分手的?”我回问一句。

“哦,是俞叔说的。那奥迪司机在你口袋里翻出了名片,打电话给俞叔,俞叔估计是不想摊事儿吧,就打电话给你的小女朋友,让她过来照顾你,但你女朋友说你俩分手了,她不方便过来。这小狐狸精,真是忘恩负义啊……”莎莎一个人在那儿唠唠叨叨,没唠叨几句就转为泄欲般地诅咒和谩骂。

真不愧是莎莎,我心里感叹着。

过了好一会儿,估计是莎莎自己唠叨够了,转过头来对我说:“小兰姐姐一会儿中午想吃啥啊?我去帮你买。”

“什么?”我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称呼弄得一头雾水。

“小兰姐姐啊!你瞧你脑袋的形状,不就是小兰姐姐的发型嘛!”莎莎揶揄地说。

“什么小兰姐姐?”莎莎见我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从包里拿出了个补妆镜,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在镜子里分明看到一个头上缠满纱布,脸颊瘀青的病人,那纱布缠得不甚均匀,左面明显厚实很多,高高地突起一个角。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就是日本流行动漫《名侦探柯南》里面的人物,头发尖尖地呈凸起的三角形。”莎莎解释道。

“我都被撞成这么惨了,你还嘲笑我。”我边说着,边想着莎莎“小兰姐姐”的比喻,不禁自己也哑然失笑。

十四

太阳在时针的推动下缓慢地挪移着自己慵懒的身躯,一直被推搡到天的尽头却依然不肯落下,慢吞吞的脚步留下一片明媚的晚霞。

在莎莎和小齐为期一天的轮流照料下,我的精神一直很好,有说有笑的。大夫下午过来复诊时说我只是轻微脑震荡,并无大碍,随时可以出院。

“轻微脑震荡就把我包扎成‘小兰姐姐’了?”我疑惑中略显不满地问,小齐也在一旁憋不住地窃笑。

“你的额头有轻微擦伤,怕感染才包起来的,可能是新来的实习护士,手法还不到位。”大夫略显尴尬地解释着,似乎她也觉得这样的包扎实在太过分了些。

我即刻收拾行李出了院,多住一晚所要花的费用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也就是脱下病人的服装,而换上自己在地上滚过、沾满灰尘的外套罢了。

小齐陪着我回到了家,本想留他在家吃晚饭,只是橱柜里仅剩的一包方便面实在不容我与人分享;想留他坐一会儿,但巴掌大点且凌乱不堪的屋里对坐两个人就能让人感觉到拥挤与窒闷。小齐看我一切安好,就知趣地说了“再见”。我想他是能理解我的处境的,因为想来他的处境与我也应该差不多,虽没去过他家,但是以我们的收入,在大上海,也只能租得起这样的房子了。

送走了小齐,我一个人倚着被垛望着天花板发呆,身体蜗居在这逼仄的牢笼之中,脑海中的思绪漫无边际地飘荡着,现在的我也就只有思绪可以自由飘荡了,但是说是思绪自由飘荡,却又飞不出很远,便能感觉到被一股强劲的力拉扯着,抑或是刚刚突破这力的拉扯便重重地撞到一堵看不见的墙上。想什么呢?不知道,但其实我能想的不过也就那点东西而已。

晚上我又有些失眠了,熬到了凌晨却仍无半丝睡意。猛然间想起了孙驼开的药,赶忙从抽屉里翻出那个小塑料瓶,仍旧倒了四粒在掌心,一口吞了下去。橙味的精灵沿着喉管,跌入了肠胃的无尽深渊,亦如我坠入梦的泥潭。

在床上昏昏沉沉地浅睡着,怎么也睡不实,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每晚都要醒来好几次,迷迷糊糊地做着一个又一个梦,梦得乱七八糟,梦得无迹可寻:红灯下摇摇晃晃过马路的司马辛;眼睛中泛着精明白光的孙驼;柔软无骨的莎莎的手,手里还攥着那张高中时候纯美的照片;一个着新疆服饰的服务员手里端着一盘炒素什锦……很多不该在同一场景下出现的人、事,竟然时空交错地扭结在一起,记忆的碎片如流水携带的烂泥般淤塞、堆积,慢慢相互融合,共同沉淀。分不清、道不明,亦如我迷乱的人生。

仲夏的上海依旧闷热,闷热得盖不住被子,我总会在睡着后不知不觉地掀开一个被角,放进些凉风来,把我汗水浸透的衣衫吹干;但又多半会因为无意间地翻身把被角压死,再闷出一身汗。在这蒸笼般的环境里周而复始,我仿佛随着滚滚热浪飘浮,飘浮于梦与现实的边缘。想沉溺于梦境,偏偏还能感受到一丝现实的清醒;想彻底醒来,却又驱不走那梦意的缠绕流连。

半梦半醒之间是很可怕的,晚上似乎总有个人影在房间里晃,我想起身叫他却又叫不出来,身体仿佛被无形地束缚在床上,声音也紧紧地贴着喉咙不肯出来。

每晚惊恐都会随着可怕的深夜缓缓爬来,一寸一寸吞噬着天边仅存的光亮,黑夜占据了双眸,梦魇缠绕着生命。我如一个枯瘦如柴的饿殍,眼前即是一块可望却永不可即的面包,抑或此时我才是那块任人处理的面包。

有时难得睡着了,梦乡里也会是充斥着各种红绿变化的色泽,妖魅且纷乱的世界我从未见过。各色晃动的影像破碎而模糊,张牙舞爪地群魔乱舞……记得大学课本上弗洛伊德说“梦是通往潜意识的康庄大道”,而我通往潜意识的道路两旁竟是这般光怪诡谲,不知所谓。以至于每每醒来,我身上都粘着汗透的衣衫,只是不知这汗是热出来的,还是做梦时吓出来的。

虽然由于晚上的噩梦连连导致我白天上班更加萎靡不振,不过自从我出了车祸后,白天的工作倒是顺畅很多,俞叔不仅把我之前由于迟到的扣薪惩罚取消了,还特意允许我这几天上班可以晚到一个小时,说是对我受伤的一种慰问和关怀,还说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云云。但我心里分明知道,这种变化是从我想拿医保报销一部分医药费之后开始的。

那天我拿着医院的发票来问俞叔该怎么使用医保,俞叔看了看我,又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说道:“冯同啊,你知道公司最近运营绩效并不理想,也有很多问题正处于和几个有关部门的领导的商讨过程中。这个事,你不要急,也先别往外说,高层大会讨论之后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的。”

高层大会?公司还有高层大会这个东西?哦,对了,按着公司的构架条例上好像确实有的,说是高层大会是由CEO和各部门总监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的,不过现在公司只有一个CEO和一个部门总监,还是一个人……我脑子胡乱而无序地转着。

“你最近好好休息,先别想别的。你之前被扣的薪水,经高层大会讨论决定补发给你,作为你这次意外的慰问,还有你恢复身体这几天公司准你每天晚来一小时,多休息休息。一会儿我就让秘书向全体员工通报这个决定。”俞叔边说着边有意无意地挑了一下眉毛。

让秘书通报给全体员工?那不就是让莎莎告诉小齐吗?我虽然对内幕详情不甚了解,但是也猜得八九不离十,当下心领神会,嗯嗯地点着头。

当秘书把高层大会的决议通报全体员工时,通报者与被通报者都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他们惊奇地打量着我,仿佛我是外星怪物一般,但他们并非怀疑我是外星怪物,而是另有所指。

“俞叔一定是外星生物附体了。”小齐不置可否地说着。

“或许吧。”我一笑,并不多言。

只是从那时起,俞叔接下来几天的确对我非常之好,而也正是从那时起,开始对我好的人不止俞叔一个。

十五

不知从我出院的第几天开始,莎莎对我似乎格外热情。这种热情并非由于我受伤住院或者分手被甩这些简单的原因,其中一定另有隐情,只是我猜得透俞叔,却看不懂莎莎。

“中午想吃什么啊,亲?”正在对着电脑便秘似的挤广告语的我被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

只见莎莎弯着腰把脑袋凑过来问道,只是这头凑得似乎太近,我的脸都快贴上她的脸了,我能感受到她温热且喷香的鼻息,也能从她垂下的衣襟间看到那隐隐的诱惑的沟渠。

“我、我、我都可以啊。”我支支吾吾地说着。

“那我们去吃夏朵吧,我想吃那儿的冰激凌了。”莎莎一边用那无骨的小手妩媚地摇晃着我的双肩,一边不知缘由地撒着娇。她撒娇一定是有缘由的,只是这缘由我不知道罢了。

“好啊!”我呆若木鸡地回答。

“嗯,那一会儿午休了我叫你哈。”她亲昵地用她那水嫩细滑的脸蛋贴了贴我这胡子拉碴的脸,然后欢乐地一蹦一跳地走开了。

我惊魂未定地看着莎莎青春活泼的背影,猛然感受到了背后射来的隐隐杀气。回头一看,小齐正向我投来仇恨的目光,仿佛是我欠了他一大笔钱似的。

“你、你别误会。中午一起去吃饭吧。”我略带磕巴地说道。

“不用了,我中午还有事。”小齐气呼呼地用力扭过头,把脑袋埋在一叠堆起的文件中,不再看我。而从他转过去的瞬间,我似乎可以察觉他眼角微微泛起的红色。

花什么时候会开总是有规律的,而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对你示好或生气却无迹可寻。

小齐生气了?应该是的,自己追了那么久的姑娘突然对我这么亲昵,而且还是一种他从未享受过的亲昵,还就发生在他面前,他能不生气嘛!但是莎莎是怎么回事?她喜欢我?我不知道,不过应该不可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到底怎么回事?莫非她和小齐吵架故意拿我气小齐?也不会啊,她才不会在意小齐,还费心地气他……我左思右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无可奈何且不知所措地耸了耸肩。

中午吃饭前,莎莎抱着一叠文件进了俞叔的办公室,过了不到五分钟,就分明能听见两个人在房间内吵了起来,一开始就吵得很凶,且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开始或许只是狂风卷起的水波,但很快就升级为一场震动整座办公室的海啸了。

我和小齐正想凑到门口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见门“嚯”的一下开了,莎莎从里面气呼呼地走出来,从桌子上拿了一张表格,甩给了身后紧跟出来的俞叔。

“上个月每单产品平均才卖出四件,并且都是主打薄利多销的产品,这点收入,我们哪儿来的什么业绩啊,这样赚不到钱你质问我有什么用?”莎莎咆哮着,嘴里说俞叔质问她,而又显然摆出一副质问俞叔的架势。

“我不是质问你,只是我们都要搞清楚,为什么公司业绩上不去,你要知道,公司每月的支出可是很多的,没有足够的现金收入支持,怎么正常运转?”俞叔气得脖子都红了,呼呼地喘着粗气,来公司这么久了,我还第一次见俞叔上班时间走出他办公室里的老板台来和我们说话,当然也是第一次见他气成这个样子。

“什么支出很多。”莎莎小声但却轻蔑地嘀咕着。

“你说什么?”俞叔恶狠狠地问道,或许这还是俞叔在公司第一次被下属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何况这又是他的行政部经理兼CEO秘书呢。

“我说什么支出很多!”莎莎又大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这勇气!这魄力!我不禁暗挑大拇指。

谁知莎莎又不明缘由地补充了一句:“医保都偷着不给我们缴,还从我们工资里扣钱,这就是你说的公司支出很多?”

听了这句话,我仿佛冷水泼头般浑身打了个寒战,偷眼瞟了一下俞叔,俞叔正怒不可遏地盯着我,目光如两柄利剑,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

“不是我说的。”我本能地脱口而出。但俞叔脸上的怒气不禁丝毫未消,莎莎的仇恨也立马转移到我身上,“啪”一个响亮的耳光,“懦夫!”莎莎鄙夷地骂了我一句,然后扬长而去。

我转身望着莎莎愤然离开的背影,眼角的余光似乎看见了小齐那仇人般的目光,这目光比上午时候少了一份悲伤,而多了一丝厌恶。

我本来就不知道该放在哪里的眼光再一次无处安置,前面是莎莎的背影,侧面是小齐的怒视,背后的俞叔估计连杀了我的心都有了……场面顿时僵住,整座办公室里的时间在这一秒凝结。

“滚,都给我滚!”俞叔放弃了以往的“儒雅”,爆发出一声嘶吼,终于算是打破了这尴尬的宁静。

十六

“到底怎么回事呢?莎莎上午是怎么了?她又是怎么知道医保那件事的呢?我没和她说过啊?再说我和她说那个干吗啊?”我在似睡非睡之时百思而不得其解。只觉得脑子里浑浑噩噩,没有半点头绪,仿佛比和小瑷分手那天在酒吧里的心绪更为烦乱,不过那天还是有酒精在助威,这次却是毫无凭借地直接达到了这迷蒙的幻境。

我当晚在睡梦中所见的景象也更为怪异,原本是杂色斑斓的世界,现在竟然所有的颜色都堆叠到一起,形成了令人作呕的混沌的黑灰色。分不清轮廓,看不到边际,仿佛欲将我吞噬。只见那丑陋到难以名状的怪物就紧贴着我的窗户,它用那贪婪的舌头舔舐着玻璃,仿佛在舔舐我的脸,沿着窗框流下一股股口水,在阳台上汇作一摊。

“零……零……零……”,闹钟响了,我无力地站起身来,走到盥洗室,隆起双手,掬起一捧凉水拍在脸上,刺骨的寒意转瞬间传遍全身。

我对着镜子机械地刷着牙,牙刷的上下摆动有如耶里夏丽门口那只招财猫上下摆动的爪子,含了一大口水,用力地漱了几下后猛地吐出,牙膏末的水迹竟带有斑斑血迹,呈现出一抹棕红色,粘在洁白到反光的瓷砖上分外显眼。

“我吐血了!”心里“咯噔”一声,脑海中顿时又陷入一片空白与苍茫之中,努力定了定神,细细琢磨了一下,觉得哪里不对,又漱了一大口水,用力吐出,一摊水迹中仍然带有血丝,但远不及刚才的那么明显。对着镜子张开大口,极力扭曲地摆弄着表情,只为了把嘴里九曲十八弯的蛀牙看得清楚,原来是牙龈出血。虚惊一场!我长出一口气,真是恐怖电影看多了,没事自己吓唬自己,但不管怎么说,幸好不是吐血了,我一面奋力责备着自己,一面又努力地宽慰着自己。

“又开始一个人胡思乱想了?”从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猛一回头,背后却空空荡荡,毫无一物。而当我在转过身面对盥洗池上的镜子时,镜子里却分明映出一个人的头像轮廓,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缠得还很不均匀,左面高高地翘起一个角。

“司马辛!”我高声叫着,当我再次转过身,背后却依旧空空无物。我立马扭过头对着镜子看,镜子里也变得空空无物了。

做梦?幻觉?还是鬼?我一时惊愕得不知所措,呆立在盥洗室中,一动也不敢动。

时间的指针在不紧不慢地走着,嘀嗒嘀嗒地踏着有节奏的步伐。每划过一圈似乎都带有一种椎心泣血的痛。撕裂,连肉带血地无情地撕开,在下一圈轮转中将其匆匆缝合,然后再周而复始地撕扯,我仿佛那个被锁在高加索悬崖上的普罗米修斯,每日被老鹰啄食着肝脏,每日又将肝脏重新长好。在静如真空的房间内,听着时针嘀嗒嘀嗒地发出声响,就仿佛听见一个什么怪物有节奏地啃着你的骨头一般,而你却麻木地站在墙角,没有一丝移动的勇气。我似乎是在静静等待什么,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或许只是在等待出一点声音或发生一点变化,让我有一个移动的理由吧。

“零——”短信的铃声刺破了这冰冷的沉寂,理由来了,我扶着墙,双腿颤抖着走到床头,摸起手机,一条短信映入眼帘:

尊敬的会员朋友:

为答谢您对芭娜娜的支持,芭娜娜酒吧倾情推出“七夕节”酬宾活动。凡在“七夕节”当晚男女朋友携手入场,一切酒水均可享受八折优惠,七夕佳节,带上你的那个他/她,来芭娜娜尽情狂欢吧!

又是无聊的促销短信,我什么时候加入过这种会员。我心里咒骂着,刚要按下删除,一道火光在脑海中闪过。“芭娜娜!”那个不是小齐说的莎莎晚上经常会去的那家店吗?莎莎、芭娜娜、司马辛、医保……一堆看似毫无联系的名词在我脑海中逐渐被一条若隐若现的细线穿到了一起。我头痛欲裂,但是又极力保持着脑子的清醒,似乎有了一条解开一切问题的线索,但我又不知道这线索究竟是什么。

我抓起手机,打电话给莎莎,“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再拨,“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拨打着莎莎的电话,又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等待被挂断。不知道打了第几遍,终于打通了,我还未张口,那面就是一串震天响的激烈火炮,散射着朝我袭来。“冯同,你到底想干吗!前几天还觉得你不错,还和我说什么你喜欢枪炮玫瑰!在俞叔面前就变龟孙子了,以后你少来烦我。孬种!”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便又传来要挂断之意。

“等等,等等莎莎,你先别挂,回答我个问题再挂。”我的声音里透着一丝可怜的哀求。

莎莎似乎听出了我声音里的特别,问道:“你怎么了?什么问题?”

“我昨晚是不是去过芭娜娜,还办了会员?”我急忙问道。

“你说什么?”莎莎反问道。

“我说我昨晚是不是去过芭娜娜,还办了会员?”我又问了一遍。

“你脑子坏掉了!”莎莎骂道。

“我就是脑子坏掉了才会问你,因为我根本就不听什么枪炮玫瑰!”我朝着电话怒吼着。

“不听你还说你柜子的抽屉里全是他们的专辑,神经病。”

“嘟嘟……”莎莎挂断了电话。

我立马回身,奋力抽出柜子的抽屉,在那套红色条纹衬衣、蓝色牛仔裤、红色的高筒袜叠放整齐的行头之上堆着几盘英文专辑,上面赫然印着Guns N' Roses。

我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般,连忙找到刚才险些被我删掉的“促销短信”,并按下了回拨键。

“您好,这里是芭娜娜酒吧,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接线员的声音甜美腻人。

“哦,我在你们这办了会员,但是会员卡丢了,能补办吗?”我一面心慌意乱地编着瞎话,一面竭力使自己的声音保持镇定。

“好的,请告诉我您注册时用的手机号。”

“15121*******。”

“哦,您好,请问是司马辛先生吗?”

我手机从苍白无力的掌心滑落,摔在地上,粉身碎骨。

十七

这到底怎么回事?我头晕目眩,腿一瘫软坐在了地上。我、司马辛、芭娜娜、莎莎……到底、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我早已住惯了的四四方方棱角分明的房屋,现在俨然变成了一座囚室,禁锢着我的肉体与灵魂。我想大声呼喊,但是声音也被禁锢其间。望着墙角的蜘蛛网层层叠叠,密织着精神的枷锁。那是蜘蛛的口水缀成的无情的网吗?我呆呆地想得出神。不,那萦绕千年的,是那盘丝洞,是那妖怪的所在,那个妖怪现在就在我的房间内,不,他在这个囚室内,他叫司马辛!

我?司马辛!司马辛?我!……

看着窗口随风拂动的窗帘,窗帘背后好像有什么?那是什么?是司马辛吗?我的心突突地跳着,手心里也不住渗出冷汗。强咽了一口口水,扶着柜子努力站起身,鼓足毕生所有的勇气,掀开窗帘,窗帘后面除了窗户什么都没有,而窗户的玻璃上分明地映着是我的倒影。

我又坐回到床上,开始了一个人的胡思乱想。在胡思乱想中体验一种快感,在胡思乱想中被吓得瑟瑟发抖。人格分裂?难道是人格分裂?我的心不住地跳着,与屋内的钟声交织成完美的鼓点。上学时在一些心理学的书中看到过精神分裂一类的东西,也看过几部有关的电影,但是万万没想到,更不敢相信这种东西会真的发生,并且是发生在我身上。或许真的是精神分裂,但是就算是分裂,为什么会分裂?又是怎么分裂的?是我分裂出了司马辛,还是司马辛分裂出了我?脑子里各种奇怪念头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而对一切又不甚确定地我,胡乱抓起已经被摔得七零八落的手机,重新组装好,打开百度,输入了“精神分裂”四个字,我要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想百度竟然跳出一条“中医治疗精神分裂”的链接。中医!我如触电一般,对了,一定就是他,孙驼,我就是吃了他的药之后才出现各种问题的。我连忙站起来,找出了那个装“离魂丸”的塑料瓶。瓶内已经空空如也,就在昨晚,我把药都吃光了。

孙驼!一定要找到孙驼,这个坚定的声音在我脑海中不断地回响,不容一切庞杂的声音发出半点质疑。我立马冲出家门,直奔向孙驼的“诊所”。

天色已经擦黑,阴沉沉的似乎预示着马上将会有一场连绵的雨水。我一路小跑地沿着中原路向西奔去,奔向那排老旧民房。沿着岔口,我横冲直撞,碰倒了无数的晾衣绳,上面挂着的衣服,也被我撞得摇摇晃晃,很多都坠落下来,堆成一团。

一脚踩到草丛深处,只觉脚下一瘫软物,不知什么把我绊了个趔趄。然后听到“喵”一声惨叫,一只被我践踏的野猫发疯似的蹿了出来,消失不见。

又在布满碎石的小路上磕磕绊绊,跌跌撞撞地到了单元楼前,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了六楼。之前孙驼门口“心理医生”的纸质招牌已经被撕去大半,残余部分在迎风招展。

“孙驼,孙大夫,开门啊!”我边大声喊叫着,边用力地砸着房门,但不论怎么砸,都无人应声。整个楼道内都回响着我叩击门板的声音和我撕心裂肺的呼喊。过了许久,对面人家的门“吱嘎”地开了一个缝,里面透出一双小眼睛。后来似乎是确认一切安全后,门缝渐渐开得大了,从中颤颤巍巍走出一位老太太,她用若有若无的气息和我说:“小伙子,轻点拍,你找孙大夫啊,他前两天搬走了,家里没人。你瞧那牌子不都撕了嘛!”

“那您知道他搬哪儿去了吗?”我急忙问道。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老太太继续气若游丝地说着。

“谢谢,哦,对不起。”我低着头,语无伦次,然后一脸丧气地离开,毕竟刚才砸门已经到扰民的地步了。

刚走到楼下,雨点已经渐渐滴了下来,一滴紧似一滴,一滴密似一滴,开始还是星星点点地散落下来,不久便穿珠成了线。我站在雨水中,突然又想起俞叔,连忙拨通他的电话:“俞叔吗?我是冯同!”

“我知道你是冯同。”电话那面传来颇为不友好的语气。

我明白俞叔白天的怒气还未消,但此时已管不了这么许多,急忙说道:“俞叔,上次您给我介绍的那个叫孙驼的心理医生您还记得吧,他的电话您还有吗?我急用。”我语气中透着哭腔,正仿佛这淅淅沥沥的天气,老天也在对我们哭诉着什么似的。

俞叔应该是听出了我语调中的异样,毕竟以我的性格,若不是真遇到了什么大事,是不会说话这么快、这么急的。他平静地说了句:“等一下,我给你看看……嗯,有了,我说你记着:138********。”

“好的,谢谢俞叔。”我话音未落,就赶忙挂断电话,按着俞叔告诉我的号码拨了过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绕了一圈,我再一次绕回起点,一切又进入了开始时的死胡同。时间还是在不紧不慢地走着,生活也随着时间的脚步最温柔又最残忍地踽踽独行。温柔如悄悄滑过指尖的水流,悄然逝过,不着痕迹;残忍如浓烈滚烫的热水沸油,所过之处,痛彻心扉。生活的温柔之处往往在于给你一丝邈远的希望,而它的残忍之处同样在于它可以把这邈远的希望霎时撕扯得粉碎。

回到家中,我坐在床上发呆,我是谁?我不禁问自己。

“你是冯同啊!”一个声音回道。

“那你又是谁!”我惊恐地问。

“我是司马辛!”那个声音又继续回答。

“司马辛是谁?”我又大声问道。

“司马辛就是冯同啊!”那个声音略带戏谑。

“我是冯同!我不是司马辛!”我大声怒吼着。

“你是冯同,也是司马辛,司马辛就是冯同,冯同就是司马辛!你白天是冯同,晚上就是司马辛了。”

“我不是精神分裂!”说到这句时,我只能有气无力地嚷着。

“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离魂丸!”

“不!”我大叫着冲出屋子,冒着雨,不知道我将要跑向哪里。

雨下得越来越急,而我跑得也越来越快……

十八

仲夏的上海,像是一架锈坏的钢琴,闷闷沉沉地下了一夜的苦雨,雨水击在水泥墙坯上,泪水击打在我的心中,那噼噼啪啪的每一声叩响,都无情地蹂躏着我憔悴而脆弱的心脏。

我沿着不知方向的马路乱跑,直跑到身上再也抽不出一丝力气。地上灰色而冰冷的水光,令我本来黯淡的世界更多一缕阴沉,我坐在古旧冰冷的路边长椅上,呼哧呼哧地大声喘着粗气,双眼呆钝地痴望着天边的昏暗。雨水沿着我每一根头发汇聚,在发梢凝结成一大滴一大滴的,如涨满眼眶的眼泪,噼里啪啦地往下掉。椅子上的雨水,也在长椅凸凹不平的表面流淌,由高处缓缓涌向低处,汇成一片。我的手在长椅的椅背上乱抓着,用力地捏着椅背上的铁条,咯咯直响。

我不是司马辛,我是冯同!我一遍一遍地告诉着自己,那个房子是鬼宅,那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我竭力用鬼怪来自我说服,但是意识深层的无神论与对自己分裂事实的相信,都在脑海中打下了坚实的根基,牢不可摧。

我坐了一会儿,站起身继续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不知道从哪里走来,也不知道要走向哪里。我如行尸走肉一般游荡在街上,看着那车水马龙的街道和霓虹灯闪烁照亮了的夜空,各色光亮的映衬下雨珠仿佛是变幻莫测的万花筒,我看不清雨水的颜色,正如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自己。好繁华的城市,好热闹的夜晚,不过热闹是他们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在这座不夜城里,我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的,我所拥有的仅仅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我是冯同!我又一遍提醒着自己!

你真的是冯同吗?一个声音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司马辛的声音,或者说是冯同的声音。我快步走起来,几乎是连走带跑,好像在极力摆脱着什么。

雨越织越密,细密得犹如一张分割不开的网。我走路的脚步也渐渐变快了,快得令我呼吸间都有几分局促。我想走慢一点,好好看清自己走过的每一处建筑,每一盏路灯,但当我真的去看路灯的时候,我看到的仅仅是自己在灯光下被拉长的身影——司马辛的身影。

你真的是冯同吗?那个声音再次传来,我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好像有一个人紧紧抓住我一般。我试图从他的双手中挣脱出来,但是却徒劳无功。我猛然从头上把西装反脱了下来,重重地甩到了雨中,转身再次跑掉。

不知又跑了多久,我跑得累了,双手拄在膝盖上呼呼地喘着粗气。只觉眼前色泽变幻,流岚辗转,抬头看,原来竟是到了耶里夏丽的门前。咽了一口口水,里面掺杂着从嘴角汇入口中的雨滴,雨是咸的?还有点涩涩的味道?原来那是天上的泪。

无意间转过头,看见身旁玻璃门中那个自己狼狈的倒影,正双手拄着膝盖喘着粗气。突然那个倒影站直起来,双手在胸前交叉成十字,冲着我阴阴地笑着。你是谁?我大声问!我是司马辛,也是冯同,我就是你!

我的双腿随之瘫软,我今晚并没有喝酒,却醉得一塌糊涂,醉成一瘫倒在路旁。雨水也由起初的滴滴答答,变成哗哗的倾盆而下。即使从声音中,也分不清每滴雨水之间的区别。我呆呆地望着远处街上的车水马龙,他们行色匆匆、忙忙碌碌。一辆银色奥迪飞驰而过,溅起的水滴四散开来,绽放成美丽的天女散花。我的心中突然升起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感。一种真正的孤独,让我在这闷热似蒸笼的季节里骨骼战栗,皮肤瑟缩。

时间的流水似乎淤塞了,在这一刻沉积,凝结成椎心泣血的痛,令人窒息的痛感让我原已一片灰白的大脑猛然间产生意识——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对。我努力站起身来,继续朝前走着,不顾脸上的雨水已经模糊了我的样子,不顾身上的雨水已经将衣裤贴紧我的皮肤。过马路时的司马辛!红灯闪烁时的炒素什锦!莎莎柔软无骨的手!孙驼精明泛白的眼睛!那个空了的塑料瓶!耶里夏丽招财猫上下摆动的手臂!那辆从我身旁飞驰而过的银色奥迪!……脑海中纷乱闪过的画面,比这杂乱无章的雨水更加密密匝匝且毫无头绪。

雨似乎渐渐地小了,因为我从它那噼里啪啦地砸击地面的声音中已经渐渐可以听出两滴雨水落地时间上的差异。雨声也变得不那么凌乱,因为我从那落地声中,分明听出了某种节奏,某种旋律——熟悉的旋律——Guns N' Roses的那首《Don’t Cry》!我抬起头,前面的牌子上“芭娜娜”,霓虹闪烁的大招牌在雨水中诡谲地笑着。

原来这里就是芭娜娜,我怎么误打误撞地走到这儿来了?不,这不是误打误撞,我是来过的,哦不,是他来过的,不对,也是我来过的。

伫立雨中,望着不远处的芭娜娜。透过那扇门,我似乎看到了司马辛在里面和莎莎等人劲歌热舞的场面,我会玩儿这些酒吧里的东西吗?跳舞、拼酒、摇色、划拳……我似乎应该是会的,我自己从不知道自己竟然会在这里出现,竟然懂这些东西。

雨慢慢停了下来,云翳散去,天空露出了淡淡的温暾的柠檬色。天亮了。我该回家了,落汤鸡般地走回家。路上已经可以看见清扫马路的阿姨推着车子从我身旁经过,摆早摊儿的小贩们也撑开大伞,开始在各自的摊位前热气腾腾地忙碌着。

“要份鸡蛋灌饼吗?”满是热情地问声传来。我笑笑以做回答,折腾了一夜,实在无力说话。

拖着脚步向家门口走着,透过被我踩踏得零碎的雨水的斑斑镂痕,我依稀看到了很多曾经的片段,和我那张支离破碎且模糊不清的脸,冯同的脸,也是司马辛的脸。我一脸疲惫地朝着地上那摊雨水中自己的倒影笑笑,他也冲我眨眨眼,权作回应。

转进了小区大院,一辆银灰色的奥迪从我背后驶过,渐渐远去……

上楼开门,房门打开的一瞬间,晨曦的光芒透过窗子洒了进来,我累得睡眼惺忪,看见他半倚着墙壁,冲我笑着,仿佛在说:“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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