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2013-11-20 02:09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中心组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3年3期
关键词:中心组党组自治区

文|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中心组

自治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注重抓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增强中心组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努力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业务工作的思想动力,有效地推动了自治区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一、坚持“真学”,促进自治区妇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中心组学习。为使党组中心组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自治区妇联党组将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初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做出统一安排。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建立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制度,规定中心组成员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60天,亲自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并组织专题交流研讨会,交流调研情况和思考成果;建立培训制度,坚持选送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出国培训或参加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党组把干部党员的学习纳入年度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时不仅要述职而且要述学。

二是领导带头,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在党组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四带头”,即带头阅读必读书目,带头结合工作思考问题,带头联系实际进行研讨,带头做专题辅导和讲座。2012年,妇联党组中心组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社会实际,确定了“留守、流动妇女儿童,高龄空巢女性和单亲家庭妇女儿童状况”3个调研专题。结合全区妇联干部党员“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妇联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全区各盟市,深入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妇联领导干部结合自己学习、考察体会,经常为中心组学习或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讲座。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羽结合参加中俄妇女文化周和出访波黑等国的见闻和思考,为干部作了《从世界的角度看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重要性》的党课;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冀晓青同志为妇联机关干部作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专题报告。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自主选学课程的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

三是营造氛围,优化中心组学习环境。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引导中心组成员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根据知识需求层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妇联党组为中心组成员订购了《2012廉政中国系列专题片》《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影像资料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参考》《七个怎么看》《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等一些时效性、针对性、可读性强的书籍,鼓励中心组成员坚持自读自学。做到好书互荐互品,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构筑了“人人处于学习之中,时时体现学习之风”的浓厚氛围,在中心组成员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是搭建平台,创新中心组学习方式和载体。在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注重创新中心组学习方法,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注重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定时召开“书评会”,交流读书体会,组织中心组成员发表体会观点,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党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学习成果。根据妇联的实际,找准载体,搭建三个平台。即:搭建“互动式学习平台”,采取“党课轮流讲”“心得体会大家谈”“科学发展大家议”“请进专家论专题”“走出家门做调研”等学习形式,力争做到学习资源共享、学习时间统筹、学习内容交融、学习效果互促,营造“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环境;搭建“信息化学习平台”,依托互联网络,发挥影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开设在线学习,疑难问题网上解答,学习资料网上共享;搭建“自主性学习平台”,把自学作为求知的主渠道,鼓励干部党员根据职责和自身知识结构需要,进行业务技能学习和学历进修,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的自主选学培训,并在学习经费和时间上提供保障。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妇联机关党员中开展“三亮示范”活动,要求党员亮出身份、亮出形象、亮出承诺,时刻警醒自己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做群众的榜样,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真用”,推动自治区妇联工作全面发展

自治区妇联在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实现学以致用,以达到“真用”的目标,在谋划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和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的决策领导能力上下功夫,力求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成果推动全区妇女工作的发展。

一是将学习成果运用在引领妇女发展上。围绕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开展服务,以就业、就医、就学等帮扶服务工作为重点,以小额信贷、家政服务等为重要载体为妇女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提供更加全面有效便捷的服务。近年来,我们与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扩大妇女小额贷款项目实施规模,形成了资金扶持、产业扶持、专项扶持、循环扶持、龙头带动等多样化的运作模式,呈现出融资渠道多元化、贷款管理规范化、扶持对象广泛化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治区妇联成立了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在全区共扶持创办232个家政服务公司。各级妇联与当地就业部门签署家政服务就业培训协议,开展月嫂、保洁员、养老护理员等15大类30多个项目的培训。2009年以来,累计举办培训班682期,共培训家政工作人员50658人,安置就业妇女41068人,就业率达81%。有18个家政企业被命名为自治区促进就业示范企业(单位),自治区妇联被评为全区促进就业先进单位。

二是将学习成果运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坚持推进源头维权,先后推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加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作用,把妇联维权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工作的大局,不断强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能。目前,全区共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庭、维权合议庭和具有牧区特点的“流动法庭”152个,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报警点762个,创建妇女维权服务站(点)2167个,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进一步畅通了妇联信访渠道。

三是将学习成果运用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主体和社会需求多样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需要多样化。自治区妇联及时成立以女性为主的各类社团10多家,如女企业家协会、草原母亲河艺术团等。妇联组织通过引导、扶持、帮助各类女性社团的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需求、不同身份、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从“社会人”变为有组织的人,并使她们在不同的组织中能够得到不同需求的满足。同时,大大提高了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并在抗击自然灾害的侵袭、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牧区妇女的增收致富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在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维权、服务和教育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妇联开展各类活动的重要阵地和窗口。自治区妇联投入130万元,专门用于“妇女之家”建设。目前,我区1990个社区、11174个嘎查村全部建起了“妇女之家”。特别是2011年以来,妇联党组把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作为重要课题进行调研和思考,根据全区妇联组织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中实现新的作为。2012年,我们结合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在学习调研、理论与实践上下功夫,切实把坚持“四个注重”、发挥“三个作用”和建立健全六项长效机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制度、体制和方法创新,努力使妇联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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