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合力推进基层武装健康发展
——辽宁省加强基层武装工作建设做法

2014-01-11 07:19辽宁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王广浩副处长王立佳参谋
国防 2014年1期
关键词:武装部省军区武装

辽宁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 王广浩 副处长 王立佳 参谋 冯 时

军地合力推进基层武装健康发展
——辽宁省加强基层武装工作建设做法

辽宁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 王广浩 副处长 王立佳 参谋 冯 时

近年来,辽宁省着眼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人民战争基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为统揽,以提高后备力量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为牵引,强化党管武装统领作用,坚持军地同频共振,强势推进工作末端落实,全省基层武装工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着眼激发专武干部内在动力,强势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聚力调研摸实情。辽宁省军区专门成立首长挂帅、军地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300多个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摸清了全省1500余个基层武装部、2000余名专武干部的建设现状,梳理出“武装工作末端没就位、编制员额被挤占、基础设置不配套、制度机制不落实、专武干部不干武”等11个具体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专题汇报、常委议军会研究等形式,增强了军地各级的思想认识和使命责任,营造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是聚合政策给待遇。军地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开展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素质考核认证的意见》,系统化规范了武装机构设置、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军地联合奖惩等6个方面12个问题,特别是专门强调明确了落实公务员编制、部长为同级副职领导职务、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两年考核认证不合格调整岗位等敏感性现实问题,在军地引起强烈反响,激发了专武干部爱岗敬业热情。

三是聚焦难题促落实。辽宁省委将督促文件落实纳入年度重大督办事项,联合发文部署,联合督查逐市过关。省军区借助整组验收、党委班子考核等时机,多次深入基层推进政策落实。对部分单位在专武干部职级待遇、挤占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落实上“打折扣”的现象,逐一筛查、揭短亮丑、限期整改、反复督办。通过军地各级齐抓共管,全省累计解决调剂编制500余个、保障专项预算经费3000余万元,为推动基层武装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着眼履行使命任务需要,狠抓标准规范建设

一是规范建设标准。全省统一制定了《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并制作下发《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录像片,为开展基层武装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机构设置上,明确基层武装部编配部长、干事各1人,边海防一线增配干事1人,部长可分管、兼管与武装工作相近的2项业务。在基本设施上,既统一了办公室、战备物资库、专用资料柜等硬件设施,还规范了“一图、二案、三册、四表”格式要求,即:兵员动员图;民兵预备役人员应急动员、抢险救灾预案;民兵干部、预征对象、基干民兵花名册;组织实力、预备役登记统计表,退伍军人服预备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统计表。

二是细化工作流程。省军区采取“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检查验收”等方法,对基层武装部担负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兵员征集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规范,分别制作了组织与实施的教学录像片,细化了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及要求,并指导各军分区、人武部结合集训、轮训活动组织集中学习,为开展武装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省军区组织力量研制了“乡镇(街道)基层专武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既能实现专武干部基本信息、年度工作、遂行任务等情况的信息管理与实时查询,还可对专武干部调配、奖惩及武装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与预警提示。新型的信息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了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武装工作执行力。

三、着眼常态化健康化发展,军地合力完善机制

一是推进议军述职制度落实。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议军会议,重点部署年度武装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规定县(市、区)人武部每年要集中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围绕党管武装工作述职,主要汇报履职尽责、完成武装工作任务等情况。省政府、省军区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人武部评先创优范畴,结合征兵检查等时机,督导检查制度落实,有利推动了基层武装工作常态发展。

二是创新专武干部培训模式。省军区依托人武学院连续三年培训新任职专武干部300余人、依托教导大队培训教学、训练骨干200余人;军分区依托教导队每年组织不少于5天的复训集训,并将专武干部培训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分批组织集中培训。通过上下合力、军地联动,加大专武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专武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奖惩问责机制。近两年,全省3名武装部部长被评为全国民兵工作先进个人,300余名专武干部因在练兵比武、遂行抢险救灾任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奖励,省政府、省军区专门例会对100个乡镇(街道)武装部、100名专武干部进行了联合表彰。同时,对开展基层武装工作不利、考核认证连续两年不合格的20余名专武干部实施了问责惩戒。通过军地共同推进奖惩制度落实,达到了“明奖惩强动力、问行为促有为”的效果,全省基层武装工作形成了军地联动、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本文责任编辑:何 荷)

简 讯

辽宁省重修《兵役工作条例》

不久前,《辽宁省兵役工作条例(修正案)》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为有效衔接2011年国家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辽宁省政府、省军区利用一年时间完成修订工作。本次《条例》修订共对11项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在明确兵役工作处罚的情节及标准上有所突破。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等活动的,处以3000元罚款;入伍后因思想消极原因被作退兵处理的,处以5000元罚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逃避征集的,让他人冒名顶替逃避征集的,处以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予办理出国(境)手续,两年内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复读资格;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两年内不得为其调资晋级,并要给予其处分。

(韩少成 冯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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