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修订畜禽屠宰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
【本刊讯】2014年5月5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征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共7章57条,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等内容。这是农业部第三次对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为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农业部对《2014-2015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调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于2014年4月23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