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动态

2014-02-03 10:14
中国司法 2014年10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法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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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大会在京召开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大会9月26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吴爱英在讲话中对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新闻媒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宣传司法体制改革发展成果,宣传“五五”、“六五”普法工作,在法制新闻报道、法制宣传、理论研究、交流培训、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总的要求,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和新境界。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法制新闻协会和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风尚,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努力促进法制新闻工作繁荣发展。

吴爱英对进一步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形成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主流舆论。二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全社会全面准确理解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设计、战略部署、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培养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新成效,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传播法治新风,弘扬社会正气。三要提高法制宣传实效。探索和把握法治建设规律和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积极应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不断增强法制新闻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善于用群众身边的案例、群众生动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治,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亲和力。进一步提高法制新闻宣传报道质量,把法制新闻报道的思想性、指导性、可读性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实际效果。四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切实加强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真实准确传播法制新闻信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正能量。

吴爱英强调,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要切实履行协会职责,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更好地发挥联系法制新闻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法治新闻协会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富有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制新闻协会工作,支持法制新闻协会开展工作,努力为法制新闻工作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当选为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她在讲话中指出,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要认清形势,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新媒体法治新闻宣传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要认真谋划,扎实做好协会的重点工作,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交流研讨。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的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本刊记者)

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在京举行

9月1~2日,第一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和欧盟驻华代表团临时代办卡门·卡诺女士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白萍主持开幕式。

赵大程指出,法律援助是维护贫弱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推进法治的基本标志。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为形成和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发展已经走过了近20个春秋,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把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与中国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具体国情积极而为、尽力而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扎实稳步良性发展。二是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着力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努力形成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主要提供者,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四是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保障,制定并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基本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五是坚持效率和效益并重,努力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赵大程强调,中国同欧洲各国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法律援助交流合作。此次又利用开展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的机会,举办法律援助研讨会,交流和探讨“法律援助的未来发展方向”这一双方共同关心的重要课题。就法律援助的未来发展,赵大程提出四点看法:一是法律援助应该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通过法律援助,使社会成员不论经济条件好坏和社会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促进实现司法公正,这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意义所在。二是法律援助应该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检验法律援助是否充分有效的关键是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对困难人群做到应援尽援,是我们始终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有助于确保实现正义目标;保持政策的灵活性,有助于确保覆盖更广泛人群。两者都是为了保证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三是法律援助应该致力于强化法律保障。法律援助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它的实施,涉及到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诸多方面,涉及到司法、执法等诸多环节。因此,它具有很强的规范性、约束性和引导性,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四是法律援助应该致力于提高服务品质。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应该针对法律援助质量保障的突出问题,以确保受援人享受到讲诚信、讲品质、有标准、有质量的合格法律援助服务为目标,深入研究探讨,分享新经验,展示新思路,共同推动提高各自国家的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

研讨会以“法律援助发展未来方向”为主题,主要议题包括中欧法律援助发展的最新趋势、中欧法律援助的国家政策、法律援助的社会参与、国家确保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法律援助的机遇与挑战等。来自芬兰司法部、法国司法部、荷兰安全和司法部、荷兰法律援助委员会、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部、苏格兰法律援助委员会、法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律援助组织、德国汉堡公共法律咨询中心等机构和中国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地方司法厅的多位官员、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

此次研讨会是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由中国商务部、欧盟驻华代表团在2012年签署确立,于2013年9月开始执行,项目期限为3年。中欧双方在3年的项目期间,将开展政策对话、理论研讨、基线调研、技能培训等系列活动。项目内容以中方所需技术、专业为主,加强中方能力建设,提高山西、内蒙、河南三个项目省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促进法律援助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帮助更多困难群体公平获得法律援助。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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