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常态和新思路

2014-02-03 14:59陈益枝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2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政府职能常态

● 陈益枝

(作者系湖南省编办主任)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7月29日,习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再一次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习总书记用“新常态”一词来判断当今国内外时代潮流和经济发展大势,既为当前稳增长、促发展明确了目标导向和方法路径,也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决定了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变化。应对这种“新常态”带来的挑战,要求行政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一、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地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

第一,机构编制工作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将是常态。在新常态下,改革发展全局对机构编制资源的控制力和调配力要求高,机构编制工作的压力大。习总书记强调,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重要工作部门,肩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机构编制管理、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重要职责。这是对机构编制工作定位的新阐述。十八大以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不断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管理、党政机关网站管理的职能从中央层面都交给了机构编制部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中

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明确中央编办、中央组织部牵头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参加。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中央交办的重要任务。这是中央从战略上考虑作出的重大决定,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套专门的机构和体系来承担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任。

“有为才能有位”。全面深化改革中,机构编制部门肩负的责任也更加重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改革任务中,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任务有六大类、近60项;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由省编办牵头的改革任务有13项,参加的有36项。多项改革和管理任务叠加,压力增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这应该都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一个常态。

第二,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将是常态。在新常态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主动作为。一是改革并非是完成“规定动作”或任务那么简单。以机构改革为例,“规定动作”并不多,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等要求更高更细更明确具体,而且在政策范围内预留了解决问题的空间。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不会松懈。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自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后,一直到今年启动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始终是核心,国务院持续不断地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检查、评比、认定事项。三是持之以恒地调整理顺职责关系。部门责任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要放到改革发展大局中审视,这是深层次问题,调整理顺职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地不断加以解决。四是坚持大部门制改革方向,不断优化整合机构设置,是机构改革的基本方式。随着政府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机构设置必定需要优化整合,大部门制必然是今后改革的长期趋势。如何去把握这个常态,是今后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第三,严控机构编制、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将会是常态。在新常态下,改善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要着眼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精细化管理。既要做到人员编制只减不增、领导职数管理规范,还要想方设法满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面临的矛盾突出,这将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期状态。一是在湖南,保持行政编制限额,事业编制2012年底总额这一基本面长期不会改变。二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保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共同推进“三超两乱”治理将形成常态。

二、牢固树立新常态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思路

新常态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既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应对新变化,又要从本地工作实际入手,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新思路。

第一,树立奋发有为的思维常态。重点避免三种倾向:一是敷衍应付的倾向。有人认为,既然改革的“规定动作”不多,又只能减不能增,就消极应付工作,只在“规定动作”上做功夫;机构编制既然不能增,就简单应付重点领域对机构编制的需求。还有人认为,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三超两乱”等治理都是一阵风,等过一阵,可能还是按老套路做,就先放一放、等一等。这些都是错误的倾向,要坚决避免。二是消极悲观的倾向。有人认为,改革和管理工作要求太高,部门的诉求无法满足,只当“恶人”不当“好人”,机构编制工作做得越来越悲观。其实,改革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关联度很高,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了,有些工作任务必然迎刃而解,机构编制部门借势借力推动改革的空间很大。三是分散精力的倾向。目前,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很多,有人认为做了这项工作,顾不了那项工作。但工作再多,只要统筹安排好,人员分配好,也可做得井井有条。新常态下,必须树立起奋发有为的思维,发挥好主观能动性,把工作做好。

第二,树立创新突破的思维意识。长期以来,机构编制工作积累的一些问题,在新常态下,形成了一个消化问题的窗口期。如果不树立创新突破的思维,就跳不出条条框框的限制,很难拿出符合实际、解决问题的举措。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要坚决遵守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绝对一致,有禁必停,有令必行。二是群众意识。改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群众立场,善于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提出改革举措,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开门搞改革,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听取民意,善于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协同推进改革。三是市场意识。新常态下,要更加注重促进部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权力,从有利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角度,考虑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同时着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宏观管理,加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弥补市场缺陷。

第三,树立转变重心的思维层次。适应新常态,工作重心必须要转变。改革方面,要将整个机构编制工作更多地转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主旋律和主线,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同时,重点要更多转向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上,而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和抓手就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方面,要将机构编制管理更多地转到在“减”字上做文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必须用减的办法从根本上扭转各方面增加编制的预期,用减下来的编制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在“减”的同时,规范领导职数和机构编制管理,要在创新管理、优化结构上做文章,不断提高编制资源配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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