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生活美学语境中的“生活”辨析

2014-02-11 00:08刘玉梅
关键词:美学美的生命

刘玉梅

(聊城大学 运河研究院,山东 聊城 252059)

生活美学是当前学界研究的热点,但对于生活美学的基本问题:何为“生活”的阐释却还很薄弱,现有的一些阐释也还未尽人意。笔者针对这一问题略谈拙见,以期在这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研究。

(一)当代中国生活美学语境中的“生活”阐释及存在问题

何为“生活”是探讨“生活美”“生活审美”“生活美学”等相关问题的基础,但有些学者却忽视了这个问题。针对“生活”这一基础概念的研究并不多,甚至附带说明的资料也很少。

生活美学中对“生活”的探讨多是与“生活美”“生活审美”“生活美学”等研究相结合的。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吴世常认为“生活美学研究的对象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研究文艺美学以外的一切美学问题,包括自然美、社会美和日常生活美……生活美学研究的狭义对象,就是研究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美学问题,它涉及劳动美、环境美、行为美和装饰美等领域”[1]。傅其三认为生活美是指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美……生活美也叫现实美,包括自然美和社会美[2]。其他还有王佑夫的《生活美学》、俞正山的《应用美学》等。因此,2000年之前的生活美学研究多是停留在“生活美学研究对象”“生活美”的分类上,这对美的存在形态研究有重要意义,但并没有触及何为生活美学、生活美的根本问题。虽然有学者也试图对生活美学、生活美本身做出阐释,但这种阐释只是隔靴搔痒,如用“日常生活”“社会生活”代替“生活”,并无实质意义。这些“生活”是指人们的具体生活(包括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即人们具体的、当下的全部生活,而这些只是“美”在“生活”中的存在领域,并没有从本质上界定何为美的“生活”。

2000年之后,尤其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和生活美学成了研究热点,但“生活”这一基础概念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生活”是一个很宽泛的范畴,如政治、经济等领域也谈“生活”,那么美学中的“生活”就要区别于其他领域中的“生活”,否则这个界定就是无效的。除上述思路外美学上对“生活”的界定,还引入了西方的“生活”理论。如艾秀梅用赫勒、列斐伏尔等人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解读中国的文艺典籍与理论,批判日常生活。刘悦笛在西方“生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如他对“日常生活”“美的活动”的界定,从他开始才真正有意识地突破美的研究,深入到“美”的“生活”。在解释“美的活动”时,他把“生活”分为“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美的活动,正是位于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之间的特殊领域,毋宁说,美的活动介于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之间,并在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必要的张力。”[3]

这种观点是否具有充分的有效性,依据西方的生活理论,“日常生活”是物质活动,“非日常生活”是精神活动,刘悦笛认为二者之间通过审美活动构成张力,这只能说明“美的活动”具有物质与精神都必不可少的特性,但并不能说明“美”与“生活”有着怎样的关系,也很难让人想象在“日常生活”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公共生活,科学、哲学、宗教的社会化精神生产”之间存在一个“美的活动”,“美的活动”“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必要的张力”更是匪夷所思。与之相反,赫勒对日常生活由近到远的排序是工作(劳动)、道德、宗教、政治,最后才是科学、艺术、哲学。刘悦笛还认为“与科学的量化世界、哲学的概念世界、宗教的超升世界不同,美的活动与日常生活是最具亲密关系的。试想,无论是用冷冰冰的科学范畴去‘区分’和‘计量’世界,还是用思辨概念去‘抽象’世界、用宗教体验去与神明‘交流’,都不如美的活动那样‘活生生’地把握现实世界”[4]。事实上不论是科学、哲学,还是宗教、艺术,它们都是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都是从“生活”出发,只是角度、方法不同而已,都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可见,把“生活”分为“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美的活动”处在二者之间并构成张力的观点还存在争议,不能有效地解释美学上的“生活”。

张未民也指出:“日常生活”这个概念的西化色彩太浓,……以这样的西方化的二元对立式的区分并不能有效地切入中国文艺观、美学观的核心,不能领会中国文艺观、美学观的要领与精髓,中国传统或中国特色的文艺观、美学观并不习惯于区分非日常生活与日常生活,而是以“生活”的整体性观照见长的[5]。在中国语境中,我们即使使用“日常生活”也只是表达习惯而已,“日常生活”与“生活”基本是同义的,并不具有区别于“非日常”的功能。“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区分,既不能有效地解决“美的生活”问题,也不符合中国思维传统习惯。

因此,不论是2000年之前美在生活中的存在领域,还是2000年之后的“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都未能有效地解决何为美的“生活”的问题。

(二)对“美”的“生活”的理解

美学上对“生活”的研究,不能忽略车尔尼雪夫斯基。他明确提出“美是生活”,把“美”从虚幻的“理念”拉入现实,这一观点得到人们广泛认可。对于他对“美是生活”的阐释与他对“生活”的认识却多有微词。朱光潜认为“俄文‘жизнь’兼有‘生活’和‘生命’两个意义,车尔尼雪夫斯基对这两个不同的意义不加区别,有时指带有社会意义的‘生活’,有时指只有生理学意义的‘生命’,在用作‘生命’时,他就只从‘人类学的原理’出发”[6]。杨恩寰也认为“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生活的理解,是很不确定的,……他甚至说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这样同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很不相称的话。这实际就是把人看作自然的一部分,把人和一切有机自然的生命活动,都看作生活,根本没有抓住人类生活的本质”[7]。

学界对车氏多是从政治、道德、伦理等角度指责他“生活”与“生命”不分。“生活”与“生命”虽然不能等同,但也不能截然分开。“生命”是“生活”的基础,没有“生命”而谈“生活”显然滑稽,由人类的“生活”进一步扩大到万事万物的“生命”顺理成章,这也与中国传统美学的“重生”思想相一致,在美学语境中,这种观点并无不妥。还有人指出车氏没有看到“生活”的阶级性、社会性,这种指责有失公允,因为他看到了“普通人民”“农民”“上流社会”等有不同的“生活观”和“审美观”。因此他的“美是生活”存在的关键问题并不是上述学界对他的批判,而是他没有在各种各样的“生活”中区分出“美”的“生活”与“不美”的“生活”。并不是所有的“生活”都是“美”的,生活“美”与“不美”不是由“日常”与“非日常”去衡量,也不是由革命性、阶级性去判断,“美”的问题应由“美”去解决。

“美”的“生活”是“人”的“美”的“生活”。要界定什么是“美”的“生活”,就要清楚“人”与其他生命体、“生活”与“生命”的区别。人有意识,其他生命体只是存在,只有人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从而对自己的存在状态进行反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自己如何存在及构筑自己的存在状态。换句话说,只有人有生活,其他生命体只有生命。生命是生理机能的显现,生活是生命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建构。有生命不一定有生活,有生活则必须有生命,生活必须以生命为基础。车氏把人的“生活”扩大到自然界的“生命”,看到生活的层次性,意识到“生活”与“生命”不同,但他没有看到二者质的区别。如朱光潜所说,“他没有足够地注意到黑格尔所作的自在阶段的生命(自然)和自为阶段的生命(人)的区别”[6],他甚至错误地认为这种目的、意图、意识或者倾向性无足轻重,“这种倾向的无意图性、无意识性,毫不妨碍它的现实性,正如蜜蜂之毫无几何倾向的意识性……毫不妨碍蜂房的正六角形的建筑”[6]。而马克思则认为:“劳动者之所以不同于蜜蜂,不仅在于他改变了自然物的形式,而且在于他同时实现了他自己的自觉的目的。”[6]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想象”“自觉的目的”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也是最本质的区别。要想正确界定什么是“美”的“生活”,引入马克思的“类生活”观会豁然开朗。

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哲学中借鉴了“类生活”的概念,同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他认为人是“类存在物”,从而决定了人的生活是“类生活”。他的“类生活”观包括三层含义:(1)“类生活”是自由、自觉、能动的生活。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做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8]。人是“类存在物”,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8]人类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是能动的类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8](2)“类生活”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8]人与动物的活动都是有生命的,但是人的生命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有着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人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人能把他自己的生活作为对象,而动物的活动则是无意识的、本能的,动物把它的生活作为对象。(3)“类生活”是充满乐趣的生活。“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8]因为类生活是自觉自愿的,是发展人的个性的,是展现人的生命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自由发挥,所以人在类生活中感到幸福,感到欢快,类生活成了人不可或缺的东西。正是在这种通过人的类生活所形成的人与产品、人与人、人与自己的关系中,人才产生了美感,发现了美。在马克思看来,除生产劳动之外,为生产劳动所决定了的其他活动如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等等也是类生活,与生产劳动相联系的吃、穿、住、用、修饰打扮等活动也是类生活。任何一种类生活都不是被迫的,而是自由的,任何一种类生活都不是被动的,而是自觉的[9]。这种自由的、自觉的类生活就是美的生活,相反被动的、不自觉的生活就不是美的生活。例如异化劳动可以创造美,但是异化劳动本身绝不是美的。简言之,“美”的“生活”就是人类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充满乐趣的生命活动。

这个对“美”的“生活”的界定显然不再是表面层次的对“生活”领域的划分,而是超越各个具体的“生活”领域,真正从美学的角度对“美”的“生活”的界定。这个界定也超越了“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二分,不论是“日常生活”,还是“非日常生活”,只要是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都是“美”的“生活”。虽然“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具体领域还存在分歧,但是人们的“吃”和“穿”应该是满足人类“个体再生产”的基本要素,应该是属于“日常生活”,因为一日三餐的重复性,好像无美可言,但是我们有“美”食、有茶“艺”,“穿”的方面也有时装设计、时装艺术,这些美是不可否认的。“非日常生活”即使是艺术活动中,如果不是自由的、自觉的生命活动,也无美可言。比如,为了工作、职称等外在目的的活动就没有美可言。因此美或不美的关键不在于它是“日常生活”还是“非日常生活”,而是在于它是不是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一些反对把日常生活与审美相联系、否认生活中有美的学者,多是借鉴西方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认为日常生活是“刻板、重复、琐碎、无意义”的,从而否定日常生活。事实上,这是对西方生活批判理论的断章取义。以赫勒为例,她的日常生活批判目的不是为了“一般地抛弃迄今未止的日常生活结构,而在于通过以主体自身的改变去改造现存的日常生活结构,在于使个体再生产由‘自在存在’向‘自为存在’、向‘为我们存在’的提升,使个人由自发向自由自觉的提升”,而是“通过自由自觉的个体的形成而把日常生活建立为‘为我们存在’……使所有人都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变成‘为他们自己的存在’,并且把地球变成所有人的真正家园”[10]。也就是说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改变实用主义、重复性思维与实践等日常生活图式,启用创造性思维与实践,日常生活也可以成为自由的、自觉的生命活动,也可以是美的。

虽然“生活美”“生活美学”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但“生活美学”的基本问题——“生活”与“美”内在关系还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只有证明了“美”是“生活”的应有之义,才能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研究。在充分梳理已有研究成果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由马克思的“类生活”理论可知,人类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充满乐趣的生命活动就是“美”的“生活”。生活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不美的,那些以西方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否认生活的“美”与生活全美的认识是片面的。

[1]吴世常.生活美学研究的几个问题[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7(2):131-132.

[2]傅其三.生活美学[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3:1.

[3]刘悦笛.生活美学:现代性批判与重构审美精神[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5:189.

[4]刘悦笛.“生活美学”的兴起与康德美学的黄昏[J].文艺争鸣,2010(3):12-20.

[5]张未民.回家的路 生活的心——新世纪中国文艺学美学的“生活论转向”[J].文艺争鸣,2010(11):48-55.

[6]朱光潜.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学思想[J].北京大学学报,1963(4):37-45.

[7]杨恩寰.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说——兼与蔡仪同志商榷[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4):73-82.

[8]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8,95-97.

[9]杨景祥.论马克思的“生活观”——兼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说[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3):42-47.

[10][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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