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言判断划分标准的厘清及其类型的判定

2014-03-25 08:00何小前
关键词:张三语境形式

何小前

选言判断是人们在日常思维活动中经常运用的思维形式,在一般的形式逻辑或者普通逻辑教科书中,都依据选言肢是否可以并存为标准,把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究竟如何判断选言判断的具体类型,目前,学术上主要有联接词决定论及形式和内容结合论这两种不同的方法,但是根据不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并不总是一致,这给选言判断类型的判定带来了极大困惑。为此,对前述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探讨。

一、对目前两种主要方法的分析

(一)联结词决定论

该观点认为,要以联结词为依据来判定选言判断的相容与否。其理由在于:一,由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所决定,因为逻辑学只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与逻辑方法,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二,复合判断的逻辑性质都是由联结词决定的,联结词的不同是区分各种类型复合判断的依据,选言判断的种类并不应该依据肢判断间实际上所存在的任何关系来判定,而只能看其联结词;三,区分两种选言判断的目的就是要总结它们各自的规律,以指导我们的思维和言语交际活动。我们本当依据两种选言判断的不同形式,来获知选言肢的不同真假关系,而区分选言判断的两种形式,却又要反过来以选言肢的不同真假关系为依据。这就是循环论证;四,如果根据选言肢的内容,以选言肢间实际上所存在的关系来判定选言判断的种类,则会导致不懂某个专业知识的人,即便其是逻辑学家也无法判断内容涉及某些专门学科的选言判断究竟相容与否,这不是逻辑学家给自己出了大大的难题吗?

针对上述联结词决定论,不同意其观点,以为其理由有待商榷。第一,虽然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的形式结构等,而不是内容,但逻辑学将选言判断划分为相容与不相容的依据却是选言肢是否可以并存,这个划分的标准首先就是一客观实际的问题,所以判定选言判断类型应看选言肢是否可以并存,而不是只看联结词,否则就会脱离划分标准实际。第二,虽然复合判断的逻辑性质是由联结词决定的,但是联结词的选择,首先是根据判断内容间的实际关系来决定的,还有日常语言表达中的联结词指称的多变性,这决定了很难单凭联结词就能准确地判定选言判断的类型。第三,关于上述所谓的循环论证错误,其实非也。因为判定选言判断类型的依据是选言肢间是否有并存的可能性,而这可能性与选言肢间的真假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第四,有关逻辑学家给自己出了道难题,其实逻辑也不是万能的,逻辑学家也不是什么都懂的,如果连选言判断所反映的事物情况都搞不懂,那么可以想象其也很难去准确把握该判断的具体意思,因为我们的思维向来不是脱离具体内容的孤零零的形式。

(二)形式与内容结合论

该观点认为,判定选言判断相容与否,有的可以从形式方面识别,有的必须从内容方面才能识别。其提出:如果选言肢的形式是同类,并且有相同的变项,那么可以通过形式之间的逻辑关系看出它们是否相容。例如:当一肢为SAP,另一肢为SIP时,无论选言肢的内容是什么,由于其逻辑结构形式决定了它们是可以并存的,因此,可根据选言肢的逻辑形式直接判定它们相容与否;如果选言肢的形式不属同类,或者诸肢之间没有相同的变项,则不能单从形式方面识别它们能否相容,而需要参照语言叙述的内容或判断者预设的语境进行判定。例如“他发烧是由于肺炎或者由于得了肺结核”,只能根据 “肺炎”和“肺结核”都可能在人身上都发生,而断定该语句表达的是相容选言判断。

对于上述肺炎与肺结核的例子,如果把联接词改成“要么”,按照上述分析,“肺炎”和“肺结核”还是一样可能在人身上都发生,因而该语句还是表达相容选言判断。然而,笔者不能赞同此判定。比如选言判断“张三得第一或者李四得第一”,如果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由于存在并列第一的可能性,所以该判断表达相容选言判断;如果把该判断的联接词改成“要么”,根据“要么”通常联接不相容关系的语言表达习惯,我们很难仍然将该判断理解为相容选言判断。况且,我们并不能排除存在规定不允许有并列第一的可能性。对于此类情况,显然,该观点没有论述清楚。究竟该如何判定选言判断的类型呢?

二、对选言判断划分标准的厘清

高校有关逻辑学教材普遍将选言肢是否可以并存作为选言判断的划分标准,如果选言肢能够并存,即选言命题所反映的若干事物情况不是相互排斥的,可以同真的,就是相容选言判断;反之,如果选言肢不能并存,即选言判断所反映的若干事物情况是相互排斥的,不能同真的,就是不相容选言判断。对于选言判断的划分标准,表面看来非常清楚明了,但稍微分析就会发现,选言肢是否可以并存的判定存在究竟是以判断者所认为的为准,还是以广泛的可能性为准的问题。判断标准不同,就会导致得出的结论不同。若以广泛的可能性为准还好判断,只要弄清各选言肢所反映的若干事物情况在客观世界中是否有并存的可能性即可,如果有,选言肢间的关系就是相容的,否则,就是不相容的。比如前述例句“张三得第一或者李四得第一”,我们只要知道客观世界中是否有并列第一的可能性就可判定该判断相容与否。然而,若以判断者所认为的为准,则相对较难。因为判断者在作出判断时根据其所了解的具体信息背景及选言肢间的关系可能与以广泛的可能性为准所判定的不同。从广泛可能性看,前例中张三和李四并列第一是有可能的,则该判断为相容选言判断;若判断者在判断时预设了得第一的只能有一个,则该判断就是不相容选言判断。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以哪个标准来判断呢?

首先,以判断者身份来看:假设我们自己是判断者,比如,当我们作出选言判断“张三或者是诗人或者是军事家”时,如果我们对张三一点都不了解,由于诗人与作家的身份并不排斥,出于广泛可能性的考虑,可能有人既是诗人又是军事家,这时,我们认为该判断应该是相容的;如果我们对张三有所了解,若知道张三是爱好诗歌的军人,那么我们可能觉得张三可能既是诗人又是军事家,因此应该也会认为该判断是相容的;如果我们对张三的了解是张三根本不爱好诗歌或者他从来就不是军人,那么我们自己会认为做出该选言判断的本意是不相容的。

其次,以理解者身份来看:假设我们自己是理解者,面对别人做出的选言判断“张三或者是诗人或者是军事家”时,如果判断者没有给出任何语境信息或者给出的信息无法判定张三是否有既是诗人又是军事家的可能性时,由于诗人与作家的身份并不排斥,出于广泛可能性的考虑,可能张三既是诗人又是军事家,这时,我们通常会将该判断理解为相容的;如果判断者给出的相关语境信息告诉我们张三既可能是诗人又可能是军事家,那么我们通常的理解是该判断为相容的;如果判断者给出的相关语境信息告诉我们张三不可能既是诗人又是军事家,那么我们通常的理解是该判断为不相容的。

根据以上分析,无论判断者对判断对象是否了解,无论理解者是否获得判断者给出的相关语境信息,也无论是从判断者还是从理解者的身份来看,选言判断的划分标准只能依据判断者所认为的为准,即选言肢间的相容与否只能根据判断者所实际认为的为准。只有这样,才符合判断是有真假的本质特征,否则,判断者的判断与客观实际就是一回事了。所以,对选言判断类型的认定,不能一味地根据广泛可能性的原则,而应实事求是地以判断者所认为的为准。

三、如何判定选言判断的类型

既然选言判断类型的认定应该以判断者所认为的为准,那么,理解者怎样才能做到对选言判断类型的理解与判断者的本意一致呢?如果判断者给出了相关的语境信息,若语境信息能显示选言肢间可能并存,则选言判断就是相容的,否则,该判断就是不相容的;如果判断者给出的语境信息不能判定选言肢间可否并存,或者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语境信息,对于这类情形可以将选言肢间的关系分为两类看待:一类是绝对排斥关系(即,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选言肢都没有并存可能。比如,李白是唐朝人与李白是现代人就是绝对排斥关系),有关此类,无论联接词是“或者”还是“要么”,通常应该将该选言判断理解为不相容。比如 “李白或者是唐朝人或者是是现代人”与“李白要么是唐朝人要么是是现代人”,这两个判断虽然用的联接词 “或者”与“要么”截然不同,但我们通常会把它们都理解为不相容选言判断;一类是相对排斥关系(即,选言肢间的排斥关系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如前文所述例句“张三得第一或者李四得第一”,要想使得该选言肢间是排斥关系,必须有不允许有并列第一的前提条件规定。否则,通常认为该选言肢间就是相容关系),由于在不同的条件下,该类选言判断会在相容与不相容间变换,而又没有具体的语境信息告知理解者判断者是在什么条件下做出的判断,针对此类情况,我们通常会根据语言表达习惯,应该认为“或者”联接的选言判断就是相容的,而用“要么”联接的选言判断就是不相容的,无论是逻辑学家还是语言学家都改变不了这种语言表达习惯。比如“张三或者是农民或者是党员”,当我们作为理解者仅仅看到该判断,而没有其它任何信息参照时,由于农民与党员身份的相对排斥性,根据联接词“或者”就会认定该判断是相容选言判断,而不会认为该判断是不相容选言判断。而如果该判断的联接词改为“要么”时,我们通常的理解是该判断为不相容选言判断。就像当我们作为判断者时,如果我们对张三一点都不了解,而要做出这种选言判断时,我们通常也会说成“张三或者是农民或者是党员”,而不会说“张三要么是农民要么是党员”。因为,即使最终查明张三既是农民又是党员,我们将张三说成或者是农民或者是党员也还说得通,但若说成要么是农民要么是党员就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选言判断类型判定的根本就是应根据判断者所认为的选言肢间相容与否为准。第一步,依据判断者所给出的判断内容及相关语境信息所确定的选言肢间相容与否直接判定选言判断的类型;第二步,如果第一步不能确定选言肢间的相容与否,则需进一步判定选言肢间的关系是绝对排斥还是相当排斥;第三步,若选言肢间是绝对排斥关系,则可判定该判断是不相容选言判断;若选肢言间是相对排斥关系,则可根据联接词判定选言判断类型,使用“或者”联接的就是相容选言判断,而使用“要么”联接的就是不相容选言判断。

[1]俞瑾.选言判断及其语言表达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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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岳霖.形式逻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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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形式逻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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