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撰写规范

2014-03-26 01:20
创伤与急危重病医学 2014年3期

1 撰写规范

1.1 文章题目 题目应简明、醒目、突出重点、准确地反映文章的主题。题目中除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一般不超过15个实词。

1.2 作者署名及单位 文章署名作者必须是合法著作权人,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署名在文章题目下方按顺序排列,其姓名排列顺序应在来稿时确定,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改动。必须变动时,应提供第一作者单位的证明信。第一作者单位写全称,并标明所在省市、邮政编码,医学院校、研究机构、省级以上单位名称应标注到科室。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学历,技术职称,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

1.3 摘要 论著、临床研究、经验交流等应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一般在400字以内,英文摘要在3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应包括文章题目、所有作者姓名、第一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

1.4 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尽量选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的主题词(叙词)。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使用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中选取。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

1.5 正文标题层次 按照GB/1.1-1993和GB 7713-87的规定,正文中各级标题序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左顶格排,如:“1,1.1,1.1.1,1.1.1.1……”。

1.6 统计学方法 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按GB/T 3358-1994、GB/T 3358.2-1993、GB/T 3358.3-1993《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

1.7 名词术语 以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审定公布的学科名词,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1.8 图表 凡是能用文字说明的内容尽量用文字叙述,用文字不易表述清楚的内容可采用图表。图表必须提供简要而又足够的说明,使读者不必参阅正文,就能理解图表的基本内容。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