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构建公民道德共识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2014-03-29 11:14朱凯
大连干部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集体主义

朱凯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我国构建公民道德共识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朱凯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我国社会道德经历了由传统抽象集体主义的道德共识到现代道德多元化的道德分化的历程。由于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抽象集体主义以社会为本位,忽视了个人的价值和利益,抑制了社会主义活力,故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多元化又呈现出道德下滑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社会亟需一种新的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德共识。正是基于这种传统与现实的压力,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因其实现了对抽象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扬弃,实现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而成为构建公民道德共识的必然选择。

集体主义;道德共识;多元化

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缘起、异化和完善必要性

(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概念的缘起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强调个人与集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即集体应在保障个人实现自我利益、价值和自由的前提下,代表全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并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根本目标。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伴随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以及 “真实共同体”与 “虚假共同体”的对立之争而产生的。虚假共同体是指在阶级社会中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剥削和压迫人民群众的国家,即“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1]相反,真实共同体是指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剥削,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标的国家,即 “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的 “自由人联合体”[2],在其中 “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发展及其在俄国、中国等国家的确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从指导革命的道德原则上升为主导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道德原则。

(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异化为 “抽象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导道德原则之后,在提升社会成员的思想境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受极 “左”思潮的影响,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异化为了 “抽象集体主义”,即割裂集体与个人的辩证统一关系,神圣化集体利益,贬低甚至抹杀个人利益。抽象集体主义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客观经济根源,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所有制主体缺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公有制集体摆在了个人利益的对立面,在生产方面贯彻国家计划统一管理,强调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忽视社会自主性和独立性,造成人民群众在生产资料上的所有权主体地位的缺失;而且在收入分配方面坚持平均主义,进一步抑制了人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使集体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抽象集体主义存在两种形式:一是错误地将个人利益等同于以牺牲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为代价和手段的利己主义;二是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禁锢个性自由、否定个人利益、认为人的一切欲望是罪恶之源的禁欲主义。所以,抽象集体主义因其内在的反人性的缺陷,不仅背离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奋斗的目标,同时也抑制了、挫伤了社会主义发展活力,阻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

(三)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基于传统与现实的必然选择

计划经济体制下,抽象集体主义的强制性和唯一性成为全社会的道德共识,一定程度上规范着社会成员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秩序。但是,由于抽象集体主义将个人利益等同于利己主义和禁欲主义倾向,故将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绝对化和神圣化,将个人对集体的无条件服从看作是个人生活的唯一内容,从而淡化甚至抹杀了个人对自我利益、价值、尊严和自由的追求,导致个人对集体、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无奈顺从和冷漠,并抑制了个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主义事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社会道德出现了分化现象。由于社会结构呈现分化性,公共生活逐渐退出个人生活领域,个人生活越来越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故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传统道德共识即抽象集体主义在社会生活各领域中逐渐淡化;同时,社会道德越来越具有分化性特质即自由化、多元化、私人化。尽管道德分化进程彰显了个人自由和独立性,并一定程度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因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弊端:享乐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道德倾向在社会生活中开始 “抬头”并呈泛滥趋势,社会缺乏基本的道德共识,道德冲突、滑坡不断加剧,践踏道德底线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具有狭隘性和自私性特征的道德分化现象,已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国社会道德先后经历了共识和分化两个阶段。由于传统抽象集体主义以及道德分化导致的道德狭隘性均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社会亟需构建一种为多元社会服务的新的道德共识,而对于新道德共识的追求和构建只能在真正的集体主义即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中探求。

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现代性内涵

(一)人民本位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不同于以社会为本位的抽象集体主义,也不同于以个人为本位的利己主义,它以人民为本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诉求在于 “以人为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继承。虚假共同体的利益并不体现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并且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对立于、凌驾于个人。相反,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立足于现实的个人,认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的形式必须是真实共同体即 “自由人的联合体”,故马克思主义的最高道德原则即是 “以人为本”。真实共同体是每个现实的个人本质力量的延伸,故共同体利益体现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同时在实现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过程中充分维护和尊重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价值、尊严和自由,因此个人与集体、社会、国家形成了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正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特征和内容。因此,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真实共同体和现实个人的关系上则体现为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

(二)集体与个人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对抽象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扬弃,坚持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辩证统一,即集体与个人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有机统一。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认为,集体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其落脚点是维护和尊重个人利益,同时,个人离不开集体,个人利益应是在实现集体利益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来追求自我价值和自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集体义务与个人义务的统一。集体的义务是以维护和尊重个人利益为直接目的,并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最终目的,同时集体不得以集体利益为借口随意地损害某个人的利益去满足他人的利益。个人义务是个人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觉将自我价值和自由的实现置于集体利益的基础之上,同时尊重和满足集体利益,不得以个人利益为借口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因此,集体与个人是互利共生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人权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根本上是辩证统一的

就内容来说,人权包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社会和经济权利、民族权利等三个方面,它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社会成员对于个人价值、尊严、自由等利益的追求,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必须历史地看待人权问题,尤其要正确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主义所推崇的人权观。这种人权观以个人为本位,追求个人自身价值和自由,反对集权主义,这是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另一方面它又过分夸大个人权利,利己主义倾向严重,认为集体对个人利益的实现负有义务,而个人对集体利益的实现则没有义务,导致个人以牺牲集体和他人利益为手段而实现自身利益,以及人与人之间冲突不断,扰乱了社会的稳定性。个人主义这种过分夸大个人价值、贬低甚至抹杀社会普遍集体利益、具有自私自利本质的人权观,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所不容的。因此,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既反对只讲个体不讲集体的个人主义,也反对只讲集体不讲个体的抽象集体主义,实现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集体义务与个人义务的辩证统一。因此,社会主义集体能够将人权纳入自身的完善进程中,吸收其合理成分,避免和消除其负面作用,使其朝着合理正确的方向发展,故人权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根本上是统一的。

三、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路径探析

(一)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思想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毛泽东指出,应统筹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他所理解的集体主义不是只讲集体利益而不讲个人利益的抽象集体主义,而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辩证统一的真实的集体主义。例如,他曾指出: “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4];“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5]。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中,邓小平同志提出,在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和维护个人利益,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首先,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承认个人利益。他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将更多地承认个人利益,满足个人需要”[6]351-352。其次,邓小平揭示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 “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6]258因此,邓小平提出要培养公民高尚的集体主义精神,抵制资产阶级的各种腐朽思想, “教育党员和群众以大局为重,以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6]152,并 “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 ‘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6]369。

因此,在当前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路上,我们要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的思想。第一,坚持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第二,坚持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尊重与维护个人利益。

(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崇高性、与时俱进和层次性

道德的崇高性强调道德的 “利他性”,具有规范社会成员行为和净化社会道德氛围的作用,正如康德所言, “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7]是如灿烂星空般震撼人类心灵的东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崇高性要求社会成员在追求自身利益和自由的过程中,应自觉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将利他性与利己性有机统一起来,共同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良性发展;同时集体和个人应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终极价值追求,通过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努力朝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即 “自由人的联合体”迈进,不断为符合人性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能固步自封,走抽象集体主义的老路;而应体现出时代性和现实性,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朝着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方向不断自我丰富和自我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这一论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层面为构建公民道德共识提供了正确的价值指引。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应坚持层次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 “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6]146这对理解层次性具有启示作用:共产党员以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他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应具备先公后私的优良品质;公民大众应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遵守基本道德。

(三)坚持尊重多元与恪守一元的有机统一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道德多元化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市场经济打破了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计划指令的社会运行方式,焕发了人的主体性,为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的实现拓宽了领域,带来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和道德,因此传统的抽象集体主义在道德多元化的历史潮流中消解了。这种现象一方面表明社会道德的进步,但不能以此作为否认社会对具有一元指引性的道德共识的需要,而主张道德多元化。道德的一元性在于它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或共同利益的道德原则,其具有统一性和确定性,能够对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进行有目的的引导。而道德多元性是指不同的社会成员根据各自的发展需要所采取的不同的价值追求,因而具有差异性、丰富性和多样化的特点。但是,在看到道德多元化积极面的同时,也应看到其狭隘性、自私性等消极方面。因此,在道德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必须有一种道德占据主导地位,对社会生活具有一元指引性,并在这种道德共识的指引下,兼容并蓄具有不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元化道德,而这种道德共识必定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因此,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必须坚持尊重多元与一元指引的辩证统一。首先,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道德共识,应在尊重、鼓励和维护社会成员的不同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对多元化道德发挥制约和引导的作用,有效抵制和消除道德多元化带来的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引导民众自觉划清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界限,不断提高自身和社会的道德水平,使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焕发出持续稳定的正能量。其次,应正确看待和处理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以往抽象集体主义,只讲 “个人为社会做了什么,而不讲社会为个人做了什么”,将无私奉献、先公后私、大公无私 “神圣化”,对这种于个人的不公正待遇导致个人对集体、社会、乃至国家利益的冷漠,严重地压制了个人对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积极性。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57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9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67.

[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34.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41.

[7]王茂森.灿烂的星空与神秘的苍穹——《探索宇宙奥秘》评价[J].出版发行研究,2003(4).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

[责任编辑:于洋]

B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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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183(2014)06-0047-04

2014-04-10

朱凯 (1982-),男,山西大同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2012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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