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利意识的生产与再生产
——一个社会组织化的视角

2014-03-31 06:33秦阿琳徐永祥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工工会

秦阿琳 徐永祥

(1.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2.湖南女子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近年来,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外出务工主体,其期望诉求发生了重大转变,体现出权利意识方面的显著进步。与此同时,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集体上访、罢工、游行、示威、抗议等体制外方式维权。这些集体联合行动很少能成长为“团结的文化”或“战斗的语言”①Mart W.Steingberg,Fighting Words:Working-Class Formation,Collective Action and Discourse in Early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9,PP.229-242.。更多的如亨廷顿所批评的,“没有组织的参与堕落为群众运动。”②[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35页。对于这种现代性的二重性,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一种如托克维尔所言的“心灵的习性”。对于如何形成这类公民文化,西方学者们给出了一个相似的答案,即通过发展社会组织或公民社团来予以培育。

一、西方有关社会组织与权利意识的研究

国外学者普遍认为社会组织在公民权利意识的生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米尔斯认为组织能够使成员的意识得到加强;①[美]C·赖特·米尔斯:《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杨小东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年版,第336页。查尔斯·泰勒则明确指出,共同体不只是人们赖以交往的形式,而且也将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重大影响。②转引自[英]保罗·霍普:《个人主义时代之共同体重建》,沈毅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页。米歇尔·瓦尔茨更是断言,有意义的价值观必定植根于或来源于人们所从属的特定的共同体。亨廷顿强调,民主国家之所以依赖于中介组织和社团,是因为其有助于形成一种公民文化。在德·托克维尔看来,结社并不仅具有促进平等的工具性功能,而且能够在成员的互动中形塑权利意识,尤其是政治结社。“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③[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638页。在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中,奥尔顿·莫里斯指出,各种网络和组织在争取公民权利的参与动员中不可或缺。④Aldon Morris.The Origins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Black Communities Organizing for Change,New York:Free Press,1984.此外,更多关于社会组织与权利意识之间的深入研究,是在区分社会组织的类型框架下进行的。

在西方福特主义时期,工会等劳工组织不仅将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也成为他们价值观形成的基本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组织促进了英国工人阶级由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转变。历史学家汤普森则以一种过程性的视角深入分析了18世纪以来的工会运动如何推动了英国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⑤[英]E·P·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钱乘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01页。赖特指出,工会成员身份可能是其意识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中介因素。⑥[美]埃里克·欧林·赖特:《阶级》,刘磊、吕梁山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69页。然而,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现代社会中集体组织的缺少开始导致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的贫乏。对于工会等正式组织的式微,克朗普顿认为其后果是消除了一种重要的社会化机制。⑦[英]罗丝玛丽·克朗普顿:《阶级与分层》,陈光金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与西方工会主义衰落形成对比的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新一轮的工业化潮流。盖伊塞德曼(Gay Seidman)从中同样发现,巴西和南非劳工运动均植根于劳工与社团之间的紧密联系。贝弗利·西尔弗(Beverly Silver)看到全球工业的迁移带来了新一轮的阶级斗争和阶级组织,她由此在《劳工的力量》一书中推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中国劳工将引发下一个劳工斗争的高潮。此外,一些研究还专门探讨了工会等组织结构中移民权利意识的转变。塞尔尼、艾尔兰等学者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紧张与矛盾冲突中发现了移民政治的起因,将移民政治参与看作当地劳工和外来劳工寻求相似阶级利益过程中的一部分。埃利·扎列茨基通过对美国波兰移民的研究,阐释了这些移民为何能克服小群体意识而实现更大程度的团结,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移民群体在工会化的过程中普遍发展出了与当地工人相同的工人阶级价值观。⑧[美]W.I.托马斯、[波兰]F.兹纳涅茨基:《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张友云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135页。

除了工会,西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公民社团也不可忽视。拉斯韦尔(Lasswell)确信“民主社团”与“民主性格”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布迪厄认为,即使是参加娱乐、职业、文化或政治组织,也会对成年人的态度产生强有力的影响。普特南提出社团对支撑现代民主国家的运作具有关键作用,互助会和合作社等自发组织同样具有潜在的政治功能,有促使人们“意识觉醒”的效果。还有的观点表明,各种组织与社团为保证民主制度的运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社会资本。⑨转引自[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张华青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1页。利普赛特对底层的研究则从相反的方向上论证了这一点,由于低阶层与正式组织、与民主社会活动、争论及组织的隔离,“阻止其发展出一种适应民主政治结构的成熟与复杂的看法”⑩[美]利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刘钢敏、聂荣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1页。。阿尔蒙德和维巴深入讨论了社会组织与权利意识之间的互动关系:“团体成员身份扩大了个人政治见解的范围,影响着其政治能力;反过来,加入团体的类型以及个人在组织中活动的强度,都取决于个人的政治态度”①[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等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285页。。

相对于正式社会组织形式,一些学者还关注到了传统社会组织的效用。亨廷顿批判了传统社会组织的弊端:“贫民区的社会组织形式对政治激进主义起阻碍作用,表现在传统权威结构的持续存在抑制了贫民区居民在广泛基础上的结社动机”②[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33页。。但美国早期社会史学家赫尔伯特·古特曼在《工作、文化和社会》一书中却指出,“种族因素可以成为移民对阶级社会进行抵制或者表示不满的支撑点”③Herbert·G.Gutman.Work,Culture and Society,New York:Knopf,19-6.P.41.。约翰·冈博勒提出了与之相似的看法,认为当地缘关系与产业关系重合时,移民族群能为他们阶级意识的形成提供认同基础。④John Cumbler. Migration,Class Formation and Class Consciousness:The American Experience,in Confrontation,Class Consciousness, and the Labor process, ed.Michael Hanagan and Charles Stephenson Urban[1],1986,P.53.

西方有关社会组织与权利意识的论述对于研究当前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农民工权利意识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其中必须考虑中西方情境转换的问题。西方的社会组织,如工会以及民主社团等发展相对成熟,相关研究虽论证了不同社会组织对权利意识的正向或负向作用,却很少从中考虑组织本身的发育问题。而中国的社会组织正处于“分化-重组”阶段,发育极不完善,同时囿于传统组织文化的影响,与西方社会组织也是“形同质异”。显然,需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化进程中而非一个静态的组织框架内来研究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发展。

二、中国情境下的社会组织化变迁与权利意识兴起

组织化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吉登斯指出,对现代组织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组织化的基础之上。“组织化是一个能够进行‘时空定位’的社会系统,这一定位行动是通过系统复制的自我反思和对零散‘历史’的叙述而形成的”。⑤[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文军、赵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6--168页。吉登斯的组织化概念具有三重含义:第一,组织无处不在;第二,组织化包含了对不同类型社会资源的控制或动员;第三,组织化表现为一种延续了历史的现代性。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最为深刻的影响,从而带动了社会组织结构的重大变迁。林尚立认为,改革前后的中国社会分别代表了两种异质性的社会建构体系,前者是由政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化社会,后者是以非政府组织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化。⑥林尚立:《两种社会建构:中国共产党与非政府组织》,王名主编,《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一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年版,第5页。然而,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独立于国家的社会领域在中国并未曾出现,更没有达至真正的组织化社会。

1949年建立起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总体性社会”。从1949年到1978年间的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单位组织与农村人民公社组织构成了中国社会两个最重要的组织系统,国家通过这两个集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于一身的“总体性社会”组织,对城乡人口实行着全方位的控制。李侃如指出,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是国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重要载体,成为控制公民行为和疏导其作用力的主要工具。”⑦[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85-186页。国家对社会的严格控制,导致社会的发育水平很低,自主性的社会组织几乎没有生存的空间。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全国性的社团仅有44个,到50年代中后期,在党政系统的严格控制之下,相对独立、带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几乎不存在。1965年,全国性社团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仅有6000个左右,社团类别也很是单一。在全能主义政治体制下形成的“以党代政”、“以政代社”、“党社合一”的社会管理模式,使得公与私、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几乎完全合为一体,导致公吞没了私、国家吞没了社会、政府吞没了民间。①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200页。 [美]埃里克·欧林·赖特:《阶级分析方法》,马磊、吴菲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3页。在一个压抑个性、奉行“无我”价值取向的文化中,很难发展出较强的个体权利意识。②高鸿钧:《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演进》,载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邓秀华:《长沙、广州两市农民工政治参与问卷调查分析》,《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第83-93页。叶麒麟指出,尽管计划经济时期的个体不同于传统政治结构下权利意识薄弱的“臣民”,而是以一种新的“群众”角色出现,但由于个体自由和权利让位于群众集体利益,从而使个体空间被窒息了。③叶麒麟:《臣民·群众·公民——个体政治角色变迁与中国现代国家成长》,《浙江社会科学》2011第3期,第31-3-页。显然,有集体无个人、重义务轻权利的组织文化氛围并没有为个体权利意识的萌发留下任何余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单位化社会体制的瓦解,非组织化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分化的一个重要特征。④徐永祥:《社会的再组织化:现阶段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重要课题》,《教学与研究》2008年第1期,第24-29页。许晓平认为,“中国问题”与组织变革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组织真空有直接关联。⑤许晓平:《现代化过程中的组织问题的思考——读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有感》,《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 5期,第 6---0页。民主的基础首先要有自治的个人,个体主义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萌生。党向国家放权、国家向社会放权、单位向个人放权不仅触动了传统的集权体制架构,也提升了社会乃至个体的自主性。⑥叶麒麟:《臣民·群众·公民——个体政治角色变迁与中国现代国家成长》,《浙江社会科学》2011第3期,第31-3-页。普遍伦理文化的消失与个人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人们越来越注重所谓的“权利”。⑦[英]保罗·霍普:《个人主义时代之共同体重建》,沈毅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页。由农耕文明走向工业生产的农民,也不可避免地滋生出自我意识。阎云翔观察到,在集体化的终结瓦解了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同时,以强调个人享受权利的晚期资本主义道德观也被卷入市场经济的农民所迅速接受。⑧[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农村的市场化变革塑造了自主性农民”。⑨牟成文:《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建构的几点思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第30-35页。无疑,作为个体性的存在,为权利主体的生产奠定了基础。然而,中国的个体化进程不同于西方。由于缺乏早期的个性化历史,中国的个体化表现为一种没有“解放政治”作为基础和前提的空虚的“生活政治”。其导致的后果之一是,表面上看似中国人的个体权利意识已经觉醒,但实质上是个体对自身特权的追求⑩[美]阎云翔、贺美德:《导论:自相矛盾的个体现象,纷争不已的个体化进程》,载[美]贺美德、鲁纳:《“自我”中国:现代中国社会中个体的崛起》,许烨芳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是一种畸形的个体化。赖特表示了这种担忧:“在高度个人主义化的文化当中,弱联系和短暂联系超越强联系和持续联系的集体纽带,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实现和培养群体团结——而非短期的防卫性质的互动——成为越来越困难的事情。”①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200页。 [美]埃里克·欧林·赖特:《阶级分析方法》,马磊、吴菲等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3页。个体精神促进了农民工权利意识的启蒙,但过度的权利本位主义同时也阻碍了权利意识更深层次的提升,而表现为一种浅层的、狭隘的私利。

三、差异与分化:社会组织化形态中的农民工权利意识生产

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被紧密地嵌入农村集体合作组织的农民而言,向市场经济的迈进是一个脱嵌的过程。在城乡二元分隔体制下,脱离村社组织的农民由于在城市中找不到相应的组织依托与组织资源,大多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有关调查显示,仅有24.4%的农民工参加了打工地的组织,这项研究同时指出,现有组织和表达渠道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②高鸿钧:《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演进》,载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邓秀华:《长沙、广州两市农民工政治参与问卷调查分析》,《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第83-93页。还有学者认为,农民工现阶段组织参与的特征表现为组织化程度整体偏低、城市组织排斥和缺位以及自组织混乱。①白萌、杜海峰、惠亚婷:《代次视角下农民工组织参与对政治参与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西安市1215名农民工的调查》,《统计与信息论坛》2013年第9期,第94-99页。

目前,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组织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农民工自生组织,也即自下而上由农民工自己组建的组织;二是内部正式组织,这类组织通常自上而下成立,是农民工可以加入的内部组织;三是外部中介组织,这是服务于农民工的外部组织,是农民工可以参与的组织。由于各类组织发育水平以及农民工参与程度的区别,它们对农民工权利意识的生产也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

1.农民工自组织

自组织行为是社会组织化进程中的一部分,它在任何时期都有可能存在。自组织通常有多样化的表现形态,如同乡会、兴趣社团以及草根维权组织等。

农民工卷入同乡网络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作为一种传统的社群组织,同乡会或同乡群体大多属于费孝通所说的“社会圈子”而非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团体组织”。这些原始而简单的“凝聚”在正式制度与组织缺失的地方,为孤苦无依的底层群体提供了最基本的支持。但阿尔蒙德与维巴认为,“发生在较亲密的社会单位中的政治社会化,对于较大的、次级政治体系中公民活动的履行,可能是不恰当的训练”。②[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294-295页。海贝勒等学者更是批判性地指出,中国在家族、家庭、村庄、同乡会等基准群体之外对人的同情非常少,虽然群体意识强大的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似乎更易于扩大政治参与进程,但这种进程经常以地方主义为导向,而非面向社会或公益。③[德]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耕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张文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1-6 页。“从本质和定位上来看,以亲缘和地域相结合的移民共同体,其排外性远远超过其包容性”。④[英]保罗·霍普:《个人主义时代之共同体重建》,沈毅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

志趣性社团则属于一种文化社群或“生活方式群落”,遵循着“合则聚,不合则散”的原则。组织存亡具有偶然性、随机性与临时性的特点,内部关系呈现变动不居、无序化的特征。⑤于显洋:《组织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4页。尽管志趣性社团更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社团,其强调的个人主义价值成为个体自治的基础,但由于其非政治性和弱组织化特征,其对农民工权利意识的培育并无直接的效用。

草根维权组织多是农民工在利益重大受损后迫不得已选择的一种集体抗争方式,这类组织往往无组织之形,但却有组织之实。如果没有外部扶持,很难发展为正式组织。集体抗争的经历是一种宝贵的经验,它唤醒了工人们沉睡的权利意识。但即使是在草根维权组织中,工人们也没能突破“小群体意识”的局限而形成广泛的团结,所谓的“结社力量”仍停留在狭隘的范畴。此外,其抗争多指向经济领域,而甚少提及社会权利与政治权利。

显然,在农民工所有的自组织类型中,均未出现完善的现代社会组织形式,其正式化或规范化程度都很低。它们不是囿于传统的差序格局之中,就是结构松散,或者至多只能发展出一种“暂缓结构”来支撑自己。但由于是自发成立的组织,农民工对其认同度和参与度都普遍较高。普特南认为自组织与公共组织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它与常规的社会参与没有丝毫联系。这些“束缚性”的组织会加强内向性行为、减少会员对新观念的接触和强化社会各群体的隔膜。⑥Putnam,Robert.Boling Alone:The Collapse and Revival of American Community.NY:Simon and Schuster.2000.P.22.他还引用罗伯特·乌斯诺的话进行印证:“小团体并不能有效地培植社区。”⑦转引自[美]罗伯特·普特南:《独自打保龄——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刘波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页。总体来看,农民工自组织平时的功能是互助,在大的事情上抱团,虽然也产生了一些个体意识或维权意识,但更多的是发展了一种小群体意识。

2.内部正式组织

在中国的市场化转型中,正式的工人集体组织是国家为缓和劳动力市场的负面效应所采取的重要保护制度之一。然而,当资本主义劳动实践在企业层面进一步扩大了的时候,代表工人的有效组织却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①[美]玛丽·E.加拉格尔:《全球化与中国劳工政治》,郁建兴、肖扬东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除了由国家自上而下建立的工会,另一些由企业组建的员工福利代表会等功能替代性组织也开始出现。

作为国家授权的组织,工会的正式化与制度化程度无疑比农民工自组织要高很多,具有典型的科层制特征。工会的合法性基础在于“争取和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工会一直被赋予双重政治角色。②张静:《“法团主义”模式下的工会角色》,《工会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1期,第1-6页。相对于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工会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功能在相当程度上被削弱了,不能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的特点。③陈剩勇、张明:《地方工会改革与基层工会直选》,《学会》2005年第4期,第29-33页。工会对国家的依附以及脱离工人的取向加速了工人的疏离。与农民工非正式组织“有群众缺组织”的特点相比,工会是“有组织而群众参与不足”。④常凯:《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第91-108页。西方福特主义时期,工会等组织曾经是社会生活的中心,这些劳工组织不仅将人们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而且也成为他们价值观形成的基本来源。恩格斯指出工人组织促进了英国工人阶级由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重大转变。⑤[德]弗·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16页。汤普森亦描绘了早期工会发动工人的情况,指出其目的在于将散漫无助的工人改造为具有先进意识的新工人阶级。具海根同样阐述了在外来力量与基层工会的启蒙下,韩国工人逐步意识到通过更系统的和集体化的努力而非个人形式的抗争来改变自己命运的重要性。⑥[韩]具海根:《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梁光严、张静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90-92页。与西方激进工会的政治社会化目标相比,我国的工会更倾向于塑造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公民,其中包含了规训政治的成分。刘建洲指出,当自在的阶级正在结构性地萌芽的时候,国家和资本的主导论述稀释了关于阶级的话语,农民工阶级形成的现实很难获得应有的表达。⑦刘建洲:《打工文化的兴起与农民工的阶级形成——基于卡茨尼尔森框架的分析》,《人文杂志》2011年第 1期,第158-166页。

作为工会的功能替代性组织,员工福利委员会是资方寻求管理革新的产物。在资方的主导下,员工福利委员会在成立之初就表现出现代型组织的特征,包括正式的组织架构、基层工人代表民主选举机制和明确的规章制度等。员工福利代表会的出现部分填补了工会的不足,它在制度层面允许自下而上的力量加入,从而在较广泛的层面上发动了工人的参与。其与资方的协调肯定是有作用的,但由于员工福利代表会的依附性质,并没有发展出与资方平等对话的利益协商机制,因而仍然难以真正赢得工人的信任。不可否认的是,员工福利代表会在一定程度上启蒙了部分工人的权利意识,为之提供了一个民主的训练场。海贝勒与舒耕德指出,人们只有在有组织的活动框架内才能获得经验、学习去参与并承担领导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些经验构成了一种政治资源。⑧[德]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耕德著:《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张文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团体中社会相互作用的经历,参与团体决策的机会,以及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全面开阔的视野,所有这些都可望增加个人政治卷入和活动的潜力。”⑨[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等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 2-5页。然而,布若威批判性地指出,“通过将工人当作个体——具有权利与义务的工业公民——而是不是阶级的一员来建构,它掩饰了劳动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⑩[美]迈克尔·布若威:《制造同意——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迁》,李荣荣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20页。由于组织本身缺乏抗争性质,员工福利代表会似乎更多地使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沿着“工厂公民”而非“工人阶级”的路径演进。

3.外部中介组织

近年来,由社工、研究人员、媒体、律师、大学生或志愿者等多方参与建构的外部异质网络均开始参与农民工服务。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4.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8万个,基金会2200个。实践表明,趋于蓬勃的民间组织在形塑农民工权利意识中的作用正日益显现。①刘培峰:《建构中的公民社会——维权组织和倡导性组织为例》,《求是学刊》2010年第5期,第83-88页。

民间组织对农民工的社会动员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服务供给型动员,另一种是能力建设型动员。从动员效果来看,以提供法律或心理咨询、诉讼服务、儿童托管、技能培训、文体活动的服务供给型动员虽然为农民工提供了一种正式支持的管道,但它对意识层面的影响并不那么显而易见,因而是一种较低层次的动员。与之相比,以“赋权”为目标的能力建设型动员能够发挥更大作用。这些包含维权能力建设、表达能力建设及参与能力建设的组织活动较好地促进了农民工权利意识的提升。具海根在对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韩国工人的分析中曾指出,随着受到触动的女工在夜校教员的指导下对不平等结构形成更尖锐的意识,她们中间强烈的脱离取向渐渐地转变成了积极的“表达”取向……这些教育活动逐渐转变成提高意识的重要活动场所。②[韩]具海根:《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梁光严、张静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学者们普遍认为,非政府组织对于扩大参与和参与性学习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③[德]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耕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张文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2页。罗伯特·帕特南在对意大利的研究中发现,参与社团活动,是人们培养协商能力、学会政治步骤与提高政治觉悟的一种途径。④Putnam,R.D.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Princeton:Princeton UP,1994.

然而,服务于农民工的组织是在1995年第四届世妇会之后才开始产生,这些组织普遍面临合法性问题、资金资源问题、管理建设问题等多重困境。民间组织的发育不良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其不足表现为:数量少,类型简单;组织形式笼统而空泛;组织网络体系不发达;有名无实,没有真正发挥作用。⑤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页。显然,这与社会处于转轨时期的宏观背景具有一致性。⑥俞可平:《对中国公民社会若干问题的管见》,高丙中、袁瑞军主编:《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有学者指出,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是一种原子式的组织生长过程,即使组织数量众多,组织水平却总体偏低。⑦贾西津:《中国公民社会指数报告》,高丙中、袁瑞军主编:《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1-0-1-6 页。此外,不同于农民工内部组织,外部中介组织要发挥实际作用,还面临着如何介入农民工群体的难题。

四、结语

在农民工自组织、内部正式组织以及外部中介组织等三种组织化形态中,无论是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还是权利意识的发展,都未能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但这三者仍然是有差异的:一是囿于前现代的差序特性,农民工自组织发挥的影响是最弱的,更多的是生产了一种小群体意识。但恰恰是农民工对这一组织形式的高度认同,使之既具有强大的力量,又存在失控的风险;二是以工会为代表的内部正式组织虽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当前其组织功能的退化不仅限制了其效用的发挥,也使之日渐失去农民工的认同与信任;三是外部中介组织在三类组织中的作用似乎是最大的,却同样由于组织弱小与力量不足,影响的范围与深度颇为有限。此外,外部的异质网络既提供了思想多样性的来源,却也存在一个由外而内获取工人认同的问题。总体来看,三类组织的发育不良与农民工的参与不足均制约了其权利意识的生产。

无疑,农民工权利意识的生成、发展、维护和实现均要求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整体提高。推进社会的组织化,关键还在于国家制度的转型。“政体结构与正式组织化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政体如果基本沿着理性化的某一维度进行制度化,那么正式组织化将得到极大推进,并使正式组织成为理性化的社会结构的支配形式。”①[美]罗纳尔德·L.杰普森、约翰·W.迈耶著:《公共秩序与正式组织的建构》,[美]沃尔特·W.鲍威尔、保罗·J.迪马吉奥主编:《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姚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1-251页。本文所提出的一个制度选择路径是,在国家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上,将“国家控制”为主转变为以“国家引导”为主。针对农民工内部自生组织、内部正式组织以及外部中介组织这三类组织的不同问题,应分别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农民工自组织,当前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规范发展,不让其越位;对于内部正式组织,应加快去除其“行政化”与“官僚化”倾向;而对于外部中介组织,应进一步加大培育与扶持力度。同时,基于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在农民工权利意识生产中的不同效用,在促进多元组织化格局形成的基础上,重点是推进正式组织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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