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简与“闾左”为“里佐”说*

2014-03-31 16:23王子今
关键词:晁错里耶秦简

王子今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72)

“闾左”称谓的意义与秦王朝覆灭的历史解说有密切关系。对于“闾左”语义,长期以来存在不同的解说。自20世纪80年代初,相继有几位学者提出“闾左”为“里佐”的推想,对秦史终结发表了新的意见。这一认识似乎并没有在“闾左”身份的讨论中得到多数学者的理解和赞同。数十年来,有关“闾左”的辩议依然众说纷纭。也许考察的继续深入,有待于出土文献资料提供的新的信息。里耶秦简出土,有学者提出简文可见“里正的副职”“里佐”的认识。里耶秦简的整理和研究,应当有利于澄清相关认识,推进相关研究。但是就现在已经发表的简文内容判断,似乎尚未有可以证明“里佐”存在的确证。

一 “闾左之戍”与秦史终结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记述:“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以“天下苦秦久矣”,主张“为天下唱,宜多应者”。于是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又“入据陈”。“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以陈胜、吴广为首的戍卒九百人首义大泽乡,天下云合响应,终于推翻了秦王朝的统治。汉代人总结秦亡的原因,多将“发闾左之戍”与“收太半之赋”并称。①《史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列传》载伍被曰:“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汉书》卷一五《伍被传》:“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淮南子·兵略》:“发闾左之戍,收大半之赋。”《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抱朴子》外篇《用刑》:“大半之赋,闾左之戍。”“闾左”之戍,被看作导致秦灭亡的直接原因。《汉书》卷四九《晁错传》载晁错语:秦发“谪戍”,“后入闾,取其左。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陈胜行戍,至于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汉书》卷一三《异姓诸侯王表》说秦“适戍强于五伯,闾阎偪于戎狄”,最终导致“速自毙”。②颜师古注:“陈胜、吴广本起闾左之戍,故总言‘闾阎’。”《艺文类聚》卷六引后汉刘《郡太守箴》曰:“秦发闾左,陈涉奋威。”这一判断得到后世的普遍认同。如《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言:“二世发闾左而海内崩离。”宋范祖禹《唐鉴》卷二一《懿宗》:“秦发闾左、戍五岭,而陈、项起,秦遂以亡。”宋韩元吉《上贺参政书》:“阿房之工未休,闾左之戍继起,足以致胜、广之盗,而秦遂以亡。”③〔宋〕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巻一三《书》。甚至有人说:“闾左之戍不发,则秦不亡。”④〔宋〕徐鹿卿:《九月朔有旨令伺候内引壬子入国门是日内引奏札》,《清正存稿》卷一《奏札》。于是,“闾左”的意义,成为秦汉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对于秦末历史的认识至为关键。

然而对“闾左”的认识,长期以来存在着分歧。

二 “闾左”身份的不同解说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海内愁怨,遂用溃畔。”颜师古注引应劭曰:“秦时以适发之,名‘适戍’。先发吏有过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发,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未及取右而秦亡。”应劭说应是较早对“闾左”的具体解释。然而“复入闾,取其左”,“左”的文义依然不明朗。《汉书》卷四九《晁错传》颜师古注引孟康说:“秦时复除者居闾之左,后发役不供,复役之也。或云直先发取其左也。”孟康说大概是较早提出“居闾之左”理解的意见。《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司马贞《索隐》也说“闾左”即“居闾里之左”:“‘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秦时复除者居闾左。今力役凡在闾左者尽发之。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颜师古注:“闾,里门也。言居在里门之左者,一切发之。此‘闾左’之释,应最得之⑤其实查究“应说”,并没有明确以为“闾左”即“居在里门之左者”。,诸家之义烦秽舛错,故无所取也。”

在关于“闾左”身份的讨论中,有的学者认为,“闾左”是束缚在军功贵族领地上的依附农民,是不得跻身于平民(即黔首)之列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⑥田人隆,《“闾左”试探》,《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2期。有的学者则以为“闾左”就是居于闾里之左的黔首。⑦王好立:《“闾左”辨疑》,《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大致看来,人们对于“闾左”经济、政治地位的认识有不同,但往往都存有“闾左谓居闾里之左”、“居在里门之左”的成见。这必然面临一些难以解释的疑问。

林剑鸣虽沿袭“闾左”即“住在闾里左边”者的说法,但是正确地指出,讨论“闾左”的身份,“不回答闾左和‘复除’之间的关系是不解决问题的”,“发闾左之戍”所以促成秦灭亡,“只能用闾左原是在‘复除’之列,才能得到圆满的解释。”⑧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版,第416页,第439页。“闾左”“是复除者”,“在一般的情况下,封建政府是不发闾左服徭役的。现在,竟将徭役摊派到‘闾左’的头上来了,说明兵源和劳动力已缺乏到什么程度。”⑨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版,第195页。

三 “闾左”“里佐”推想

从“闾左”为“秦时复除者”的认识出发,又有学者相继提出对“闾左”的新的解释。王彦辉论述“乡里”秩序“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的治乱”,对这种解释表示认同:“秦末征发闾左服徭役,成为引发农民大起义的导火索。依王子今、张汉东等学者考证,‘闾左’即‘里佐’,乃里正之副。秦二世对闾左的征发,直接动摇了基层乡里政权的支柱,从而导致了地方社会的土崩瓦解。”⑩王彦辉:《汉代豪民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226页。原注:“参见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载《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张汉东:《闾左新解》,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论者认为,“闾左”确在复除之列,但地位高于一般平民,“闾左”应即“里佐”,是秦王朝的统治植根于乡里的主要依靠力量。“闾”“里”为双声字,最初或有在乡、在遂的区别,后来则往往互用,其意义是相通的。秦汉文献中“左”与“佐”也常常通用,往往“佐”写作“左”。武威汉简《仪礼·燕礼》写本有“小臣佐何瑟”,今本“佐”则作“左”。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老子》乙本“以道佐人主”,甲本则作“以道左人主”。作为职称的“佐”也常写作“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可见“佐弋”,《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则说少府属宫有“左弋”。陈直《汉书新证》引《秦汉瓦当文字》录“佐弋”瓦,以为“左弋为省文,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正同”,“左弋谓掌助弋射之事。”①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版,第103页。“左”即“佐”,其意义正在于“助”。居延出土269.1简“置佐博敢言之”,269.10A 简则写作“置左博敢言之”。“置佐”和“置左”应是同一身份。此外,“琅邪盐左”等官印,也可归入同例。而《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说张汤事:“使吏捕案汤左田信等。”《汉书》卷五九《张汤传》颜师古注:“谓之‘左’者,言除罪人正身之外,又取其左右者考问也。”其实,田信应为张汤亲信佐属。因而张汤死后,“上惜汤”,严厉处罚当事官员,又“出田信”。

晁错评论秦末形势:“秦始乱之时,吏之所先侵者,贫人贱民也;至其中节,所侵者富人吏家也:及其末涂,所侵者宗室大臣也。是故亲疏皆危,外内咸怨,离散逋逃,人有走心。”于是,“陈胜先倡,天下大溃。”②《汉书》卷四九《晁错传》。《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以为“此‘闾左’之释,应最得之,诸家之义烦秽舛错,故无所取也”。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赞同此说。“愚按:应说本晁错《守边备塞疏》。晁错汉初人,其言可依。”同时否定了《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司马贞《索隐》的解说:“《索隐》前说非。后说‘富者役尽’以下十字当削。”③即“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之说。〔汉〕司马迁撰、〔日本〕泷川资言考证、〔日本〕水泽利忠校补:《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4月版,第1176页。

在形成秦末“人人自危,欲畔者众”的政治危机的诸因素中,对“闾左”的征发显然是影响最深刻的事件。秦政权滥用民力至于枯竭,不得不开始征发原来实际上归于复除之列的“闾左”。与征发吏有过、赘婿、贾人等基本游移于农业经济之外的人力不同,对“闾左”的征发使农业生产和地方治安的组织管理人员也受到冲击,于是动摇了基层乡里政权的支柱,“廉絜(洁)敦悫而好佐上”④睡虎地秦简《语书》。整理小组注释:“佐上,辅助长上,指能为封建政权效力。”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19页至第20页。者,也滋生了“背畔之心”。⑤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

已经有多位学者在对“闾左”称谓的理解提出新见的同时进行过综合评述“闾左”研究的工作。⑥如蒋非非:《秦代谪戍、赘婿、闾左新考》,《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辛德勇:《“闾左”臆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何晋:《“闾左”考释》,《国学研究》第1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只是进行综述工作的则有王爱清《近20年来国内秦汉里社问题研究综述》,《绥化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何晋认为,“‘闾左’和‘闾里’或者‘闾阎’的意思完全相同。”但以为“闾左”为“里佐”说有积极意义。他指出,以往“一概以居地左右来决定征发次序的合理性”应当质疑,“一些学者于是跳出‘闾左’之‘左’为‘左右’之‘左’的传统诠释,提出新的看法,例如王子今认为‘闾左’即‘里佐’,是‘里’这一级地方基层组织中的公务人员,为一里之长‘里正’或‘里典’的助手,地位高于一般平民,是秦王朝在乡里的主要依靠力量;还有日本学者认为‘闾左’可能是‘闾里的左道者’,相当于乡里的‘恶少年’。这些解释在我看来固然都有可商榷的地方,但他们不再把‘左’看作是‘左边’却无疑已给我们提供一种崭新的眼光。”稍近有臧知非《“闾左”新证——以秦汉基层社会结构为中心》发表。其中写道:“只有王子今先生认为闾左是“里佐”的别称,参见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1期。”⑦臧知非:《“闾左”新证——以秦汉基层社会结构为中心》,《史学集刊》2012年第2期。其实,这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较早有张汉东文发表。⑧张汉东:《闾左新解》,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庄春波也发表过类似的见解。⑨庄春波:《“闾左”钩沉》,《社会科学辑刊》1991年第4期。安作璋,孟祥才《秦始皇帝大传》写道:“我们认为闾左即闾佐或里佐⑩原注据张汉东《“闾左”新解》。,为里正(典)之副,是一种职役。秦时征及闾左,即连基层负责征发服役的人也征发了,说明成年男子已全部被征发,无人可征,故晁错认为‘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⑪安作璋,孟祥才:《秦始皇帝大传》,中华书局2005年1月版,第355页。脚注引用>他们在《汉高帝大传》中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

四 里耶发现:关于“里佐”的新认识

安作璋、孟祥才《汉高帝大传》说:“关于‘发闾左之戍’,历来注释家解释不一。我们认为‘闾左’即闾佐或里佐,是一种职役,也就是国家规定应该服役的人都征发完了,‘后入闾,取其左’,即把本来已免除国家徭役在基层服役的闾中职役‘闾佐’,或者说直接负责征发服役的人也征发了,所以汉人认为‘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汉书·晁错传》)。”随即又写道:“参见张汉东《‘闾左’新解》,载《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1984年第27期。2002年湖南龙山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的秦简中,在‘里典’(里正)之下,即有‘里佐’为其副职。”⑫安作璋,孟祥才:《汉高帝大传》,中华书局2006年9月版,第35页。今按:张汉东文“载《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应如前引王彦辉说,作“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2007年增订版也写道:“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是里正的副职。《史记》、《汉书》均提到秦时‘发闾左之戍’,以形容徭役之繁重,历来注释家对此解释不一。今据里耶秦简,闾左即里左。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国家规定应服役的人都征发完了,‘后入闾,取其左’。即在基层工作的直接负责征发徭役的里佐也被征发了,所以汉人以为‘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叛之心’⑬原注:“《汉书·鼌错传》。”,秦遂以亡。”⑭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1月版,第708页。

里耶秦简提供了有关“里佐”的简文,这一说法见于安作璋、熊铁基、孟祥才的两种论著,但是都没有提示更进一步的信息。我在向2012年6月台北举行的第四届国际汉学大会提交的论文《秦汉基层社会单元“里”的结构与功能》中写道:“安作璋、熊铁基先生《秦汉官制史稿》言‘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是里正的副职’,未知所据。”①王子今:《秦汉基层社会单元“里”的结构与功能》,《古代庶民社会》,中央研究院2013年12月版。承安作璋先生2014年4月19日来函教示,他们所依据的,是黄海烈在论文《里耶秦简与秦地方官制》中发表的意见。黄海烈写道:“秦时里的长官,既非称里正,又非称里魁,而称为里典。并有佐官,……”所举里耶秦简例证为:“里典(J1[8]157正);典(J1[8]157背);里佐(J1[16]2)。”②黄海烈:《里耶秦简与秦地方官制》,《北方论丛》2005年第6期。今按:“即非称里正,又非称里魁”,“即”应作“既”。

对于论者举列的简例,有必要研读分析。

五 里耶秦简“里佐”辨疑

承主持里耶秦简发掘与整理工作的张春龙研究员见告,里耶秦简已经整理的内容中并没有出现“里佐”或“里左”简文。

黄海烈文以为出现“里佐”简文的J1[16]2简,应即《里耶发掘报告》中发表的如下简例:

卅年三月己未平邑乡泾下佐昌与平邑故乡守士五虽、中、哀,佐涅,童禺□□不备十三真钱百九十五,负童分钱□卌八。(16-2)

注:“平邑,乡名。”“泾下,村邑名。”③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7年1月版,第192页。如果“泾下”确是“村邑名”,则“泾下佐昌”的身份是“村邑”之“佐”,可以联系“里佐”理解。

里耶秦简可以看到“乡守”、“乡佐”身份。④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对“乡守”的解释是乡的“代理负责人”。《文物》2003年第1期。“乡守”也有可能就是乡的负责人。不过,“乡守”有省写“守”字的情形,即只写作“乡”。例如如下简例:

鲁家亮校释:“樛、笞得,疑是人名。”⑤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第409页。

也就是说,“乡樛佐笞得”的“樛”,是“人名”,并不是“村邑”名或“里”名。“佐笞得”只是“乡佐”,并不是“里佐”。又如简16-9可见“……启陵乡应敢言之:……”,其中“启陵乡应”,李学勤先生解释为“启陵乡负责人应”⑥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年第1期。,这一负责启陵乡行政事务的人物的职名也省略了,情形与“乡樛”相同。前例“平邑乡泾下佐昌”的“泾下”,可能也同样只是人名。按照李学勤先生的思路,即“平邑乡负责人泾下”。

这样说来,黄海烈文提出的有关“里佐”的“里耶秦简例证”,即简“J1[16]2”,并不能理解为能够证实秦基层行政结构“有‘里佐’”的文物确证。安作璋、熊铁基、孟祥才等学者以为“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的意见,似尚未能得到现有考古文物资料的证明。

关于“闾左”地位、职任和作用的继续讨论,也应当有益于深化对“里”的结构和功能的理解。我们期待认识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当然,最基本的条件,是新的考古文物资料的出土。对于可能澄清相关认识的新资料的发现,我们予以乐观的期待。

(本文撰写过程中,关于里耶简文“平邑乡泾下佐昌”的认识,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孙闻博博士的重要提示。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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