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两个问题

2014-04-05 13:01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办学素质教育院校

张 应 强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两个问题

张 应 强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宏观层面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问题;二是微观层面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问题。在办学体制方面,首先要突破单一的学校教育系统办学,让行业、企业成为高职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其次要发展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高职教育,健全和完善我国高职教育体系。在办学理念方面,需要认真反思“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确立文化素质教育办学理念。

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办学理念;文化素质教育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经过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以及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大发展的黄金时期,高职院校数量和在校大学生数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承担者,为扩大高等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仍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正经受高等教育大众化“后续效应”的严峻挑战——随着高等教育生源逐年下降,高校招生出现困难,高职教育可能成为“多米诺骨牌效应”中首先倒下的那张牌。高职教育要迎接挑战,获得新的发展机遇,目前亟需解决两个根本性问题:一是宏观层面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问题;二是微观层面的高职教育办学理念问题。

一、关于高职教育办学体制问题

(一)从单一的教育系统办高职教育到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办学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办学主体单一,教育系统成为高职教育的唯一办学主体。这一单一办学主体局面的形成,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产物。经过这次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我国确定了中央和省两级办学、两级管理,地方高等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的新体制。通过对高校进行“共建、合作、划转、合并”,理顺了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解决了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问题。省级人民政府在获得高职教育的统筹权和高职院校设立的审批权后,通过院校合并和升格等方式,批准设立了一大批高职院校。与此同时,行业部门所属的高职院校几乎全部划转为属地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行业部门以及企业由此全部退出高职教育办学领域,高职教育体系中行业办学、企业办学、用人单位办学完全消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管理的高职院校系统成为高职教育的唯一办学主体(也有民办高校举办高职教育,但仍然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办学)。

单一的教育系统办学,使得高职院校必须花大气力来建设自己的实训基地以开展实训教育,必须建设自己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必须在人才培养环节开展“订单式”培养、探索“前校后厂”模式等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寻求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合作,成为高职院校办学的首要任务。一些具有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原来与行业、企业的亲缘关系和人情关系来寻求合作,而没有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特别是建立在地市州的综合性和多科性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则非常困难。但无论哪种类型的高职院校,在寻求与行业、企业合作的过程中都面临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缺乏合作积极性的问题,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形成“剃头挑子一头热”现象。由于单一主体办学,行业、企业成为单纯的“用人单位”,既不愿意承担教育责任,也没有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的积极性,甚至成为高职教育的“看客”和“评头品足者”。在毕业生大量增加形成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人才类型和规格、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上,总是认为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理所当然地将教育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推上“被告席”或作为拷问的对象。有的用人单位出于广告心理,大搞“人才高消费”,争相聘用所谓名校毕业生而对高职院校学生求职就业做出种种限制甚至歧视。这种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将行业、企业排除在职业人才培养过程之外,不利于行业、企业履行教育责任,发挥人才培养作用。

其实,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全社会的,它不只是高职院校和教育系统的事情,也应该是行业、企业的事情,行业、企业绝不只是单纯的“用人单位”。高职院校培养不出行业、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固然困扰着教育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其实也不利于行业、企业的发展。在现今时代,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上已经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行业、企业在毕业生“过剩”条件下把自己当作单纯的“用人单位”而高高在上,或者扮演高职教育的“看客”和“评头品足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短视行为。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高职院校系统是不可能独立承担和完成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任务的。

因此,高职教育体制改革,必须将行业、企业作为高职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行业、企业必须参与到高职教育体系之中。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行业、企业系统举办自己的高职院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学习苏联经验,高等教育形成了“部门办学”和“行业办学”传统和特色。历史地看,计划经济时期的部门办学和行业办学,为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培养了数以亿计的高级专门人才。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部门办学和行业办学的弊端和问题日益突出,我国进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着力解决了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中的“条块分割”问题。在这次解决中央政府行业部门办学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对中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办学和行业、企业办学未加区分,将行业、企业办学一同取消了,从办学体制上切断了高职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其特殊性在于其与行业、企业有着天然的依存关系。行业、企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有着自身的优势,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办高职中存在的诸如专业不对口、动手能力不强、人才规格不适应行业、企业要求等一系列问题,都可以一揽子解决。同时,也可以增强行业、企业的教育责任意识和人才培养意识,形成全社会理解高职教育、支持高职教育、发展高职教育的局面。

二是行业、企业内设规范的培训机构开展企业人才培训。在我国高职教育领域,无论是行业、企业还是高职院校都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高职院校要培养即学即用、适销对路的毕业生。尽管目前高职院校的确是在努力按照职业岗位要求设置专业和培养人才,但是要高职院校对照每一个行业、企业具体的工种和岗位要求来培养人才,是不能完全做到的。高职院校毕竟不是企业,高职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活动,还必须有相当部分的基本素养和文化素质方面的教育活动。另外,高职院校所设置的专业以及相应的专业规范和标准,也不可能与行业、企业所要求的完全对应。尽管有些高职院校与有关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了“订单式培养”,但“订单式培养”所涉及的主要还是在专业层面和课程层面按照企业的要求拟定“订单”,不可能就每一个毕业生制定知识和能力的“清单”。那些“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的人,仅靠高职院校是很难培养出来的。这就是说,高职院校对职业教育大包大揽的时代应该结束了。学校代替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来进行技能教育和职业培训,非但不能表明学校的作用,而且对职业教育也是一种伤害。那些做不了和做不好的事情,应该让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来做。因此,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在培养职业人才方面,应该有一个大致分工。那些行业、企业所要求的实际操作技能、企业文化、实际训练等,主要应该由用人单位通过行业、企业系统的上岗培训和短期培训来解决,它们一定会比高职院校做得更好,也更有条件和优势。

因此,我们需要允许和倡导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来办学,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让它们成为高职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

(二)高职教育从低层次办学到形成健全教育体系

目前,高职教育“低层次办学”已经严重影响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高职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举办职业大学开始,在教育层次上一直局限在专科层次,30多年来没有改变。在现行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中,高职教育只是作为一个教育层次而不是一种特殊类型而嵌入高等教育体系中,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低层次教育,一个独立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的高职教育体系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在历次高等教育改革中,高职教育总是以“低层次教育”面目出现。从“专升本”①“专升本”是指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生可以通过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政策到大力推进普通本科院校办高职,从“三改一补”②“三改一补”是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高职教育的主要政策,主要内容是通过改革和调整现有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办学模式和培养目标来发展高职教育,同时可通过对少数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到“三不一高”③“三不一高”是对1999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核心内容的概括:对高职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发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内芯,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省级财政进行适当补贴,实质就是按教育成本高收费。,以及高考招生中的最后批次录取,还有曾经推行的高职教育两年制学制改革,这些改革举措都不断强化了高职教育是低层次教育的观念,是非正规教育的观念。每一次的高教改革就是一次对高职教育“低层次教育”和“末等教育”的强化。这些改革举措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身份、面子、等级观念合流,使得高职教育的社会声誉降至极点而失去吸引力。在多元质量观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高职教育和高职院校在激烈的生源竞争和市场竞争中处于严重不利地位;在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存在严重的“学历歧视”和“人才高消费”背景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高职教育“低层次”办学,还影响了高中教育的分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在选择进一步接受高中教育的初中毕业生中将近一半的人要进入职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习。由于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意味着学生失去了进入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层次就读的机会,因而一方面导致义务教育阶段严重的应试教育倾向和激烈的中考竞争,使得中考竞争比高考竞争更为激烈。因为中考成绩不仅决定学生是进入职业教育轨道还是进入普通教育轨道,还决定今后是否有机会接受本科教育。另一方面导致进入职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习的学生被认为是“教育失败者”,给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造成极大伤害。对于学生家长来说,谁又甘心将自己十五六岁、未来职业愿望还不甚清楚的孩子过早地定向到职业教育中并限定其一生只能接受专科层次教育呢?

高职教育低层次办学,也不利于实现职业人才培养的差别化和多样化。目前我国所有的高职院校全部在专科层次办学,并且教育部政策限定高职院校一律不得升格为本科院校。教育部推出的高职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建设政策,也只是选择为数不多的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示范校”“骨干校”也只是在专科层次办学起示范性和骨干作用,难以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的差别化和多样化。

这种体制已经实施了30多年,现在到了应该改革和完善的时候了。我们认为,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在确立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相对独立系统的前提下,发展本科层次甚至研究生教育层次的高职教育。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的科技大学(学院)系统和德国的学制系统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台湾地区的科技大学(学院)系统相当于大陆地区的高职教育系统,它们建立了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德国的学制系统不仅在高等教育阶段而且在中等教育阶段就实现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对独立又相互沟通,建立了一个开放的给学生自由选择的学制系统和教育体系。这一学制系统,避免了学生过早的职业定向,给学生更多可能的教育类型选择和层次选择,并且不因一次选择而失去再选择的机会。

关于完善我国高职教育体系,笔者在2004年前就提出过有关思想,认为“高职教育作为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种教育类型,应该像普通高等教育一样,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发展职业性教育方面,也应该有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当前有必要在高职教育体系内发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教育,以逐步建立学历层次齐全的高职教育系统”,并且提出要建立一个“与普通高等教育并行且相互沟通、办学主体多样、学历层次齐全、办学功能完备,以市场为办学导向,以应用为根本特点的开放式、高水平的高职教育办学体系”。[1]1所谓“并行且相互沟通”,就是将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而与一般高等教育平行,改变将高职教育作为一个层次嵌入一般高等教育体系内的情况,同时与一般高等教育甚至整个学制系统都是可以相互连接和沟通的。所谓“办学主体多样”,就是既可以是教育系统的高职院校办高职教育,也可以由行业、企业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所谓“学历层次齐全”,就是高职教育要自成独立完整体系,不仅有专科层次,也应该有本科层次,甚至研究生教育层次。

2014年1月15日,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了“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部署,同时要“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3]这项政策既关系到我国高职教育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又关系到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我国目前有大量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这批院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真正办出特色和水平,必须走应用技术型大学之路,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培养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就是职业性人才。因此,应该在完善高职教育体系框架内,将这批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逐步改造成为高职教育的本科教育院校。同时,也可以将部分办学历史相对较长、行业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高职院校,以发展和壮大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甚至可以选择一些水平高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和升格的高职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形成从专科层次到本科层次再到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完整的高职教育体系。目前,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全部由学术型高校承担,学术型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既有潜在优势也有明显缺陷,而应用技术型大学和高职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则可以弥补这种缺陷。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高职教育是低层次教育的观念,从而提升高职教育的社会声誉,增强高职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高职教育办学理念问题

我国高职教育由于长期作为专科层次嵌入高等教育体系中办学,加之对高职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片面认识和理解,导致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出现办学理念的严重偏差。高职教育办学理念的偏差,其实是一种办学方向的偏差——偏离了“教育”方向,偏离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健全的社会公民的方向,高职教育沦为“人力”教育和“技能”培训。这种偏差,集中体现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中。

(一)需要认真反思“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

2004年,为了应对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后出现的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在高职教育的办学方向、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重视就业导向。要求以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为重要方式,使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就获得“双证书”,以增强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这项政策的实施虽在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就业率方面产生了一定效果,但也助长了高职院校办学指导思想上的偏差。

从高职教育办学实践来看,“以就业为导向”使高职院校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办学目标和教育目标。在办学方向、专业设置、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一味迎合市场和用人单位的喜好和需要,将学生作为“工具”,将教育作为“技能培训”,忽视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的教育和培养。这种功利主义主导下的人才培养模式不符合高职人才成长规律,最终也不能真正满足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学生在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上的缺失,导致他们缺乏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也会在激烈的发展竞争中遭到淘汰。

大学生就业在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来解决。高职院校当然在其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仅靠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自己来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任何国家的大学,都不可能培养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人才,因为大学包括高职院校是学校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是公民基本素养教育和基础专业素养教育,需要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迁移能力。因此,人才培养质量不能与就业率划等号,不能以就业率的高低来判断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更不能认为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正如中学教育以“升学率”为导向必然导致应试教育大行其道一样,高职教育以“就业率”为导向必然导致文化素质教育的衰落,从而肢解高职教育的完整性,动摇高职教育的基础性。

反思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需要我们重新认识高职教育,正确理解高职教育。高职教育具有三个典型特性:一是高层次性,就是说高职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也应该有从专科层次、本科层次到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完整体系;二是职业性,就是说高职教育所培养的是能够胜任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是教育性,就是说高职教育的基础是教育性,不能因为其鲜明的职业性而丧失教育性,高职教育也应该是完整的教育和全面素质教育。

我国高职教育办学理念出现偏差,根源在于这“三性”的失衡。目前,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还是学生及其家长,都把“职业性”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致只见“职业性”不见其他二性。更为严重的是,“职业性”实现了对“教育性”的全面置换或取代。目前整个高等教育都存在丧失教育性的问题,高职教育无疑是最严重的。高职教育对“教育性”的忽视甚至漠视,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教育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被破坏,全面素质教育退化为技能教育,学校教育活动窄化为技能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导致学校和社会赋予高职教育的意义与价值越来越低。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直接后果就是学校教育越来越远离人——具有健全的人格、丰富的个性、健康的心理、积极的人生态度、高尚的生活情趣的人。学校在“制造”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工匠”,而非育人。社会上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大学教育的价值,用“找到好工作,挣更多钱”来看待高职教育的有用性。当整个社会越强调这种“有用性”,高职教育就显得越无用。当前弥漫在社会中的“大学无用论”和“读书无用论”就是具体表现。

2013年9月1日中国新闻网以“女孩考上大学父亲不让上,称捡垃圾都比读书强”为题,报道了一则“读书无用论”的典型案例。女儿玲玲虽然拿到了成都某高校的本科录取通知书,但其父亲固执地认为“读书无用”,他宁愿出钱资助玲玲做点小生意,也不愿“扔几万学费进去打水漂”。父亲以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告诉玲玲,许多学生毕业后变成了“家里蹲”,即便找了个工作,月薪也不过两三千元,“和高中毕业就去打工能赚到的工资几乎一样,浪费了钱还浪费了四年的时间,不值!”,读大学是“肯定会失败的投资”。而对“上大学后有文化,今后会受人尊重”一说,这位父亲说,我要别人尊重我干什么?包包里有钱就行了。[4]这是当前普遍流行的上大学无用,特别是上高职院校无用的思想的集中表现。

其实,不仅是这位从农村打拼到城市谋生的父亲肢解了大学教育的全面性,矮化了大学教育的价值,我们的高职院校也肢解了高职教育的全面性,矮化了自身的价值。在“以就业为导向”思想主导下,在目前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秉承“一切为了就业”的思想,只重视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大赛成绩,以及自己的学生是如何击败名校毕业生而获得大公司录用的。教育行政部门用就业率来衡量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及其家长更是觉得上高职院校就是为了学习一项谋生的技能,今后获得一份工作。这是以技能培训代替全面素质教育的必然结果。

(二)高职教育需要牢固确立文化素质教育理念

高职教育固然是以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的,但高职教育也应该是全面素质教育而不是职业技能培训。不能因为高职教育的技能性而忽视其教育性。从高职教育的教育性和可持续发展来看,高职院校需要牢固确立文化素质教育理念,以纠正“以就业为导向”所致的办学理念偏差。

素质教育思想是新时期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1999年第三次全教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推进素质教育作为21世纪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战略主题,提出了“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的总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党和国家的这些政策和文件要求,充分反映了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在高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文化素质教育思想之中。当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从文化素质教育的基础性价值来重新认识高职院校教育的意义和价值。文化素质教育的基础性价值主要表现在培养社会公民健全的人格、丰富的个性、健康的心理、积极的人生态度、高尚的生活情趣。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首先是合格的社会公民,其次才是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合格的社会公民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不仅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有益于每个家庭和个人实现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从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体系来说,学校教育阶段是人的一生中最集中教育的时期,是最美好的珍贵经历。在知识经济社会,没有经历大学教育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大学是提升人的文化素质和全面素质的地方,它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集中而丰富的教育资源,使我们在知识学习和社会交往中获得广博的见识、开阔的视野和纯净的心灵。当然,知识、技能、学历以及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是重要的,毕业后充分就业无论对学校还是对学生来说都是必要的,但从大学教育的价值来看,这些只是大学教育价值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增长见识、丰富修养、砥砺精神,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积极的人生态度。这些是在社会的职业生活中没有时间去学习的,也是很难学到的。

要把文化素质教育作为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还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我国大学文化素质教育主要是针对高等教育领域严重的“四过”问题而提出的:“过弱的文化陶冶”导致通识教育缺乏,情感教育缺乏,人文精神缺乏;“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得专业越分越细、越分越窄,导致知识缺乏关联性;“过重的功利导向”过分强调教育的功利性和实用性,完整的教育蜕化为工具教育;“过强的共性约束”按照工业产品生产模式确定整齐划一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5]31-32要解决“四过”问题,必须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理念,而不是对专业教育进行简单的修补。

目前高职院校在推进文化素质教育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将文化素质教育简单化。不少高职院校采取开设职业技能概论课、人文素养课、社会实践课的方式,来推进文化素质教育进课堂、进教学内容。并且以课外活动、人文讲座、阅读经典、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式作为补充。这些做法虽然是完全必要的,在培养和提高学生文化素养方面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将文化素质教育简单化了,没有从教育目的和教育思想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文化素质教育。二是将文化素质教育作为与职业技能教育并行的一种教育模式,把学校教育分为“职业技能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两个部分,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队伍来分别组织实施。这出现了文化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两张皮”现象,文化素质教育降格为一种“补丁教育”和“补充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因缺乏文化素质教育思想的统帅而丧失了教育的灵魂和精神。

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的教育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文化素质教育思想上来。文辅相教授针对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观而不是一种教育模式”[6]的思想观点。这就是说,高校开展文化素质教育不能采取“打补丁”的方式——学生缺什么,文化素质教育就去补什么,而是要从教育目的的高度,从文化素质教育思想的高度去审视和检讨现行的高职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文化素质教育不是高职教育的某种“装饰”和“点缀”,不是“锦上添花”,也不是和职业技能教育凑成“拼盘”或“盖浇饭”,而是高职教育所应秉持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高职教育的基础和底色。

[1]刘兰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特色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

[2]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4-01-15)[2014-02-20].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 moe_176/201402/163736.html.

[3]教育部.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EB/OL].(2014-01-22)[2014-02-20].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 business/htmlfiles/moe/s7914/201402/xxgk_163889.html.

[4]柯娟,何彬.女孩考上大学父亲不让上,称捡垃圾都比读书强[EB/OL].(2013-09-01)[2014-02-20]. http:// www.chinanews.com/edu/2013/09-01/5230206.shtml.

[5]文辅相.论大学教育[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

[6]文辅相.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观而不是一种教育模式[J].高等教育研究,2000,(3).

[责任编辑:罗雯瑶]

张应强(1964— ),男,湖北天门人,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

G719.21

A

2095-7068(2014)02-0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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