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农业灌溉井开发利用现状及对策

2014-04-07 03:40白会成郑永波
陕西水利 2014年2期
关键词:岐山县成井农用

令 苗 白会成 郑永波

(岐山县水利局 陕西 岐山 722400)

农灌井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发展设施农业不可缺少的要素。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推进和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特别是设施农业的发展,更加显现出其在农业生产的重大作用。

1 农灌井的基本情况

根据普查的资料显示,岐山县现有农灌井12370眼。其中百米以上的深井1543眼,80m左右的中深井7067眼,浅井3760眼,分别占农灌井总数的12.5%、57.1%和30.4%。目前,全县还以年均20眼左右的速度在增加。

在调查农灌井比较集中的蒲村镇、原马江镇和原五丈原镇,共有农灌井396眼,其中深井197眼,中深井140眼,浅井59眼,分别占三镇农灌井总数的49.7%,35.3%和15%。从成井年代看,上世纪70年代成井222眼,80年代成井98眼,90年代成井76眼,分别占已成农灌井总数的56%、25%和19%;在农灌井总数中,能正常转换191眼,不能正常运转的205眼,分别占48.2%和51.8%;不能正常运转的农灌井大多数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成井,其中配电设施缺失的112眼,机泵缺失的76眼,由于机井淤积等泵因水源不足和基本干枯的17眼,分别占不能正常运转的农灌井的50.45%、34.23%和15.32%。

农灌井的管理一般采取村民小组统一管理和个人承包管理等形式。农灌井的收费有按地亩收费、按浇地时间收费、按耗电量收费,计费平均亩次收取8元~25元不等。管理人员由群众推荐,村民小组临时指定。

2 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全县农灌井管理利用情况来看,设施农业在农灌井管理利用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水平和井的利用率虽然有提升,但在大田的管理利用上,利用率在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据调查资料显示,在农业生产灌溉中管理利用好的成井仅占40%,一般情况占40%,管理利用差的仍占20%,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2.1 超期运转,老化失修严重

目前在运行的井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筑建,已成井多为砼井壁管,年代久远,损坏严重,加之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井内淤积,井壁管倾斜,破裂现象尤为突出,导致不能正常使用。

2.2 水泵损毁较多

特别是岐山县的蒲村、马江、五丈原三镇水泵缺失损坏的76眼。分析其原因一是不能按时对水泵进行维修保养,水泵长期满运转;二是操作使用不当,电路保护设备不全,致使烧毁水泵;三是保管不当。水泵多年潜入水中,锈蚀严重,不能正常启动提水。部分农灌井由于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水泵被盗事件时有发生。

2.3 配电设备缺失

由于配电设备缺失不能运转的农灌井在蒲村、原马江、五丈原三镇就有112眼,占三镇农灌井总数的28.3%,主要原因一是配电设备老化,二是被盗现象多发。蒲村镇黄四组有两眼农灌井出水量较好,由于变压器缺失,不能正常运行。蒲村景令村二组两眼机井,低压线路被盗多年,村组无力配套,致使机井长期闲置。这种情况在全县井灌区占有一定的比例。

2.4 管理责任落得不实

对农灌井的管理由于责、权、利不明晰,加之原有的管理形式与目前农业生产方式不相适应,致使部分村、组对农灌井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用于大田浇溉的机井,管理粗放,设备保管维护不到位,致使农灌井不能正常使用。

2.5 农灌井利用率偏低

据调查资料分析,全县能正常运转的机井不到一半。蒲村、原马江、五丈原三镇调查资料显示,不能正常运转的农灌井205眼,占农灌井总数的51.8%;能够运转的农灌井由于目前农村生产方式的新变化,利用率也不是很高。

3 对策

加强农灌井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服务现代农业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珍惜爱护国家水利建设投资和民力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务实之举。因此,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3.1 制订规章制度,明确责、权、利,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从农灌井的布局,机电、泵配备、管理人员的选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水费标准及收费使用管理等方面,制订切合实际的各种规章制度,用来解决村组对农灌井随意性大,责、权、利不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同时,要尽快出台《岐山县农灌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规范,使农灌井管理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3.2 理顺权利关系,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农灌井的管理水平和利用率

当前,全县规划种、养殖逐步扩大,生产方式由单家独户向规模化种、养殖业方向发展。因此,农灌井的管理利用必须适应这一新变化。从全县规模种植、养殖业发展的较好的村组和种植大户对农灌井的管理、利用情况来看,由于个人的经济利益联系紧密,所以管理责任就落得比较实。既落实了农灌井的管护责任,又提高了农灌井的管理水平和利用率,促进了高效农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应总结、完善、创新,通过在明确农灌井资产所有权、承包式租赁经营权投资管理及使用责任等方面成功的经验,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断适应农村经营方式的转变。

3.3 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①建立农用井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确保老井修复和维护新井正常运转。维修基金实行“专户储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专户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内金融系统设立,按村按工程设立专账,统一管理,财政部门监管。农用井管理单位使用维修基金时要制定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大修理方案,按隶属关系申报、批准后,方可使用。综合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维修基金分为两部分:按农用井灌溉亩次,从灌溉水费中每亩提取1元,财政补贴1元。②为了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农用井管理,县财政对村、组农用井专管人员按所管百米以上农用井每眼每年按300元予以适当补助。③如遇特大干旱,县财政对使用农用井灌溉农作物的村民或农村合作组织,每灌溉一亩地补助10元,促进抗旱顺利进展。

3.4 加大投资力度,建立维修基金

当年,群众对修复配套不能正常运转的已成农灌井要求迫切,恢复基金。对已成井,但不能正常运转的农灌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贴,使基层尽快发挥效益。

3.5 建立农灌井档案和维修报废制度

建立农灌井管理档案,可以适时掌握农灌井运转动态,了解农灌井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因此,要通过逐井检查,对农灌井的位置、水源、机泵、配电设备逐一造册,以便于掌握全县农灌井的家底。对出水严重不足或者已干枯的农灌井作报废处理,减少统计数字的不断累增。

3.6 加强舆论导向,抓点带面,全面推进

对管理较好的农用井,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导向,并可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交流和推广农用井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辐射和带动全县农用井管理上水平。

3.7 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使农用井管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①定期不定期地对农用井管理方式、水价执行、发挥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农用井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推广,对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使农用井管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②大力推广钻井新工艺,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农用井成井质量。③积极推广和实施节水灌溉新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3.8 加大对破坏农灌井设备设施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农灌井设备设施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灌井的正常使用。除了各村组和水管人员加强管护外,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破坏水利设施的打击力度,及时公开查处相关案件,确保水利设施安全正常运转。因此管好、用好农灌井,不断提高利用率,将为岐山县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3.9 落实水费标准,完善收缴制度

建立用水协会、协助村组利用农灌井发展种、养殖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更好地管理农灌井设施,使农灌井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措施得力。实行村统、组管、专人负责,单井计算的管理办法。即:村上制定的管理办法,统一印制收费票据,组上落实管理人员,按单井计算水费标准,管理人员报酬和设备设施维修费按比例提取并及时公布账目,做到村组干部、用水户和管理人员满意。益店镇晁村对农灌井实行划片专人管理,按用电量和加人员报酬和维修费计费,做到了设备有人管,维修有资金、浇地随时能开泵。近年来,大田连年丰收,经济作物收入显著。益平村在农灌井管理中,采取智能式管理办法,即:用户交费办理智能卡,插卡用电开机用水,管理科学规范,深受群众欢迎。

3.10 加强管理研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加强农用井管理研究,借鉴外地在农用井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探索符合该县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和提高该县农用井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致富、农村发展。

对农灌井的管理规范有序,促使用水秩序良好,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要做到村上统一管理,组上具体管,水管人员直接管,群众监督管,更好地为岐山县农灌井管理更上台阶做出新贡献。陕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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