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校企合作工作有效开展的措施

2014-04-17 11:40杨敏
教育与职业 2014年17期
关键词:负责人校企实训

杨敏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校企合作工作,出台了许多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高职院校也进行了很多校企合作实践活动,但成效并不明显。笔者根据实践,认为要提高高职院校企合作工作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策导向

尽管从中央政府到教育部乃至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许多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学校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校企合作行实践活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校企合作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没有对校企合作体系进行很好的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普遍缺乏政府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支持。因此,必须要做好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

1.提高战略意识。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统筹和支持作用巨大,尤其是在企业消极的大形势下,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导向,校企合作很难真正有效实现。因此,政府必须通盘考虑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发展,统筹校企合作,将校企合作工作作为推动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主导、校企主体、行业指导的校企合作新机制,达到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的资源共享最优化的效果。

2.创新政策法规。政府要尽快制定并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规和条例,突出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价中,给予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财政专项补助等,从政策上保证校企合作的制度化。

3.搭建合作平台。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建立校企合作的对话工作平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校企合作洽谈会制度,主要内容是促进人才交流,拓展培养渠道;二是根据产业、行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校企共同开发职业岗位能力体系标准和考核标准;三是建立职教集团,不仅要引导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职教集团,而且要明确职教集团的建设内容。

二、创新机制

要创建“八参与、五对接、四共育”的校企合作新机制。“八参与”指要调动能够影响校企合作工作开展的八个要素的积极性,即政府、行业、企业及师傅、学校及教师、学生及家长对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模式的认同,从而予以支持;“五对接”指校企合作要做到学生社会能力的培养与企业文化对接、学校专业设置与行业岗位群对接、学校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对接、学校专业教师与技术人员对接、学校实训基地与企业生产车间对接;“四共育”指人才培养要做到共商培养方案,共管培养过程,共评培养效果,共享培养结果,以体现校企的深度、高效合作。

三、调控机制

校企之间的长期合作不仅取决于他们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与把握,而且取决于各种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及有效运作。

1.要设立校企合作工作理事会。理事长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为教育主管部门及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理事长单位为牵头高职院校的主要负责人,副理事长单位为主要行业组织及深度合作的单位,理事单位为有一定合作时间及内容较多的单位。主要职责是整合资源,实现政行企校等多元主体间的大联合、大协作、大创新,争取所在地、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撬动地方政府和行业政策,挖掘企业资源,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办学的良好格局;开展政府和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程度;通过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使企业一线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学校兼职教师,使理论功底扎实的骨干教师积极参与企业实践,使学校人才培养更切合企业人才规格实际需求,保证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为企业在员工培训、在职学历进修以及技能鉴定和考试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相关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凝聚社会合力,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攻关,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要成立各种职能工作委员会。一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行业、企业、学校及往届优秀毕业生等四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实行一顾问双主任制。行业方面主要是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担任顾问;企业方面既包括企业管理人员(高层、中层、基层),也包括企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技术部门负责人、一线技术人员),其中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企方主任;学校方面既包括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教务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教学院(系)负责人,也包括各二级教学院(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等,其中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校方主任;第四方面的人员是已从事管理工作及技术骨干的优秀毕业生。职能是根据当地及周边地区产业升级带来的人才需求规格与数量变化,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方向,使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需要对接;同时,对专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并共同开发课程,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

二是实习实训工作委员会。成员由行业、企业、学校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实行双主任制。行业方面主要是基层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企业方面包括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分厂(店)负责人及企业技术骨干,其中企业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企方主任;学校方面包括分管实习实训工作的副院(校)长、实习实训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教学院(系)分管实习实训工作的负责人及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等,其中学校分管实习实训工作的副院(校)长担任校方主任。职能是根据企业需求提出学生实习实训的内容和要求,制订具体的实习实训教学方案,并对实习实训进行考核和评价等。

三是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企业、学校双方人员组成,实行院方单一主任制。学校方面包括分管师资工作的副院(校)长、人事(师资)部门负责人、教务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教学院(系)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等,其中由学校分管师资队伍管理工作的副院(校)长担任主任,人事(师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企业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由其担任副主任。职能是制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师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与方式、专兼职教师考核管理办法等。

四是技术服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企业、学校双方人员组成,实行双主任制。企业主要由分管技术研发服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组成,其中由分管技术研发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企方主任;学校方面包括分管科研和培训工作的副院(校)长、科研部门负责人、培训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教学院(系)分管负责人等组成,其中由分管科研和培训工作的副院(校)长担任校方主任。职能是根据企业的要求,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咨询等工作,为企业开发继续教育项目和课程,开展继续教育等。

五是就业指导委员会。成员由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四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实行两顾问双主任制。政府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人才交流中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担任顾问,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担任就业指导委员会主任;行业主要由主体专业的行业负责人担任顾问;学校方面包括分管就业工作的副院(校)长、就业部门负责人、各二级教学院(系)分管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等组成,其中由分管就业工作的副院(校)长担任校方主任;企业主要由主体专业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职责是组织开展人才需求市场调研,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库和学生毕业信息网,组织协调校园人才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为企业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等。

四、动力机制

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是互利双赢。从校企合作的实践来看,凡开展合作及持续合作者皆因互利双赢。学校要寻求企业进行合作,就必须充分挖掘并且体现企业的利益所在。比如企业能从学校选择到优秀人才,利用学校资源对其职工进行培训提升;能够借助学校的信息与技术服务,进行新产品研发、新技术的引进、技改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建立和维系也许起步时主要凭借了“关系”,但要实现稳定、持久、全面合作的目的,就必须注重构建互惠双赢的动力机制。而要构建互惠双赢的动力机制首先必须认识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即经济利益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政府支持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第一推动力、高职院校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直接动因、摒弃“重理论,轻技能”的旧观念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思想保证。所以,一要寻求企业内在的原动力。二要明确合作的基础、目的与原则。基础是“技术、人才、设施”,目的是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原则是“互惠、互利、互动”。三要确定责任与义务。企业要参与合作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优先选聘合作学校的毕业生等;学校要为合作企业优先输送优秀毕业生,帮助和参与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咨询等科技服务。

五、保障机制

建立制度体系以规范和推进校企合作。如《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共建实训实践基地协议》《“双师型”教师培养协议》《兼职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聘任考核办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和评价管理办法》《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校企联合科研开发管理办法》《校企共建教材及管理办法》《共同开发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企业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企业教学学生管理办法》《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细则》《顶岗实习期间师生安全应急预案》等,从不同角度对校企合作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合作双方各自目标的实现。

六、模式选择

根据合作目的的不同,可以开展以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校企合作、以科研开发为目的的校企合作、以社会服务为目的的校企合作及融为一体的全面校企合作;根据合作过程中作用发挥的不同,可以开展企业配合模式、学校配合模式、联合培养模式、资源整合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项目数量的不同,可以开展单项合作、多项合作、全面合作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载体的不同,可以开展共建产业园区模式、校企实体合作模式、产学合作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场所的不同,可以进企业模式与入院校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层次的不同,可以开展浅层合作、中层合作、深层合作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功能的不同,可以开展产学研用一体模式、教学工厂模式、校办科技企业模式、生产经营模式、工学交替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方数量的不同,可以开展四位一体的模式、校企一体的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根据合作时段(间)的不同,可以开展全程订单合作、中途订单合作等校企合作模式。

七、能力机制

在校企合作中之所以企业积极性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课程开发不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师资层次不高、科研能力较弱、人才培养水平低下,缺乏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显著优势。因此,只有重视高职院校本身的能力建设,具有较高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时,才能吸引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具体而言,一要自觉树立市场意识,强化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市场要求学校必须在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培养、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增强自身的合作能力,以服务求生存,以贡献求支持。二要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结构体系。高职院校只有以就业为导向,紧贴行业职业岗位群的需要设置专业,从人才培养的规格定位、专业设置、教学设计、过程控制、教学考核、质量评价及教学建设诸方面,构建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满足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才能不断提高为企业和行业服务的能力。三要丰富校企合作形式。高职院校必须根据企业需求规律,推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合作办专业”“合作办班”“提供单项或特殊技能项目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满足行业和企业的不同需求。四要建设服务队伍,主要是技术攻关与员工培训等服务队伍。高职校要通过“内培外引,专兼结合”的途径,全力提升教师的技术攻关与员工培训能力。

八、考核机制

第一,高职院校要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正确引导和促进院(系)将校企合作工作融入高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努力实践并逐步实现学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与合作发展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考核要点包括校企合作的组织领导、校企合作单位(政行企校构成)、校企合作成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外聘教师、教师到企业锻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校外实训就业基地建设、订单培养、社会服务)等。校企合作评价结果的应用不仅要对应相关职能部门,而且要与教师晋升职务与职称、评优加薪等挂钩,从而调动各方面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第二,政府要制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办法,对企业从社会舆论、法律要求等方面加以考核,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猜你喜欢
负责人校企实训
基于CDIO理念的数控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
国家会计学院负责人名录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中国自行车协会 第九届理事会负责人
电工电子实训教学改革与创新
校企联合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初探
微课在数控实训课中的应用探析
金属加工~(热加工)原名《机械工人》读者服务卡
导师负责人制的建立及作用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