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研究

2014-04-17 11:40杨银平
教育与职业 2014年17期
关键词:助学贫困生资助

杨银平

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在校大学生人数增加,再加之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在高校中出现了贫困生人数增加的现象。如何有效地解决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政策法规,可以说,我国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正在不断得到改革与完善,但同时也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因此,针对高职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贫困生资助帮扶工作的改进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定标准难以统一。高校资助帮扶的对象是高校的贫困生。要使国家制定的各项高校资助帮扶政策和措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使高校真正的贫困生得到资助帮扶,就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但是,目前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和办法,对认定标准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详细的解释与指导。高校对贫困生通常是根据学生所持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进行认定,由于在开具证明的过程中,各地的贫困标准不统一,工作人员对贫困标准的理解不一致,即使高校拿到了学生递交的贫困证明,在进行辨识时也存在困难。

2.申请条件比较笼统。高校贫困生接受贫困资助,通常要递交申请,然而现行的资助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条例,对申请条件的描述比较笼统,缺乏清晰的概念和明确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给高校确定评选条件和标准带来了困难。一线的学生管理工作者在现实的评定过程中,有的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有的只看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有的甚至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方法来产生受助对象。申请条件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极易产生不公平现象。

3.专业评定机构和专业评定人员缺乏。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以及高职院校内部,都建立起了有关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部门,但这些部门大都是一块牌子、多种职责,兼管贫困生的资助帮扶工作,职责较为笼统,并且缺少专业的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在高校内,具体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主要靠辅导员或班主任来完成,而各高校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很多是由教师兼任的。面对如此繁杂的工作,专职人员尚要投入大量精力,苛求兼职人员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保证质量,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4.社会力量参与贫困资助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现在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主要依靠国家和学校,助学金的数额有限,还满足不了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需要。社会对捐资助学的认识不够,企业除了在一些名牌高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外,对一般高校来说,并没有得到企业的什么奖助学金的捐献,在全社会还没有形成社会助学的良好风气,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助学帮扶制度机制。因此,有必要建立由社会力量参与的资助帮困的机制。

5.思想教育工作有待加强。高校长期存在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与思想教育相脱节的情况,对贫困生资助帮扶产生消极影响。有的贫困大学生感恩意识缺乏,他们在得到资助后,并没有感恩国家、感恩社会,反而认为得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当然也觉得心安理得;有的诚信意识不足,一些班级通过学生投票来确定受助贫困生,个别学生甚至拉选票,受助后请客会餐;有的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得到资助后不是勤俭生活,而是挥霍、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当前的贫困生资助帮扶工作多关注物质层面、经济层面的资助,而忽视思想层面、精神层面的帮扶,并且缺乏对受助贫困大学生的跟踪关注,不重视对受助贫困大学生进行后期的感恩、诚信、励志教育等,不重视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些院校虽然也进行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仅限于辅导员或者班主任通过一般谈话等方式进行,很难深入受助大学生的内心世界,当然产生的教育效果也比较有限。

6.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完善。贫困大学生往往不仅有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还有沉重的精神负担。贫困大学生有的对家庭经济困难感到自卑,不愿提及家庭状况,甚至放弃申请贫困资助;有的虽然能正视家庭经济状况并且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所改变,但由于这种愿望过于迫切,接受贫困资助反而加大了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可见,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心理压力远远大于经济压力。但是,就目前而言,高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投入还明显不足。

二、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建议

1.科学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科学地确定资助对象,就是要从新生报到开始,多方收集信息,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家庭贫困情况。除了通过“家庭贫困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个人申请表”等材料了解学生的贫困情况外,班主任或辅导员还要注意观察学生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要广泛听取各科任课教师的看法,以便进一步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必要时请求系部派人前往学生家乡调查。同时,可以通过召开由学生代表、班干部代表及任课教师代表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了解情况。贫困生认定过程要做到科学、规范,要将最终确定受助的贫困生名单在班级、系部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此外,还要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对贫困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访问、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变化状况,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和变更贫困生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真实有效。

2.完善各种资助帮扶方式。高校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帮扶方式。要注意区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使用要求,奖学金主要以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作为评定标准,其作用主要是激励;助学金主要以家庭贫困为评定条件,属于资助性质,但助学金对于学生形成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不利,容易使学生出现惰性,故应该适当减少。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自立精神,学校应尽可能多地为贫困生联系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在高校的后勤系统能由学生完成的工作,尽可能不使用临时工,而是把岗位提供给学生,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机会。学校可以利用国家的各项政策,为贫困生办理低息或无息贷款,减轻他们的经济困难;也可以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完善学分管理制度,为学生的顶岗实习提供有力的保障,贫困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得劳动报酬,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社会力量助学帮困机制。目前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以政府投入为主,受众少,资助数额也有限,因此应从国家层面建立贫困大学生社会资助帮扶的有效机制。对给予贫困大学生资助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税收减免和社会荣誉,可以表彰社会力量助学的先进典型。高校则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包括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助学活动,最终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力量等参与的多元化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并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助学帮困制度机制。

4.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面对当今社会的贫富差距,由于自身家庭经济困难,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贫困大学生很容易形成不正确的价值观和消极的人生观。如果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精神上的帮扶,他们很容易产生不阳光的心理状态,出现懒惰思想和功利思想,导致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的缺失。因此,必须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帮扶,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所处的贫困状态;要激励他们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要培养他们阳光、健康的心态,帮助他们实现自我调适,敢于直面贫困,奋发向上,勇于攀登。

5.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国际上的标准,一个人的健康应是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健康。高校培养的人才,也必须既要身体好又要心理好。一般来说,贫困既可对人产生激励作用,也可对人产生消极作用,在我国既有“人穷志坚”的说法也有“人穷志短”的说法,在现实社会中,谁都不愿意贫困,但现实是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凡事都有两面,贫困大学生如果能够直面贫困,就可以激发自己的斗志,通过不断的努力改变经济困难的局面;如果不能直面贫困,就会加大自身的心理负担,甚至出现一些心理问题,比如焦虑、抑郁、自卑等。因此,高校要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部门,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于有心理问题的贫困生,要实施心理健康援助,加强心理疏导与干预,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要建立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心理健康跟踪。

6.加强贫困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作为高校,要对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要教育贫困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和“知恩图报”的思想意识,引导他们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比如,在办理助学贷款时,要对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进行深入宣传,教育贫困大学生诚实申请、合理使用、合理支配、按期还款。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要按照现代企业的通行做法,进行岗前培训,实行岗位考核,按劳取酬,培养贫困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劳动意识,教育他们自立、自强。此外,要加强感恩教育,让学生有一颗感恩之心,对国家和社会心存感激,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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