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代石刻看辽代社会中的贤妇观

2014-06-06 10:21张敏

张敏

摘 要: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对已婚女性有着诸多的要求和规范,达到这种要求和规范的,即成为“贤妇”。这种对已婚女性的要求和规范,反映古代社会中的“贤妇观”。时代不同,人们的贤妇观也不尽相同。本文主要从辽代石刻出发,尤其是以墓志铭为中心,来具体探究辽代社会中的贤妇观。通过这些石刻资料,我们可以认识到,辽朝时期的贤妇观主要体现在女性的侍养舅姑尽妇道、辅助其夫尽妻道、生育子嗣尽人道以及治理内务尽才干等方面。

关键词:辽代石刻;辽代社会;贤妇观

中图分类号:K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4-0010-03

古代社会,在“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下,已婚女性大多在家操持家务,做一贤内助,这在辽代也不例外。从史料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的辽朝,“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的观点依然是正统的观点,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法律、宗教、伦理、文化都在塑造女人在婚姻中的角色形象,并让这个形象高度固定化。有辽一代,虽然有些女性活跃于政坛,比如述律后、承天太后等,她们把持政权,处理国事,大有“女主外”的姿态,但是这毕竟是少数女性,不具普遍性。而且到了辽代后期,像这样权倾一时的女性几乎没有,也再没出现过“摄军国事”的女性。所以,辽代女性还是与其他封建社会的女性一样,承担着主内的角色。辽代的贤妇观主要是指辽代社会对已婚女性的一些要求和规范,只有达到这种要求和规范的,才能称得上是“贤妇”。

我们在讨论辽代贤妇观时,主要借助于辽代的一些墓志资料。因为我们知道,墓志铭是是一种称颂性的文字,虽然有着固定的格式和写作套路,文学特色比较浓重,其所反映出的形象大多也是经过理想化的,但其透露出的基本信息是确定的。而且经过美化了的人物形象,才能更好地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朝代的价值观念和思想倾向。在大多数辽代墓志铭中,有关女性的记载,除了因为端庄美丽而受到赞扬外,大多数的墓志铭在提到作为妻子的女性的时候,无一例外地会对她的贤内助的作用大加赞扬,综合而论,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孝敬父母

在古代,除了“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之外,还有长幼秩序。理论上讲,男性高于女性,但儿子一定低于母亲,这点在契丹族内表现得尤为明显。辽代是契丹贵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契丹族长期保留着本民族的一些习俗和观念。《辽史·礼志》开篇即点明:“辽本朝鲜故壤,箕子八条之教,流风遗俗,盖有存者。自其上世,缘情制宜,隐然有尚质之风。”①其中,母权制的遗风甚浓,对孝道和母权较为重视。《辽史》中记载了辽代的各种契丹本民族的仪式,如:“遥辇胡剌可汗制祭山仪,苏可汗制瑟瑟仪,阻午可汗制柴册、再生仪。其情朴,其用俭。敬天恤灾,施惠本孝,出於悃忱,殆有得於胶瑟聚讼之表者。太古之上,椎轮五礼,何以异兹。太宗克晋,稍用汉礼。”②其中,再生仪就是契丹母权制痕迹的遗留。再生仪生动形象地把契丹族尊敬母亲、热爱母亲的观念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辽史》载:“再生仪:凡十有二岁,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择吉日。前期,禁门北除地置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在再生室东南,倒植三岐木。其日,以童子及产医妪置室中。一妇人执酒,一叟持矢箙,立于室外。有司请神主降舆,致奠。奠讫,皇帝出寝殿,诣再生室。群臣奉迎,再拜。皇帝入室,释服、跣。以童子从,三过岐木之下。每过,产医妪致词,拂拭帝躬。童子过岐木七,皇帝卧木侧,叟击箙曰:‘生男矣。太巫皇帝首,兴,群臣称贺,再拜。产医妪受酒于执酒妇以进,太巫奉襁褓、彩结等物赞祝之。预选七叟,各立御名系于彩,皆跪进。皇帝选嘉名受之,赐物。再拜,退。群臣皆进襁褓、彩结等物。皇帝拜先帝诸御容,遂宴群臣。”③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仪式,《辽史》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善哉,阻午可汗之垂训後嗣也。孺子无不慕其亲者,嗜欲深而爱浅,妻子具而孝衰。人人皆然,而况天子乎。再生之仪,岁一周星,使天子一行是礼,以起其孝心。夫体之也真,则其思之也切,孺子之慕,将有油然发于中心者,感发之妙,非言语文字之所能及。”④由此,再生仪的用意体现出来。契丹建国后,这种敬母观念并没有消亡,而是随着儒家思想文化影响的加深,以及佛教的影响,敬母观念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辽朝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标准。

因此,对于辽代的已婚女性来说,是否孝顺公婆,是其能否成为贤妇的首要标准。由于大多数女性的一生大多数时间是在夫家度过,孝敬父母不仅是要孝敬自己的本家亲生父母,更重要的是要侍奉自己的公婆。在绝大部分墓志铭中,对女性的赞扬大多离不开孝敬公婆之类的言语。如《耶律元宁墓志》记载:耶律元宁之妻,“始女于室,以孝敬奉父母;暨妇于家,以柔顺事舅姑。”《耶律隆祐墓志》记载,耶律隆祐之妻陈国夫人萧氏“以孝和上下,以敬奉烝尝”。《耶律宗福墓志》记载耶律宗福之妻:“当处闺庭之时,侍父母以纯孝,乡闾称之为淑女。洎适王家之际,养姑舅以礼敬,六亲褒之为良妇。逮生息胤之后,训子女以仁善,中外推之为贤母。始于孝亲,中于敬尊,终于训子,三者必备,□尽美焉。”《萧德恭墓志》记载萧德恭夫人漆水郡耶律氏:“在家以和顺奉其亲焉,既笄以柔正从其夫焉,及嫁以孝敬侍其姑焉,可谓三从无阙于一。”《萧乌卢本娘子墓志》记载萧乌卢本娘子:“为妇时,尊宗祖,奉翁姑。”《耶律昌允妻萧氏墓志》记载耶律昌允妻萧氏:“夫人处室也,事父母以孝,恭兄妹以悌。宜家也,侍夫以敬,睦族以和。”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辽代女性孝顺父母、公婆的做法,既是社会所需要的,也是社会所极力赞扬的,这也是辽代社会贤妇观的首要方面。

二、相夫教子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因此,相夫教子也是辽代社会衡量一名女性是否是“贤妇”的重要标准。所谓相夫就是帮助和服侍丈夫,处理好家庭内部的关系和事务,使丈夫无后顾之忧;在事业上对丈夫进行劝谏和辅佐。至于教子,就是要教育好子女。劝慰或勉励丈夫,使其在事业上能有所成,是妻子内助之份。很多传记和墓志铭中都会强调妻子怎样辅助丈夫。如《韩匡嗣妻秦国太夫人墓志》记载:“‘隆通后官阶勋爵,并为一品。繄我夫人内助之力焉。”⑤在教子方面,辽代的墓志资料中也有很多,如《韩匡嗣墓志》记载韩匡嗣之妻兰陵萧:“以圣善训诸子,故诸子克其家。”⑥《耶律宗福墓志》记载耶律宗福之妻:“逮生息胤之后,训子女以仁善,中外推之为贤母。始于孝亲,中于敬尊,终于训子,三者必备,□尽美焉。”

在古代社会中,个体的家庭规模有大有小。一般而论,中国古代一般推行早婚制,男子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结婚了,这时,其父母和祖父母健在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男方家里大多有一两个兄弟或姐妹,辽朝也不例外,大都是人口较多的大家庭。如开泰元年(1012年)十一月癸卯,辽圣宗旌表“前辽州录事张庭美六世同居,仪坤州刘兴胤四世同居,各给复三年”。⑦因此,契丹女性在开始夫家生活的时候一般都是加入到一个人数众多的大家庭中的。而且,由于人多,大的家庭很难保持和谐,因为家庭成员的利益、喜好各不相同,因此那些可以让家庭保持和睦的妻子同样会受到人们的称颂。如《耶律昌允妻萧氏墓志》记载耶律昌允妻萧氏:“宜家也,侍夫以敬,睦族以和。”这也成为辽代社会中贤妇观的另一重要方面。

三、生育子女

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辽代社会也是持这种观念的。如辽兴宗曾问韩涤鲁:“汝有求乎?”涤鲁回答:“臣富贵踰分,不敢他望。惟臣叔先朝优遇,身殁之后,不肖子坐罪籍没,四时之荐享,诸孙中得赦一人以主祭,臣愿毕矣。”⑧耶律挞不也“为族嫠妇所惑,出其妻,终以无子。人以此讥之”。⑨虽然耶律挞不也是因为休妻另娶,却无子以致世人讥笑之,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辽代社会对于子嗣的重视。故而辽代社会中贤妇的标准之一就是为夫家延续子嗣。

四、治理家务

要想达到一名贤妇的标准,除了孝敬父母、相夫教子之外,还要管理好家庭内部其他事务,如照顾家人的生活、管理仆役、家中的迎来送往等。很多史料中都会着重描写女性的聪明能干以及处理家务的能力。如《萧乌卢本娘子墓志》记载:“初,娘子为女时,事父母以孝闻。友兄姊,睦弟妹以悌闻。其淑性有如此也。为妇时,尊宗祖,奉翁姑。每及时祭,则终夜不寖。监庖视膳,殷勤亲馈。虽隆暑冴寒,面无怠色,其诚敬有如此也。为母时,常以正辞气诫诸子孙,正颜色训诸女妇。正其上则惟嗃嗃以尚严,治其下则罔嘻嘻而失节。服用中仪,组织有训,其慈教也。娘子正其家计二十年,以顺奉上,以惠逮下。每至月给食,时给衣。皆始自孤弱者,次及疏贱者。亲者悦来,疏者争向;内外六亲,佛为恩地。其仁爱有如此也。娘子自少时心游五教,口讽三乘,恒修戒定,惠深明终,顿圆专用。训诫去除鞭朴,纳下于少过,致家于大和。婢奴终岁不闻忿争,童孺成人罔识笞挞。淑德美行,无所不周。房帐之内熙熙然,谓太古时人也。此者,噫!昔缇萦之徒,列女也;宗伯梁鸿之妻,哲妇也;文伯孟氏之亲,贤母也。今娘子女贞、妇德、母仪皆如此。三者共美,可谓冠古今矣。”⑩在这里,萧乌卢本娘子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契丹社会中标准的贤妇形象,其中,涉及到她“正其家计”,包括家人的饮食起居、训诫奴仆、组织祭祀等方面。

很多的墓志铭中会详细地描述妻子对于祭祀这一职责的虔诚和细心,这也是作为人妻,为丈夫可以分担的家庭事务。如《耶律昌允妻萧氏墓志》记载耶律昌允妻萧氏:“克正母仪,遂专家事,庭闱之训,(禁隶)慈诲于义方。修时祭必服勤而躬馈之,荐福供必洁己而亲致之。”

如《耶律元妻晋国夫人萧氏墓志》记载耶律元之妻萧氏在其夫去世之后:“育婢仆百千口,整家道十数年。衣食由是丰,仓廪以之实。”11 《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记载公主:“克正母仪,遂专家事。”12 《王安裔墓志》记载王安裔之妻:“自夫没而理家,方四十载,肃列之德又如是。”13 《张建立墓志》中对其长夫人药氏也有“积善肥家”之赞誉。

由此可知,在辽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仍将妇女框定在“正位乎内”的标准之下,对于一名女性是否为“贤妇”,也是以一种传统的标准来衡量。无论后人怎样评价辽代女性的地位之高,但是,在农业为本、男耕女织的古代社会里,辽代女性与她们的前后辈一样,生活在男性所框定的角色中,按照孝妇、贤妇的标准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注 释:

①脱脱.辽史·礼志一(卷49)[M].北京:中华书局,1974.833.

②脱脱.辽史·礼志一(卷49)[M].北京:中华书局,1974.833.

③脱脱.辽史·礼志六(卷53)[M].北京:中华书局,1974.879-880.

④脱脱.辽史·礼志六(卷53)[M].北京:中华书局,1974.880.

⑤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辽代石刻文续编.韩匡嗣妻秦国太夫人墓志[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31.

⑥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辽代石刻文续编.韩匡嗣墓志[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24.

⑦脱脱.辽史·圣宗六(卷15)[M].北京:中华书局,1974.172.

⑧脱脱.辽史·列传第十二(卷82)[M].北京:中华书局,1974.1292.

⑨脱脱.辽史·列传第二十六(卷96)[M].北京:中华书局,1974.1398.

⑩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辽代石刻文续编.萧乌卢本娘子墓志[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205-206.

11 向南.辽代石刻文编.耶律元妻晋国夫人萧氏墓志[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212.

12 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秦晋国大长公主墓志[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249.

13 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王安裔墓志[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687.

(责任编辑 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