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教育督导评估视角

2014-07-25 12:06宋世云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督学学生发展督导

宋世云

我随“中英海淀督导人员能力建设”考察团,赴英国参加了为期三周的英国督导理念和实践的培训,了解到英国教育督导框架、学校自我评估的内容与方法、观察课堂的视角和标准,并访问了英国的中小学校和伦敦的伊斯林顿教育局。

英国教育督导评价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而这种严密性又是建立在完整的可操作体系、理念与实践相统一、自评与他评标准相一致的基础之上的。我认为,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在世界上领先的重要标志,是在它的“整体有效性”评估视角,而且这种“整体有效”是以“教学质量”为核心的评价,而“教学质量”的核心又主要是看“学生发展”,要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这样就确保督导评价围绕着教育中最重要的因素,将“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看作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有效的核心,一切评价指标都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以此为视角审视学校所有的“外围”工作。

英国教育督导中的评估视角注重“整体有效性”,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要素,体现公平、公开,着眼于发展,注重证据相互印证,督导结论得出的过程较为复杂,但结果呈现相对简约。具体阐述如下。(见图1)

英国督导评价的“整体有效性”原则

自2012年9月起,英国实施新的督导框架和评价体系,最新框架的明显变化是将原来的七个领域评价变为四个领域评价。新的督导框架一级指标包括:学生学业成就、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在校的行为与安全、学校领导与管理质量。新的督导框架将“学校的总体效能”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由它代表每所学校的总评等级。督导结论中对等级的描述是综合判断。做出判断要注重整体有效性,关注学校质量,关心学生发展。促成整体有效性的四个关键判断是成绩、教学、行为、领导力与管理。

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督导进校时,主要考察的内容有:学校的领导力与管理;通过听课评价教师的教学,看学生在课堂上学到了什么,学生是否喜欢这节课,看学生在课堂上是否有进步;学生的行为举止;两次督导中,学校的进步情况。

图1:构成学校整体有效性的评估因素

整体有效性原则还体现在,领导力与管理和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如果领导力与管理被评为优秀的话,那么教学肯定是优秀的,所以教学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学生学业成就、教学质量、领导力与管理,它们是环环相扣的,各个方面有一系列相关证据支持。

英国督导评价的“儿童中心”原则

在英国教育的文化因素中,具有“人文主义”的传统,“儿童中心”论具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2006年,英国基础教育提出了“每个孩子都重要”的教育政策,进一步发展为针对所有儿童健康、愉快、成功发展的基础教育目标,使对儿童发展的关注从广泛的理念层面进入全面的操作层面。

教育标准局最新的督导制度规定,督导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前两个等级是合格的等级,“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的等级都是不合格的。这里体现了一个关键,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良好”以上水平,是唯一能够接受的标准。这是从国家制度层面上,规定了对全体儿童发展的保障。

英国督导评价的“重点论”原则

“重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与均衡论相对立,指在研究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其主要矛盾。英国督导评价在注重整体性的基础上,抓住评价的重点和关键要素,“重点论”原则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1)对学校等级的判断,主要依据教学质量;(2)对教学质量的判断,主要看学生学习的情况;(3)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学生进步的情况;(4)对学生进步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趋势;(5)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主要看核心课程的成就情况。

课堂观察是督导评价学校最重要的方式,督导进校将大部分时间都用于课堂观察,将大部分关注点都用于观察学生的学习。与我们观察一节课的全面关注原则不同,英国督学观察课堂,主要看学生在这节课上学到了什么,而不是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教学方法。在课堂观察中,不论观察时间长短,督学不对教师的素质和该课堂的质量作出评价。而只针对现有学生的水平和能力,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这个评价,加上其他关于教学质量的证据,会变成对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价。关于评价有各种因素,但是关键因素是学生学习。如果学生学习进步被评为不合格,那么教学一定是不合格的。

英国督导评价的实证性原则

这次培训,我们接触到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理论——英国督导评价中的“三角理论”,即是督学评价学校时,要根据“三位一体”的证据作出结论:一是学校上报的相关数据信息,二是督学在学校和课堂上直接观察到的事实,三是与学生和教师交谈获取的信息。督学如果要得到学生报告的信息,也要运用“三角理论”的思维方式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如看学生的报告,自己亲自去观察,看学生的学习情况,比如,收学生的作业、教科书、练习册等,看学习的成果和思考的痕迹、过程。据此才能做出综合的判断,评价学生的学习。

英国督导评价中的实证原则还体现在多次观课、大量观课,然后对学校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而不是以一次观课就得出结论。尤其是对于因紧张而表现不佳的教师,督学会第二次、第三次连续观察同一位教师在不同科目或不同班级的授课。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在此次赴英考察学校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在督导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校,不一定是那些名校、大校和基础良好的学校,而是达到了基本的教育水准,发展态势良好、在两次督导中进步明显的学校。注重发展性,注重进步幅度,注重增值性评价是英国督导的基本特征之一。英国督导在客观、准确地评估、督导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成就水平的基础上,进而提出“教育增值”概念。所谓“教育增值”,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学校效能的改进与提高幅度、发展和变化倾向,以及学校所规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学生成绩的提高情况,重视和强调的是学校质量的持续提高。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还体现在其预警性发挥得很好。政府不会以一次的督导评价不合格而取缔学校,而是让学校能有3-4年的努力时间。新的督导框架规定,对于“优秀”的学校五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良好”的学校3-4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需要改进”的学校两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严重不足,需要采取特别措施”的学校,一年进行一次督导。

教育标准局有很多数据,在评价学生发展时,不只看成绩,还要看学生在离开学校时,实际数据超过预期数据的多少,看成绩和进步之间的关系,把二者结合在一起,给出总体的评价,叫学业成就。

“优秀”学校的标准是,学生成绩最低与国家平均分持平,很多学生的成绩要高于平均分。当然也有例外,有的学校会达到“良好”等级,但是学生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的平均分,这是因为,学校的学习起点可能很低,但是取得的进步幅度很大,这就是增值性评价。

英国督导评价的公开性原则

英国督导的公开性主要体现在:学校接受督导的评价结果会在专门的网站上公开;督导结果向家长公开,为家长提供通俗、易懂、全面的评价报告;督学进校时与学校领导班子一起开会,与学科主管一起讨论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督学观课所用的观察工具与学校领导观课和教师之间观课使用同一个标准。

英国督导评价过程中,督学与校领导一起完成督导过程,不论是会议还是观课,都要求有校长和本校干部参加,整个督导过程对学校是开放的。英国督导过程中的这种公开性使得学校和教师有申辩的机会,克服“以权压人”,而是“以理服人”,也避免督学做出过多的主观臆断,更是学校主体经历自我反思的一个过程。

督学观课之前一般会与校长和任课教师交流,谈论上课的重点是什么,班级有什么情况,生源背景,等等。观课结束后,督学会先问校长和高级教师对该课给出哪个等级,一般来说,这种出入不大。如果本校领导与督学给出的等级一致,就可以做出判断;如果不一致,督学会用若干证据告诉校长或干部,自己为什么给出了不同的等级。在督学做出判断的过程中,还会搜集其他的证据,如提前与家长谈话,与学生交谈,抽查学生的作业,等等。

■ 栏目编辑王宇华 ■

我随“中英海淀督导人员能力建设”考察团,赴英国参加了为期三周的英国督导理念和实践的培训,了解到英国教育督导框架、学校自我评估的内容与方法、观察课堂的视角和标准,并访问了英国的中小学校和伦敦的伊斯林顿教育局。

英国教育督导评价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而这种严密性又是建立在完整的可操作体系、理念与实践相统一、自评与他评标准相一致的基础之上的。我认为,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在世界上领先的重要标志,是在它的“整体有效性”评估视角,而且这种“整体有效”是以“教学质量”为核心的评价,而“教学质量”的核心又主要是看“学生发展”,要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这样就确保督导评价围绕着教育中最重要的因素,将“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看作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有效的核心,一切评价指标都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以此为视角审视学校所有的“外围”工作。

英国教育督导中的评估视角注重“整体有效性”,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要素,体现公平、公开,着眼于发展,注重证据相互印证,督导结论得出的过程较为复杂,但结果呈现相对简约。具体阐述如下。(见图1)

英国督导评价的“整体有效性”原则

自2012年9月起,英国实施新的督导框架和评价体系,最新框架的明显变化是将原来的七个领域评价变为四个领域评价。新的督导框架一级指标包括:学生学业成就、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在校的行为与安全、学校领导与管理质量。新的督导框架将“学校的总体效能”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由它代表每所学校的总评等级。督导结论中对等级的描述是综合判断。做出判断要注重整体有效性,关注学校质量,关心学生发展。促成整体有效性的四个关键判断是成绩、教学、行为、领导力与管理。

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督导进校时,主要考察的内容有:学校的领导力与管理;通过听课评价教师的教学,看学生在课堂上学到了什么,学生是否喜欢这节课,看学生在课堂上是否有进步;学生的行为举止;两次督导中,学校的进步情况。

图1:构成学校整体有效性的评估因素

整体有效性原则还体现在,领导力与管理和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如果领导力与管理被评为优秀的话,那么教学肯定是优秀的,所以教学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学生学业成就、教学质量、领导力与管理,它们是环环相扣的,各个方面有一系列相关证据支持。

英国督导评价的“儿童中心”原则

在英国教育的文化因素中,具有“人文主义”的传统,“儿童中心”论具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2006年,英国基础教育提出了“每个孩子都重要”的教育政策,进一步发展为针对所有儿童健康、愉快、成功发展的基础教育目标,使对儿童发展的关注从广泛的理念层面进入全面的操作层面。

教育标准局最新的督导制度规定,督导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前两个等级是合格的等级,“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的等级都是不合格的。这里体现了一个关键,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良好”以上水平,是唯一能够接受的标准。这是从国家制度层面上,规定了对全体儿童发展的保障。

英国督导评价的“重点论”原则

“重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与均衡论相对立,指在研究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其主要矛盾。英国督导评价在注重整体性的基础上,抓住评价的重点和关键要素,“重点论”原则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1)对学校等级的判断,主要依据教学质量;(2)对教学质量的判断,主要看学生学习的情况;(3)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学生进步的情况;(4)对学生进步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趋势;(5)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主要看核心课程的成就情况。

课堂观察是督导评价学校最重要的方式,督导进校将大部分时间都用于课堂观察,将大部分关注点都用于观察学生的学习。与我们观察一节课的全面关注原则不同,英国督学观察课堂,主要看学生在这节课上学到了什么,而不是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教学方法。在课堂观察中,不论观察时间长短,督学不对教师的素质和该课堂的质量作出评价。而只针对现有学生的水平和能力,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这个评价,加上其他关于教学质量的证据,会变成对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价。关于评价有各种因素,但是关键因素是学生学习。如果学生学习进步被评为不合格,那么教学一定是不合格的。

英国督导评价的实证性原则

这次培训,我们接触到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理论——英国督导评价中的“三角理论”,即是督学评价学校时,要根据“三位一体”的证据作出结论:一是学校上报的相关数据信息,二是督学在学校和课堂上直接观察到的事实,三是与学生和教师交谈获取的信息。督学如果要得到学生报告的信息,也要运用“三角理论”的思维方式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如看学生的报告,自己亲自去观察,看学生的学习情况,比如,收学生的作业、教科书、练习册等,看学习的成果和思考的痕迹、过程。据此才能做出综合的判断,评价学生的学习。

英国督导评价中的实证原则还体现在多次观课、大量观课,然后对学校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而不是以一次观课就得出结论。尤其是对于因紧张而表现不佳的教师,督学会第二次、第三次连续观察同一位教师在不同科目或不同班级的授课。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在此次赴英考察学校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在督导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校,不一定是那些名校、大校和基础良好的学校,而是达到了基本的教育水准,发展态势良好、在两次督导中进步明显的学校。注重发展性,注重进步幅度,注重增值性评价是英国督导的基本特征之一。英国督导在客观、准确地评估、督导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成就水平的基础上,进而提出“教育增值”概念。所谓“教育增值”,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学校效能的改进与提高幅度、发展和变化倾向,以及学校所规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学生成绩的提高情况,重视和强调的是学校质量的持续提高。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还体现在其预警性发挥得很好。政府不会以一次的督导评价不合格而取缔学校,而是让学校能有3-4年的努力时间。新的督导框架规定,对于“优秀”的学校五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良好”的学校3-4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需要改进”的学校两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严重不足,需要采取特别措施”的学校,一年进行一次督导。

教育标准局有很多数据,在评价学生发展时,不只看成绩,还要看学生在离开学校时,实际数据超过预期数据的多少,看成绩和进步之间的关系,把二者结合在一起,给出总体的评价,叫学业成就。

“优秀”学校的标准是,学生成绩最低与国家平均分持平,很多学生的成绩要高于平均分。当然也有例外,有的学校会达到“良好”等级,但是学生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的平均分,这是因为,学校的学习起点可能很低,但是取得的进步幅度很大,这就是增值性评价。

英国督导评价的公开性原则

英国督导的公开性主要体现在:学校接受督导的评价结果会在专门的网站上公开;督导结果向家长公开,为家长提供通俗、易懂、全面的评价报告;督学进校时与学校领导班子一起开会,与学科主管一起讨论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督学观课所用的观察工具与学校领导观课和教师之间观课使用同一个标准。

英国督导评价过程中,督学与校领导一起完成督导过程,不论是会议还是观课,都要求有校长和本校干部参加,整个督导过程对学校是开放的。英国督导过程中的这种公开性使得学校和教师有申辩的机会,克服“以权压人”,而是“以理服人”,也避免督学做出过多的主观臆断,更是学校主体经历自我反思的一个过程。

督学观课之前一般会与校长和任课教师交流,谈论上课的重点是什么,班级有什么情况,生源背景,等等。观课结束后,督学会先问校长和高级教师对该课给出哪个等级,一般来说,这种出入不大。如果本校领导与督学给出的等级一致,就可以做出判断;如果不一致,督学会用若干证据告诉校长或干部,自己为什么给出了不同的等级。在督学做出判断的过程中,还会搜集其他的证据,如提前与家长谈话,与学生交谈,抽查学生的作业,等等。

■ 栏目编辑王宇华 ■

我随“中英海淀督导人员能力建设”考察团,赴英国参加了为期三周的英国督导理念和实践的培训,了解到英国教育督导框架、学校自我评估的内容与方法、观察课堂的视角和标准,并访问了英国的中小学校和伦敦的伊斯林顿教育局。

英国教育督导评价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而这种严密性又是建立在完整的可操作体系、理念与实践相统一、自评与他评标准相一致的基础之上的。我认为,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在世界上领先的重要标志,是在它的“整体有效性”评估视角,而且这种“整体有效”是以“教学质量”为核心的评价,而“教学质量”的核心又主要是看“学生发展”,要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这样就确保督导评价围绕着教育中最重要的因素,将“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看作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有效的核心,一切评价指标都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以此为视角审视学校所有的“外围”工作。

英国教育督导中的评估视角注重“整体有效性”,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要素,体现公平、公开,着眼于发展,注重证据相互印证,督导结论得出的过程较为复杂,但结果呈现相对简约。具体阐述如下。(见图1)

英国督导评价的“整体有效性”原则

自2012年9月起,英国实施新的督导框架和评价体系,最新框架的明显变化是将原来的七个领域评价变为四个领域评价。新的督导框架一级指标包括:学生学业成就、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在校的行为与安全、学校领导与管理质量。新的督导框架将“学校的总体效能”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由它代表每所学校的总评等级。督导结论中对等级的描述是综合判断。做出判断要注重整体有效性,关注学校质量,关心学生发展。促成整体有效性的四个关键判断是成绩、教学、行为、领导力与管理。

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督导进校时,主要考察的内容有:学校的领导力与管理;通过听课评价教师的教学,看学生在课堂上学到了什么,学生是否喜欢这节课,看学生在课堂上是否有进步;学生的行为举止;两次督导中,学校的进步情况。

图1:构成学校整体有效性的评估因素

整体有效性原则还体现在,领导力与管理和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如果领导力与管理被评为优秀的话,那么教学肯定是优秀的,所以教学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学生学业成就、教学质量、领导力与管理,它们是环环相扣的,各个方面有一系列相关证据支持。

英国督导评价的“儿童中心”原则

在英国教育的文化因素中,具有“人文主义”的传统,“儿童中心”论具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2006年,英国基础教育提出了“每个孩子都重要”的教育政策,进一步发展为针对所有儿童健康、愉快、成功发展的基础教育目标,使对儿童发展的关注从广泛的理念层面进入全面的操作层面。

教育标准局最新的督导制度规定,督导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前两个等级是合格的等级,“需要改进”和“严重不足”的等级都是不合格的。这里体现了一个关键,就是让所有的学生都获得良好的教育,“良好”以上水平,是唯一能够接受的标准。这是从国家制度层面上,规定了对全体儿童发展的保障。

英国督导评价的“重点论”原则

“重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与均衡论相对立,指在研究复杂事物时,要着重把握其主要矛盾。英国督导评价在注重整体性的基础上,抓住评价的重点和关键要素,“重点论”原则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1)对学校等级的判断,主要依据教学质量;(2)对教学质量的判断,主要看学生学习的情况;(3)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学生进步的情况;(4)对学生进步情况的判断,主要看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趋势;(5)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主要看核心课程的成就情况。

课堂观察是督导评价学校最重要的方式,督导进校将大部分时间都用于课堂观察,将大部分关注点都用于观察学生的学习。与我们观察一节课的全面关注原则不同,英国督学观察课堂,主要看学生在这节课上学到了什么,而不是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教学方法。在课堂观察中,不论观察时间长短,督学不对教师的素质和该课堂的质量作出评价。而只针对现有学生的水平和能力,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这个评价,加上其他关于教学质量的证据,会变成对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价。关于评价有各种因素,但是关键因素是学生学习。如果学生学习进步被评为不合格,那么教学一定是不合格的。

英国督导评价的实证性原则

这次培训,我们接触到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理论——英国督导评价中的“三角理论”,即是督学评价学校时,要根据“三位一体”的证据作出结论:一是学校上报的相关数据信息,二是督学在学校和课堂上直接观察到的事实,三是与学生和教师交谈获取的信息。督学如果要得到学生报告的信息,也要运用“三角理论”的思维方式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如看学生的报告,自己亲自去观察,看学生的学习情况,比如,收学生的作业、教科书、练习册等,看学习的成果和思考的痕迹、过程。据此才能做出综合的判断,评价学生的学习。

英国督导评价中的实证原则还体现在多次观课、大量观课,然后对学校教学质量作出评价,而不是以一次观课就得出结论。尤其是对于因紧张而表现不佳的教师,督学会第二次、第三次连续观察同一位教师在不同科目或不同班级的授课。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在此次赴英考察学校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在督导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校,不一定是那些名校、大校和基础良好的学校,而是达到了基本的教育水准,发展态势良好、在两次督导中进步明显的学校。注重发展性,注重进步幅度,注重增值性评价是英国督导的基本特征之一。英国督导在客观、准确地评估、督导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成就水平的基础上,进而提出“教育增值”概念。所谓“教育增值”,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和学生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学校效能的改进与提高幅度、发展和变化倾向,以及学校所规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学生成绩的提高情况,重视和强调的是学校质量的持续提高。

英国督导评价的发展性还体现在其预警性发挥得很好。政府不会以一次的督导评价不合格而取缔学校,而是让学校能有3-4年的努力时间。新的督导框架规定,对于“优秀”的学校五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良好”的学校3-4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需要改进”的学校两年进行下一次督导,评价为“严重不足,需要采取特别措施”的学校,一年进行一次督导。

教育标准局有很多数据,在评价学生发展时,不只看成绩,还要看学生在离开学校时,实际数据超过预期数据的多少,看成绩和进步之间的关系,把二者结合在一起,给出总体的评价,叫学业成就。

“优秀”学校的标准是,学生成绩最低与国家平均分持平,很多学生的成绩要高于平均分。当然也有例外,有的学校会达到“良好”等级,但是学生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的平均分,这是因为,学校的学习起点可能很低,但是取得的进步幅度很大,这就是增值性评价。

英国督导评价的公开性原则

英国督导的公开性主要体现在:学校接受督导的评价结果会在专门的网站上公开;督导结果向家长公开,为家长提供通俗、易懂、全面的评价报告;督学进校时与学校领导班子一起开会,与学科主管一起讨论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督学观课所用的观察工具与学校领导观课和教师之间观课使用同一个标准。

英国督导评价过程中,督学与校领导一起完成督导过程,不论是会议还是观课,都要求有校长和本校干部参加,整个督导过程对学校是开放的。英国督导过程中的这种公开性使得学校和教师有申辩的机会,克服“以权压人”,而是“以理服人”,也避免督学做出过多的主观臆断,更是学校主体经历自我反思的一个过程。

督学观课之前一般会与校长和任课教师交流,谈论上课的重点是什么,班级有什么情况,生源背景,等等。观课结束后,督学会先问校长和高级教师对该课给出哪个等级,一般来说,这种出入不大。如果本校领导与督学给出的等级一致,就可以做出判断;如果不一致,督学会用若干证据告诉校长或干部,自己为什么给出了不同的等级。在督学做出判断的过程中,还会搜集其他的证据,如提前与家长谈话,与学生交谈,抽查学生的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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