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学生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

2014-07-31 22:54陈丹青郭绍飞
现代企业 2014年6期
关键词:任课教师高职生民办

陈丹青+++郭绍飞

我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新兴起的一支具有活力的高等教育力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支新生力量的产生,民办高职生也成为社会的新生利益体。合理解决这个新生利益体的诉求,不仅有利于维护学生权益,及时化解矛盾,也有利于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是优化民办高职学生管理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民办高职学生诉求表达的现状及分析

1.诉求表达数量逐步增多。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学生民主权利意识的提高,学生越来越多的关注自身的各项权益,也积极要求参与到学校的各项与自身有关的决策中,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民办高职生也不例外,他们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公民,有着强烈的维权意识。由于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关系,他们的思想不是完全成熟,对很多问题有自己的看法,但又缺乏理性,情绪变化强烈,一旦爆发就难以控制,会造成可怕结果。因此要搭建一个科学的平台让他们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即使这个诉求会有些不合理的因素,但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诉求中了解到他们的思想,更有利于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2.诉求渠道的匮乏与诉求愿望的强烈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当前民办高职的诉求表达渠道不足以完全承载这种高涨的学生诉求。一些民办高职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往往也会把那些提要求、反映意见、有诉求的学生视为“坏学生”、“问题学生”,致使学生的诉求无法通过正当的、合理的途径表达出来。这样势必会激化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矛盾,造成学校不稳定不和谐,也不利于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3.没有完善的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办高职也越来越重视学生的诉求,但没有一个具体、完善的制度。长此以往,民办高职生的诉求表达也陷于流于形式的怪圈中。

二、高职生诉求表达的内容

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当代高职生成长的环境也更为复杂,学生接触的新事物也越来越多,思想活动也越来越丰富,相应的诉求也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物质利益类和精神价值类。

1.物质利益类的诉求。这类诉求主要是学校在日常管理中所涉及的一些与物质相关的管理事项或是民办高职生在生活方面的一些利益诉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奖、助、贷体系中的利益诉求,奖、助、贷涉及学生的物质利益,和每个学生息息相关,如果在评比的过程中欠缺公平、公正,缺乏透明度,都会引起学生的不满。因此,学校应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把这些诉求表达出来,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学生对学校的餐饮管理、宿舍管理等生活方面的要求更高了,他们会关心饭菜质量的好坏,价格是否合理,住宿条件的好坏等。如果不妥善处理学生的这些诉求,就会加剧学生对学校的不满,造成学校不稳定因素。

2.精神利益类的诉求。民办高职生交了高昂的学费,就是为了能获得良好的高等教育,期望学校能为他们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他们期望能有良好的教学设备,能有合理的课程设置等。他们对老师也有独立的评价标准,希望建立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而不再像以前的“为师独尊”的师生关系。

三、当前民办高职生的诉求表达渠道

1.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层。这是目前民办高职生诉求表达的第一条途径,也是目前民办高职生诉求的主要渠道。为了方便管理,民办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体制也采取一种层级制,在这种机制下学生往往被作为管理的对象,管理者不会充分考虑被管理者(学生)本身的想法,导致学生积累很多的诉求无法表达。辅导员并不能成为学生的代表,不仅不能将学生的意见和愿望反映上去,往往还会变成学校的代表,劝说学生不要表达诉求。

2.学生——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层。这是目前民办高职生诉求表达的第二条途径。由于民办学校自身发展的局限性,现有的教师资源无法实现合理的师生比例,往往一名教师会面对上百名学生,除了上课表现积极的学生外,老师对大部分的学生都不认识。这种状况学生和教师之间无法建立起亲密的关系,没有信赖感,也就不会与教师进行交流,更无法通过这一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3.学生——学生会——学校团委——学校领导层。这是目前民办高职生诉求表达的第三条途径。在这一途径中,普通学生会先将自己的诉求表达给学生干部,如果普通学生的诉求正好也是学生干部的诉求,那这个诉求可能会被反映到学校团委,如果普通学生的诉求与学生干部的想法抵触,那往往这个诉求会被搁置,无法向上反映,也导致了这条诉求渠道受阻。

四、建立科学的民办高职生诉求解决机制

1.建立与民办高职生诉求相关的培训机制。首先,建立对民办高职学生的培训机制。由于民办高职学生的思想还没有完全成熟,遇到问题往往很感性,无法做到理性地去思考,因此,一部分学生只追求甚至过分追求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自己的义务。通过进行与诉求相关的培训,使学生明白良好的诉求表达秩序是解决自己愿望、诉求的有效前提和保障,表达的利益诉求一定要合理、合法,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如果不这样,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会增加新的矛盾。其次,建立对民办高职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培训机制。民办高职生在学校的生活中接触得最多的就是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面对辅导员时没有太多的拘束,因此学生很多的诉求都是先向辅导员(班主任)表达出来,但辅导员(班主任)往往只是解决一些学生生活中的问题,传递学校的指令,配合学校的管理,对于学生的诉求关注不够,解决的能力也有限。另一类与学生接触得比较多的就是任课教师,现在的民办高职任课教师大多是上完课就不再与学生接触了,基本无法了解学生的内心想法,因此也无法帮助学生表达诉求。针对这些情况,对民办高职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相关的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2.建立多渠道的诉求搜集制度。(1)建立学生代表搜集诉求信息。学生的诉求多种多样,学生代表要能代表各类学生,不能全是优等生,还要有差等生的代表,要有多种类的学生。学生代表的产生也不能由辅导员(班主任)报上去,而是应该通过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这样的学生代表才能真正代表学生群体。(2)通过学生自己的组织搜集信息。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学生会往往变成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平台,而很少会关注到学生诉求的表达,对这样的组织加以引导,将会是搜集学生诉求的一个有效组织。(3)通过网络媒体搜集诉求信息。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学生在QQ、微信、微博、学生论坛等上面发布的信息搜集到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诉求。

3.成立解决民办高职生各类诉求的专门机构。成立一个专门的诉求解决机构,应以解决实际问题,预防危机为宗旨,不能因学生提出了诉求而对学生表示不满甚至责怪学生,甚至责怪批评这个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1)建立诉求信息的分类、审查机制。学生的诉求并非都是合理的,有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线,对学校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对于这样的诉求我们应以说服教育为主。因此对于搜集上来的学生的诉求,我们应及时对诉求的主体、内容等进行分类审查,合理的诉求应积极寻求学校相应的部门及时有效地解决,不合理的及时说服教育,这样才能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2)建立快速、有效的诉求处理机制。通过审查,对合理的学生诉求一定要及时有效地处理,涉及具体事项的,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不能拖沓,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诉求应作出合理的解释。办理诉求的相关部门应将诉求处理完毕的结果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回复给学生,学生不满意的应及时给予解释或重新办理,学生满意的也不能就完结,特别是一些长期关注的问题,应做到定期回访,了解工作落实的真实情况。(3)建立诉求处理听证机制。在学生诉求处理的过程中举行听证,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增强彼此间的沟通,缓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学生对最后决定的认同感,提高学生的满意度。

4.完善学生诉求表达的保障体系。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于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只有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学生才敢表达自己的诉求。[基金项目:2013年紫琅职业技术学院课题“优化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机制的路径探析”(课题编号:教研201308)]

(作者单位:南通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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