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问题研究

2014-08-08 17:37王淑珍
西部金融 2014年5期
关键词:酒泉市新型农村小额贷款

王淑珍

摘 要:本文对酒泉市近年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对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加大扶持力度;增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健全资金供给机制;加强自身风险控制机制和组织建设等建设。

关键词:农村金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4(5)-0081-03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高度发展、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经济增长(Levine,2008)。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曾多次提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银监会也曾多次出台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在国家的积极倡导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获得了较大发展。

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现状

(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基本情况

自2008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酒泉市试点推广以来,由于切合了市场需要,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整体实力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变和发展。截至2013年12月末,酒泉市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40家,其中村镇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39家,贷款总额达10.83亿元,成为酒泉市农村金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遍地开花,机构数量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截止2013年12月末,酒泉市小额贷款公司已迅速增加至39家,占全省的比重达10.38%,注册资本金累计达14.9亿元,成为甘肃省仅次于兰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快、最多的地(市)。

(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运作绩效分析

1、资产规模快速增长,财务绩效不断改善

(1)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酒泉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产规模从2009年的0.72亿元逐年增长,2013年达到16.94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了22.59倍;负债规模从2009年的0.39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54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了2.98倍;所有者权益从2009年的0.33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5.39亿元,五年间增长了45.61倍。(如表1)

(2)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财务绩效不断改善。从总体上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产质量较好,资本充足,盈利能力不断改善。一是资产质量较好且资本充足。尽管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不良贷款率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1%以内),低于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二是盈利能力逐年改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税后利润从2009年的183万元逐年提高,2013达到1819万元;权益报酬率从2009年的8.57%逐年提高,到2013年达到13.69%,资产利润率从2010年的1.44%逐年提高,2013年达到2.36%。(如表2)

2、信贷规模快速增长,缓解了部分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1)信贷规模快速增长。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存款规模从2009年的0.3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2亿元 ,五年间增长了3.02倍。贷款规模从2009年的0.6亿元逐年增长,到2013年达到10.83亿元,与2008年相比,增长17.05倍。

(2)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占比较高。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3年的五年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占其全部贷款总额的比重在40%-70%之间,最低的一年是2013年,这一占比为41.56(如表3)。

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商业化运作,偏离“三农”市场定位

(1)偏离“三农”市场定位,背离政策初衷。服务“三农”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根本宗旨,但由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较大,实践中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起人或出资人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发展目标,在利益的驱使下逐渐偏离了服务“三农”的宗旨,出现信贷资金“农转非”现象。

(2)对农村信贷支持偏小,对农户和小企业的贷款占比有下降趋势。表3显示:2008年至2013年的六年间,新型农村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贷款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农户贷款占比自2008年的70.02%降至2013年的36.4%;农村企业贷款占比自2008年的6.96%降至2013年的2.92% 。农户和农村企业占比的下降一定程度上反映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支农功能逐年弱化。

(3)过度商业化运作,贷款利率普遍偏高。农户和小微企业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理应予以必要的扶持。但小额贷款公司仅为自身生存发展考虑,普遍执行着较高贷款利率。据了解,酒泉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最高达24%,最低时也达6%;这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宗旨明显相悖。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高投资回报率,极易吸引大量热钱介入,使这项以扶持弱势群体为宗旨的非营利性行业逐渐变成私人资本主导的高回报行业。

(二)分布不均衡,“嫌贫爱富”的动机明显

(1)村镇银行发展缓慢,农村资金互助社止步不前。截至2013年12月底,酒泉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10.83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32%。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中,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快,村镇银行发展相对缓慢,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根本基本停滞。表4显示,自2009年酒泉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起,五年时间里小贷公司呈现爆炸式增长态势,截至2013年12月末,酒泉市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39家,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9.68%,而村镇银行自始至终只有1家,农村资金互助尚处于空白。

(2)区域布局和城乡发展不平衡。有关专家认为中国农村金融不缺大血管缺的是毛细血管,即能够有效在村一级在基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制造一个很好的毛细血管系统。由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似乎应当设立在村或镇一级,因为村镇与县城相比,金融服务更显空白,设在村镇一级也更加靠近农户,在为农民服务时地缘上更有优势。而据调查,酒泉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多设在经济发达的县域,而偏远及经济落后的县域基本是“无人问津”。

(三)贷款高位运行,流动性风险凸现

对于信贷行业而言,资金规模是其发展和盈利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据调查,酒泉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使机构规模无法扩大,持续性难以保证,具体表现在:

(1)存款增长快于贷款增长。以酒泉市村镇银行为例,存贷比从2008年的92.31%逐年提高,2010年达到158.99%,2011年略有降低,为153.38%;2013年降至64.01%。导致其存贷比偏高的直接原因是存款增长快于贷款增长。调查显示,村镇银行的存款规模从2008年的2381万元,逐年增长,2013年达到12035万元,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4.05倍。而贷款规模从2008年的2198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7704万元,与2008年相比,仅增长了2.5倍。

(2)贷款发放超过负荷。从酒泉市已成立的39家小额贷款公司来看,截止2013年12月末,全辖39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占资本金总额的比率平均在70%以上,多数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比重已超过90%。如果在民间融资需求量巨大,而贷出去的资金短期内无法全部收回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超负荷发放贷款必然使资金陷入短缺的困境。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应充分认识到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是践行自身使命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随着城市金融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开辟个贷和农村市场是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贷款投放中,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同的差异化竞争之路,坚持把市场定位于“三农”和县域小企业,充分发挥自身贷款灵活、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积极开发各种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要的金融产品,从而形成一个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供给市场。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开展农村金融服务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实现金融对“三农”的充分服务是不可有的。因此,政府应在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对发放涉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奖励,鼓励其加大对“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此外要建立农业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实行低手续费率或由国家补贴担保费率的政策化运营,最大限度降低贷款担保费用负担;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信贷损失。

(三)增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银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审慎监管要求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行持续、动态管理,有效消除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分类监管制度。对于经营业务广泛的村镇银行,应坚持审慎监管;对于只存不贷的小贷公司,应重点关注放贷主体的业务特征和真实利率水平;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完善其互助、独立特性,探索建立以自律管理为基础、银监机构管理为主体、地方政府风险处置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健全资金供给机制

一是建立自我造血机制,逐步缓解资本金先天不足的窘境。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金要达到一个动态平衡,在资金流出的同时能有足够的资金补足,单靠外界的帮助是很难持续的,这就势必要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自己的造血机制。二是引入批发性金融机制。通过引入批发性金融机制,在国家开发银行等批发性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建立垂直联接的合作关系,一方面解决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资金难题,一方面拓宽了大型银行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了服务面。

(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机制和组织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对相关职位实行严格的职责分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内部控制风险。此外,健全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在国际上,商业化小额信贷一般都有小组联保、分批贷放、分期偿还机制。因此建议小额贷款公司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同时,注意分散贷款风险,将贷款客户的行业分布以及提供业务的种类适当多元化,避免贷款行业和贷款客户的过度集中。

参考文献

[1]郝慧娟.河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39-40。

[2]侯晓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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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慧丽.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创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0):294。

[5]王梅,田美焕,王秀芳.河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探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4,(3):40-42。

The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in

Less Developed Areas

——A Case of Jiuquan City in Gansu Province

WANG Shuzhen

(Jiuquan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Jiuquan Gansu 735000)

Abstract: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in Jiuquan city in recent years,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The paper puts forward insisting on the market positioning of serving for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support, enha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perfecting capital supply mechanism, and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ir own risk control mechanism and organization, etc.

Keywords: rural finance;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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