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陶瓷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建设研究*

2014-10-19 09:07
陶瓷 2014年5期
关键词:陶瓷产品竞争力陶瓷

马 彬

(西安外事学院 西安 710077)

1 陶瓷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概述

在世界陶瓷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成为重要的构建因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含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创建品牌及维护升级能力,还包括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能力、相应的产品推广能力,是一种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体现。而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即为自主知识产权能力。

知识产权是指对技术的控制权利。包括著作权与工业产权。而陶瓷产品,从技术上和外观上对于这2项传统权利均会有所涉及,若一个企业掌握了核心知识产权,就代表掌控了相关市场及技术制高点。

在当今市场经济及加入WTO的背景下,竞争的核心是市场需求的把控、占领,而最容易占领市场的要素即为知识、品牌与技术,所以陶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最终会归结于知识产权的建设。而我国陶瓷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建设非常滞后,很多的陶瓷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维护及开发,对于已有的专有技术不注重保护,对于新型产品的技术,多数依赖于引进,使得企业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在支付了大笔的技术引进费用后,依然利润率底下,市场竞争能力未得到提升。而对于一个成功企业而言,具有自己的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是关键。现代化陶瓷卫浴系列产品,已被归类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所以技术和品牌,就是现代陶瓷企业成功的关键。

2 我国陶瓷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现状

2.1 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有较快发展

对大型企业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集合各方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已初步形成了陶瓷技术基础研究、技术应用性开发的创新体系,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并且在此基础上,企业利润及市场占有率都有了很大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发挥出了巨大的市场效能和经济效益。

2.2 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作用已深入企业意识中,维权行为增加

我国陶瓷企业处于转型与升级的过程中,问题焦点集中在环保技术的提升上,同时知识产权的建设,也是企业“提升”目标的重点。进行知识产权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已成为陶瓷企业的发展趋势。要确立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创名优品牌的发展战略,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制定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建立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从事后的救济向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控制转移,采取多种措施从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各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保护。

3 陶瓷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分析

3.1 权利建设整体意识不够,产品异质化程度低

目前,许多陶瓷企业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权利建设整体意识薄弱。在创新意识。产品异质化程度这两方面与国外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在一些不法利益面前,有些企业根本不顾及品牌产品的长远发展,一旦有使用价值的新产品面世,就抄袭、模仿,这甚至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中的某种潜规则。专利权保护虽可有效保护企业的发展,但目前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特别是在陶瓷企业当中意识较差。

3.2 企业内部管控制度落后,政府管理制度缺失

大多数的陶瓷企业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即使有极少数大型陶瓷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管理机构,但主要是由法务部门兼顾。甚至有很多陶瓷企业管理者都不了解知识产权。可见,知识产权管理在陶瓷企业管理中相对滞后,距制度化建设还十分遥远。

3.3 自主创新能力差,结构不均衡

图1 佛山市陶瓷企业近3年专利授予情况

以佛山市为例,近3年来佛山陶瓷企业被授予专利的总量为3 873件。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为322件、556件、2 995件,分别占总量的比例为8.3%、14.4%、77.3%(如图1所示)。

3.4 服务机构缺失

在相应的知识产权维权中,对于相关产品的鉴定工作尤为重要,特别是针对陶瓷艺术品的鉴定工作。但是目前相关的鉴定服务机构或咨询机构甚少,权威的陶瓷鉴定机构更是寥寥无几,这就使得陶瓷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时困难重重。并且,很多企业由于相关信息缺失,对于现有资源的利用有限,如我国虽有中外陶瓷专利数据库,但其利用率较低。

3.5 问题分析

3.5.1 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及风险承担力弱

因为在知识产权开发上投入的资金及风险相对较大,特别是对于彻底的技术革新,失败的可能性较高,一般规模的陶瓷企业往往在资金上难以为继;技术的开发需要极高的储备,包括人才和资金,这对于许多陶瓷企业来说也是存在的问题;即使技术成功地开发,也仅仅是完成了第一步的工作,后续的技术支持,市场开发等依然需要大量投入,且新产品的市场不确定性往往较大,盈利结果不确定。

3.5.2 部分企业自身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我国陶瓷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有率不高,涉及企业利益不多,所以许多企业认为没有必要花费资金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而且由于相关人才确实数量较少,故而呈现此种状态。

3.5.3 缺乏核心管理机制

对于许多陶瓷企业来说,传统的科技管理模式还没有转变,企业自主创新的氛围差,知识产权体制的建立健全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对于企业内部,缺失相应的鼓励机制,生产效率低下。传统陶瓷企业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劳动的密集或资源的优势,对于能产生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建设缺乏实力。

3.5.4 人才缺乏

目前在我国大学教育中目前还没有开设相关的陶瓷产品鉴定评估专业,而这方面的人才往往是依靠自学、不断摸索而成长,很难发挥出职业效应。而开设相关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没有统一标准,导致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

3.5.5 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

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于实践应用来说,太过宽泛笼统,对于很多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涉及的管理部门多,程序复杂。相关保护工作涉及到商标、专利、版权等主管部门,还涉及到文化、广电电影、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以及海关、公检法等机关。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不能形成打击合力,容易造成多头执法,顾此失彼,在许多环节上脱节、缺位。通过司法途径花费的时间通常都比较长,在目前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取证的难度较大,加上地方保护主义、执行难等因素,诉讼时间较长,常常是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即使最终能够赢得诉讼,往往也得不偿失。

4 我国陶瓷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建设工作的对策

4.1 完善商标权的竞争力建设

应鼓励陶瓷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品牌,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向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进行发展,通过权利的完善,制止打击他人的商标假冒行为和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并且可以完善地理标志的建设,多方面多角度维护自身竞争力。

在互联网应用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间商贸往来的主要模式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拥有企业或产品品牌的独享域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专利权方面,企业应加强自身专有技术的保护工作,如申请发明权利,进行专有技术保护,在产品外观上及时申请外观设计权利,充分利用法律的保护机制维护自身竞争力。

4.2 完善国家的维护机制

在涉及陶瓷产品知识产权纠纷时,司法机关应准许相关企业适用诉前禁令。即在有相关侵权证据的情况下,允许权利受侵害人申请停止侵权人的生产销售行为,这样就可以最大化地减轻权利人的损失。当然,对于这一制度,应审慎而行,应在审查禁令相关证据的方面做到合法专业两方面,并且在相关侵权行为停止或不成立后,要及时撤销禁令。以避免权利的侵权行为发生。

还要加强相关的知识产权全力建设及保护制度的宣传工作,培养企业的知识产权素养。在进行相关宣传工作时,应注意重点的划分,对于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权利保护程序法,要做出循序渐进的学习与宣传。审判机关,可以定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陶瓷行业协会及相关官方网站应加大全力宣传力度,更好地实现自身的桥梁作用,在宣传方式上应注重时效性的掌控。

在立法层面,应加强相关单项法律的关联执法力度。基于陶瓷产品的特性,如基于使用功能的使用性和基于观赏功能的艺术性相交叉,使得一件陶瓷产品既有专利法保护,又有著作权法保护,还有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甚至还包括我国刑法的保护和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保护。所以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就应考虑到陶瓷产品的特殊性,加强相关单项法律的联系及互助程度,避免法律法规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支持企业的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建设。

4.3 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陶瓷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建设的作用之一即为可以完成一定程度的企业融资担保。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也是核心竞争力的一大体现。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等级风险,相关的主管部门应完善企业信用等级数据库的建设,建立统一、完善、严谨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信用等级不同的企业予以划分,同时给广大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企业的整体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建设,如企业的整体管理素质建设、基本从业资质等级、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及企业发展前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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