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

2014-10-30 00:08张龙飞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4年10期
关键词:动议实绩选人

张龙飞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组工干部应把学习贯彻这一条例视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干部选拔任用新导向。一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好信义正气关。突出“信念坚定”这个第一位要求,突出“敢于担当”这个必备素质,大胆起用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二要坚持以德为先,把好道德品行关。突出干部品德操守和廉洁自律,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有真才实学的干部。三要坚持任人唯贤,把好才学素质关。坚决反对团团伙伙的“山头主义”,要拓宽视野,扩大选人用人范围,要从岗位需要,注重引进人才,并且使用好、服务好人才,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要坚持重视基层,把好奉献进取关。要多关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多关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奉献的干部,激励干部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意志,在克服困难中锐意进取,在解决矛盾中增长才干。五要坚持“四不唯”,把好实绩能力关。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注重日常考核和分类分层考核,注重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能力素质,注重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严格履行程序,认真执行新规定。《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落实流程要求,首先,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其次,要严格履行选任程序。有条不紊地做好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程序性工作,做到一个程序不漏、一个步骤不丢、一个环节不少。第三,要加强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考察识别责任,对拟动议的职位和干部严格把关。第四,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检察、审计等部门在选人用人上应负的监督责任,逐步形成分工合理、协调配合、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接受监督,自觉遵守新纪律。坚决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十不准”要求,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自觉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置于各级班子内部的监督之下,置于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强化内部监督上,建立年度自查制度、干部任用前置监督制度、干部选任过程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施“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倒查机制。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上,要实行政策公开、操作公开、结果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作者系乌拉特中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本栏编辑/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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