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春
(包头师范学院文学院 内蒙古包头 014000)
钻之弥坚,思之弥精
——由朱德熙先生几论"主+之+谓"结构谈起
张子春
(包头师范学院文学院 内蒙古包头 014000)
本文通过分析朱德熙先生对"主+之+谓"结构的几次论述,阐述了朱先生在几次论述中的不同,体现了朱先生对学术的孜孜不倦的探究精神。
朱德熙 "主+之+谓"结构 者 所 之
在古代汉语中,大量存在着这样一些句式:
1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庄子·逍遥游》)
2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 (《左传·僖公四年》)
3皮之不存,毛将安傅 (《左传·僖公四年》)
在“鹏之徙于南冥也”、“贡之不入”、“皮之不存”三个句式中,都为“主+之+谓”结构,也即“主谓结构之间加‘之’形式”。对此种结构中“之”的用法,传统训诂学随文释意为“其”、“则”、“而”。后随着学者们对西方语言学理论探究的深入,反观此结构,有了更多的新的认识。“取独说”是其中影响较为深远的一种观点。
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中谈到“之”的介词用法时指出,“‘之’还有一种用法值得研究,那就是它用在主语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1]马汉麟在《古代汉语读本》中指出“这个‘之’字用来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所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说要使这个句子不能再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上下文才能站得住。”[2]随着中学语法教学体系采用了这一提法,“取独说”为更多人所了解的同时,也有了不同的观点。所谓“取消独立性”意即主谓结构成为单句的一个成分,成为复句的一个分句。但从语言事实考察,主谓结构是否成为句子,并不取决于结构中是否加“之”。
4左右以为广名将也 (《史记·李将军列传》)
5相如虽驽,独畏李将军哉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以上两例中,主谓短语做句子的成分,做复句中的分句,但没有加“之”,可见“之”并不是“取独”的必要条件。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主谓句在汉语句子类型中所占比重较大,但是主谓结构不见得就一定是句子。
在这场论争中,朱德熙先生在不同时期对此都有过论述。虽朱先生一直认为“之”起改变结构性质的作用,但朱先生几次论述却不大一样,值得探究。
初版于1982年的《语法讲义》,针对谓词的体词化,朱先生明确指出:“古汉语里跟助词‘的’相当的语法成分有两个,一个是‘者’,一个是‘所’”。[3]
朱先生在《方言》1983年第一期《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中,借鉴印欧语法的相关理论,朱先生认为“者”不论是代词还是语气词,实际都是名词化形式的标记,区别在于“转指”与“自指”的不同。而主谓结构的主语与谓语之间的“之”,使主谓结构名词化,也是一个名词化的标记。[4]
由袁毓林先生整理朱先生讲稿结集出版的《语法分析讲稿》中,先生认为“古汉语里有三个能把谓词性成分造成名词性成分的语法成分,即‘所’‘者’和‘之’。”“‘所’加在及物动词之前造成表示受事格的他指名词性成分。‘者’加在动词后造成表示施事格的他指名词性成分。古汉语还有另一种把SP名词化的办法,即在SP之间加‘之’字……这是自指的名词性成分。”[5]
首先,体现在对概念认识的的深化。在《语法讲义》中,提到两个概念:“谓词”和“体词”。“谓词”指以动词和形容词为中心的具有陈述意味的词或短语;“体词”指以名词为中心语的词或短语。在《自指和转指》文章中,参照印欧语言的特点,朱德熙先生独创了“自指”和“转指”的概念。只涉及词类的转化,语义不变称为“自指”,诸如英语动词agree加后缀ment,转化为名词agreement,只是词类转变,意思都指“同意”。英语形容词sick加后缀ness为名词sickness,也属“自指”。既涉及词类的转化也涉及语义的变化,称为“转指”。如英语动词work后缀er为名词worker。同时,将概念“体词”称为“名词性成分”。在《语法分析讲稿》中,作者保留了“谓词性成分”、“名词性成分”、“自指”三个概念,引入“他指”的概念。概念变化简表如下:
纵观几次概念的变化,,采用通俗明白晓畅的概念,将“体词性结构”改为大家普遍熟知的“名词性结构”这一提法;在自创“自指”与“转指”这一概念后,将“转指”改为“他指”。将“N之V”结构表述为“S之P”,“N之V”只体现了出现的语言环境,而“S之P”更多的体现的是语法内涵。这些都体现了朱先生对这一问题思考的深化,和先生作为大家,对学术的精益求精。
其次,是对语言环境的细致入微的分析,从语法功能与语义功能对古汉语中的名词化形式进行分析。既分析了构词平面的语法化也分析了句法平面的语法化。
最后,先生在语料来源方面,不囿于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同时包括印欧语言和方言素材,如广州话和文水话等。古今对比,将现代汉语“的”与古代汉语“者、所、之”对比,得出“先秦汉语中‘的’字的功能由‘者’‘所’两个名词化标记分别承担”的结论。将英语与汉语对比,发现汉语在句法平面上的“自指”与“转指”。加入方言素材,广州话中“酸酸啲唧菜”这样的例子,对语言面貌认识的更深刻,这样形成的结论才更具有说服力。
[1]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3]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
[5]杨树达.高等国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6]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1.
[7]秦松岭.浅谈结构助词/之0[J].语言文学,1984,(1):35-37.
[8]王洪君.汉语表自指的名词化标记/之0的消失[A].语言学论丛(第14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