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678099)
王新翔(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678000)
隆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现状及对策
杨兴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678099)
王新翔(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678000)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将导致疫病的传播,环境的污染,危及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并可能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 〔2014〕47号)以及中央5部委联合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隆阳区是畜禽养殖大县,已连续7年获得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资格。近几年来养殖业持续稳定增长,2014年出栏生猪148.6万头、家禽479.5万羽、牛6.9万头、羊12.5万只,同比分别增长8.2%、1.1%、2.5%、2.1%,养殖业产值达28.862亿元,同比增长9.0%。目前养殖业已成为隆阳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为农村经济繁荣和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现代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受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技术等因素影响,病死畜禽尸体数量也大幅度增加。据测算,在疫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全区生猪死亡率控制为2.5%,死亡2.68万头;牛死亡率控制为1%,死亡0.24万头;羊死亡率控制为1.5%,死亡0.327万只;家禽死亡率控制为5%,死亡10.9万羽。
全区病死畜禽主要来自畜禽规模养殖环节、畜禽屠宰检疫环节、畜禽经营运输环节、畜禽诊疗环节以及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扑杀等。还有部分来自农村散养户及动物贩运户,在其养殖或运输过程中发生动物死亡后,由于受养殖成本、生活习惯、资本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加之法律意识淡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
全区近几年来利用国家补助无害化处理资金,在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养殖户建立化尸池和填埋井195个。2013~2014年饲养出栏50头以上肥猪规模养殖户统计死亡生猪达22737头。小型养殖户和农村散养户一般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以深埋为主,个别散养户随意丢弃到周边河道内。
全区共有定点屠宰场(点)15个,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主要以烧水锅炉进行焚烧,有些边缘乡镇屠宰场检疫出的病死动物受设施设备条件不足限制,还是以深埋为主。2013~2014年屠宰环节检疫病害生猪达1032头。
因无固定的病死动物收集和处理场所,贩运户基本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重大动物疫病期间及产地检疫时发现的病害动物,大多采取运输到长岭岗垃圾处理场进行深埋方式无害化处理。在公共区域发现抛弃病死动物尸体,大多以打捞后深埋处理为主。
近年来,尽管全区大力推进标准化动物养殖场建设,但养殖主体仍以中小型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为主,养殖方式相对落后,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防疫制度执行不到位,动物死亡率较高,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数量大,造成无害化处理不能完全落实,有的落实了也处理不规范。
部分散养户、小型规模养殖户和贩运户法律意识淡薄,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乱抛乱弃病死动物现象严重,不仅造成环境污染,给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留下了隐患,而且严重威胁着公共卫生安全。
全区18个乡镇(街道)没有公益性无害化处理设施,保山城区市级所在地目前也没有投资建设标准化的无害化处理场。2007年以来多次重大动物疫情爆发时期强制扑杀的畜禽尸体均是运输到长岭岗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工作量特别大,填埋无害化处理效果较差。2012年开始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全区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8~24m3的无害化处理化尸池,共建设195口,仅占动物规模养殖场数的1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需要。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在河道、沟渠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和乡村地界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处理的责任单位,各单位推诿扯皮,致使无主动物尸体得不到及时处置。目前对于抛弃在河边、沟渠边及公共场所的畜禽尸体,全部都交由畜牧兽医部门组织力量处理,但相关经费、设备等却难以落实到位。
当前全区病死畜禽主要来自于农村散养户和各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数量大、养殖户(场)点多、分布区域面积广,全区各乡镇(街道)共有畜牧兽医执法人员68人,有些乡镇只有2人,大部分工作听从乡级政府安排,有时还要完成其它工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经费短缺,难以保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多年来为保障养殖户利益,降低饲养风险,经济价值较高的能繁母猪都进行了保险,隆阳区从2007~2014年共计投保能繁母猪53.02万头,死亡2.53万头,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对死亡母猪一般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后交代畜主深埋处理就走,基本没有现场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死亡母猪无害化处理率较低,有些被运到鱼塘喂鱼,还有部分流入加工市场,对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造成隐患。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政府的一项公益性事业,也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对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作出全面部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级等基层力量,强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环保部门加强对公共区域环境污染物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城管部门负责病死畜禽尸体的清理、打捞工作;公安部门加大对加工、贩卖病死畜禽行为的打击;各级政府要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农村生态保护、新农村考核体系中。同时,按照 《动物防疫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明确动物养殖、屠宰、经营者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
按照 “降低成本、节能环保”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各地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建议隆阳区城区和坝区在长岭岗工业园区废旧医疗器械处理场周围财政投资建设一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配备专职人员和密封运输车等。对城区、坝区所有死亡畜禽及屠宰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统一运到此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各乡镇可利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当前环保部门建设的垃圾焚烧炉结合起来投资建设改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也可以以每个乡镇为单位集中建造2~4个无害化处理发酵池,每个发酵池呈田字型,共计70m3左右。
一是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力度,把目前的只针对规模养殖场的补助扩大到散养户,并保障上报的无害化处理数量给予全额补助。比如:2013年隆阳区上报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头数为13156头,上级财政只给予了7943头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仍有5213头没有补助;2014年隆阳区上报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头数为9581头,上级财政只给予了4470头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31.6万元,剩余5111头没有补助。屠宰环节检疫出的病死动物隆阳区2014年共计999头,按每头880元补助计算,全年应拨补助款87.9万元,实际上级财政只补助了47万元,补助款远远不够。二是建议区级财政按上级财政要求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金配套到位,几年来区级财政的配套资金一直没有到位。
必须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赔付相衔接,当养殖场(户)发生在保生猪死亡时,保险公司到现场勘验,经动物卫生监督所鉴定,以无害化处理通知单为凭证作为理赔依据,从而引导养殖场(户)主动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建议各级编制及财政部门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和资金投入,特别是从今年开始,国家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取消之后,每年全区检疫收入减少近100万元,全体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若没有充足的财政经费投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请求隆阳区人民政府要从体制上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以适应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管等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
畜牧业要发展,防疫要跟上,要充分利用当前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推进先进的科学饲养技术,普及健康养殖理念,加快推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加大动物防疫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减少畜禽死亡率,从源头上减少病死畜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