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边贸政策调整对红河州边贸发展的影响

2015-01-29 21:58马泽波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边境贸易边贸边民

马泽波 吴 节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州情研究室,云南 蒙自 661199)

中越边贸政策调整对红河州边贸发展的影响

马泽波 吴 节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州情研究室,云南 蒙自 661199)

中越边贸发展对沿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中越边贸政策的不断调整,给双方边贸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本文以云南省红河州为例,归纳了中越边贸政策调整的三个阶段,分析了中越边贸政策调整对沿边民族地区边贸发展的影响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调整完善对越边贸政策的对策。

中国;越南;边境贸易;政策;调整;影响

云南省红河州北部与昆明市相连,南部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达848公里。境内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与越南西北四省接壤,依陆地边界建设的河口——老街、金水河——马鹿塘、天保——清水河三个国家级口岸正逐步成为中国走向东盟的陆路通道和国家“桥头堡”建设战略的前沿。随着中越边贸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红河州抓住发展机遇,认真研究、落实和应用相关优惠政策,多样化发展贸易形式,边境贸易总量呈整体增长趋势,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效提速。同时,不断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因中越双方政策调整给红河州边贸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中越边贸政策调整的三个阶段

中越关系正常化以来,红河州边贸得到快速发展,从贸易总量增长情况看,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其间,由于中越边贸政策的调整,红河州边贸呈现出动态发展格局。

(一)起步阶段(1992—1998年):稳步增长

在此阶段,红河州边贸发展稳步增长,但总量较小,贸易总额占红河州GDP比重的0.22%—0.73%。1994—1997年间,中越关系进入友好合作新时期,边贸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但因越南国内经济疲软,其为保护本国民族企业,提高关税以限制我国工业消费品的进口,并通过频繁调整关税政策来平衡边贸总量,此举给红河州边贸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尽管如此,红河州边贸在政策因素影响之下仍然保持稳步增长,原因是红河州与越南北部四省进出口商品,大都是本地居民日常所需生产生活用品,且原产地大多在边境一线,制造与运输成本较低,商品竞争力较强,从而保证了对越边贸总量的平稳增长。

(二)发展阶段(1999—2004年):增长明显

中越双方政策的积极调整,推动了双方边贸的快速发展。在此阶段,红河州边贸以平均每年55%的速度增长,特别是1999年,增长率达220.9%,到2004年,总量已达9554万美元。6年间,边贸对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增大,贸易总额占到红河州GDP比重的2.13%—2.92%。

1.中国边贸政策的调整。为了促进沿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积极调整和制定边贸优惠政策,以适应沿边地区边贸发展的需要。这些政策调整包括扩大进出口商品管理的范围;将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免税额度提高到3000元,继续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1]取消了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的总量限制,开通银行结算渠道,允许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毗邻国家货币、人民币以及境内转账支付等结算方式办理核销手续。[2]

2.越南边贸政策的调整。越南依据中国边贸政策调整范围和内容,也相应地作出政策调整,包括对橡胶、煤炭、海产品实行零关税出口;规定易货商品种类,鼓励扩大易货渠道;在口岸举办边境交易会,并对云南省边贸企业实行定额免摊位费、关税等。

(三)起伏阶段(2005—2013年):保增长

2005—2013年是红河州边贸起伏发展阶段。在此阶段,红河州边贸发展呈大起大落发展态势。虽然起伏较为频繁,但整体上仍保持增长趋势。2005年,贸易总额较2014年有所下滑,2006年却以76.8%的增长率高速发展;2008年、2012年分别下滑26.2%和20.9%;2011年、2013年又分别增长41.4%和38.5%;到2013年,红河边贸总额已达到了27934万美元。9年间,贸易总额占红河州GDP比重的1.4%—3.48%。红河州边贸发展之所以出现震荡起伏状况,主要缘于此阶段中越边贸政策的调整。

1.积极的政策调整。在此阶段,中国边贸政策始终保持积极调整态势,主要包括实施“兴边富民”战略,给予边境地区政策倾斜;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替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政策;边民互市贸易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额度从3000元提高到8000元;[3]凡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可享受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4]越南积极的政策调整包括对部分商品实行零关税政策;加强了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口岸经济区内的企业和个人税收优惠;在出入境方面采取特殊措施,以促进边境贸易发展。

2.消极的政策调整。出于保护本国利益的目的,越方通过采取削减、压缩、限制和禁止等手段调整边贸政策,人为地限制了双方边贸的发展。这些消极的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削减商品配额,提高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压缩享受免税优惠的商品种类;限制部分矿产性资源出口;禁止部分商品进出口和转口贸易。

二、中越边贸政策调整对红河州边贸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立足沿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越边贸政策始终保持积极的态度,并根据沿边开放的需要,多次调整边贸政策,使沿边地区边贸发展形式多样化,同时,在项目、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扶持,边民互市走上正轨、小额贸易发展加快、口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沿边民族地区边贸、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1.边民互市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随着中越关系的正常化和边境贸易的迅速发展,自发的、以货易货的“草皮街”贸易形式,逐步被边民互市点取代,政策允许下的边贸企业参与边民互市贸易,使得贸易额持续大幅增长。在此项政策实施的当年,红河州边民互市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成为红河州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边境小额贸易发展加快。红河州对越南进出口的商品分类构成,呈现逐步优化、层次渐高的趋势。出口商品种类发展到包括五金矿产、化工产品、有色冶金、农产品等在内的14类250多个品种,[5]商品结构、数量和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满足了边民生产和生活的需求,边境小额贸易因此得到快速发展。

3.边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00年以来,国家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替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政策和安排专项资金对一类口岸查验设施给予补助的政策扶持,[6]为红河州边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支撑,边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在河口县,昆河高速公路全程贯通,泛亚铁路蒙自至河口段已建设完成;河口联运中心项目、坝洒码头项目正启动实施;国际商贸城、边民互市点、海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进出口交易市场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在金平、绿春两县,红河州逐步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对口岸进行科学布局和规划,并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进一步改善边贸基础设施建设。

4.有力推动了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随着我国不断扩大开放领域,优化沿边开放结构,以及“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与此同时,国家边贸政策的调整,使红河州的边贸企业在税收政策、企业管理、资金扶持、金融信贷等方面享受到了许多优惠。红河州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投资,边贸总额因此大幅上升,有效促进了红河州沿边地区的经济发展。2014年,河口县生产总值达33.75亿元,与2013年的30.35亿元相比,增长10个百分点。

(二)消极影响

1.国内政策调控,导致边贸出口难。自2003年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宏观政策调控,使得大宗商品进出口量锐减。例如,取消有色金属和磷化工产品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禁止开展资源性产品的加工贸易,取消边贸进口关税、增值税“双减半”等政策。红河州是一个有色金属大州,政策调整导致原来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钢坯、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煤炭制品和磷化工产品很难出口,红河州边境贸易也因此受到影响。

2.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值下滑。越方通过提高或降低关税、增加或削减配额,允许或禁止商品进出等政策手段来增强对边贸的平衡,使得边境贸易进出口总值出现下滑趋势。据统计,2012年,红河州边境小额贸易完成进出口总值20170万美元,比2011年同期25501万美元下降20.9%,减少进出口总值5331万美元。

3.限制商品进出口,导致经济受损。越方通过暂停或禁止某类产品的进出口,或暂停某种贸易活动来增强对中方边贸的控制。例如,自2011年7月起,越南调整矿产品出口政策,对中国进口铁矿石等资源性产品进行限制,使红河州损失2000多万美元的铁矿石进口贸易;越方以加强贸易活动管理为由,暂停对我国部分商品的转口贸易,红河州因此损失460多万美元。

4.扰乱了正常的边贸秩序。越方边贸政策的调整有时不规范也不固定,给红河州边贸企业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企业的长远经营打算变为短期经营行为,企业“打擦边球”、“钻空子”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就出现“一管就死”的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合时宜、不合规范的政策调整,不仅损害了边贸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扰乱了正常的边贸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对沿边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

三、边贸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

第一,边贸政策涉及面广,许多政策措施的出台,只能依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调整、修订和完善,导致政策缺乏系统性。第二,中越双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制订政策时彼此观望,假如对方出台新的政策,另一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应对,这种基于利益博弈的政策制订策略,无形中制约了中越边贸政策的系统建构。第三,由于受国际经济形势及中越关系变化的影响,双方会在某一特定时期进行政策的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短期化倾向较为明显。尤其是单方面的政策调整,影响了政策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7]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边贸发展的能力有限

第一,国家转移支付力度不大。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长期以来财政比较困难,城市、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要扩大对外开放,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但由于国家转移支付力度不大,影响和制约了江河州边贸的顺利发展。第二,金融支持不足。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边境地区设立的管理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不多,不能满足企业或个人的金融服务要求。红河州边贸企业大部份规模小、实力弱,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困难,发展后劲不足。许多企业虽然抓住了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进出口商品项目,但由于资金缺乏,流动资金不足,经常错失发展的机会。第三,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推进缓慢,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滞后。

(三)优惠政策落实难

第一,进口退税政策落实难。边贸进口税和增值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操作性不强,不能落实到位,且进口减半征收的增值税得不到抵扣,进口环节的税款在边贸企业销售产品时又被补征回来,致使国家给予边贸企业的税收优惠实际上无法兑现。[8]第二,边贸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空间小。边贸企业与一般贸易企业处在同一竞争的起跑线,生存发展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制约,甚至一般贸易企业能享受的政策,边贸企业却落实不了,从而挤压了边贸发展的空间。第三,对配额商品的品种、数量等限制过死。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减少边境小额贸易的配额指标,取消了多种进出口商品优惠政策,而越南则针对性地调整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导致边境贸易优势逐渐减弱。

(四)管理体制有待规范

第一,边境贸易管理体制不规范、不完善,修改补充不及时,导致边境贸易秩序混乱。第二,配额商品的申报缺乏针对性。存在出口配额指标下达迟缓,申报的品种不对路等问题,导致在申报配额商品时,与边贸企业需求脱节,对境外市场缺乏了解,没有针对性。第三,相关部门对边贸企业的监督缺失,企业资金、成本和质量管理水平较低。第四,口岸管理机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商检、防疫、海关协调机制还未形成工作合力。

(五)服务边贸发展的主动性不够

第一,政策宣传不及时。红河州边贸管理人员对最新的中越边贸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有偏差,从而影响边贸政策的执行效果。调查发现,有的管理人员对边民互市范围的认知,还停留在1974年出台的政策框架内。第二,统一的协调机制缺乏。贯彻落实边贸政策的各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则会引起连锁反应,政策执行往往就会受阻或执行效果不佳。第三,边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通关便利化不够,办理相关手续较为复杂,边贸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互通和协调。

四、调整完善对越边贸政策的措施

(一)加强政策清理,构建系统、稳定和规范的边贸政策体系

第一,要充分认识边贸政策调整对加快沿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及时清理现有边贸政策。凡对发展有利的,要坚决贯彻落实;凡对发展不利,要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在保持原有边贸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出台一些新的鼓励和扶持边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一套全面系统、稳定、规范且可持续发展的边贸政策体系。第二,要加强中越双方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规范边贸管理,使各项边贸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共同促进双方边贸的健康发展。第三,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要充分考虑执行的合理性和长期性;各种优惠政策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使其具有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二)加强金融调控,为边贸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一,要积极争取中央授权,由红河州人大制定符合红河州实际的单行条例。第二,要建立金融部门协调机制,创新金融产品,落实好利率优惠和政府贴息政策,鼓励金融部门对边贸企业实行抵质押及订单质押等融资业务,解决边贸企业资金周转不足的问题。[9]第三,要进一步放宽进出口配额商品限制,释放边贸企业的发展活力。第四,要充分发挥河口县开展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优势,扩大中越双边银行支付机制和渠道,争取将河口县打造成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对外投资结算中心。

(三)强化政策落实,继续实行相关优惠政策

第一,要善于规避政策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为了降低因越方政策调整给中方企业造成的损失,管理部门、边贸企业应时刻关注越方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及早作出应对策略,规避消极影响。第二,要加强进口退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要在边民互市点设立“边民互市区”,边民进出互市区进行交易,仍享受限额免税优惠政策。第三,要增加配额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削减企业税费。对从事收购边民限额商品的企业,按国内商品销售的有关政策规定征税,原则要以减轻边境贸易企业负担为主,大幅削减边贸企业的税外收费。

(四)加强口岸管理,推动边境地区软硬环境建设

第一,要建立口岸基础设施投资机制。加大对口岸配套设施、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把条件相对较好的河口口岸建成现代化边境贸易口岸,加快口岸多功能货场、自动化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使基础设施建设与“一站式”通关服务相适应。第二,要切实加强口岸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管理原则,加强过境贸易和边民互市点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同时,依法依规制订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不合理、不必要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第三,要建立相关管理部门协调机制。理顺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税务、工商、财政和边境贸易等部门的关系,切实发挥联合办公的作用,建立适应边贸发展的协调机制。第四,要加强中越双方经济合作与交流。积极建立与河内有关部门的相互联系,通过建立会晤制度,互通双方边贸信息,协商解决口岸建设、对接通关等问题。

(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提升边贸服务水平

第一,要加强对边贸政策的宣传。建立与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制度,深入调研和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宣传好国家边贸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并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第二,要增强落实边贸政策的主动性。海关、工商、税务、边防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建立统一规范的协调管理机制,主动落实边贸优惠政策,为沿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第三,要善于学习和研究越南边贸政策,对政策范围内允许、禁止或调整的内容能清楚地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整理出有价值的信息,供上级部门参考决策。第四,要加大边贸人才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起一支完整的、高素质的边贸人才队伍。

[1]李国淮等.广西边境贸易中的税收政策分析与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7(03).

[2]国家外汇管理局.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2003-09-22.

[3][6]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2008-10-30.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2010-03-29.

[5]宗佶.对越经贸合作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3).

[7][8]黄比智、蓝常高.边境贸易及其税收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2(18).

[9]贾强、杨金成、赵景峰.金融支持对俄边境贸易的建议[N].金融时报,2014-01-07.

责任编辑:刘建文

F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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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5)05-0135-04

2015-08-21

马泽波(1973-),男,云南开远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州情研究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经济与文化。

吴 节(1984-),女,云南建水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州情研究室讲师。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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