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制定组织的国外研究述评

2015-02-03 18:10田博文田志龙
软科学 2014年12期

田博文 田志龙

摘要:对研究标准制定组织(简称SSOs)的国外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1980年代之后,国外研究重点探讨了行动者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动机,标准制定组织的属性、运作机理、效率等方面;未来的研究领域将探讨标准制定组织中集体行动随着技术路径的演化过程,技术追赶情境下制度环境对标准制定组织的影响,以及标准开发过程中效率、专业性和行动者利益之间的动态机制。相比之下,国内研究探讨如何通过组建标准联盟实现赶超,但对现象关注较多,对现象背后的规律探索较少。

关键词:标准制定组织;正式标准开发组织;标准联盟;标准开发过程

中图分类号:G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4)12-0130-05

The Literature Review on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

——Development Status,Trend and Enlightenment

TIAN Bowen,TIAN Zhilong

(School of Management,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74)

Abstract:This paper examines literature on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 in the foreign context. The argue that overseas research has focused on the motives of actors participating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the attributes of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the performance of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 Future research will be devoted to the evolution of technology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the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standardization and 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 in the catchingup context,and the dynamics among efficiency,expertise and actor interests in the standard development process. In China,researchers focus on the creation of standards consortia to catch up in the technology and standardization field. A lot of studies have been done on phenomena while the research on regularities is few.

Key words: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formal standards developing organization;standards consortia;standard development process

标准制定组织(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简称SSOs),是指“行动者间基于协调、沟通或政治协商方式,经由正式协议自发地开展制定、修改或扩散标准等标准化活动的合作型组织”[1]。在全球一体化的市场中,标准制定组织作为形成技术标准的最主要组织机制,其标准制修订工作与现有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国家实现追赶目标密切相关,对拉动经济增长、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促进创新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尤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是引导产业发展和企业行为的重要政策。

Zhao等(2005)按照标准开发过程、标准类型和市场对标准制定的影响,将标准制定组织划分为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如表1。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共同构成标准制定组织的体系。

表1 标准制定组织的分类

标准制定组织正式标准开发组织(Formal Standards Developing Organization)标准联盟(Standards Consortia)

定义多个组织自发地以寻求共识的方式,经由正式程序制定、开发标准多个组织(企业为主)自发地以联盟形式制定、开发标准

参与者企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企业

市场对标准开发的影响较弱较强

标准类型正式标准(De jure Satandards)联盟非正式标准(Consortia Informal Standards)

1 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概况

图1对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脉络进行了简要勾勒。总的说来,标准制定组织中的标准化活动属于多个组织间的集体行动,这些组织被称为行动者,每一个标准的出现反映了多个行动者实现共同战略意图的集体行动过程,可能在行业中产生变革。

图1 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脉络

从该集体行动的驱动机制分析标准制定组织,影响标准制定组织进行标准化活动的作用力来自三个方面:(1)技术体制方面的作用力,即开放系统和技术复杂性带来的影响;(2)制度环境方面的作用力,即政府政策和行业协会带来的影响;(3)个体动机,即驱使组织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诱因,包括行动者对待制定标准的评估,行动者对标准制定组织效率的感知,行动者具备的能力和知识产权战略,以及行动者感知的成员利益。上述三类变量中,前两者属于外生性驱动因素,后者属于内生性驱动因素。

标准制定组织代表着通过集体行动创建标准和进行标准化活动的组织机制,它可以是正式标准开发组织,也可以是标准联盟。标准制定组织自身具备的制度特征——标准制定组织的目标、组织架构、决策程序和开放度,构成了集体行动发生的情境条件。在标准开发过程中,这些制度特征通过明确决策流程和投票门槛对行动者互动产生影响,而行动者能力和行动者之间的网络关系对于标准制定组织中的交流、合作和冲突非常重要。上述因素之间展开互动,该互动作用影响了标准制定组织,也影响了标准制定的结果。

标准制定结果包括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结果。在宏观层面,集体行动形成了标准但同时激化了合作者间的竞争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在微观层面集体行动影响个体企业的决策和绩效,例如标准联盟促进了企业后期研发的协调,产生了与标准相关的重要创新。集体行动产生的宏观、微观结果也会反作用于该集体行动产生的驱动因素和组织机制。

2 重点研究领域

国外学者对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主要回答了四个研究问题:(1)组织为何参与标准制定组织?(2)标准制定组织的制度特征是什么?(3)标准制定组织中的标准开发过程是如何运作的?(4)在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之间,哪种组织更优?

2.1 标准制定组织的驱动因素:行动者为何参与

2.1.1 外生性驱动因素:技术体制与制度环境

技术体制因素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开放系统和技术的复杂性。开放系统概念最初源于电信市场,所有参与的供应商必须遵守一定的标准来实现互操作性,需要标准制定组织发展适当的标准。技术的复杂性是指技术体制涉及的要素越来越多,包括嵌套的平台、子系统和组件;这使得开发和推广标准需要多个组织的集体努力,包括内部创新和开放式创新的企业、核心元件制造商、政府、行业协会。

制度环境因素也表现为两个方面——政府政策和行业协会的影响。技术政策和标准制定计划背后的一个主要动机,是实现诸如保护国内就业和减少依赖外国的国家目标。政府倾向于使用技术标准作为工具达成这种目标,并且在标准化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除了政府政策,行业协会对于形成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常为了支持标准化活动,很多行业建立了相关的专业协会,对行业层面的组织间活动进行协调。

2.1.2 内生性驱动因素:个体动机

内生性驱动因素包括标准评估、行动者能力、标准制定组织感知、知识产权战略和成员利益。

标准评估,即行动者评估待开发标准的用途和重要性。大部分现有实证和理论研究将标准的用途和重要性归为三个方面:(1)成本,即降低交易成本和转换成本;(2)竞争,即使用标准来组织市场;(3)沟通和协调,即围绕一致的技术规格组织开发技术。Blind等 [2]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关注标准对市场塑造方面的影响超过关注标准对成本方面的影响。不管针对哪一方面,当行动者意识到待开发标准的用途和重要性,必会在标准制定组织中投入更多的资源。

行动者还需考虑自身的能力。Markus等 [3] 发现,标准的技术规范整合了技术和商业知识,故而十分复杂;不具备相关技术资源的行动者,则无法胜任开发技术标准的工作。除了技术资源,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行动者还必须拥有足以支付大规模标准化活动成本的财务资源。标准制定组织成员的基本费用包括每年缴纳的会费、筹备工作的费用,以及每次工作会议的差旅费用。而且,标准开发过程会持续很长一个周期(重要标准一般需要3~5年),这要求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行动者必须具备持续的财务能力。

行动者对标准制定组织的感知将影响其参与集体行动的积极性。首先,标准制定组织的内部管理是行动者考虑的方面。正式标准开发组织的内部管理可总结为“开放参与、共识决策和正式规则”三个特征。其中,开放参与有助于标准制定过程中共享更多的信息,正式规则能够确保企业拥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力,例如投票权。其次,标准制定组织的历史也是行动者考虑的因素。行动者愿意加入成立时间长的标准制定组织,因为这些组织拥有良好声誉、成熟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知识产权战略也对行动者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动机产生影响。Blind和Thumm[4]基于对欧洲企业的小样本调查发现,专利强度越高的企业,他们越不愿意参加标准制定组织。Blind[5] 在后续研究中指出,标准制定组织的类型影响企业的参与动机,因为采用协作型专利战略的企业更愿意加入标准联盟,而使用专利来阻挡竞争者的企业更愿意参加正式标准开发组织。

最后,行动者在参与标准制定组织时还要考虑成员利益。个体组织成为标准制定组织成员之后,能够从标准制定组织内部获得诸多利益,这些利益被称之为成员利益。基于文献回顾,成员利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技术优势,即行动者可以了解技术动向,使得标准尽量朝着自己偏好的方向发展。Leiponen[6]对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企业进行了访谈,企业管理人员认为通过参加标准制定组织可以影响标准开发过程,尤其是大企业利用这些合作组织达到私利——选择他们偏好的技术;(2)学习效益,即标准制定组织提供了一个知识生成、分享和学习的组织网络。标准制定组织为参与其中的成员提供了知识交换的场所。在标准制定组织的技术会议中,行动者可以和其他有足够理解、吸收能力的行动者分享研发知识;(3)社会资本效益,即行业协会、标准制定组织等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和其他企业建立关系,识别潜在的战略伙伴和新的商业机会。

2.2 标准制定组织属性:具备什么制度特征

在标准化活动中,标准制定组织的制度特征构成了集体行动发生的情境条件。基于现有研究对标准制定组织的深入探讨,本文就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在组织目标、组织结构、开放度、规则和程序、经费来源方面的特征进行了比较和归纳,如表3所示。

正式标准开发组织的目标是就竞争性的技术方案进行协调,以及开发标准的技术规范。在此目标下,其层级组织结构如下:第一层是成员联合大会(GA);第二层是技术联合会(TA);第三层是技术委员会(TC),由标准工作组(G)和次级委员会(SC)构成,主要起草标准的技术规范。

在开放度方面,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属于包容性组织,鼓励所有与待开发标准相关的利益组织参与。在正式标准开发组织中,其标准开发过程遵循以下规则和程序:(1)正式程序;(2)公平和透明度;(3)共识;(4)自愿性。在标准开发过程中,支撑正式标准开发组织运作的经费主要来自成员缴纳的会费,正式标准开发组织有时会获得来自社会机构的赞助。

标准联盟的目标是协调市场细分和使用技术创建商业社区,标准化活动属于其实现市场需求的技术协调工作的一部分。标准联盟组织结构的一些特征如下:第一层是联盟董事会;第二层是管理委员会;第三层是针对联盟需求设立的任务工作组。

在开放度方面,标准联盟多为排他性组织,企业是标准联盟的主要发起者和参与者,拥有一致的偏好。由于标准联盟具有排他性,其内部运作的具体信息难以获取。标准联盟中的规则和程序如下:(1)封闭过程,允许快速决策;(2)市场需求驱动为主,企业是主要的发起者和行动者;(3)自愿参与,联盟标准的执行不是强制的;(4)拥有非常灵活的知识产权规则,允许最优开发参与者的知识产权。在经费方面,支撑标准联盟运作的费用由成员企业承担;标准联盟中的成员属于激励驱动型,当他们感觉潜在收益很大时,即便成本高于会员费用,他们也愿意承担。

2.3 标准制定组织运作机理:如何进行标准开发过程

在标准制定组织中,学者们对标准开发过程的不同观点,见表4。

在探讨标准开发过程时,经济学家假设行动者是理性决策者,标准制定组织是行动者之间解决冲突的方式,是一个两方协商的场所。Farrell[7]基于理性博弈理论将标准开发过程视作两个竞争标准的发起人之间的“消耗战”。该研究表明,高质量的技术最终会被选中,但由于存在既得利益使得标准开发过程产生延迟。后续研究者探讨了标准制定组织中商业利益和标准开发过程延迟之间的关系。如果标准制定组织中商业参与度越高和提议标准中存在的知识产权越多,则标准开发过程的延迟更长。 行动者之间可能通过妥协来达成协议;即便标准开发过程有延迟,因为技术在延迟过程中得到了改善,所以标准开发过程的延迟是有效的。

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主要采用博弈理论将标准开发过程模型化,忽略了影响行动者决策的社会机制,因而只是部分展示了标准制定组织中的标准开发过程。实际上,标准制定组织作为多个组织集体行动的场所,组织层面因素使得标准开发过程十分复杂。

Botzem和Dobusch[8] 基于标准制定组织的两个案例研究,探讨了行动者参与标准开发过程和标准的潜在效益之间的关系。更多的行动者参与标准制定过程增强了人们对标准的合法性感知,即研究者描述的“输入合法性”;标准的效果和协调能力越好则加强了人们对标准的合法性感知,即研究者描述的“输出合法性”。这两者之间有一种递归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输出合法性可能比输入合法性更能影响标准的采用,而标准制定过程中行动者之间的包容和排斥也会转移。

Jan van den Ende 等 [9] 引入了“标准弹性”悖论,研究标准制定组织中标准行动者网络和标准发展之间的互动,以及该互动对标准成功的影响。该研究分析了三个标准的共同演进过程,将标准内容和标准制定组织行动者网络之间的关系定义为一种共同演进的动态机制,识别了产生和制约这种动态机制的各种力量。

总的说来,在标准开发过程中,经济因素和社会互动机制混合在一起,带来了标准制定组织内外的合作和竞争的动态变化,最终对标准开发过程的速度、标准内容以及标准的市场采纳率产生影响。因此有研究者提出,未来探讨标准开发过程中行动者行为和组织内部个体行为的最好方式是建立一个整合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的研究框架。

2.4 标准制定组织的效率:哪种组织更优

从标准开发过程看,很多学者认为各种不确定因素会对标准制定组织的效率产生影响。结合标准制定组织类型来看,正式标准开发组织、标准联盟具备的不同特征,使得二者在推动标准制定和开发方面互相协调、共同发展,从而最优的标准难以由一种组织实现。

在西方标准联盟刚刚兴起之时,研究者分析了信息技术领域中标准联盟和正式标准开发组织之间的关系。标准联盟同时在上下游环节影响正式标准开发组织,从而协调技术发展。早期学者对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进行多方面对比,认为标准联盟较正式标准开发组织而言在发展标准时非常迅速,有更充足的经费,能够更好地营销和解决知识产权的问题;而正式标准开发组织拥有现成的程序和员工,能够得到非常广泛的社会支持,并拥有较好的品牌。Gauch[10] 研究了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如何制定DVD技术标准,以及该技术标准后来被国际标准组织ISO批准的过程。该研究表明,正式标准开发组织中设立相应的职能,它允许标准联盟在6个月或9个月内获得其正式认证的规范。

总的说来,复杂技术的标准化是一个贯穿技术生命周期的长远过程,这意味着对标准的更新、维持和部署需要持续投入。这种持续投入往往需要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标准联盟通过一个持续的任务分工的形式合作,共同努力实现。

3 未来研究趋势

首先,参与标准制定组织的驱动因素将得到进一步细化和确认。对于技术体制的作用,少有研究揭示技术路径如何调节标准制定组织中的集体行动。在标准开发过程中,行动者间的互动和合作模式可能随着技术生命周期发生变化。在初期,行动者可能通过集体行动使得新兴技术合法化;随着一个技术领域的逐渐成熟,行动者可能通过差异化进行竞争。基于纵向研究视角,未来研究可探讨标准制定组织中行动者集体行动跟随技术路径的演化过程。

制度环境作为另一个因素,当前的研究需要考虑处于追赶情境下的新兴经济国家/地区的标准制定组织。新兴经济国家/地区在标准制定领域主要面临两个挑战:一是通过完善国内现有标准来规范产业的发展;二是通过在标准制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在全球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然而新兴经济国家在开发标准甚至参加标准开发过程方面是落后的,其标准开发过程中掺杂了很多模棱两可的部分和不确定性,更需要在行动者和技术构建之间进行更高水平的协调。当前的研究主要关注西方情境下的标准化活动,其研究成果在新兴经济国家/地区的具体应用上存在困难。更重要的是,新兴经济国家/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系统带来了与众不同的特性,有必要引入制度模型解释标准制定组织中的标准化活动,这也为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开辟了一块新领域。

其次,标准开发过程效率、专业性和行动者利益之间的动态机制有待研究,一是研究标准开发过程的效率与参与度之间的冲突,二是研究标准开发过程中专业性和行动者利益之间的冲突。这两类动态冲突的处理关系到标准制定组织的绩效——标准开发过程的效率、标准内容和标准的市场渗透率,是值得继续探讨的研究领域。

4 标准制定组织国外研究的启示

我国对标准制定组织的研究兴起于本世纪,当前研究重点是如何通过组建标准联盟快速创立标准,实现技术和标准赶超。然而,国内研究多从现实现象出发,较少关注标准制定组织背后的根源性问题。

首先,企业力量需要转化为标准开发能力才能服务于我国标准战略。中国这样的新兴经济国家/地区虽然对研发提供了基础设施,但只在基础科学研究的层面;应用或商业技术发展最终是企业承担的责任。企业的标准开发能力是落实我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因素。我国学者在分析中国标准战略的要素时,普遍认为企业应该积极参与正式标准开发组织和加快组建标准联盟,却忽略了企业是否具备足够的标准开发能力。标准制定组织应当了解企业的顾虑和障碍,提供标准开发能力的培训,激发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动机。

其次,标准制定需要协同效应。标准形成是一项系统工程,单个企业甚至是单个国家都很难掌握形成一项技术标准的全部资源。标准的形成需要一种能够掌握多个行动者资源的组织机制;而不同类型的标准制定组织产生的协同效应也是标准形成的重要因素。

最后,标准制定组织需要制度环境的持续性支持。国家政府通常和标准制定组织关系密切,能够启动、影响、协调或决定标准的选择。目前,中国政府确实对标准化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未来的研究强调制度因素,特别是政府政策对中国标准化过程的持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