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现句动词词义的游移与句式语义研究

2015-02-13 10:03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构式原型

蔡 旭

(盐城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存现句动词词义的游移与句式语义研究

蔡 旭

(盐城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摘 要:动作动词进入存现句中的句式义与其固有的词汇义不同,动词原有的动作义弱化,转而表示某种存在、出现或消失的状态。存现句的构式义是某处存在、出现或消失某人(或物)。存现句中宾语是存在、出现或消失的对象,也具有受事性质,因此动词对宾语具有某种支配性。这与述宾结构的原型语义有一定的相似性,只是存现句中动词对宾语的支配性较弱。

关键词:存现句;构式;原型;动词

一、什么是存现句

现代汉语存现句是指表示某处存在、出现或消失了某人(或某种事物)的一种句子。一般分为存在句和隐现句两类。存现句的格式为“名词性词语1+动词性词语+名词性词语2”,用公式表示为“NP1+VP+NP2”。例如:

(1)花瓣上有一只蜜蜂。

(2)马路对面是一条小河。

(3)屋顶上站着一个人。

(4)山上长了一棵树。

(5)他家丢了一只鸡。

(6)门上拉过一个横幅。

(7)对面游过来一条鱼。

存现句由三个部分构成。NP1是主语,由表示处所的名词性词语充当,VP表示存在、出现、消失的方式,它的构成是“动词+(着/了/过)”或动词带补语,NP2是宾语,即所谓存现宾语,由偏正结构充当,偏正结构的修饰语通常是数量词语。上例中,例(1)—(4)表示某处存在某人(或物),是存在句。例(5)—(7)表示某处出现或消失某人(或物),是隐现句。

二、构式理论

Goldberg对“构式”所下的定义是:“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1]

构式被认为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是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体。语素、词、短语、句子等都是构式的实例。从句法角度讲,语言中基本的句法结构形成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语义结构和语法形式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每个句法结构本身表示某种独立的意义,而不同的句法结构应有不同的句式意义。

三、动词词义的游移

潘文对存现句进行分类,根据A段、B段和C段的配置情况,把三个部分都出现的句子看作常式,而把不具备三个部分的句子看作变式[2]。本文主要讨论常式存现句。

(一)存在句

1. 动词“有”字句

《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对“有”的解释,其中第二个义项“表示存在”[3,p442]。例如:

(8)院里有一颗大槐树。

(9)篮子里有十个苹果。

“有”字是非动作动词,表示单纯的存在义,这类句子表示某处存在某人(或物)。显然,这类格式中“有”字的句式义和“有”字本身所具有的词汇义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不存在词义的游移问题。

基于原型的现代范畴化理论认为:范畴不一定能用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条件来下定义,在区别一个范畴时,没有一个属性是必要的。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样本(exemplar)的基础之上的,然后将其他实例根据它们跟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在某些/一组属性上的相似性而归入该范畴。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就是典型(即原型),它们是非典型事例范畴化的参照点。这种根据与典型事例类比而得出的范畴就是原型范畴(prototypebased category)[4]。语言学的许多范畴都是原型范畴,词类、句法结构以及句法成分等都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分。存在句属于原型范畴。“有”字句应为原型存在句[5]。

2. 动词“是”字句

动词“是”的常用义是表判断。而进入存在句中,“是”字的意义游移了。例如:

(10)满城是烟。

(11)门口是两棵枣树。

(12)村边就是一条小河。

《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对“是2”的解释,其中第二个义项是“表示存在,‘是’字前面通常是表处所的语词,‘是’后面表示存在的事物”[3,p335]。和“有”字一样,“是”字也是非动作动词,同样表示单纯的存在义。例(10)—(12)中的“是”字可以换成“有”字。如:

(10a)满城有烟。

(11a)门口有两棵枣树。

(12a)村边就有一条小河。

因此,动词“是”字进入存在句后,转而表示存在义,整个句式与原型“有”字句具有相似性,也表示某处存在某人(或物)。

3. 动词“存在”句

这类存在句,动词直接用“存在”。例如:

(13)心里存在疑惑。

(14)满脑子存在问题。

例(13)表示疑惑存在于心里,或者说“心里有疑惑”,其存在义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它是静态的存在。

4.“V着”句

朱德熙认为“NPL+V+着+NP”是个歧义结构[6],可以分化为两种形式,一种表示存在,表静态,例如:

(15)门口站着人→人站在门口

(16)前三排坐着来宾→来宾坐在前三排

(17)黑板上写着字→字写在黑板上

(18)墙上挂着画→画挂在墙上

(19)门上贴着对联→对联贴在门上

NPL“门口、前三排、黑板上、墙上、门上”分别指明了NP“人、来宾、字、画、对联”存在的处所。还有一种表示动作进行,表示动态。例如:

(20)门外敲着锣鼓→门外正在敲锣鼓

(21)外面下着大雨→外面正在下大雨

(22)大厅里跳着舞→大厅里正在跳舞

(23)隔壁打着电话→隔壁正在打电话

(24)操场上放着电影→操场上正在放电影

例(20)NPL“门外”指明“敲锣鼓”这一活动的场所。其他例类似。

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这两类的差异主要在“V着”上面。前一类的“站着、坐着、写着、挂着、贴着”是动作完成之后留下的状态,后一类的“敲着、下着、跳着、打着、放着”表示动作在进行,“V着”的差异是两类有差异的原因。因此,表面上看,这两个句法结构都是“NPL+V+着+NP”,包含的词类相同,排列次序相同,构造层次相同,语法结构关系相同,实际上还不是严格的同构,因为内部的语义结构关系不同。

朱德熙指出句子里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有层次的[7,p101]。N和“V着”之间除了及物性关系(施事、受事、与事等)之外,还有另外一层关系,就是对于N来说,“V着”表示的是它的“存在方式”。所谓存在方式包含两个概念:一是“存在”本身,二是实现存在的“方式”。这两个概念在“V着”上是融合在一起分不出彼此的。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一种抽象的存在,即不指定任何具体方式的存在。例如“床上躺着病人”这句话,如果把“方式”抽去,只论“存在”,那就要说“床上有病人”。朱先生认为这后一种关系是高层次的关系[7,p101]。相对来说,及物性关系则是低层次上的关系。所谓高层次上的关系指的是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直接相关联因此比较重要的语义关系,所谓低层次的关系是指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不直接关联因此比较次要的语义关系。因此,从高层次的关系上说,例(15)—(19)中的“V着”可以换成“有”。例如:

(15a)门口站着人→门口有人

(16a)前三排坐着来宾→前三排有来宾

(17a)黑板上写着字→黑板上有字

(18a)墙上挂着画→墙上有画

(19a)门上贴着对联→门上有对联

这类存在句中动词都抽象化了,不再表示具体的动作义,转而表示某种抽象的存在,具有非动态性特征,只是各自的存在方式有所不同。如:人是“站”在门口的,来宾是“坐”着的,字是“写”着的,画是“挂”着的,对联是“贴”在门上的。这里动词的动作性已经不明显了,只是表示是以何种方式存在的。试比较:

(15)A. 门口站着人→*门口毕恭毕敬地站着人

B. 人站在门口→人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

(16)A. 前三排坐着来宾→*前三排端端正正地坐着来宾

B. 来宾坐在前三排→来宾端端正正地坐在前三排

例(15)A中动词“站”前加了状语“毕恭毕敬”不能成立,而例(15)B则成立,这是因为例(15)B是动作句,表示的是“谁做什么”,句中的动词“站”是施动者所发出的动作,前面加上状语,状语的语义指向动词“站”,说明动作“站”的方式状态是“毕恭毕敬”的,因此对动作的样态可以加以描摹。而例(15)A中之所以不能加上状语,是因为存在句中“站”的动作性弱化了,它仅仅表示一种静态的存在。因此存现句中动词前一般不能使用描摹性的状语。至于“墙上高高的挂着一块匾”,这里“高高的”语义指向宾语“匾”,是对“匾”存在的方式加以修饰,说明“匾”在墙上的位置比较高,而并非修饰动作“挂”的。而表示活动正在进行的一类却不能换成“有”字。如:

(20a)门外敲着锣鼓→*门外有锣鼓

(21a)外面下着大雨→*外面有大雨

(22a)大厅里跳着舞→*大厅里有舞

(23a)隔壁打着电话→*隔壁有电话

这类句式宋玉柱称为“假存在句”[8]。“假存在句”中的动词一般都是及物动词,宾语一般都是受事宾语。动词对宾语具有一定的支配性。

5.“V了”句

存在句中动词后可带助词“了”。例如:

(25)衣服上绣了一朵花。

(26)门上安了电铃。

(27)沙发上躺了一个人。

这里的“V”的动作义也已经弱化了,转而表示抽象的存在义。“V了”语义表达的不是动作的完成,而是存在关系的实现。例(26)—(29)中的动词可以换成“有”字。例如:

(25a)衣服上有了一朵花。

(26a)门上有了电铃。

(27a)沙发上有了一个人。

可见,动词“绣、按、躺、盖”原有的动作义已经弱化了,这里只表示存在的方式。比较下面同样的动词“绣”,在不同的句式里的组合情况:

(25)A. 衣服上绣了一朵花→*衣服上仔仔细细地绣了一朵花

B. 妈妈在衣服上绣了一朵花→妈妈仔仔细细地在衣服上绣了一朵花

存在句中各类动词往往可以被“有”字所替换。这些动词本身所具有的动作义在存现句中已经消失,转而表示某种存在的方式,这种静态的存在方式与状语形象的描摹性是相互矛盾的,因此不能在存现句里共现。

6.“V过”句

存在句中动词后还可带上“过”。例如:

(28)这扇窗户上糊过报纸。

和上述带“V了”句一样,这里语义表达的也不是动作的完成,而是存在关系的实现。同样,这里的动词可以换成“有”。例如:

(28a)这扇窗户上有过报纸。

表达的是报纸曾经存在于这扇窗户上。“糊”已经不具有动作义,只表示报纸存在窗户上的方式。因此,这里的“过”并不是附加在动词上的,而是附加在整个句子上的,表达的是已经实现了的存在关系,整个句子与原型存在句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二)隐现句

1.“出现、消失”类动词句

这类存现句往往表示某处出现或消失了某人(或物),属于隐现句。例如:

(29)脸上出现了难色。

(30)草原上消失了一群羊。

(31)这孩子嘴里有牙了。

这里的动词“出现、消失”在隐现句中的句式义和它们本身固有的词汇义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不存在词义的游移问题。例(31)中的“有”和上述存在句中的“有”意思上有些差别,隐现句中的“有”表示发生或出现。这类句式是隐现句的原型。

2.“V了”句

这类“V了”句和上述的存在句有所不同。先看例:

(32)家里来了一位客人。

(33)水溪边少了女人们的踪迹。

(34)昨天村里死了两头牛。

其中“V了”表示的是“出现或消失的方式”。表示出现的“V”可以换成“出现”。例如:

(32a)家里出现了一位客人。

这类隐现句语义上表示一种从无到有的变化,或者说从不存在到存在的变化。表示消失的“V”可以换成“消失”。例如:

(33a)水溪边消失了女人们的踪迹。

(34a)昨天村里消失了两头牛。

这类隐现句语义上表示的是原本存在的人(物)或现象的消失,从有到无的变化,或者说从存在到不存在的变化。

进入隐现句“NP1+V+了+NP2”句子里的动词,其动作义也有所弱化,转而表示某种存在状态的变化方式。如例(32)中“来了一位客人”指明了家里原本没有客人,现在有一位客人了,其中动词“来”已不再表示动作义,只是表示一位客人出现的方式。例(34)“死了两头牛”语义是指两头牛从有到无的变化。至于如何没有了呢?是“死”了。“死”是表示两头牛不存在了的方式。因此,这类隐现句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

3. 带补语

存现句中动词后面带上补语,常常表示某处出现某人(或物),属于隐现句。隐现句动词后带补语最常见的是“动词+趋向补语”。例如:

(35)对面走来一个人。

(36)她的脸上透出一丝笑意。

(37)前面走过来一个人。

其中的“VP”词义发生了游移,可换成“出现”。

(35a)对面出现一个人。

(36a)她的脸上出现一丝笑意。

(37a)前面出现一个人。

这类隐现句中动词反映的是从无到有的变化,与原型隐现句具有相似性,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

四、存现句的句式语义

句式语义是句式所表达出的整体意义。上述的存在句中,“有”字句是存在句的原型,其他类型的存在句与原型有不同程度的相似性,因此它们是存在句中的非典型性成员。这样,可以构建存在句的构式义,即某处存在某人(或物)。各种类型的存在句尽管动词各不相同,或者后附着不同的助词,但整个句式所表达的都是某种存在义。“VP”本身是表示动作义的动词或动词短语,但进入存在句中,它们的动作性已经不明显了,转而表示某种方式、状态,语义表达的是以某种状态存在,具有非动态性特征。

上述的隐现句主要是VP后附加“了”或补语这两类,隐现句的构式义是某处出现或消失某人(或物)。同样的,每一个隐现句语义的差别,也在于“VP”的差异,即以某种方式出现或消失。与存在句所不同的是,存在句语义表达的是某种静态的存在,而隐现句反映的是存在状态的变化,因此具有动态性特征。

将存在句和隐现句的语义合并起来,即存现句的构式义是:某处存在、出现或消失某人(或物)。句式语义即所谓的高层次的语义关系。从更大范围来讲,存现句属于一种特殊的述宾结构。述宾结构的构式义,即述语对宾语具有一定的支配性。而存现句宾语是存在、出现或消失的对象,也具有受事性质,因此动词对宾语具有某种支配性。只是存现句中动词对宾语的支配性较弱。述宾结构的支配性在各种类型的述宾结构中是不同的,述语对宾语支配性有强弱之分。存现句距离述宾结构的原型略远一些,但仍然属于述宾结构大家族的一员,具有述宾结构的语义特征。

[参考文献]

[1] Adele E. Goldberg.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4.

[2] 潘文,等.论现代汉语存现句的语用分类[J].江苏社会科学, 2007(1):209-213.

[3] 孟琮,郑怀德.汉语动词用法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

[4] 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J].中国社会科学,1995(1):154-170.

[5] 任鹰.动词词义在结构中的游移与实现[J].中国语文,2007 (5):419-430.

[6] 朱德熙.“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J].语言教学与研究, 1981(1):4-18.

[7] 朱德熙.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A].朱德熙文集III[C].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98-110.

(责任编辑、校对:任翠香)

The Verb Meaning and Semantics of the Existential Sentences

CAI Xu

(School of Liberal Arts,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 Yancheng 224002, China)

Abstract:The meaning of the action verb in existential sentence is different from its lexical meaning. Weakening the original action meaning, it expresses a certain state of existence, appearance or disappearance. The construction meaning of the existential sentence is someone (or object) exists, appears or disappears somewhere. NP2in the structure is the object of the existence, appearance or disappearance. It is also the patient, and has some dominant, which has some similarity with the prototype semantic of predicateobject structure. But the dominant in existential sentences is weak.

Key Words:existential sentence; construction; prototype; verbs

作者简介:蔡旭(1977-),女,江苏盐城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收稿日期:2015-01-16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SJD740026),盐城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11YCKW003)

DOI:10.3969/j.issn.1009-9115.2015.04.012

中图分类号:H10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5)04-0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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