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回顾与展望

2015-02-25 04:02刘艳萍
学术探索 2015年3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中国化道路

刘艳萍

(1.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2.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工部,陕西西安710119)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回顾与展望

刘艳萍1,2

(1.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2.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工部,陕西西安710119)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探索中,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毛泽东民族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面临着三个现实挑战:一是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二是要不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三是要不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从民族问题、民族关系和民族区域自治三个方面重点研究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理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理、基本精神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过程,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过程。只有全面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过程,我们才能总结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基本规律和历史经验,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地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因此,历史、现实与未来成为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三个维度,而关注历史、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成为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基本理论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历史探索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1](P43)恩格斯的这句话阐明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逻辑与历史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过程,是历史与逻辑的必然的有机统一。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艰辛探索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不仅经历了从初步探索到曲折发展再到深入发展的历史阶段,还取得了重要成果并在成果形态上实现了道路、理论、制度的三位一体。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阶段

1.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初步探索(1921~1949)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作为自己的一个重要任务。早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中,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用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和蒙、回、藏三部的主张。这是党将民族问题与国家形式结合起来进行探索的开始,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探索的开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党坚持了民族自决原则和联邦制构想,并将其作为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实践当中。直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党的民族自决理论开始转向民族区域自治,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步入正确轨道。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指导下,陕甘宁边区开始建立蒙回民族自治区,实行蒙回民族区域自治。在取得成功之后,党领导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使党的民族区域自治走出了边区,进而走向全国。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由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上升为国家的基本民族政策和基本制度。

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曲折发展(1949~1978)

《共同纲领》颁布后,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始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在短短的四五年内全国共建立了二三百个各级自治区。这一时期可以说是民族自治地方建立最快的时期之一。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自治区、州、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补充的地位。此后,民族区域自治开始走向规范、有序。在“文革”开始之前,全国新建了四个民族自治区,并形成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发展格局。少数民族的平等自治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保障。然而十年“文化大革命”使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遭到严重践踏,不仅撤销了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还取消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少数民族的自治权,甚至在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和关于民族乡的规定。

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深入发展(1978~)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民族工作开始走上正轨,“文革”中被撤销的民族工作机构和民族乡、民族自治县以及民族自治州等相继恢复。在民族政策上,不仅恢复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的地位,还将巩固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民族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1982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原则,并增添了一些具有时代精神的新内容。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各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相继制定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党的十五大将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我国的三大民主制度之一,使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成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任务和要求。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探索中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以毛泽东民族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为主的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确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实现了道路、理论、制度的三位一体。

1.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改变命运。一个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选择何种道路,是基本国情、历史发展、经济社会状况、文化传统等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建党之初,由于国情认识和理论准备上的双重不足,中国共产党以苏联为模板,选择了民族自决、民族独立的民族解放道路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但随着日益严峻的民族危难,党的民族解放道路与团结抗战的要求和形势相冲突、相矛盾。在结合中国基本国情和各民族实际的基础上,党开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并找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道路。但中国共产党并未完全放弃民族自决和联邦制。在与民族自决、联邦制的比较中,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夕最终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建国方案。此后,党坚持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实现了少数民族的繁荣发展,建立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伟大成果。

2.形成了毛泽东民族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

毛泽东民族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民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改革开放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国情、民情、族情相结合,在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时期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

3.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在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形式上采取的不是联邦制,而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从基本政策到基本政治制度,中间经历了长期的发展阶段。1949年《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由党的民族政策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制度。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全国的推行提供了法律保障。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随着各种民族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解决民族问题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邓小平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制度优势,是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经验基础上将它确立为三项民主制度之一,从而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不断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要求。随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在解决民族问题中也将发挥更显著的作用。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现实挑战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共产党在纷繁复杂的学说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主义,在各种思潮的相互激荡中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今天,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面对的是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背景,是较之以往更加复杂多元的历史条件。它在给中国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带来了诸多挑战,深刻影响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而这些挑战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二是要不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三是要不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

苏东剧变之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关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失效、过时的言论甚嚣尘上,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地位问题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规律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思想体系。它在揭示阶级社会民族压迫根源的基础上,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与民族解放运动的关系,并进一步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真正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其丰富的理论内容和鲜明的方法论特点而成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指导思想,并对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产生了重要影响。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许多被压迫的民族纷纷获得民族解放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一员。同样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中华民族获得了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南斯拉夫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恰恰因为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地位才导致失败。因此,苏联和南斯拉夫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失败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失效。

中国的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但是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行动指南,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行动指南。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面对挑战时的坚定回答。

(二)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一个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选择何种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族情、社会历史发展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些人在面对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时不是尽力缩小民族之间发展差距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总是想借此否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民族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的伟大成果。它不仅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追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发展的根本要求,还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历史、合乎国情的正确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发展的必然要求。

道路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政治方向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经过历史检验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正因为我们在民族工作中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才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民族工作才能取得如此巨大成就。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我国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方针,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面对挑战时的坚定信念。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中国60年来民族发展的巨大成就已经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制度,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和重要体现。但是近年来在境外民族主义影响和煽动下,国内外一些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总是试图通过“大藏区”等虚假主张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受到了现实挑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面对挑战时的坚定态度。它不仅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我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

制度自信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首先要有制度自信,即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满信心。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将国家统一领导、民族自治权、民族自治机关等完美结合在一起,不仅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愿望,也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中国人民在抗击外来侵略中形成的民族精神共同决定的。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制度的优势,并在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坚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信念和信心,任何怀疑和动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性和合法性的言行都是没有根据的。

法制化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任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被确立下来的,而该项制度在全国的施行又是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保障的。在《民族区域自治法》颁行后的三十年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法制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长足的发展。但不容否认的是,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须加强。例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不到位、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滞后以及许多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单行条例的长期缺位等。因此,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必须从法制化入手,促进民族区域自治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而法制化也就成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任务。同时,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也是我国实现基本政治制度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建设中,一方面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体制,建立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另一方面要转变思想观念,深化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只有这两个方面共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化进程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是一个时代命题,它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发展。“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走向,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关键。”[2](P6)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又是立足中国民族问题实际并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出发解决民族自身发展问题、民族与国家关系问题以及民族与社会关系问题。因此,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走向,就必须首先了解中国民族问题在国内与国际各种因素影响下产生的变化及其变化的特点。可以说,科学、准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面临的新挑战。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面临的两个重大挑战:一个来自国际、一个来自国内,一个来自全球化、一个来自现代化,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将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双重变奏中不断向前发展。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交集背景下,中国民族问题原有的特殊性、重要性与新出现的国际性、复杂性交织在一起。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球化与现代化交集的新视域中揭示区域性民族问题和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问题的时代特点和基本态势及重大影响。”[3](P79)这就决定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就是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历史背景和深远影响下,从民族问题、民族关系和民族区域自治三个方面重点研究和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只有牢记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才能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才能不断向前推进和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张建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当前干部群众关注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二十八)[J].科学社会主义,2010(2).

[3]张建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基本取向[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5).

Retrospect and Prospect:the Sinicization of M arxist Nationality Theory

LIU Yan-ping1,2
(1.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Economics,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710062,Shaanxi,China; 2.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Shaanxi Business College,Xi'an,710119,Shaanxi,China)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t nationality theory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solve Chinese ethnic problems,on which the CPC has created a right path after long-term exp loration.The Mao Zedong nationality theory and the socialist ethnic theory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ve formed and the basic system of regional autonomy for ethnic minorities established.At present,we are confronted with three challenges:whether to adhere to the guiding position of Marxism;whether to stick to the path we have found in dealingwith China's ethnic problems;third,whether to adhere to the system of regional ethnic autonomy.In thenew historical conditions,research and promotion of the Sinicization ofMarxistnationality theory should be done from three aspects,the ethnic problems,ethnic relations and ethnic regional autonomy.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m;nationality theory;the system of regional autonomy for ethnicm inorities

D633

:A

:1006-723X(2015)03-0052-05

〔责任编辑:左安嵩〕

201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B001);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研究项目(2013JK0021)

刘艳萍,女,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工部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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