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

2015-02-25 07:28石洪樑李云保
学术探索 2015年8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戏剧云南

石洪樑,李云保

(1.云南省委办公厅;2.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通讯,云南 昆明 650228)

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

石洪樑1,李云保2

(1.云南省委办公厅;2.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通讯,云南 昆明 650228)

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的文化瑰宝。云南是少数民族戏剧留存最多的省份之一,有白剧、彝剧、傣剧、壮剧、佤剧、苗剧以及其他多种原生态戏剧。受当前文化艺术发展的多样化与群众文化消费需求、观念变化的影响,这些古老的传统戏剧艺术发展受到很大冲击,许多濒临消亡的困境。如何把这些独具地方魅力和民族特色的戏剧艺术形式传承和保护好,不让这些承载着少数民族发展变迁历史的文化记忆符号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消亡并能逐步发展壮大?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关注的现实问题,特别需要政府采取特殊的政策给予扶持与帮助,保障这些少数民族戏剧能够得以生存和发展。

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对策建议

戏剧艺术代表了一个民族较高的艺术水平,而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的文化瑰宝。云南各民族群众勤劳智慧、能歌善舞,在多年的生产生活中,产生了多种地域文化色彩浓郁的民族戏剧,除影响较大的滇剧、花灯外,还保留有白剧、彝剧、傣剧、壮剧、佤剧、苗剧以及其他原生态戏剧。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对繁荣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内涵意义重大,尤其是在我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进程中,发掘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魅力,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使之成为推动繁荣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云南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现状及特征

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主要有:白剧、彝剧、傣剧、壮剧、佤剧、苗剧以及原生态戏剧。这些戏剧,生动反映了当地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场景及与当地民风民俗紧密相关的文化元素,深受少数民族群众的喜爱。

(一)云南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现状

1.白剧有一定知名度和观众基础

白剧是流行在大理地区的少数民族剧种,是白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白剧艺术家,吸引了不少专家学者对白剧艺术进行深入研究,在大理白族地区有着非常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白剧一直在民间流行,不仅在神庙戏台上演,还在农忙季节,在田头地脚演唱,深受白族人民欢迎和喜爱。尤其是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之时,白剧的演出更为频繁。

2.彝剧民族特色鲜明

彝族是一个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的民族。打猎有打猎调,爬山有爬山调、过山调,放羊有放羊调,喝酒有酒歌。彝族戏曲目前主要流行于楚雄及玉溪峨山等地,是在彝族传统说唱、歌舞艺术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当地滇剧等地方剧种,采用汉族戏曲形式,不断融合、完善而形成的民族剧种[1]。彝族群众风趣地说,彝剧有“羊膻味”“松毛气”,犹如千里彝山盛开不败的马樱花,这是对彝剧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的最高赞誉。

3.傣剧在当地影响力强

傣剧是云南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之一,是傣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源于有一定人物情节的傣族歌舞表演及佛经讲唱,后吸收京剧、川剧、滇剧、皮影戏的艺术营养,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形式。傣剧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盈江干崖,后广泛流传于德宏、临沧、保山及缅甸掸邦的傣族聚居区。傣剧剧目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多取材于民间歌舞说唱,傣剧传统剧目多以唱为主,动作的穿插和丰富情感的交流较少,有简单的表演动作。傣剧目前在农村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大的影响力,只要有傣剧演出,四面八方各个村寨的傣族群众都会聚拢来观看,场面就像过节一样热闹。

4.壮剧传统剧目最为丰富

壮剧,又叫“壮戏”,在云南主要分布在文山等地,是在壮族民间文学、歌舞、说唱技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2]壮剧的传统剧目有1000多个,分别保存和流传在富宁、广南等县市的业余戏班中。壮剧保存完整的剧本约有400本,这些剧本经过几百年不断地加工和丰富,大都具有壮族的鲜明特点和风格。目前,很多壮剧在保留传统的前提下,编创了一些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代生活的剧本,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一些壮剧班子的演出开展得有声有色,形成了较为可喜的发展局面。

5.佤族清戏风格独特

佤族清戏,是以汉族方言为戏曲语言的一种少数民族业余戏曲艺术,在清末民初曾经兴盛一时,后渐趋衰落,抗战后,佤族清戏濒临灭绝,现仅流传于腾冲县荷花乡甘蔗寨。清戏剧目故事感人,情节生动,文辞优美,人物性格鲜明,曲调抑扬顿挫,悦耳动听。

6.苗剧朴实自然

苗剧盛行于禄丰,主要流行于禄丰县大箐苗族自治乡。居住在禄丰县山区、半山区的苗族同胞,能歌善舞,喜爱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成立了自己的业余剧团,能使用笛子、月琴、芦笙和树叶进行演出。苗剧的表演,除了模拟本民族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动作外,也借鉴汉族戏曲表演中的一些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苗剧得以复苏。一些业余剧团,又陆续开始创作、演出一些小型的苗剧及苗族歌舞剧。苗剧自诞生以来,共创作、演出了大、中、小型剧目20余个,并以该地区流行的篾调、笛子调、山歌为苗剧的主要曲调。

7.其他少数民族原生态戏剧古朴

云南少数民族戏剧剧种远不止以上几种。如迪庆州保和镇的“维西大词戏”、景东县的“杀戏”等,都是保留在云南民间的戏曲剧种。同时,云南还存在古朴久远又独具风格的原生态戏剧。原生态戏剧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祭祀等仪式之中,包括拟兽(拟龙、拟虎、拟孔雀等)戏剧、劳作戏剧、祭祀戏剧等。如劳作戏剧“田家乐”,通过生动表现形式,使人懂得稼穑之艰辛,教育人要讲求忠、孝和礼仪。这些原始戏剧包含着各民族的文化风俗,很多最典型、最古朴、最鲜明的文化往往都以戏剧形式来体现。[3]

(二)云南少数民族戏剧的特征

一是呈现出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化特征。如白剧是多声腔剧种,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与民间传说相融合,兼有古老剧种与民间小戏的特点。傣剧由于运用属于北傣语支的傣文傣语,傣族又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佛经故事、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十分丰富,韵文体诗歌流传广泛。彝剧几乎全部为新创剧目,曲调全盘吸取当地民歌,舞蹈身段,借鉴彝族舞程式,舞台艺术创新的余地较大。其他少数民族戏剧剧种,由于剧种传统、声腔源流的不同,加上民族特点、地域差异、方言分歧、欣赏习惯、审美趣味、心理特征等因素,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特征,实现了多样化和差异化的演变。

二是表现出乡土气息浓郁的本土化、社区化特征。云南少数民族戏剧剧种较多,且艺术特色鲜明,演出习俗多样。少数民族戏剧是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艺术结晶,深得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喜爱。与普通戏剧的公众性相比,原始戏剧的特点还有其专有性、独特性。原始戏剧一般存见于边远偏僻的地区,带有原生态的文化符号与印记。

三是富有自娱自乐的群众化特征。戏剧艺术自发生以来,普遍经历了由娱神到群众自娱的发展过程。群众的娱乐性贯穿于整个戏剧历史。以云南文山壮剧为例,“文革”后恢复业余演出时,人们纷纷解囊相助,据专家介绍,当时业余戏班可获千元以上资助的不在少数。大多数原始戏剧演出本身就是一次全社会的盛大典礼,群众参与面很广。

四是割不断婚丧、宗教祭祀的习俗化特征。戏剧的原始形态无一不与仪式有关,很多戏剧本身就是仪式,或者说仪式本身就是一种戏剧化的演出。仪式对于戏剧来说,几乎就是本体。[4]

二、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做好少数民族戏剧的保护与传承,近年来云南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0年起,省财政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2011年又设立了每年1500万元的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专项经费,2012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增加到1000万元;同时,在省级民族机动金中安排专项经费700多万元,并按10%的比例逐年递增。目前,每年的省级民族文化保护资金达到了5000多万元。各相关州市也都安排了专门的工作经费用于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保护工作,如大理州每年安排经费400万元,德宏州每年安排经费100万元。二是积极申报保护名录项目。2005年至2008年,先后推荐申报“白、彝、傣、壮”4个民族剧种及傣族章哈、佤族清戏,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行统一保护。三是认真制定保护规划。省级文化部门帮助和指导各级文化部门,制定了具体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对促进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和保护开了个好头。四是建立专业剧团。先后成立了大理州白剧团、德宏州傣剧传承展演中心、文山州壮剧团等少数民族戏剧传承机构,聚集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戏剧专业人才,创作排练了一批精品剧目。五是举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已成功举办两届,既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又推进了少数民族文艺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通过近年来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云南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各种原因,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戏剧市场萎缩、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成了云南少数民族戏剧发展面临的首要难题。戏剧市场整体上一直在萎缩,观众呈减少态势,各少数民族戏剧剧团想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赢得发展空间比较困难;加之政策扶持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够,导致目前各剧团普遍处于苦苦支撑的困境。加之,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民族戏剧在人才培养、剧目创作和排演、剧团建设,尤其是硬件建设投入、参加比赛展演等方面面临较大困难。

二是流行元素、多元文化的冲击,导致少数民族戏剧成为“濒危物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行文化以鲜活的风格,方便快捷的传播方式,深入到寻常百姓家。戏曲在人们思维方式改变、生活节奏加速、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那一唱三叹、一步三摇的模式,很难适应多数观众变化了的审美需求。

三是农村群众大多无力购票看戏,让“送戏下乡”积极性不高。喜爱少数民族戏剧的观众大部分集中在农村,收入不高,大多无力购票看戏。但政府若大量组织送戏下乡,各项费用开支又较大。加之少数民族地区普遍财力较为紧张,拨付的经费有限,各个剧团通过演出能够获得的门票等收入微薄,要想编排新剧目、多送戏下乡,往往感到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四是戏剧人才青黄不接,制约了少数民族戏剧的持续发展。少数民族戏剧因其独特的语言、声腔、演唱风格及表演形式,决定了它的传承方式和普及范围,必须在本地区、本民族中选拔人才,通过以团带班和拜师学艺的方式进行培养。由于目前从业人员普遍收入低、待遇差、演出累,导致会演的留不住,人才流失严重。想学戏的人特别是想学戏的孩子也越来越少,以前的“艺难学门难进”已变成今天的“招生难学艺难”。村寨群众自发组织的戏剧表演大都也只有中老年人参加,会唱、会演本民族戏剧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使丰富的民族特色文化面临消亡或失传的困境。

五是戏剧“人在戏存、人去戏亡”的现象,让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和保护令人担忧。目前各个少数民族戏剧剧团都以演传统戏、古装戏为主,很多剧本将随着传承人离世而消失。如云南壮剧的传统剧目有一千多个,分别保存和流传在富宁、广南、文山乐西的业余戏班中。很多戏单和戏文靠戏班班主或老传承人排练时口传心授,很多传承人已是白发苍苍。西双版纳傣族章哈剧和腾冲佤族清戏,传承人逐渐减少,“人在戏存、人去戏亡”的现象比较突出。

六是创新不足、感染力不强,制约了少数民族戏剧的发扬光大。一是少数民族戏剧都是用本民族语言演唱,讲的都是本民族、本地区的故事,听不懂该民族语言,对该民族历史、人物不了解的人很难理解戏剧所表达的内容,导致少数民族戏剧往往只能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演出,难以扩大影响。二是少数民族戏剧的唱腔、动作、服装、音乐变化不多,形式较为单一,节奏较为缓慢,感染力不强等问题,对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的吸引力不大。

三、推进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传承发展的思路和主要原则

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很多地区都面临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等问题。国家对此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收到很好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要在推进云南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传承发展工作中,坚持以下的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任何少数民族戏剧艺术都是在开放中发展的,都是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不断吸收借鉴其先进文化而前进的。尤其是在信息时代,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艺术更要在适应新的生存环境中,抓好传承和保护,要把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艺术与振兴民族经济和文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作为我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来尽快加以保护,充分利用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独特魅力,采取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传承及其资料的抢救、整理和研究,加快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精品创作步伐,探索并逐步建立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传承和保护运行机制、经营机制,夯实基层戏剧队伍,增强少数民族戏剧艺术在人民大众中的影响力,破解戏剧艺术濒临消失的危险。

(二)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保护原则。任何优秀的文化都必须根植于大众的土壤中才能获得新生。俗话说:“活鱼要在水中看。”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环境。要为少数民族戏剧,特别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营造出一个更加宽松,也更适合其成长的生态环境。若盲目改变原有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或是使戏剧艺术离开所熟悉的原生环境,戏剧艺术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必须坚持本土传习的永续发展路子,才能使这些活生生的少数民族戏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家乡的土地上,生生不息。

二是坚持原生态传承保护原则。少数民族戏剧这种历经千百年沉淀后存活下来的传统艺术,是少数民族的文化精华,可以像是发面时使用的碱,酿酒时使用的曲一样,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傣剧《南西拉》取材于印度史诗,融合傣族歌舞,展示了傣文化最淳朴、最真实、最自然的东西,最有民族特色,在国外演出时,经常有上万观众来现场观看演出。

三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原则。实践反复证明:单纯的保护不仅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很难实现,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社会价值也很难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完全展示出来。把戏剧艺术开发与发展旅游等融合进行,把浓郁的戏剧艺术文化推向市场,采取政府采购、业主主办、市场运作的方式,创造机会让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下乡展演、送戏下乡,让少数民族戏剧艺术回归到少数民族群众中去,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本民族的文化魅力。

四是坚持特殊传承优先原则。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真正传承主体是那些深深根植于民间的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在调研中,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依附于这些传承人的戏剧艺术面临濒危境地。重视这些才艺卓著的耄耋老人的生活、工资、医疗待遇。发挥好传承人以老带新、薪火相传的作用,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人,通过民间的力量让少数民族戏剧艺术永续传承。

五是坚持侧重精品保护原则。保护少数民族戏剧艺术,说到底不是保护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全部,而是一个民族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文化精华。少数民族戏剧里的音乐、舞蹈、对白、表演等,都因为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而步入人类文化遗产行列。必须重视这些少数民族戏剧精品的保护,这对于研究少数民族在不同时空环境下审美观念的变迁,也是相当重要的。

四、推动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的对策建议

流传千年的少数民族戏剧走到今天,已处于濒危境地。如何做好保护与传承工作,让这些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能薪火相传,让子孙后代在老祖宗的历史印迹里能寻觅到“文化基因密码”,这条路可谓任重道远。

(一)抓紧研究出台特殊的保护扶持政策

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的领导和引导是关键。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国家层面制定政策保护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国家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建立展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对少数民族特有的戏剧、歌舞进行展示。[7]云南省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对云南地方戏种,尤其是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在演出、人才培养、艺术传承和保护方面予以切实保护。在继续做好滇剧、滇戏的推广同时,注重对白剧、彝剧、傣剧、壮剧、佤剧、原生态剧种的传承和保护,可以考虑采取“一族一策”的差别化政策加以扶持和保护。在文艺院团改革中,对少数民族剧种,尤其是稀有剧种,国家应给予扶持,对相关剧团实行财政全额拨款。鼓励社科研究机构及其他学术团体、单位和个人从事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和保护。建立少数民族戏剧项目保护数据库,有效保护研究成果,实现资源共享。

(二)将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都对继承、保护、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帮助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把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忌从事急功近利的破坏性开发。要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少数民族戏剧项目保护规划。建议各州市、县市文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本地区民间戏剧的普查、收集、整理与研究力度,建立项目数据库。建议各县(市)戏剧责任保护单位整合资源,根据保护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争取各部门资金的支持,分步开展保护工作。建议由宣传部、民委、文化厅等单位牵头组成调研组,对现有少数民族戏剧剧种、剧团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估,进一步完善保护政策和扶持措施,把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持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三)抓好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和创作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原有的剧本招标制度,定期举办创作工作会、研讨会和改稿会,消除剧本创作的断层现象;根据少数民族戏剧的特殊情况,恢复各院团的创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直接为各基层民间少数民族戏剧爱好者提供剧本,让从事少数民族戏剧创作的单位或团队得以生存发展。鼓励少数民族戏剧在传承中发扬光大,积极吸收现代音乐和技术手段,丰富表演方式、形式,使少数民族戏剧时尚、好看,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不能抱着老程式、老传统不放,要像苏州对昆曲艺术的改革创新那样,打造青春版的《牡丹亭》,让昆曲老少皆宜,既传统又现代。建议在剧本创作上,要将更多视角指向现实生活深层的精神诉求,弘扬人性的真善美,通过塑造丰满感人的艺术形象,引领社会价值走向和民众的情感寄托,用精品力作弘扬时代主旋律。在舞台呈现上,时刻铭记演出面对的群体,把握老中青观众各自的欣赏习惯和审美需求,博采众长,融入现代元素,运用多种手段展现现代戏剧艺术的魅力。在演出手段上,借鉴现代营销理念,运用全新运营形式,以新理念审视戏剧艺术,用新途径推广戏剧艺术,运用多渠道、多样式、多品种的演出形式,充分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精神实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奉献赏心悦目的好戏大戏。[8]

(四)实行“送戏下乡”工程,通过百姓看戏、政府买单的形式,培养少数民族戏剧的观众群

观众是少数民族戏剧的主要元素,没有观众戏剧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很多地方,农村婚丧嫁娶、添丁满月也少不了请台戏唱几天。这说明戏剧艺术的根在人民大众,政府要积极实行“送戏下乡”工程,通过政府买单,百姓看戏的形式,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集市和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庆典等,大力开展生动活泼的少数民族戏剧演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乡村基层的文化舞台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供戏剧表演必需的道具、服装、音响、灯光等设施,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茶余饭后就可触摸到自己民族的文化魅力。同时,通过加大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地方戏剧生长、发展的环境氛围,促进少数民族戏剧的全面健康发展。[9]

(五)加快一批少数民族戏剧示范州市、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及示范基地建设

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既要依托州(市)、县(市)文化主管部门以及专业演员来实现,同时还要依托基层的乡镇、社区、村社、民间业余演员来普及。要加快州(市)、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少数民族戏剧提供演出场所。要扶持一些乡镇、村的表演团队为群众演出少数民族戏剧,让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进城也可以看戏。要积极鼓励少数民族戏剧进学校,在一些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基地,激发中小学生学习少数民族戏剧的热情。

(六)探索建立有利于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运行机制、经营机制

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已成为阻碍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综合采取行政的、政策的、人事的、市场的手段来推动少数民族戏剧剧团改革,不搞一刀切,不盲目地把少数民族戏剧剧团推向市场,避免造成思想冲击和人才流失。要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州市群艺馆走向市场,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戏剧精品。要按照“条件不具备或濒危珍贵的文化资源,必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的要求,对这些州、市、县的群艺馆进行“特殊保护”,确保这些机构人员待遇不减、收入不减、工作热情不减。结合当地民俗及戏剧艺术演出,打造民俗风情文化旅游,将戏剧艺术、观光旅游、民俗风情表演结合起来,创建文化旅游产业,打响文化旅游品牌。[10]

(七)加大对少数民族戏剧保护的资金扶持力度

要把少数民族戏剧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戏剧保护与传承专项规划,加大对少数民族戏剧保护和传承的投入。财政要设立少数民族濒危文化保护和传承专项经费,并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对少数民族戏剧的扶持,可以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少数民族戏剧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新机制。

(八)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要抓紧成立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形成系统的、长效的、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要借鉴大理州在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专设戏剧文化传习所的做法,把少数民族戏剧传习所建设为保护传承展示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重要基地。[11]彝族、壮族、傣族等几个拥有民族戏剧的州市也应设立相应的本民族戏剧文化传习所,分设戏剧研究室、戏剧创作室、戏剧传承展演室,设立特殊文化人才专门工作室,聚集一批传承和保护队伍,策划和实施一批精品创作、制作、演出活动。要实施少数民族戏剧艺术、语言文字、文物、古籍抢救保护工程。抓紧对少数民族戏剧剧种包括原生态戏剧进行普查,积极创建各级民族文化保护区、特色文化保护区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九)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戏剧艺术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艺术传承人培养机制,提高从艺人员的文化修养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戏剧人才,让少数民族戏剧发扬光大。同时要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加大戏剧保护力度、完善少数民族戏剧和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库,不断提高传承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要注重培养本土的“编、导、演、音”等主创人才,注重培养戏剧评论人才和既是戏剧内行又懂现代管理的专业人才,构建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智力支撑体系。[12]

总之,少数民族戏剧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我们足够重视,尽力加以保护,注重打造精品,培养人才队伍,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一定能在现代社会中凤凰涅槃,获得新生。[参考文献]

[1]王胜华.云南民族戏剧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

[2]韦苇,向凡.壮剧艺术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

[3]杨志明.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民族文化大观丛书[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3.

[5]龚家铭,杨树忠,金保.傣剧教程[M].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13.

[6]喜饶尼玛,石竣淏.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

[7]冯建军.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文物学说,2010,(11).

[8]原碧霞.少数民族戏剧生存困惑[J].瞭望周刊,2007,(46).

[9]张健年.谈少数民族戏剧的走向[J].民族艺术,2011,(03).

[10]张晓宇.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J].前沿,2011,(09).

[11]杨晓凡,马永康.白剧风采[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

[12]和颖.略论云南少数民族乡土文化人才的培养模式[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04).

Research of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Ethnic minorities Drama in Yunnan Province

SHI Hong-liang1,LI Yun-bao2
(1.Yunnan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Seneral office;2.Yunnan Communications,Kunming,650000,Yunnan,China)

Ethnic minorities Drama is an indispensable cultural treasure in China.Yunnan is one of the provinces who preserves plenty of original local dramas,such as drama of Bai people,Yi people,Dai people,Zhuang people,Wa people and Miao people.Influenced by the diversity of current cultural and artistic development and the changing demand and attitude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of people,traditional artistic drama is squeezed greatly and lots of them are dying out.Then it is an urgent and realistic issue how to inherit and protect these dramas having unique local charm and ethnic characteristics,prevent these cultural codes from extinction,and even give them growth and consolidation.Therefore,Party committees and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and different communities in the society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and special policy be adopted by to offer support and financial aid,so as to guarantee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ethnic minorities drama.

ethnic minorities drama in Yunnan provincr;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J607

:A

:1006-723X(2015)08-0140-06

〔责任编辑:葛 萌〕

石洪樑,男,云南省委办公厅巡视员,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李云保,男,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通讯主编,主要从事民族文化研究。

猜你喜欢
少数民族戏剧云南
有趣的戏剧课
云南茶,1200年的发现
云南邀您来“吸氧”
云南是你避暑的最佳选择
戏剧“乌托邦”的狂欢
戏剧观赏的认知研究
一图读懂云南两新党建
我认识的少数民族
戏剧类
少数民族治疗感冒的蕨类植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