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推进校内综合改革的实践探索
——以福州大学为例

2015-03-17 17:24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12期
关键词:福州大学办学学院

孙 鋆

(福州大学 党办校办,福建 福州 350116)

地方高校推进校内综合改革的实践探索
——以福州大学为例

孙 鋆

(福州大学 党办校办,福建 福州 350116)

推进校内综合改革是新时期地方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福州大学确立了建设创业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为同类地方高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地方高校;综合改革;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更从推动简政放权、依法治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对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高校抓住机遇先行先试,开启新一轮综合改革。近年来,福州大学确立了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大学强校之路的奋斗目标,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自主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办学职能,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管理制度创新,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高水平“211工程”地方大学建设。文章重点考察福州大学推动校内综合改革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以期为同类地方高校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大学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面向社会进行依法自主办学、科学管理,其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学校对外、对内两种关系。即:对外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理顺和规范学校同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对内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处理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文章着重探讨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一)坚持和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是注重发挥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党委对学校事业发展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对涉及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党员利益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加强研究部署并抓好跟踪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愿景,确定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校和依法治校的“五大战略”,拟通过实施“三步走”全面建成创业型东南强校,并向国内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二是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形成了党政分工明确合理,党委书记和校长配合默契,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的顺畅运行机制和良好工作氛围。班子成员坚持每年参加国家和省里有关部门组织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办学治校能力等专题研讨班学习,加强对高等教育规律以及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趋势的认识和研究。三是研究制定《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明晰了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的职责权限、议事范围、组织程序和会议纪律等内容,在学校层面形成了较好地研究和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领导体制。

(二)健全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是明晰校院二级管理的职责权限,提升校院两级综合管理水平。制定实施关于深化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相关的配套文件,分别从学科、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学生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服务、干部管理和党建与思政工作等方面,规范学校和学院不同层面的目标任务、职责权限、管理权能及相互关系;推动校部机关职能改革,简政放权、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提高学院自主运行能力和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二是理顺学院内部各种关系,优化学院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加强党政共同负责的学院领导体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及教代会制度,进一步理顺学院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制衡协调、和谐善治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在赋予学院在人、财、物和基本事务管理等方面更多权责利的同时,强化对学院党政领导在任职期间的年度目标责任、工作业绩和办学质效的考核评价,逐步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努力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校院二级管理运行机制。

(三)推动基层学术组织创新促进教授治学

一是加快推进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设。制定完善了学院教授委员会规程,规范和指导各学院自主自愿地设立教授委员会,对教学、科研和校院二级管理发挥积极作用。有8个学院相继成立教授委员会,特别是紫金矿业学院建立起以学院教授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权力体系,将其它学院普遍成立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委员会、学位授予委员会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决策、咨询、审议和论证功能集于一体,强化了教授治学功能。 二是深入推进学部制改革。根据学科非均衡发展特点和各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发展实际,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学部制改革,逐步扩展至全校各个学术领域。学校首先设立了理工学部、数理信息学部、工程学部、经济管理学部、人文社科学部等5个学部委员会,独立召集会议审议年度二级学科自主设置论证方案、各类研究生分专业培养方案等,充分发挥教授群体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的学术咨询作用。三是深化学院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加大全校学科战略性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学科和学术资源配置,三院整合组建经济与管理学院;适应建设海洋强省的需要,筹建海洋学院,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等海洋相关学科发展;适应全省石化产业发展需求,由福州大学、泉州市泉港区政府和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石油化工学院,培养石油化工高级专门人才。

(四)以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与民主管理

一是加强以《福州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设。从2012年初起,率先在省属高校中启动大学章程起草工作,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有关专家、师生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校友代表和法律顾问等共同参加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国家法规政策为依据,学习借鉴兄弟高校经验,充分吸纳学校现有制度建设成果,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全校师生的意愿,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以学校章程为依据,推动学校各项制度的梳理和“废改立”。全校完成各项制度“废改立”69项,逐步构建起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确保了包括管理、决策、执行等在内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特别在试行的基础上修订了校党委全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促进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加强党组织、教职工之家、工会、团组织和学生会等党群工团学组织建设,完善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和学代会等制度。特别是以教代会为载体积极推进民主管理与依法治校,如:提高一线教师代表比例(超过70%),增加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名额,邀请全校教授旁听会议,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等。

二、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制度创新激发办学活力

(一)优化财务管理,鼓励开源节流

一是完善校院二级预算管理。坚持公平透明、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下拨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大小学院统筹安排,兼顾效率与公平;以人为本,确保教职工待遇福利、学生各种专项支出和基本公益性服务项目;优先安排办学品牌培育和提升的支出,重点加强骨干人才引进、培养配套等。设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学院预算管理 “一支笔”。二是加强办学成本核算管理,提升资源运作管理能力。增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当家理财”观念,重视办学成本和效益核算,促进节流更鼓励开源。对办学和办公使用空间、水电能源等按照核定标准收取相应的空间资源占用费,并以收取的空间资源占用费设立校内配套专项资金,按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项目性质和贡献大小给予部分或全额返还。三是建立经费预算申请和答辩制度。每年初召开校长办公(扩大)会议,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听取机关各职能部门对上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新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内容、额度及用途说明,进行必要的效益评价和提问、征询与答辩,最终确定各部门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四是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和年末结余经费清零制度。定期通报财政资金执行情况,督促盘活存量资金,避免资金沉淀或浪费。对专项经费实行统一规划、专款专用,当年预算、当年执行、结余回收,并将预算经费执行情况、建设效益与年度绩效考核及下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改革人事制度,完善收入分配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发布关于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的若干意见,启动校部机关机构改革。自2010年以来对校部机构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和部门职能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和合并重组,强化了校部机关的服务、规划、调控和指导等职能。成立编制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实际需要,强化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与监督,形成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创新岗位设置,完善聘用管理。2008年以来先后完成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按照“科学设岗、优化结构、按岗聘用、规范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学科建设与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科学确定岗位总量、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积极推进管理人员职级制改革,优化职级设置、拓展晋升空间,探索建立有利于管理人才发展的聘用机制。三是创新用人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突出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的选人用人导向,选聘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到教学科研岗位,选聘优秀硕、博士毕业生到公共服务体系专业技术、思政工作岗位,校院两级党政机关和后勤保障单位,原则上不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创新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与服务机制,简化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论证与评审程序;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为相关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创新人才培养与成长机制,注重学科梯队建设,建立分类分层合理、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四是改革职称评聘,提高评定标准。在省属高校中率先实行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聘任,推出“隔年申报”制度,建立“教授会”与学部评议制度,针对5个学部和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3个系列分别设立评议组,制定相应职务业绩考评条件;实行学院、学部、学校三级评聘,注重质量导向,尊重学科差异,体现教授治学。五是实施绩效改革,创新收入分配。在省属高校中率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并根据试行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权重,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评价杠杆和激励导向作用。

(三)加强协同创新,深化后勤改革

一是加强协同创新机制建设。2012年以来与国内外院校、行业企业、政府部门和科研院所联合,牵头成立了海西环境与能源光催化等7个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机制。围绕“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建自贸区建设等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首批成立了12个专业智库,为政府提供可持续的决策咨询服务。二是深化后勤基建资产管理改革。以开源节流为导向,完善办学资源配置,强化内部控制,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升争取、配置和共享资源的能力,从根本上改善办学条件和美化校园环境。实施能源合同管理改革,做好能源基础设施改造;制定物业服务及绿化养护的考核细则,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后勤运行规范化和后勤服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资产、后勤与基建管理工作;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证学校资产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三是健全完善办学质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出台学院办学质效评价方案,根据学院订立的年度及任期学院工作目标,对学院完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使用效益等任务情况进行质量和效益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各学院、各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利益挂钩,有效促进办学质效的提高。

三、结语

地方高校推进校内综合改革,是新时期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必然选择。深化内部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布局、重点突破、协调推进,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让改革创新释放出推动地方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95-4654(2015)12-0025-03

2015-07-20

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社科类)“福州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13SK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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