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视角下贫困生认定的机制探索

2015-03-18 00:54何先卫夏晓天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16期
关键词:助学金评议贫困生

□何先卫 夏晓天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目的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综合素质和国家综合实力。自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力度,扩大了资助覆盖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除此之外,国家还建立了“奖、助、贷、补、免”的资助体系,资助人数高达2,000多万人,资助金额高达500亿元。然而伴随着高校的扩招,生源不断增加,贫困生数量增幅明显,资助问题也不断涌现出来,特别是有关认定的话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贫困的含义及高校贫困生的界定。贫困相对于富足,类似于贫穷。因为贫穷而生活窘困,称之为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贫乏的综合现象,其主要根源是物质生活条件缺乏,缺少出路。高校贫困生是指缺乏生活条件或能力,达不到当时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高校根据贫困生的贫困程度一般将贫困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困生、困难生和一般贫困,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称之为突发意外贫困生或突困生。

(二)机制的定义。机制是指系统内部组成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相互作用以及系统稳定运行的方式。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机制往往表现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思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一般程序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有关精神,每学年开学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第一阶段:学生提交材料。学生将本年度的家庭情况调查寄到家中,由户籍所在村或街道出具证明,并在当地乡镇级民政部门盖章,寄回学校,学生提交申请、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第二阶段:评议阶段,一般由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评议小组组长,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选择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10人,进行民主评议,评定等级并公示。第三阶段:审核阶段。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负责认定的具体审核工作。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困境

(一)认识不清,投机心理严重。部分大学生只知道助学金是发给贫困生的,而且金额还不少,申请程序不复杂,对于成绩好的同学还可以借助贫困生的身份申请励志奖学金,甚至国家奖学金,再加上助学金的金额就有上万元了,至于助学金的深层意义就不为关注,自身定位不清,申请动机也不够纯正。部分大学生自身定位较为模糊,只是从利益角度,忽略自身实际情况,又没有站在国家层面考虑,其信念只有一个,申请了不一定有助学金,不申请肯定是没有的,家境良好的部分大学生也硬着头皮申请,甚至不交学费,致使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真正困难的同学错失了资助的机会。

(二)诚信缺失,支撑材料失真。当今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令人堪忧,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同样层出不穷,有些同学为了得到选票,相互请客,其他同学则不顾事实,随便一投,反正趋向于对自己有力的一方,有些同学在贫困生申请过程中造假,由于不符合申请条件,当地办不出贫困证明,于是就各种刻章对于这类现象,表面上涉及到的是大学生诚信的问题,其实远不止,如果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三)把关不严,评定标准模糊。大学生在申请贫困生时必须要在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开具证明,部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从本质上讲,证明只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当然还有部分同志非常认真对待,但是也会遇见相关问题,就是贫困的标准很难判定,标准模糊,缺少量化的标准,同样的问题也会发生在高校贫困生认定之中,在缺少较为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就直接根据数字进行简单的判定,将贫困生等级定下了,假设所填信息情况属实,不同城市之间收入水平的不同、薪资水平的不同、收入和消费比率、家庭劳动力及所占比例等等都会影响贫困生家庭情况的重要评价标准,所以贫困生认定标准模糊,影响到认定的公平,关乎到后续助学金是否可以真正落到切实需要的家庭,以及助学金的效用。

(四)洞察不够,监督力度不够。辅导员是高校管理学生的前沿阵地,除此之外,还有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各级领导,时刻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的经济状况相对应该较为了解,但由于一些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综合能力等还有待加强,对于贫困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洞察不够,对于贫困生本人的消费情况不甚了解,导致在贫困生认定后,名单公示时发生种种状况,意见重重,还有一些同学在评定之前很低调,隐藏很深,一旦评定,觉得这个钱上学期发一部分,下学期发一部分,反正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了,加之自身管理能力较弱,可谓是“肆意挥霍”。部分领导对于贫困生资助缺少应有的重视,缺少相关监督管理的职能。

四、高校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科学性的机制

(一)教育引导机制。高校应通过建立相应的教育引导机制,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明确诚信对自己职业生涯的重要作用,甚至自己人生的意义,养成诚信的品格,以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认识诚信的重要意义:以管理为手段,建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建立高校大学生诚信档案,帮助广大在校大学生树立诚信习惯。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使其正确对待助学金,增强助学金的效用。培养贫困大学生感恩意识,签订感恩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正视国家的资助在其成长成才道路上的重要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沟通机制。沟通就是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交流的制度。高校应搭建与地方政府、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的沟通平台,形成相应的沟通制度,形成部分资源共享的平台。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总体情况比较了解,相关民政部门对所管辖家庭的经济状况相对高校而言更为了解,同时民政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申请贫困生的大学生建立相关的调研和档案并与高校共享,量化各项指标,尽可能与相应数字对应,明确各项指标所占的比例,并给出较为详细的意见,经办人署名。高校与学生家长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建立相关记录,作为考核学管人员的指标,利用寒暑假对贫困生进行家访,使贫困生评定工作更加科学,评定效率更高。

(三)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剑,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具体执行者的行为,目的在于使执行结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在贫困生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定过程执行,各环节应提供图文、视频等相关资料,将其进行归档备案,以备检查。建立信访制度,在评定过程中采取实名举报的形式,对评议有问题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监督。建立评议听证会议,贫困生评议过程要开评议会议,将评议过程公开,通知同学们可以旁听,做到公正评议,进一步实现民主评议。建立贫困复议制度,贫困生本人对贫困等级有异议并且理由得当的可以申请复议,由相应主管部门反馈相应辅导员,核实情况后,由辅导员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进行从新判定并将判定结果及时公示。建立问责制度,对在评定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领导及个人进行问责,如果涉及到受贿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送至司法机关。

五、结语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关乎到贫困生资助效率,辅导员在整个认定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重而道远,尽管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还存在各种困境,但相信随着高校各项机制的形成并实施会逐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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