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AII扩围趋势及其对我国ICT产业的影响

2015-03-19 02:49赵旸頔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价值链信息技术产品

赵旸頔

(武汉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ITAII扩围趋势及其对我国ICT产业的影响

赵旸頔

(武汉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1997年《信息技术协议》生效极大地促进了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贸易自由化,并为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信息技术产业的长足发展。近年来,由于ICT技术的快速发展使ITA协定面临范围太过狭窄的挑战,ITAII扩围之声与日俱增。本文介绍了ITA产生的背景、局限性及ITAII发展趋势,结合我国ICT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其对我国ICT产业的可能影响并提出应对的建议。

ITA;ICT产业;贸易自由化;WTO

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 产业是由信息技术(IT)、通信技术(CT)及有关服务和应用有机结合而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无线电通信、计算机硬件、软件、IT服务等货物和服务部门。ICT产业被认为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组织数据显示,全球ICT产品的进口额在2012年接近2万亿美元,超过农产品和汽车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产品,占全球货物贸易总额的11%。《信息技术协议》(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ITA)是WTO框架下最为成功和重要的诸边协定之一,自1997年正式生效以来,ITA为促进ICT技术发展和ICT产品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考虑到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了解决业内对未来ICT产品市场准入的担忧,ITA协定要求各成员方应定期审查产品范围,并确保非关税措施不会破坏协定承诺,即信息技术协定扩大谈判(ITA II)。

一、ITAII扩围方向与谈判进展

ITAII扩围经过多轮谈判,尽管近乎所有成员方都表示出关税减让的诚意,所有成员方仍无法就产品清单等议题达成一致,ITAII谈判至今未取得具体成果,笔者归纳ITAII主要的谈判方向如下:

(一)扩大产品覆盖范围。

ITA委员会规定当得到至少8个成员国支持或参与国贸易量达世界贸易50%以上即可建立草案清单,各成员国可以根据其国内产业受到降税冲击程度提出(1)可以立即降税产品。(2)阶段性降税产品,分三年四次降税。(3)对个别国家提供5年的调整期。(4)针对特殊敏感产品给予更长时间调整期。

目前由美、欧、日、韩等国提出ITAII产品草案清单共200余项,包括电视机、消费性电子产品、电子显示屏、电子医疗设备、光纤制造机器、原材料等几乎所有电子产品,谈判主要就产品发展的分类意见和被置于非ICT类别的单独税项进行。有学者提出,可将ITA附件B中的产品正面清单模式改为负面清单,即只有在符合列表的情况下,产品才被排除在ITA承诺之外。据预测扩大ITA产品范围可能将使全球IT产品贸易量增加16.7%,同时带来115亿美元的关税削减,同时为中国使ICT产品贸易增长10%-20%。

(二)扩大发展中国家成员方

信息技术是“全球信息基础建设”最重要的基石,它是帮助一国转变工业和社会结构的重要工具,它能使一国获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更好的教育机会并提高商业和制造业的生产效率。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才刚刚意识到ICT革命的重要性,他们的经济发展程度、电信和金融基础设施和发达国家相比远远落后。对于这些发展中国家而言,ICT产品和服务自由化将在旅游、运输、卫生、教育、金融服务等领域起到关键作用。

目前,ITA成员国中42%是发展中国家,占全球ICT产品贸易的64%,但仍有墨西哥、南非、阿根廷、巴西、智利等ICT贸易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出于自身考虑而放弃加入ITA。据预测,如果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成为ITA的缔约方,这项诸边协定将包含多哈回合的所有关键成员,它们的加入可以使信息技术产品的全球贸易增加10.6%,而如果同时扩展产品范围和成员方将使其增加30.6%。

(三)降低信息技术领域非关税措施(Non-tariff measures,NTM)

ICT产业领域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技术标准(合格评定、质量注册,测试和认证)、政府采购限制、海关手续、投资和技术转化要求、反竞争条例等。由于ICT产品生命周期普遍较短,非关税措施带来的上市时间延迟(几个月)往往对产品的销售带来致命性影响。此外,非关税措施还会增加产品成本,由于各国技术标准的不同导致重复的强制检测,从而对ICT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此,ITA委会下设立了非关税措施工作计划(Non-Tariff Measures Work Program),并汇编了详细的信息技术产品非关措施列表,包括合格评定、标准、海关程序进口许可、原产地规则等共9大类。目前成员方仅就非关税列表中电磁兼容/电磁干扰的评定程序达成一致,各成员方就非关税措施评估措施的制定的分歧较大,但都倾向于制定简洁、高效的评估措施。

(四)纳入信息技术领域服务

至今,ITA成员方对ICT有关的服务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而在工业领域,ICT服务至少包含电信服务、信息服务、IT 服务及有关应用。随着ICT工业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很少有ICT产品可以离开ICT服务而单独实现其功能,这种“服务化”的现象使得货物和服务变得一体化,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此外,ICT服务也是其他部门的服务和货物跨境贸易的基础,以计算机及其有关的服务和通信服务为核心的ICT服务支持了多种形式的知识流程外包(Knowledge Process Outsourcing,KPO),如金融分析、工程、研发、保险理赔流程、设计、教育、出版、医疗服务和新闻工作等。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UNCTAD)预计,几乎半数跨境服务贸易依赖于ICT服务,而这一数字还在迅速增长。

因此,核心ICT服务的诸边自由化将会给其他种类的服务带来指数级的影响,并为发展中和发达经济体带来利益。据悉,欧盟提议将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服务和电信服务纳入到ITAII范围内,而美国则希望将数字产品和服务纳入ITAII。此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USITC)还建议,由于政府采购市场的随意性,应该将政府采购相关条款纳入到ITA 协议中。据欧洲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ECIPE)预测,包含ICT服务的ITA协定将带来1220亿美元的贸易额增长。

二、ITAII扩围对我国ICT产业的影响

(一)ITAII扩围对给我国ICT产业带来的机遇

1.为我国ICT产品出口清扫贸易壁垒。自加入ITA以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ICT)出口国,越来越多的ICT企业选择“走出去”直面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风险与挑战,以华为、中兴通讯等为代表的通信企业成为成功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者。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全球ICT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新兴市场对ICT设施和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显现,ITAII扩围能进一步降低各成员国关税,刺激全球ICT市场需求增加,有助于增加我国ICT产品出口,提升我国ICT产品国际影响力,为我国ICT企业“走出去”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

2.有助于我国深入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指产品从包括设计、生产、营销、分销和处理等所有生产环节在全球范围内分工后,构成特定产品最终价值的所有价值节点按生产流程联接而形成覆盖世界各国的链条。在该链条上,产品的价值被不断地创造、分散、累加并在全球范围内流动。ICT革命降低了通信、运输成本,促进了生产过程在全球范围内的分配与重组,推动了全球价值链的形成。而ITA生效进一步促进了ICT全球价值链的扩大,未加入ITA的国家在全球ICT价值链中所占份额明显下降。

总体而言,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ICT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创造的附加值有限,从价值链中收益率较低,承担较大市场风险和环境代价,不利于我国ICT产业自主创新,也不利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形成自有品牌。由于全球价值链的放大效应,ITAII扩围带来的关税减让将显著减少贸易成本,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度,扭转我国国际分工不利地位,优化产业和贸易结构。

3.有助于提高ICT企业竞争意识。随着ICT全球价值链的形成,ICT市场竞争压力已经从产品竞争、企业竞争发展到产业链竞争。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大型ICT企业也逐渐将价值低端转移至如东盟和拉丁美洲等低成本国家,对我国ICT产品加工市场构成较大冲击。虽然目前国内ICT行业内孕育了联想、华为、中兴、海尔、TCL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但是与苹果、三星等知名品牌相比,中国ICT企业在研发水平、专利数量、标准体系、商业模式、市场规模、国际知名度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ITAII扩围将为我国企业带来倒逼式动力,化竞争压力为动力,推动企业将发展重心转移到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上去,从而避免中国ICT产业锁定在低附加值、简单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上。

4.有助于遏制ICT产品走私状况。目前我国ICT产品走私情况较为严重,这些走私产品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合法经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风险,极大地伤害了我国ICT产业。ITA协定扩围后,多种电子信息产品关税降为零,走私的利润摊薄,走私的动力下降,走私活动减少。这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让大批原来靠走私进入中国市场的电信产品可以从“ 隐形市场” 走到“ 公开市场” 中来参与公平竞争。

(二)ITAII扩围对我国ICT产业的冲击与挑战

1.丧失ICT产品价格优势。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利用核心技术优势,出口高附加值产品,牢牢占据ICT产业价值链的高端,获得了巨大的产业链利润,并通过外包的方式将ICT价值链的低端部分向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转移。与此同时,我国ICT产业起步晚,产业基础薄弱,掌握的核心技术较少,进出口数量虽多,但主要以加工贸易为出口方式,产品附加值不高,处于产业链低端。失去关税保护将使我国ICT产业的薄弱环节丧失价格优势。

2.使ICT产业关税收入减少。同时关税削减还会使中国ICT产业关税收入将大大减少。据美国智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预测,ITA协定扩围一旦通过,取消关税措施会导致中国政府64亿美元的关税损失,但ICT产品出口增加可以带来80亿美元的收入,以弥补中国关税损失。但据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大使俞建华表示,“当ITA扩围谈判结束,这些产品降为零关税时,中国损失的关税收入将超过270亿美元”。

3.对ICT标准制度的带来冲击。我国正极力寻求制定特有的中国ICT信息标准,并与国际标准形成差异。自成体系ICT标准可以让国内企业获取优势,提升中国ICT企业国内市场份额,并减少因使用外国技术而支付的专利费用,但也给我国ICT产品出口造成障碍。

4.为维护国家安全带来挑战。GATT第21条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允许一国采取必要的手段以维护国家安全。随着全球供应链的形成,整个供应链中存在多个可以诸如恶意程序的潜在渠道,由于技术本身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漏洞,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植入安全漏洞的ICT产品从而发动网络攻击,进口外国生产ICT产品不可避免地带来安全风险,而“斯诺登事件”也为全球ICT产业安全问题敲响警钟。

随着银行等核心敏感部门对信息技术的依赖不断深化,ICT产品自由贸易势必对国家信息安全核心利益带来挑战,我国需要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维护网络安全防线,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实现ICT自由贸易,划定ICT产品自由化的信息安全边界。

三、我国应对ITA协定扩围的建议

1.积极参与ITA协定扩围谈判,谨慎制定减让承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国不可能成为“信息孤岛”,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ITA 扩围谈判,制定合理的谈判策略,主动提出有利于我国ICT产业发展的扩围建议清单。促进我国ICT产业进一步融入全球信息产业链中,充分发挥我国信息产业的比较优势,努力为我国信息产业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

2.鼓励技术创新,提高中国ICT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是ICT产业竞争力的核心。要更好地迎接ITA扩围的挑战,我国需要进一步提高初创企业和小企业的数量,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步伐,积极参与产品设计和开发,增加技术开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吸引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ICT产品,适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综合素质,提高我国ICT行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3.完善我国认证认可体系,制定完善、透明的信息产业政策与法规。为应对ICT产业非关税措施的挑战,我国应制定高效统一的认证认可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法律体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多变互认协议(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MRA)的作用,避免重复性强制检测、认证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ICT产业贸易便利化程度。同时我国应加强通信设备安全审查相关立法,完善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为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创造稳定的法律环境。

4.进一步熟悉运用WTO 规则。要想利用ITA协议扩围带来的机遇并迎接挑战,就必须了解WTO/ITA的职能、基本原则、相关协议等基本知识,充分利用这些规则合法保护自身利益。同时,我国ICT 企业要积极加入国际性行业协会,充分利用国际规则,合理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陷阱,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综合提升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1]参考文献:STEPHEN EZELL, ROBERT D. ATKINSON. How ITA Expansion Benefits the Chinese and Global Economies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nnovation Foundation.

[2]STEPHEN J EZELL. The Benefits of ITA Expansion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3]关兵. ITA的未来走向及我国信息技术产业面临的挑战[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06).

[4]FUTURE-PROOFING WORLD TRADE IN TECHNOLOGY: Turning the WTO IT Agreement (ITA) into the International Digital Economy Agreement (IDEA). Hosuk Lee-Makiyama.

[5]Trad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oods: Adapting the Ita to 21st Century Technological Change. ECIPE Working Paper.

[6]15 Years of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 Trade, innovation and 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7]董玉洁.浅谈资讯科技协定在科技变迁环境下面临之困境——以欧盟资讯产品案为例[J].经贸法讯,2011,(03).

[8]南江. WTO/ITA消除关税壁垒成果被谁吞了[J].中国质量与品牌,2006,(02).

[9]暴福锁.我国应积极慎重应对ITA扩围[N].中国电子报,2014-6-10(003).

2095-4654(2015)06-0001-03

2015-03-19

TN9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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