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字刍议

2015-03-19 14:39邸宏香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繁体字符号汉字

邸宏香,魏 巍

(1.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32;2.辽宁省实验学校鲅鱼圈合作校,辽宁营口115007)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字一方面作为一种信息通道,承载文化并进行传播;一方面作为一种信息源,不断积淀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文化意识。汉字的演变虽然存在繁化现象,但总体趋势是简化。

关于繁简字,王宁先生在其主编的教材《古代汉语》中提出,“记录同一个词的几个字中,笔画多的叫繁体字,繁体字简化后笔画少的叫简体字,简体字与其所对应的繁体字合称繁简字。”汉字繁简并存,古已有之,今更有之。古文字学家陈炜湛指出:“汉字简化实始于商代,始于甲骨文。”[1]张书岩等以1986年新版《简化字总表》为准,从《总表》的第一表、第二表选取388个字头进行简化字溯源研究,其中始见于先秦的共49字,占12.63%,为最早;始见于明清的共74字,占19.07%,为最多;始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前的为1个字,占0.26%,为最少。研究结果证明,现行的简化字绝大多数来源于历代的“俗字”和“手头字”,还有一些来自“古本字”,它们的历史和资格比繁体字要老得多。[2]6

毕福剑为九球冠军潘晓婷题写“玖球天後”的一幅书法作品于2014年在微博公布之后引起网友热议,其中“玖、後”两字的用法值得商榷。语言文字网发表《从“影後”到“球後”,提笔须辨繁简字》一文。毕福剑的本意是想用繁体字表达出对潘晓婷“九球天后”的赞誉,但他不知道,“九”没有繁体字,“玖”只是九的汉字大写;他也不清楚“後”与“后”虽为繁简字,但原为两个不同的字。“後”从彳从幺从夊,与“前”、“先”相对,简化字为“后”,而“后”最开始指君主、帝王,后世王朝又指帝王的正妻。在先秦古籍中,“後”常假借“后”字,如“知止而后有定”(《礼记·大学》),此处“后”即“後”。从西汉前期墓葬出土的文字资料中,可以看出马王堆的帛书、竹简,银雀山汉墓竹简上都有许多这样的用例。[3]59,1331935年《手头字第一期字汇》以“后”作为“後”的简化字,故此处题词应该使用“后”。这件事一时成为笑谈,值得我们深思。我们认为,追溯简化字的源头,了解繁简字形音义之间的关系,对于阅读古书以及规范现代简化字尤为重要。

一、繁简字存在的问题

简体字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完善,去除了许多弊端与瑕疵,变得更为简单易懂。1988年《汉字简化表》的大力推广,让简化字更加深入民心。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简化字的缺点也暴露无遗,汉字的简化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和挑战。

(一)汉字简化方法与技巧上的不足

一是汉字简化在类推上的不足。汉字类推简化有一定的缺陷,有的文字类推之后变得不简化,有的简化后与其类推的文字毫无瓜葛。例如:读为nǎo的“堖”“腦”“惱”“瑙”,前三个字被简化为“垴”“脑”“恼”,而“瑙”没有任何变化;再如,“遼”“療”简化为“辽”“疗”;“瞭”读音为liǎo时简化为“了”,但读 liào时仍为原字;“僚”“燎”“僚”“撩”“寮”“缭”“嘹”“蹽”等字均未被简化。此外,同样的繁体偏旁却有不同的简化结构,例如:“纔”字被简化为“才”,而“攙”“饞”“讒”被简化为“搀”“谗”“馋”三字;“盧”字被简化为“卢”,而“廬”“蘆”“爐”“驢”则被简化为“庐”“芦”“炉”“驴”。还有一些繁体字,偏旁不同,却有相同的简化结构,例如:在“擁”“傭”“癰”的简化中,其偏旁均被简化为“用”。

二是同(异)音代替问题。同(异)音代替是减少汉字数量、简化汉字笔画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部分代替字不能完整表达被代替字的意义内涵,使人们产生混淆;还有部分代替字承载的意义过多,在使用时会遇到一个简体字对应多个繁体字的现象,容易诱发歧义。例如:“發”是“把箭发射出去”,“髮”是指“头发”,用“发”代替“發、髮”,就混乱了两者的含义。古“余”字经简化改成“余、馀”字,“余”属于专有名词,而“馀”在古代是“剩下的”含义,用“余”代替“馀”,那么古文“余钱”是指“钱被剩下”,还是指“我的钱”呢?故使用这种方法代替,会使汉字的含义有所偏差,容易产生误解。

三是符号代替。部分符号并不能充分代替所要代替的文字,有的简化字中的某些部件无法按照汉字构形要求进行简化,而使用一些简单的符号进行偏旁代替,严重损害汉字原有形态与意义的关联,破坏汉字的整体结构意义,使汉字简化变得毫无章法,增加了记忆与学习的难度。“對、鄧、鳳、鷄、觀、難”等字的简化字均用符号“又”对偏旁进行代替,兼之“又”本身含有多重构件职能,很容易混淆。符号“又”代替的汉字结构多为复杂的偏旁,且用“又”代替下来的构件没有从汉字构形系统中彻底取消,只能使文字的结构更加复杂,体系也受到影响。

(二)汉字简化过程中的不彻底、反复问题

汉字在简化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汉字简化不彻底和反复简化等,其中不少繁体字没有得到有效的简化,使有的汉字同时存在繁简体的尴尬局面。当“乾”读为gān时,义为没有多少水分,简化后为“干”;读为qián时,表示“乾坤”义时不能简化。有些汉字在简化过程中出现反复以及恢复的情况,徒增记忆难度与汉字复杂程度,如“黏”“粘”二字,“黏”字废而后立。同时还存在“多繁对一简”的复杂局面,无疑在记忆时增加了难度。

(三)使用汉字的简洁与随意

简体字的随意改造让许多人产生了不满情绪,他们认为简体字的出现让博大精深的汉字文化在逐渐销声匿迹,使文字魅力渐渐消失,是对文字的不尊重,也是对古老文化的亵渎。部分简体字不按常理简化,使日常用语出现繁简同在、意义不明现象。“小卖部”写成“小賣部”、“喝酒”写成“喝氿”,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汉字的标准化以及规范化。

二、繁简字发展探析

(一)契合汉字发展的规律

汉字是当前世界上保存最久远的文字,人们根据有的汉字的形体就能掌握其表述的意义,如“田”字。部分简化字会削弱其表物的特征,而提升其记号特征,导致汉字产生之初蕴含信息的消亡,使其不能“见形知义”,也破坏了汉字构形理据。方块字的外形标准规范给人一种舒服整齐的感觉,具有艺术性。简化的无规律以及类推简化的不统一,使一部分简化字违背了优化原则,不是破坏汉字的形体美和理据性,就是使汉字符号游离于系统之外。因此,我们对汉字进行简化研究及评估简化利弊时,要遵循汉字的发展规律,从汉字的本质特征来认识汉字简化,弄清汉字的符号价值,将汉字简化研究引入到对汉字规律的认识之中,在简化中促进汉字的发展。

(二)建立规范

为了使汉字更加规范完整,必须大力加强汉字简化力度。国家应通过颁布有关法律条令,约束人们对汉字的使用和私自改造,请语言专家对汉字简化提出有效方案并确保其正确实施。根据现阶段汉字简化中出现的问题,我们需要对汉字进行整体细致的综合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按照汉字的形体特点及其音译规律,对富有争议的汉字在大排查与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整理与改造,为实现汉字规范化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

(三)坚持标准化发展方向

对汉字在发展过程中走繁还是走简的道路,一直存在诸多争论。持走繁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历史悠久,使用繁体字便于古籍文献的阅读,适合文化的传承;持走简观点的学者从汉字的符号特征出发,认为应该遵循当前汉字的发展规律。社会发展高度文明的重要标杆是汉字书写的标准化,当前汉字发展需要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简体字在扫除全民文盲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找到完善简体字的良策,减少使用生僻字,大力推广汉字规范表,建立权威的汉字机构,减少汉字简化中不必要的麻烦。

(四)建立规范字的网络汉字库

应联合信息处理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汉字规范表》,建立实用且便捷的网络汉字库。对简化汉字进行大规模的排查与改正,使人们运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首先,对汉字进行统一编码,加强汉字的交流与合作;其次,对汉字进行分类,增加汉字文化层次感,便于查找与解释。进行大范围、大规模、长时间跨度的文字整理,做好汉字的鉴别和判断工作。将一些多音字、常用字、罕见字进行分类整理并纳入《汉字规范表》,使其更加清晰、合理。

三、繁简字的未来发展

简化是汉字改革的重要过程,是汉字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在汉字衍变的历史长河中多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备受争议。拥护繁体字的学者如申小龙认为“汉字简化不仅造成目前社会用字繁琐、困难和混乱,而且直接影响了海内外的交流。”[3]支持和肯定简化字的学者如周有光认为“中国大陆已经进入了‘简化字时代’,时期长达三分之一的世纪。”[4]苏培成认为,“推行简化字不但没有妨碍传统文化的继承,相反为继承传统文化提供了新的契机。”[5]还有部分学者提出“识繁用简”、“识繁写简”,如任继愈从继承传统文化的角度,认为如果“识繁用简”能够做到,中国文化就不会中断,不会形成断层。[6]学界泰斗季羡林也曾提倡“识繁写简”。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如戴昭铭认为“识繁写简”混淆了文字和文化的关系,夸大甚至虚构了繁体字在政治统一中的作用,夸大了中国青少年读古书的必要性,曲解了认识繁体字和读懂古书之间的关系。认识繁体字是读古书的入门条件,却不是读懂古书的充分条件。”[7]

汉字简化有独特的优势,也有不可避免的弱点。我们应该正确理解汉字的简化过程。汉字的简化必须要遵循时代的发展规律,尤其要符合现代汉字的应用规范规律,完成规范汉字的目标。

在日常生活中,文字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不同形体的繁简字具有不同的价值和应用范围。繁体字内涵丰富,简体字好学易用,两者和谐相处、各取所需,能够促使汉字向更为和谐、健康的方向持续不断发展。

[1]陈炜湛.汉字简化始于甲骨文说[C]∥语文现代化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282.

[2]张书岩,等.简化字溯源[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

[3]申小龙.我观汉字简化[N].文汇报,1989-03-07.

[4]周有光.《汉字简化方案》的推行结果[J].语文建设,1989(5).

[5]苏培成.汉字繁简体的使用与传统文化的继承[J].群言,2006(11):36.

[6]任继愈.汉字识繁用简的必要与可能[N].光明日报2006-5-17.

[7]戴昭铭.繁体风、“识繁写简”和语文立法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1992(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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