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监管 迈向良性循环——新疆哈密地区质监局针对电梯安全状况加强监管措施

2015-03-24 11:43■文/郭
中国质量监管 2015年12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电梯监管

■文/郭 燕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及高层建筑的普及,电梯得到了大量的应用,近年来呈几何倍数增长,为社会和百姓的出行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方式,但随之而来频发的事故不但给百姓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其中大部分事故和安全隐患是由于电梯安装和使用单位不规范操作造成的,这种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也让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倍感压力。近年来,新疆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走在了全疆的前列,特种设备得到了区域性的治理,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为哈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当地百姓和政府肯定。

电梯安全现状

截至目前,以哈密地区(不包括兵团,下同)来讲,在用电梯总量735台,其中乘客电梯585台,病床电梯32台,货梯11台,扶梯107台,从区域分布看,哈密地区内的电梯数量占电梯总量的87%以上,仍继续以每年40%的增幅向上增长,年平均新增数量在100台以上,预计哈密地区明年电梯数量将达到900台~1000台,电梯数量的猛增与安全监管部门人、财力的不足形成鲜明对比,我局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人员不足12人。但近三年通过我局有计划、分步骤的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迈向了良性循环。电梯使用单位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2013年电梯使用单位事故发生率为0.19%,2014年为0.16%,2015年截止目前为零),投诉率逐年下滑(2013年电梯投诉发生率为3.81%,2014年为2.45%,2015年截止目前为零)。目前,全地区电梯定检率达98%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加之政府逐年的重视并拨付专项资金给我局,哈密地区电梯安全状况整体呈现平稳趋势。

执法与监管工作措施

哈密质监局连续四年坚持不懈地围绕总局提出“底线思维”的理念、牢固树立“从服务中抓监管,从监管中保安全”的思想,有效地运用执法、监督与服务并举的方法,以彻底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为己任,在本系统部门之间、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全方位地履行监管职责。

一、宣传动员,组织实施

近三年来,我局以“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为根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地区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召开电梯维保、使用单位会议,制作了《哈密电梯安全使用宣传片》,通过举办安全乘梯知识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专门印制了“安全乘梯”宣传材料、宣传展板;同时制作“电梯安全提示”材料,要求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内粘贴,使广大百姓提高了电梯安全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驻企业,做好“三个摸清”工作(摸清企业特种设备底数、摸清企业人员组成结构、摸清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作的方式方法)。

二、结合实际,快速推进

一是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与维保单位签订符合要求的维保合同,并参与对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掌握电梯使用管理情况。在全地区摸清企业底数、电梯数量检验人员取证等情况,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以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电梯运行情况,对使用单位不能依法履职逾期不改的行为,依法处理。切实加强对电梯从业人员的培训。在经过两年的安全整治和酝酿,我局出台《哈密地区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保障。

三是核查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每半月、季度、半年、全年各一次的电梯维护保养制度,认真核查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及时就存在的问题,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进行纠正。

四是强化电梯诚信体系建设。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安排下,组织召开了由地、市领导亲自参加的哈密市电梯安全监管座谈会。会上以签署电梯安全使用、维保承诺书的形式切实落实电梯安装、维保、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积极鼓励和帮扶当地电梯维保企业按规范取得资质。我局通过帮扶、积极培育本土电梯维保企业,使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目前已有三家企业顺利通过自治区局的资质考核。

六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拒绝检验、拒绝维护保养,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未经安全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电梯投入使用。

七是以新建小区、商场、酒店、医院、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为重点监督对象和治理重点,以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为目的,将监管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设备安全检查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相结合,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

八是对发现电梯设备隐患的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快速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取得公司上层决策者的支持。对屡教不改的,严查重处,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引起主管领导的关注,让政府牵头,运用行政干预手段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各司其职共同解决问题。

九是互动合力是落实好安全责任的关键。市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形成了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局面。

十是始终把为企业服务放在第一位,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尽量争取企业的理解、支持与信任,和企业联手架起连心桥,形成共同对特种设备的联合监管。另一方面,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

事故分析及解决对策

三年来,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治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六大项问题,我们总结出了应对问题的对策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一是开发商为了节省楼宇建造成本,选配价位较低的电梯,电梯的安全性能缩水,是导致电梯发生事故的导火索。

对策:建议地、市招标办的电梯招标会应有特种设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并享有电梯质量“一票否决权”。

二是部分电梯机房屋面未进行隔热处理,没有设置正常的通风口与防尘装置,导致电梯控制系统失灵,易产生困人、滑梯等故障。

对策:在安装监督检验和日常监管中加强对物业和产权方的管理,并以书面材料和图片证实整改的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三是使用管理单位存在管理漏洞: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没有及时办交接,电梯责任主体不明;物业管理经常更换,资金不足人员少,管理责任缺失不到位,致使电梯故障多安全隐患频发。

对策:根据“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各项规章制度;设备使用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依法履行特种设备报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管理机构的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电梯维保单位维保工作不到位:电梯维保被层层转包。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TSG5001-2009《电梯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去做相应的工作。例如:随意删减维保项目、次数;维保人员无资质;电梯的编号混乱导致维保情况不真实等。

对策:加强宣传,严肃查处安装改造维修未经告知、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未按《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维保等问题,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电梯安全。

五是业主不正确使用:用电梯运送超重超长装修材料、使用物件长时间控制电梯运行;使劲按压或敲击电梯按钮;装修材料残渣漏入厅门和轿厢间的缝隙中;水管破裂跑水,流入电梯里。

对策:1、将拍摄的《哈密地区安全乘坐电梯宣传片》在小区、市中心、医院循环播放;2、是接受我区电视台“关于电梯使用及如何自救”的采访;为我区行风热线录制“被困电梯如何自救及乘客如何正确文明使用电梯”节目;3、对电梯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家购物中心和最大的一个住宅小区开展电梯故障应急演练演习;4、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

六是电梯作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经培训便上岗作业,有些取证人员自我学习的能力较差。

对策:近三年经过培训有260人次取得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为解决过去须凑齐一定人数再开班培训的问题,我局开设了网上授课、答题、考试的模式。

几点思考

一是电梯自开始使用至完全交付住户后,诸如房地产开发商(商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集资建房(机关事务局)等单位都可以从事电梯日常管理的工作,如何正确界定电梯的使用单位是确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的关键。而我国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定义仅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中有说明,而《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却无明文规定,该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特种设备共有”的规定没有可操作性。

二是为避免高层住宅交付使用五六年后,电梯使用管理缺失责任主体,导致监管失控隐患增加。能否明确今后无论单位集资还是房产开发商盖楼都将以产权单位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在电梯年检后使用证年审时,依据合同将电梯使用单位变更为产权单位。

三是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不懂特种设备如何管理,却随意安排无证企业安装废旧有隐患的设备交付使用。

四是希望政府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在日常电梯安全监管过程中,电梯的数量逐年增加而监管人员却未增加,监管力量、监察经费偏少的困难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拨付一定的安全监管、监察经费并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五是建议住建、房管部门将电梯安全纳入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物业公司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政府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的力量,全社会共同参与,以构建电梯安全多元共治的局面;政府应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电梯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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